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神经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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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神经症
神经症
一组大脑功能失调的疾病
一、不属于(重性)精神病
1、无精神病性症状(幻觉、妄想、为数不多的几种异常行为:
广泛性兴奋活动过多、显着的精神运动迟滞、紧张性行为、社会退缩与情绪无关)
2、现实检验能力无损害
二、无器质性损害
1、躯体
(一)
2、无意识障碍、记忆障碍、智力障碍、人格改变
三、有病识(自知力),主动求医
发病机理
一、精神因素:
负性情绪体检、精神创伤、内心冲突
二、人格特点:
不开朗、敏感多疑、争强好胜、好面子
三、躯体疾病、疲劳(先导)
分型
一、焦虑性神经症(焦虑症)
1、急性焦虑症(惊恐发作)
起病突然,感到心慌意乱、紧张不安或无名地恐惧,似乎预感到大难临头。
伴有心悸、胸闷、头晕、脸发热、手脚发麻、肌肉颤抖及抽动、浑身出汗等躯体症状。
严重时,搓手顿足、坐立不安、长吁短叹,甚至尖声怪叫,似乎马上就要“发疯”或者立刻就会窒息死亡。
一般持续几分钟到两、三个小时,后自行终止,但有的病人一周或一天之内可发作好几次。
发作过后虽可恢复到正常状态,但由于有反复发作的倾向,而发作时又会给病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因此,即使在不发作时,病人也往往担心再次发病而惴惴不安。
2、慢性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病人常有恐惧性的预感,经常出现没有固定内容的紧张不安,对现实中某些无关紧要的细微小事过分担心和烦恼。
病人有时都说不清担心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只是一味地提心吊胆、惶恐不安,好像不幸随时将降临在自己或亲人的头上。
由于病人整天地担惊害怕,他们对外界刺激的感受性也就增强了,外界有些许响动他们都极为敏感,极容易出现惊跳反应,也就是老是一惊一乍的。
睡眠障碍十分常见,经常难以入眠或极易被外界声响而惊醒。
病人还表现出运动不安,面部和肢体肌肉的紧张性抽搐,如双手震颤、背部肌肉僵直、头部肌肉紧缩和压迫感,经常搓手顿足,来回踱步,不能静坐。
情绪不稳定,常常会因为小事而引发强烈的情绪反应,勃然大怒或嚎啕大哭。
躯体症状:
心血管系统有心悸、气促和窒息感;消化系统有口干,胃部不适、恶心、嗳气、腹胀、大便次数过频或腹泻;泌尿生殖系统有尿频、尿急,男病人表现阳痿、早泄;女病人表现月经紊乱和性欲缺乏等。
二、强迫性神经症(强迫症)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反复不断地出现某些念头、幻象、情绪、冲动、意图。
这些病状扰乱了病人正常的思想过程和情绪活动,或者使他们不情愿地做某些动作。
病人完全明白某种思想和某个动作是不必要的或荒谬的,力图加以摆脱,结果仍是违反病人的意愿而无法摆脱。
发病年龄大多数在青壮年期,但有20-30%于儿童期起病。
女性患病率略高于男性,但儿童期患病者则是男孩高于女孩。
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类∶
一、强迫观念。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反复不断地出现某些念头、幻象、情绪、冲动以及意图,常见的有∶
1.强迫怀疑:
病人对自己言语、行为(如门窗锁上了没有、煤气是否关好了)的正确性产生怀疑,明知毫无必要这样想,却又不能摆脱。
2.强迫回忆:
过去生活中经历过的事件或场面,不由自主地浮现在脑子里,挥之不去。
比如有一个病人小时曾见过一次溺水者被打捞上来放在地上的情景,患强迫症后,这一场面总反复出现在脑海中。
3.强迫思虑:
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景象,寻根究底,反复思索,明知没有必要,但又不能控制。
比如反复想“人为什么要结婚”、“人为什么要吃饭”,明知无聊却挥之不去,达到穷思竭虑的程度。
4.强迫性对立思想:
脑子里出现一个念头或看到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与之完全相反的观念或语句。
比如听到别人喊“拥护……”立即控制不住地想喊“打倒……”。
