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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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自查表

东营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及自查表(自查单位: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A

综合管理60分

A1组织领导16分

A1—1(3分)

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1

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落实

1分

⑴市政府落实分管领导。

⑵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集语委委员工作会议1-2次,审议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①工作规划、计划;

②工作总结、简报等;

③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⑤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

⑥调查统计资料;

⑦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2

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1分

市、区政府

3

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1分

 

A1—2(5分)

4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提出明确要求

1分

⑴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每年提出明确要求由分管部门落实,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

⑵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要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责任。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并有明确要求

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落实

1.5分

5

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要求

1分

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要求

1.5分

A1—3(5分)

6

有市语委

3分

⑴成立东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⑵各区成立语委。

市政府

市、区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7

各区有语委

2分

区政府

半数以上的区有语委

1分

A1—4(3分)

8

由主管领导担任市语委主任

2分

⑴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语委主任。

⑵各区要指定主管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市政府

由主管领导担任或兼任语委主任

由分管副市长兼任语委主任

加0.5分

9

由主管领导担任区语委主任

1分

区政府

A2

14

A2—1(4分)

市、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10

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2分

⑴设立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保证机构落实。

⑵市、区要落实机构和人员专管或兼管语言文字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指定部门分管或兼管语言文字工作。

 

11

办事机构为独立行政机构

1分

市政府

与其他行政机构合署办公

扣0.5分

 

12

机关各单位指定部门分管或兼管语言文字工作,

1分

各语委成员单位、区政府

各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

半数以下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

扣0.5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A

综合管理60分

A2工作机构14分

A2—2(4分)

市、区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干部

13

有公务员编制2—3个

2分

落实市语委办人员编制,配备与编制数相应的专职干部,且能开展工作。

市、区编委

①工作规划、计划;

②工作总结、简报等;

③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⑤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

⑥调查统计资料;

⑦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有公务员编制1个

1分

有事业编制2—3个

1分

有事业编制4个以上

加1分

14

市办事机构配备与编制数相应的专职干部

2分

市、区语委

市办事机构专职干部配备少于编制数

1.5分

市办事机构只有兼职干部

0.5分

半数以上的区配备专职干部

加1分

A2—3(4分)

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15

有专项办公经费

2分

⑴落实市语委办专项办公经费。

⑵为市语委办安排与人数、办公需要相适应的办公室。

⑶为市语委办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脑、机动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16

有专用的办公室

1分

17

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脑、机动交通工具等设备中的任意三项

1分

A2—4(2分)

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健全,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18

经编制部门批准建立市级测试中心

1分

⑴设立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⑵测试中心设有专职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市编委

市教育局

19

测试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2—3名

1分

测试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

0.5分

A3管理措施12分

A3—1(2分)

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20

有本市语委通过的实现语言文字工作新世纪目标规划

0.5分

⑴制定市语委通过的语言文字工作长期目标规划。

⑵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语委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工作。

⑶各级语委制定具体措施,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⑷市语委办每年召开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

市语委

21

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

0.5分

22

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工作

0.5分

23

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有书面总结材料

0.5分

每年召开语委会或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

部署工作

加0.5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A

综合管理60分

A3管理措施12分

A3—2(2分)

24

对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应用状况清楚,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

0.5分

⑴对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定期对调查研究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⑵各级语委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⑶各级语委要认真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市语委办

①工作规划、计划;

②工作总结、简报等;

③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⑤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

⑥调查统计资料;

⑦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25

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

0.5分

市语委办区语委办

26

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重大偏差

1分

A3—3(2分)

27

对区、街道专、兼职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1分

⑴市语委办人员定期参加国家和省的专业培训,并负责组织本市有关行业的培训工作。

⑵将各委办局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登记建档,建立一支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队伍。

⑶每年对专兼职干部进行一次学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市语委办区语委办

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28

对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1分

市语委办

A3—4(3分)

29

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已经启动

1分

⑴按国家规定,对教师、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及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80%以上的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⑵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以行业培训为主,各有关单位要有具体的培训计划及措施,保证落实。

市语委办

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30

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

1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东营日报社

31

遵守培训测试管理规定,违反有关规定,

酌情扣分

1分

市语委办

A3—5(3分)

32

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事、商业、邮政、通信、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

1分

⑴由市语委召开专门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及管理职权。

⑵市语委召开协调会,条块结合,有关部门通过落实各自的工作,共同携手监督检查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有任一部门未落实

扣0.2分

33

各街道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

1分2

区政府

有任一街道未落实

扣0.2分

34

各系统、区、街道按照语言文字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本系统、辖区的工作

1分

各系统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有任一系统、区、街道未作安排

扣0.2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A

综合管理60分

A4

10

A4—1(3分)

35

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

3分

⑴制定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

⑵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措施。

市语委

市、区政府及语委各成员单位

①工作规划、计划;

②工作总结、简报等;

③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⑤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

⑥调查统计资料;

⑦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

A4—2(4分)有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的地方法规、规章

36

有市人大或市、区政府颁布的法规

2分

市政府颁布《东营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规定》

市语委

37

有某一或某些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性文件

2分

市政府

A4—3(3分)

38

按照法规、规章落实了执法部门

1分

⑴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落实执法部门。

⑵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程序,依法行政。

各语委成员单位

执法部门落实,执法程序规范

39

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程序执法

1分

市政府及相关执法单位

40

举办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培训班

1分

A5

8

A5—1(2分)

41

市内主要街区3处以上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1分

⑴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东营区、河口区各在主要街区设立2-3处。

⑵全市中小学、院校均设立1-2处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⑶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5处以上。

