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_5篇(共15页)101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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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
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
(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市区街号)的商铺共间,协议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大写:
)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
3、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
)。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
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收取,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协议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协议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
(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大同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市街巷号
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_年月日至_年月日止。
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协议。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年的租金。
租赁期间出租方需按协议租金租赁,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协议交纳租金之日起,按协议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协议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否则,按租房租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协议规定交纳租房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
4.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7.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本协议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房屋买卖、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维修养护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协议。
8、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10、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协议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需通过法律赔偿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__度;
(2)电表现为:
__度;(3)煤气表现为:
__度。
第二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随协议一起签订。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协议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协议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房屋产证编号:
或购房协议书编号:
附复印件。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于市区街道栋层面积。
第三条甲方双方应提供资料
甲方身份证:
复印件
乙方应提供常住人员身份证:
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期限及要求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暂定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个月通知甲、乙双方。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季租金为税后人民币房屋出租(不包括水、电、气、卫生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等)。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每季支付,计每季元整。
第六条协议签订特殊约定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元整,如双方因特殊情况须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个月通知甲、乙双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房屋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等)。
(2)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租赁本房屋有关的但协议中未列出项目的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协议中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家用电器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改变房屋内的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损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面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并对乙方进行元扣款。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金天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屋內的燃气、电器、家具等设备,乙方应爱护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除人为因素在外,如果是自燃老化导致损坏的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正确使用房屋內的燃气、电器设备(如用气需注意室内通风等),注意用气、用电人员和设备安全,甲方不负责人员和设备安全事故。
3、乙方应遵守院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于市区街道栋层面积,装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第十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的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