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1920499 上传时间:2023-06-0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84.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3页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x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评价标准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建立企业诚信

基准分

中标额

50

基准分

档案后自动起算基准分50分

最近2年内累计中标金额排名第1-10名的得4分;排名第11-20名的

得3.8分;排名第21-30名的得3.6分;排名第31-40名的得3.2分;

排名第41-50名的得3分;排名第51-70名的得2.8分;排名第71-90

近2年累计中标总额(广州市立项,对口援建项目,视作

广州地区项目)

名的得2.6分;排名第91-110名的得2.4分;排名第111-130名的得

2.2分;131-150名的得2分;151-200名的得1.8分;201-250名

的得1.6分;251-300名的得1.2分;300名以后有中标项目的得0.8

分,没有中标项目的得0分。

 

 

 

合同备

案金额

近2年累计合同备案总金额(广州市立项,对口援建项目,

视作广州地区项目)

最近2年内累计合同备案总金额排名第1-20名的得3分;排名第21-40

名的得2.8分;排名第41-60名的得2.6分;排名第61-80名的得2.5

分;排名第81-100名的得2.3分;排名第101-120名的得2.1分;排

名第121-140名的得1.9分;排名第141-160名的得1.7分;排名第

161-180名的得1.6分;181-200名的得1.4分;201-220名的得1.2

分;221-240名的得1.0分;241-260名的得0.8分;261-300名的

得0.6分;300名以后有合同备案项目的得0.4分,没有合同备案项目

的得0分。

合同结

算备案

金额

近2年累计合同结算备案结算总金额(广州市立项,对口

援建项目,视作广州地区项目)

最近2年内累计合同结算备案结算总金额排名第1-10名的得5分;排

名第11-20

名的得3.8

分;排名第

第111-130

名的得4.6分;排名第21-30名的得4.2分;排名第31-40

分;排名第41-50名的得3.4分;排名第51-70名的得3

71-90名的得2.6分;排名第91-110名的得2.2分;排名

名的得1.8分;131-150名的得1.4分;151-200名的得

 

 

1.2分;201-250名的得1分;251-300名的得0.8分;300名以后有

合同结算备案项目的得0.6分,没有合同结算备案项目的得0分。

劳务分

包合同

结算备

案金额

近2年内累计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结算总金额(广州市

立项,对口援建项目,视作广州地区项目)

最近2年内累计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结算总金额排名第

1-20名的得

1分;排名第21-40名的得0.9分;排名第41-60名的得0.8分;排

名第61-80名的得0.7分;排名第81-100名的得0.6分;排名第

101-120名的得0.5分;排名第121-140名的得0.4分;排名第141-160

名的得0.3分;排名第161-180名的得0.2分;181名以后有劳务分

包合同结算备案项目的得0.1分,没有劳务合同结算备案项目的得0分。

纳税

总额

15

最近2年内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

名第1-10名的得15分;排名第11-20名的得14分;排名第21-30

近2年度累计在广州地区或穗(含省直)缴纳营业税、增

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

名的得13分;排名第31-40名的得12分;排名第41-50名的得11

分;排名第51-70名的得10分;排名第71-90名的得9分;排名第

91-110名的得8分;排名第111-130名的得7分;131-150名的得

 

 

获奖奖

项及获

奖率

18

近2年内工程获奖奖项

6分;151-200名的得5分;201-250名得4分;251-300名得3分;

300名以后有纳税的得2分,没有纳税的为0分。

各企业按以下获奖总分从高向低排序,前1-5名本项得13分,前6-10

名本项的12分,依次类推,排名每递减5名本项得分递减1分,排名

66名以后(含第66名)有奖项的得0.5分,无奖项的不得分。

另计算

广州地区工程获奖总分与前2年中标项目数(无中标记录记为1)的比

值从高向低排序,前1-5名得5分,前6-10名得4.5分,依次类推,

排名每递减5名本项得分递减0.5分,排名51名以后有奖项的得0.5

分,无奖项的不得分:

、广州地区工程奖项(广州市立项对口援建项目视作广州地区工程)

1.本类奖项同一工程项目两次以上获奖,不同加分档次的,按档次得分

最高的分数计算,相同加分档次的,只计算1次,每获鲁班奖、市政金

 

 

杯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金质奖、国家

AAA级安全文明标

准化工地一项加6分(参建单位根据其参建范围纳入各专业诚信体系得

2.5分),每获国家银质奖一项加4分(参建单位2分),每获中国建筑

工程装饰奖(只计入建筑装修装饰和建筑幕墙专业)一项加

2.5分,每

获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

质结构奖、广东市政金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广东省

AA级安

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示范工地、广州市五羊杯

加2分(参建单位1分),每获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

程结构优质奖一项加1分(参建单位0.6分),每获中国钢结构金奖、

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只计入建

筑装修装饰专业和建筑幕墙专业)一项加0.6分,每获广州市建设工程

中小型优质奖、广州市结构优良样板工程一项加

0.5分(参建单位0.3

分)每获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只计入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

 

 

专业)一项加0.3分。

2.本类奖项同一工程项目两次以上获奖,不同加分档次的,按档次得

分最高的分数计算,相同加分档次的,只计算1次: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

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一项加2分(参建单位1分),广州市安

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1.5分(参建单位0.5分)。

3.本类奖项同一工程项目两次以上获奖,不同加分档次的,按档次得

分最高的分数计算,相同加分档次的,只计算1次:

全国建筑业新技术

应用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加1.5分,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执

行单位、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广州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项加0.3分。

4.本类奖项同一工法两次以上获奖,不同加分档次的,按档次得分最高

的分数计算,相同加分档次的,只计算1次:

国家级工法主要完成单位

加1.5分,广东省级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加0.3分。

 

 

二、非广州地区工程奖项

非广州地区工程每获鲁班奖、市政金杯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

家金质奖、银质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奖奖项一项加

2分。

三、鼓励和推行绿色施工,对在我市范围内实施建筑废弃物循环再利用

的建设工程给予奖励,每项工程施工企业加0.5分。

被广州市工商局、广东省工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连续1-5年加

重约

 

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0.5分,连续6-10年加1分,连续10年以上加1.5分,连续15年以

守信

上加2分。

表彰

近2年内参加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或者广东省、广州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表彰表扬1次加2分,广东省、广州市建设行政主

表扬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受到表彰表扬的。

管部门表彰表扬1次加1分。

10

不良行

不封

不良行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变造资格、

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半年内扣20分

 

 

为及不

规范行

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

假的方式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

活动的;

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依

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

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参与违法建设被确认的;

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

利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提供

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的;

无资质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被行政处罚

 

 

严重不

规范行

的。

不履行合同约定,经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协调督促仍不予履行被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认定或者通报的;

在企业信息(含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

绩信息等)登记、合同备案、结算备案、资质

申请、项目负责人解锁变更或在开标阶段项目

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到时等事项中使用

虚假材料、瞒报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情形

被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者通报的;

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

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

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扣15分

 

 

一般不

规范行

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行政决定的;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

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的;

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

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会影响招标公正性而参

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扣10分

 

 

轻微不

规范行

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

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经查实,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同

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

填报诚信档案信息或业绩信息时不符合相关规

定,要求其撤销或整改后,仍明知故犯、不予

整改的;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实施的其他不规范行为。

、资格预审项目通过资格审查并成为正式投

标人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放弃或撤回投标文件并经

第一、二项所列情形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扣2分;

其余项所列情形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扣5分

 

 

备注:

1.中标项目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铁工程为准。

如中标单位是联合体,则中标金额按照联合体协

议中注明的联合体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联合体各方所占比例的则由联合体各方均分。

2.施工合同备案金额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同备案系统中的施工合同备案为准。

合同备案金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已备案的合

同要素缺失的(合同金额、工程规模、工程地点、签订时间),或缺失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计价文件(含计价软件版及

XML2.0文件或带公式的excel

格式的电子版)的,不计入诚信得分。

如是联合体承接的工程,则合同备案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联合体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

议未注明联合体各方所占比例的则由联合体各方均分,并须联合体各方确认。

3.施工合同结算备案金额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同备案系统中的施工合同结算备案为准。

结算备案金额自结算文件

确认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结算计价书缺失结算确认时间、或缺失与结算金额一致的计价文件(含计价软件版及

XML2.0文件或带公式的EXCEL格式的电子版)的,不计入诚

信得分;如是联合体承接的工程,则合同结算备案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联合体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联合体各方所占

比例的则由联合体各方均分,并须联合体各方确认。

4.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金额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同备案系统中的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为准。

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金额自劳务分包合同

结算文件确认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劳务结算书缺失结算确认时间的,不计入诚信得分。

劳务结算符合要求,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计诚信得

分。

 

 

5.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有行贿行为的企业,其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得分清零

1年。

6.《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穗建筑〔2014〕1463号)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

其合同结算备案金额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7.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包括在穗企业在广东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缴纳的所得税项,以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8.企业不良行为及不规范行为扣分不封顶。

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汇总分低于零分以下的,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分值按零分计算。

9.《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穗建筑〔2014〕1463号)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专业综合评价分数及排

名,其“获奖奖项”加分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获奖奖项加分的工程,均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

“获奖奖项”项中同一项工程按工程编码认定。

 

 

10.列入奖励加分范围的:

①对实施建筑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的建设工程加

0.5分,奖励加分的工程为在广州市地域内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同一项工程按工程编码认定。

申请奖励加分前,施工企业应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通过的认可文件到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进行复核,奖励加分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通过,并予以重新确认加分;②国家级和广

东省级施工工法,是指按照工法专业分类,申报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仅指其中的市政道路、隧道、桥梁)两类工法,其中申报施工工

法所列应用工程中至少有一项为广州市范围内的工程。

申请奖励加分前,施工企业应持工法批准文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进行复

核。

11.出现“轻微不规范行为”栏中第一、二项所列情形的,即视为发生轻微不规范行为,按相应标准进行扣分。

12.同一项目中符合不良行为、严重不规范行为、一般不规范行为、轻微不规范行为中所列情形中的多种情形的,按所列情形各自扣分和各自计算扣分

期限。

13.表彰表扬加分由企业发起书面申请,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对,具体以官方表彰表扬文件为准。

核对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加分的,按严重

不规范行为处理。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

14.以上所指“广州市立项”,含广州市各区立项。

15.本评价标准中所列情形与《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

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

惟余莽莽;

大河

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

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U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