区政府

有1处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0.3分

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42

全市中小学、师范院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1分

市教育局

有半数以上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0.5分

区教育局

43

有5处或5处以上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加0.5分

市文明办、城市管理局、规划局、工商局

A5—2(2分)

44

当地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不少于3次

1分

⑴市级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不少于3次。

⑵电台、电视台定期(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电视台要定时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公益广告,每年不少于3次。

东营日报社

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的文稿或节目

有一次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

0.3分

45

当地电台、电视台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出宣传语言文字的文稿和节目不少于3次

1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有一次播出宣传语言文字的文稿和节目

0.3分

A5—3(4分)

46

工作班子落实

1分

各有关部门每年提前讨论制定“推普宣传周”的活动方案,并落实宣传经费。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局、人社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东营日报社、语委办

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47

宣传经费落实

1分

48

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宣传活动

2分

 

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

加1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B

普及普通话100分

B1

24

B1—1(4分)

49

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

1分

⑴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分管推普工作。

⑵领导干部要做“推普”的模范,带头讲普通话。

⑶各机关要建立推广普通话的制度,并能与公务员的考核结合起来。

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牵头,各党政机关具体实施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

③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播音、主持用语,服务用语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抽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

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有任一机关没有要求

扣0.2分

50

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

1分

有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

扣0.2分

 

51

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2分

 

有任一机关没有措施

扣0.3分

B1—2(8分)

52

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

2分

⑴在全市性会议中使用普通话。

⑵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使用普通话。

⑶机关内部工作使用普通话。

⑷其他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基本做到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

1.5分

53

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

2分

基本做到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

1.5分

 

54

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2分

 

基本做到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1.5分

 

55

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

2分

 

基本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

1.5分

B1—3(8分)

56

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

2分

⑴各部门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⑵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对应培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测试,对应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市人社局

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应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57

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

1分

58

按照本省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

5分

培训率达到50%

3分

开始进行培训

1分

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水平测试

加1分

B1—4(4分)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59

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

2分

组织、人事部门在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逐步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并增加普通话测试的内容。

60

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

2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B

普及普通话100分

B2

广

20

B2—1(4分)

61

有本系统普及普通话的要求

1分

⑴各级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对本系统人员提出普及普通话的要求,建立监督机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⑵电台、电视台要对播音、主持用语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在播音、主持时语言规范,正确无误。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

③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播音、主持用语,服务用语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抽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

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62

各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

1分

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

责任制

扣0.5分

63

各电台、电视台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

2分

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检查和改进措施

扣0.5分

64

均使用普通话播音

2分

⑴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一律使用普通话播音。

⑵记者采访时一律使用普通话。

B2—2(8分)

65

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2分

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政府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播音时个别人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一级乙等

扣0.5分

播音时半数以上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一级乙等

不得分

66

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

2分

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

扣0.2分

67

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2分

 

个别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一级乙等

扣0.5分

 

半数以上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一级乙等

扣1分

B2—3(8分)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等级证书上岗

 

68

全部参加测试

4分

⑴播音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专业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并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应调整岗位,接受培训和测试。

⑵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未获普通话合格证书的,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达标率达85%。

⑶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能上岗。

80%参加测试

3分

50%参加测试

1分

69

测试达标率80%

4分

测试达标率50%

2分

测试达标率30%

1分

已经实施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加1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B

普及普通话100分

B3学校36分

B3—1(3分)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70

纳入教育教学要求

1分

⑴市教育局下发文件把推广普通话作为教育教学内容,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⑵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加强平时推广普通话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市教育局

各高校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

③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播音、主持用语,服务用语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抽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

71

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

2分

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普及普通话作为一项工作内容

1分

B3—2(3分)

72

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

1分

⑴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列为校长的职责之一,提出普及普通话的要求,保证推普工作经费,提供必要设备,领导干部带头说普通话,发挥表率作用。

⑵学校将用普通话教学列为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列为评选优质课和教学能手的必备条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成绩记入业务档案。

⑶将在校内说普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有任一学校没有要求

扣0.2分

73

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

人员负责

扣0.2分

74

有检查、改进措施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措施

扣0.2分

B3—3(5分)

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75

成为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1分

⑴普通话成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教学中不使用方言。

⑵教师、学生树立使用普通话的意识,形成自觉使用普通话的习惯。

有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

扣0.5分

76

成为小学的教学语言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扣0.5分

77

成为中等学校的教学语言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扣0.5分

78

成为高等学校的教学语言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扣0.5分

79

成为师范院校的教学语言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不得分

80

成为幼儿园的校园语言

1分

⑴普通话成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把使用普通话贯穿于学校各项教育活动之中。

⑵营造良好的学校语言环境,各校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推普的意义和要求,校园里、走廊上、教室里均挂贴“请讲普通话”等永久性标语牌。

B3—4(8分)

有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

扣0.5分

 

81

成为小学的校园语言

2分

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扣0.5分

82

成为中等学校的校园语言

2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扣0.5分

 

83

成为高等院校的校园语言

2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扣0.5分

 

84

成为师范院校的校园语言

1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

不得分

评估指标

序号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查

得分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评估依据

B

普及普通话100分

B3学校36分

B3—5(6分)

85

在职教师80%参加过普通话培训

2分

⑴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工作,把普通话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围,并列入继续教育学分。

⑵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类教师的培训工作,并为各区培训普通话师资骨干;各区教育局负责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

市教育局

各高校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

③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播音、主持用语,服务用语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抽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

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在职教师50%参加过普通话培训

1分

在职教师30%参加过普通话培训

0.5分

86

在职教师80%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3分

在职教师50%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2分

 

在职教师30%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1分

 

87

在职教师50%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

1分

 

在职教师80%以上普通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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