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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热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热电)

考评说明

1.本标准仅适用于冶金企业自备热电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冶金企业自备热电厂,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4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196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以《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国家、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作为考评依据。

5.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6.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7.本评定标准共计13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3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8.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要求,取其中较低的等级确定最后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两人或累计死亡两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事故或累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热电)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或内容不全的,扣1-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2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0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不得分。

年度安全目标内容不全的,扣1-3分。

1.2监测与考核

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及考核办法。

10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切实可行的措施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3分;缺一个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切实可行的措施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5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评估报告和考核加以保存。

5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扣1-5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40

得分小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安全监管(职业健康)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素质和数量符合规定。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有相关行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当于中专学历和相关行业4年以上工作经历。

企业应配备不少于员工总数1%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

安全监管(职业健康)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扣3分;

1人不到位的,扣1分,直至扣完;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扣1-3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两大体系并绘制厂部、车间、站所三级安全网络图。

三级安全网是否健全,是否并定期开展工作。

10

未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任命的,扣2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两大体系和绘制厂部、车间、站所三级安全网络图的,扣1-5分

三级安全网未能定期开展工作的,扣1-5分。

企业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10

未能坚持“五同时”少一项扣1分,存在较多问题或存在典型问题不得分。

厂部主要负责人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员会会议,年中、年终召开安全总结会议,总结月、季度、年中、年终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总结。

10

厂部主要负责人1次未亲自主持会议的,扣3分直至扣完;会议内容不充实,未组织学习国家、行业有关文件以及对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扣1-4分;安全会议召开不正常的、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和未有总结或纪要、总结不齐全的扣1-4分;未召开安全会议的、未有会议记录或总结的,不得分。

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记录齐全。

5

部门负责人未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的,每少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会议内容不充实的,扣2分;会议记录不齐全的,扣1-5分。

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内容充实。

班长应每月对班组安全情况进行讲评,传达企业、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针对下阶段工作和危险点,提出相应安全措施。

部门领导要参加并指导班组安全日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齐全。

5

班组安全活动不正常开展的,扣1分;班组安全活动未结合本企业、部门、班组的,扣1分;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的视情况扣1-5分;

车间领导未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扣1分。

2.2职责

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否亲自阅批上级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事故通报,结合本企业实际提出要求,改进工作。

对提出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检查,是否及时解决、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职责、分工等问题。

10

不阅批,本项不得分;能阅批,但缺少具体要求,对要求贯彻情况不检查、基本不落实,本项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本项标准分的1-3分。

企业应按照“有人必有岗、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0

未按照有人必有岗、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5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不清、不全的,扣1-5分。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且能认真贯彻执行。

5

一个部门责任制未建立或不明确的扣1-3分;责任制不完善或可操作性差等,扣2-4分;存在一般性问题扣本项标准分的1-2分。

机构或岗位调整安全责任随机构作相应的调整。

5

机构调整未作相应调整的,扣3分;岗位变动未作相应调整的,扣1分。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员工控制差错和缺点,不发生异常和违章;

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不发生轻伤和二类障碍;

车间控制轻伤和一类障碍,不发生重伤、群伤和事故。

企业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员工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5

未制定三级控制目标的不得分;

缺企业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员工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扣1-5分。

小计

80

得分小计

三、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5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1-2分。

“两措”计划是否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四落实;“两措”项目完成率是否达到要求;

对未完成的“两措”项目是否有原因说明及采取了对策。

10

没有编制“两措”计划或有重要疏漏,本项不得分;

“两措”计划流于形式,针对性差,或没有包括上级有关反事故要求的和计划不全的,扣1-5分;

制定的“两措”计划表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两措”项目中“安措”完成合格率未达到95以上,“反措”未达到85%比目标值每降低1%的扣1分。

对未完成的“两措”项目未有原因说明及未采取对策的不得分。

是否制定了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一)企业的各类安全性评价;

(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需持证上岗人员的资质培训、复审;

(三)职业体检;

(四)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

(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列入的安全费用。

15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

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5分;

未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未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得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

未建立制度,未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的,扣2分。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报主管部门汇总。

5

部门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

未及时报主管部门汇总的,扣1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5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1-5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

未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的,扣1-5分;

未培训考核的,1-5;

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4.2规章制度

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内容的,扣1-5分。

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工作奖惩;

4、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

5、隐患排查与治理

6、“两措”管理;

7、设备设施及缺陷安全管理;

8、“两票三制”管理;

9、电气防误操作管理;

10、反违章管理;

11、安全工器具管理;

12、安全活动网例会管理;

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危险作业审批;

14、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15、承包工程管理及临时用工管理;

16、职业健康管理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7、环境保护管理

18、消防安全管理

19、应急管理

20、特种设备、特种车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1、生产现场(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22、临时用电管理;

23、热力管道、压力容器管理;

24、防台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管理;

25、交通安全管理;

2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

27、建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0

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每项,扣2-5分;