5.强迫意向:
内心反复出现一种违背自己的意愿的冲动。
例如,走到高处时有一种想往下跳的冲动;抱着自己心爱的孩子走到河边时,出现想把孩子往河里扔的冲动。
为避免出事(一般不会),他们尽量躲开这些地方。
二、强迫动作和行为。
为了摆脱或减轻由于强迫观念而产生的焦虑,不由自主地采取顺应性行为,常见有∶
1.强迫检查:
由于强迫怀疑,病人总怕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酿成祸端,而反复地检查、核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影响了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2.强迫询问:
病人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所看到的事情,害怕没听清楚或者理解错了别人所讲的话,反复不断地要求别人不厌其烦地重复并给予解释。
3.强迫洗涤:
嫌“脏”,反复不断地洗手、洗澡或洗衣服、餐具等。
这种洗涤往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拿洗手做例子,先洗哪一只手后使哪一只手,先洗哪一个手指后洗哪一个手指,洗多少遍,怎样打肥皂……都有严格的规定。
洗得不对,程序乱了,还得从头洗起。
4.强迫计数:
病人对数字发生了强迫观念,整日沉浸于无意义的计数动作中,即使对偶然碰到的电话号、汽车牌号等等都要反复默记。
5.强迫仪式动作:
这是指病人反复地去做一套事先设计好的程序性的仪式动作。
例如,一位病人出门时一定要左脚先迈出家门,若不注意把右脚先迈了出去,则一定要退回来再迈一次;回家时一定要右脚先迈进家门,尔后,一定要把脱下的鞋子头朝向东方……这些仪式程序对他们来说往往象征着吉凶祸福,以及逢凶化吉等意义。
强迫症的发病有一定的素质方面的遗传影响。
生物化学的研究还提示,脑内神经介质的变化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病有关。
有学者认为,强迫症是由于脑器质性原因造成的,认为在大脑前额叶、基底神经节等处有了病变,并根据强迫症和脑结构的对应关系而提出采用手术的疗法。
多数强迫症病人均有某些特征性的人格特点,即强迫性人格特点,其表现为:
1、做事犹豫不决、思虑过多。
他们习惯于用规章制度乃至习俗来检验自己的所作所为,以至对已经做出决定的事情,仍不断地怀疑,顾虑重重。
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给人的印象是循规蹈矩,缺少果断。
2、凡事均要求十全十美、万无一失。
为此,他们往往在事后仍反复地检查,反复地核对,生怕会有任何差迟。
3、缺少幽默感,拘谨,过分的认真负责和自我关注。
三、恐怖性神经症(恐怖症)
对某种特定事物、某种特定境遇所产生的恐惧和紧张不安过分的强烈,达到了不合情理的程度,以至于影响到一个人的工作、学习、日常生活以及社会交往。
病人竭力地回避,以免与那种东西或者情境相遇。
恐怖症的临床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常见的有:
1、物体恐怖:
动物、尖锐物、血、伤口创面
2、境遇恐怖:
雷电、恐高症、闭室、聚会(广场恐怖)
聚会恐怖症:
病人就怕周围人多,害怕去各种各样的公共场所,如商店、剧场、餐厅等人群聚集的地方,连公共汽车、地铁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都不敢乘。
每当他们身临这些地方,就浑身不自在、焦虑不安、紧张恐惧、头昏、心慌、出汗等症状。
3、社交恐怖:
对视恐怖、赤颜恐怖
社交恐怖症:
病人害怕在公交场合被人注意,尤其害怕当众讲话、当众写字、当众进食。
在公共厕所小便,若有人站在身后等待,则无法尿出。
为此,病人尽量地回避上述场合。
由于社交恐怖症以女性为多,而轻度者又仅表现为不愿在公众场合露面或当众讲话,这给人以“胆小、害羞、内向”的印象。
在某些人看来,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表现正符合“淑女”之美,因而不以为她们的这种表现是病态,当然不会要求她们就治。
有人调查,在世界范围内,社交恐怖症的未治率高达90%。
对视恐怖症:
表现为不敢与别人对视,尤其是在“一对一”的场合。
与人谈话时总避开别人的目光,眼睛看着地上或者盯着别处,似乎做了什么亏心事。
赤颜恐怖症:
见人就心神不定、脸红耳赤,为此他们害怕见人,尽量避免与人相见,不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
4、疾病恐怖:
害怕患肿瘤、心脏病、肝炎、艾滋病…
行为疗法是目前治疗恐怖症应用最广,而且显效最快的一种治疗方法。
采用系统脱敏的方法,通过“习惯成自然”的原理,可以使恐怖的情绪减轻乃至消失。
四、疑病性神经症(疑病症)
病人总认为自己确实患了某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疾病,甚至是某种“不治之症”,为此而忧心忡忡、紧张恐惧。
发病与病人的性格基础有关。
这种人往往过分地注意自己身体健康。
他们饮食有节,起居有时,节制性欲,注重营养,崇尚各种民间健身方术和秘诀(如太极拳、气功等),爱吃“补药”,笃信“秘方”。
他们过分注意来自内脏及身体的各种感觉,十分关注自己脸色、舌苔、脉搏、体重、大小便等,对身体上一点点不舒服的感觉(如轻微的疼痛、发胀等)都极为敏感,甚至对一般人所不注意的内脏活动(如心跳、肠管蠕动等)都有很高的觉察力。
他们对医药知识特别感兴趣,极易受医生(包括江湖“医生”)和医书的影响,喜欢在医书里翻来复去的对照自己找病,听说或者看见别人生病就立刻感到自己也有类似的症状。
疑病症发病前往往有精神紧张刺激的前提:
或是因某亲朋好友患重病甚至死亡而心有余悸;或是因自己患某种疾病而紧张恐惧;或是为工作、人际关系而苦恼;或是因医生言语不慎而造成不良暗示。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不少疑病症是医源性的,也就是由于医生不恰当的言语、态度和行为而造成的。
那些反复的检查和长期不能确诊;错误的诊断、治疗;错误的观念(如认为手淫和遗精会伤脑子);为达到某种目的(如社会上的游医、巫医为了骗钱)而恐吓病人等,都会造成疑病症。
疑病症状还受文化背景所影响。
如,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十滴血一滴精”,手淫遗精会导致“肾亏”而“大伤元气”,使得有过手淫遗精的人产生恐惧和悔恨心理,最终造成疑病症。
疑病症的治疗主要是采用心理疗法。
五、抑郁性神经症(神经症性抑郁)
六、人格解体神经症
人格解体(自我意识)
身体解体
情感解体
现实解体
七、神经衰弱
多见于脑力工作者(有人统计为86.7%)。
从性格特点上看,多数神经衰弱病人偏向于胆怯、自卑、敏感、依赖性强,也有的病人过分争强好胜、自制力差。
过去,对神经衰弱的诊断标准过宽,只要病人有些头痛、失眠,就往往被贴上“神经衰弱”的标签。
目前,局限于以“容易疲劳”作为主要临床表现。
一、容易疲劳或衰弱。
这是神经衰弱的主要症状,表现为注意力很难集中,或集中注意的时间很难持久。
病人经常感到脑子疲乏、迟钝、思考困难,精力不足,整日萎靡不振,影响工作和学习效率。
二、容易兴奋。
病人在精神上特别容易兴奋,联想随之活跃。
但这种联想不像为了解决某一问题而进行的思维活动,而是无目的、无意义的胡思乱想,尤其是在睡前,造成入睡困难。
三、情绪不稳定。
病人感到烦恼紧张,无法松弛,常有焦虑症状,一阵阵地心烦意乱坐立不安。
同时,情绪容易激动,常为些许琐事而发脾气,有时则又容易伤感动情。
由于情绪紧张而感到头沉、头胀或紧箍感,也可出现背部或四肢的肌肉痛。
四、睡眠障碍。
病人惟恐睡眠不好,睡前往往有一系列的近似仪式动作的、程序化的准备工作,此外,多梦、易醒或醒后难以入睡十分常见。
由于睡眠质量不好,病人在次晨起醒后没有清醒感,不能解乏。
五、躯体症状:
头昏、眼花、心慌、气短、胸闷、腹胀、消化不良、尿频、多汗、阳痿、早泄或月经紊乱等
应该指出的是,几乎所有的慢性疾病,如高血压、肝炎、肺结核等病的病人,也常有失眠、烦躁、易疲劳等症状。
这些症状是躯体疾病临床表现的一部分,应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并非神经症中的神经衰弱。
某些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老年痴呆等疾病的早期,往往也可表现为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而且病人往往只认为自己患了“神经衰弱”,而拒不承认患了重性精神病,并拒绝去精神病院就诊。
但这些病人的病情与神经衰弱有所有同:
神经衰弱病人主动求医,治病心切;而重性精神病人则对自己的疾病缺乏认识,不主动求医。
如果病人还有性格孤僻、思维怪诞、行为离奇,或者情绪低沉、悲观厌世,或者记忆缺损、智力减退,就更应考虑到不是神经衰弱的可能。
治疗上有以下方法∶
一、心理治疗。
这是治疗神经衰弱的基本方法。