每缺一项制度的,扣5分,直至扣完;

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1-3分。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效地传递至相关工作岗位。

5

未发放的不得分;

相关岗位未发全的扣2-4分;

安全管理部门是否建立“两票”合格率的具体标准和考核规定,并确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两票”执行合格率是否达到100%;合格率的评价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能否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有无记录可查。

执行“两票”的部门是否每月对“两票合格率”进行检查、统计,并按期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15

未建立“两票”合格率的具体标准和考核规定,未确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的,不得分;

制定的具体标准和考核规定操作性不强的,扣2-5分;

“两票”执行合格率未达到100%,每低1%,扣2分;合格率统计、“两票”评价及考核流于形式的,扣2-8分;

提高“两票”合格率的措施针对性不强或贯彻不力的,扣5-10分。

4.3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效发放到相关岗位、相关人员。

操作规程应涵盖所有的作业岗位。

各种设备运行规程及制度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生产法规、标准。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有关内容及上级部门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要求、通知等技术文件是否修订到现行的运行规程中。

操作规程应具备可操作性、安全性、严谨性。

操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1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操作规程与国家颁发的法规、标准有不相合内容的,扣1-5分;

未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有关内容及上级部门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要求、通知等技术文件修订到现行的运行规程中的扣1-5分;

编制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有效发放到相关岗位、相关人员的,扣1-10分;

操作规程未涵盖所有的作业岗位的,扣1-10分;

操作规程可操作性、安全性、严谨性差,与实际有不符合的,扣1-10分。

操作人员不熟悉和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10分。

企业应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操作规程:

1、运行规程;

2、检修规程;

3、系统图;(热力系统图、电气一次系统图、电气二次系统图、继电保护原理图、热控原理图、消防水系统图)

4、技术监督规范;

5、典型操作票(卡)。

10

操作规程缺少的每项,扣2分。

4.4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5分。

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企业现状安全性评价、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评价以及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

5

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各项安全性评价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4.5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10

未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及时组织修订的,扣1-5分。

对于不需要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系统图册和典型操作票(卡),应出具经批准人签名的“可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5

对于不需要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系统图册和典型操作票(卡),未及时出具经批准人签名的“可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的,扣1-5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确保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予以及时批阅、流转、下发、执行并存档保管,并明确文件和档案的保管部门。

5

未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扣1-5

分;

对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

未及时批阅、流转、下发、执行并存档保管的,扣1-5分;

未明确文件和档案保管部门的扣2分。

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

(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及总结;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三)员工(临时工、外委工程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定性的不安全事件分析、调查处理记录;

(五)隐患排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六)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七)设备设施管理台帐;

(八)危险源登记台帐;

(九)“三同时”档案资料;

(一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十一)劳动职业卫生检查记录;

(十二)各类安全性评价(包括劳动作业环境评价)报告等);

(十三)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10

未建立安全记录档案的,不得分;

安全档案记录不齐全的,扣1-10分直至扣完;

安全记录未能有效管理的,扣1-10分。

小计

125

得分小计

五、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三级安全管理(班组、车间、厂部),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全或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全的,扣1-4分;

未能实施安全教育三级管理的,不得分;

安全教育三级管理不到位的,扣1-5分。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技术知识;

(六)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10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直至扣完;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0

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

分管负责人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就上岗的,扣5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5.3岗位操作人员教育培训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10

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2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

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生产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企业相关部门对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应急预案的演练、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每年一次的全员安全规程考试、生产人员的运行、检修规程考试工作是否落实。

参考率是否达到100%。

5

未定期开展现场培训活动的,扣1-5分;

未能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考试的不得分;

参考率达不到100%的,扣1-2分,达不到80%的不得分。

企业每年应对部门上报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进行年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依据工作岗位变动,随时公布调整。

10

工作票“三种人”未进行年审、培训、考试的,不得分;

工作票“三种人”未以文件公布的,扣2分。

岗位变动未及时调整的,每人次扣1分。

5.4特种作业、危化品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值长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应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定期参加复审。

5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值长未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就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

未定期参加复审的,扣1-5分。

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管理、使用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培训。

5

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管理、使用的人员未经专门的培训,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每人次扣1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

无专人带领进入市场现场的,不得分;

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的,扣1-5分。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5

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不得分;

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现场的,扣1-5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

安全文化建设未能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开展的,扣1-5分。

小计

80

得分小计

w六、生产设备设施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

没有建设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得分;

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扣2分;

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扣2分。

对于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性预评价。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应

有安全(职业健康)。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应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

10

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2分;

初步设计无安全(职业健康)专篇或安全(职业健康)专篇未经审查通过的,扣2分;

变更安全(职业健康)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1分;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每处扣2分;

安全(职业健康)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每处扣2分;

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未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的,扣2分。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职业健康)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

无资质单位编制的,不得分;

未备案的,不得分;

每少备案一个,扣2分。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发电(供热)机组(包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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