应由医生向病人讲解基本医学知识,让病人了解神经衰弱的性质,打消对疾病的种种疑虑,同时要找出致病的原因,了解自身性格上的弱点。
二、药物治疗。
常用的是安定类的抗焦虑药物,既解除焦虑又可安眠。
但决不提倡长期、大量服用,因为这样会造成对药物的耐受性和成瘾性。
三、综合治疗帮助病人改善生活安排、调整人际关系,同时开展体育疗法、音乐疗法、生物反馈疗法等多种治疗的结合,对神经衰弱症状的减轻也切实有效。
八、癔症(歇斯底里)
一种在不健全的人格基础上,由心理社会因素或不良暗示而诱发的精神障碍。
我国目前仍把它归属在“神经症”的疾病分类项下。
表现千变万化(有人称它“伟大的模仿者”,即什么样的病症它都能模仿),主要可归于躯体症状及精神症状两个方面。
一、癔症性躯体症状(转换型)
1.癔症性痉挛发作:
人多的地方,受刺激或心情不悦时突然倒下,四肢抽搐、发僵,双眼向上翻,还可翻滚、撕扯衣服、抓人咬人等。
其症状表现有如癫痫全身发作,但不会有癫痫发作时的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咬破舌头以及摔伤等情况。
发作历时数十分钟后,症状便全部缓解。
2.肢体震颤:
有的癔症病人生气后就四肢抖动。
人们越是注意,越是抖动得厉害。
3.肢体瘫痪:
常表现为上肢或下肢瘫痪或偏侧肢体瘫痪,却查不出神经系统的病理性体征。
4.癔症性失音:
突然喉中发不出声音,只能靠口形或手势或者书写来表达。
但检查起来,其发音器官和神经系统没有器质性损害。
5.癔症性失明、失聪:
在心因作用下,突然双目失明或双耳听不到声音。
6.癔症性感觉障碍:
可表现为皮肤感觉过敏,如对轻微的抚摸都感觉疼痛难忍,一般亮度的光线觉得刺眼难忍,也可表现为皮肤局部感觉减退或消失。
正常情况下,中枢神经对皮肤感觉的支配有一定分布的规律,癔症性的感觉障碍则不符合这些规律。
7.躯体感觉异常:
在心理因素作用下,感到咽喉部似有东西卡在那里,总有梗阻感,称为“癔症球”。
还有的病人长期出现恶心、呕吐,身上皮肤有痒感,似有蚂蚁在爬。
以上症状经各种检查均找不到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8.癔症性呕吐
9.癔症性呃逆
10.癔症性过度换气
二、癔症性精神症状(分离型)
1.癔症性朦胧状态:
意识障碍,表情茫然,不能清晰地认识周围客观事物以及自身所处的状态。
2.情感爆发:
多在与人争吵或情绪过分激动时突然发作。
表现为哭闹、喊叫,捶胸顿足,在地上打滚,撕扯衣服,砸坏物品,其言语行为有尽情发泄内心愤懑情绪的特点。
3.癔症性神游症:
突然离开家或工作场所,只身跑到外地。
此时的病人貌似正常人,可以应付简单的日常生活,可以购物或问路,可以和人进行简单交谈,而实际上是迷迷糊糊的如同在睡梦之中,并不能完全把握自己的行为。
即存在意识障碍。
这种情况可历时几十分钟或几天。
清醒后,不能完全回忆。
4.癔症性假性痴呆:
严重到连非常简单的问题也不能做出正确回答。
问“1+1”等于几,则回答等于“3”。
可完全康复,故称它为“假性痴呆”。
5.癔症性遗忘症:
突然把所经历的事情彻底的忘掉了。
被遗忘的事情大多是给予病人巨大精神刺激的不愉快的经历。
比如有的女孩子在遭强暴后,忘记了自己曾经去过的那个地方,以及发生过的那件事情。
6.附体体验:
病人认为某些动物(如黄鼠狼、“狐仙”)、神仙或死人的灵魂附到自己的体内,完完全全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三、癔症的特殊表现形式
1.癔症的集体发病∶常发生在共同生活的群体,如学校、教堂、同一村庄等处。
起初有一人出现癔症发作,周围目睹者在相互暗示和自我暗示的作用下,出现类似的症状,使癔症在短期内暴发流行。
在某些“气功师”的诱导下,练功者集体出现哭喊、打滚,感觉到“气场”、“特异功能”等。
这些场面看似热闹,其实就是一场癔症的集体发作。
2.赔偿神经症:
在一些交通事故、工伤、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为此经常夸大某些躯体症状。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躯体症状的夸大和持续存在,并非当事人故意装出来的,而是无意识的(若是有意识、故意装出来的则称为诈病或伪病)。
因此,在处理这类涉及赔偿的问题时,应力求尽快、彻底解决,否则对当事人症状的消除极为不利。
3.职业神经症:
表现的症状与职业的需要有关。
如每天需用手指精细动作的职业者,如打字员、钢琴家、提琴手,容易发生手部肌肉紧张、疼痛,不听使唤,甚至出现手部肌肉痉挛而无法运用手指、前臂,甚至整个上肢。
4.在某种情况之下,癔症也可以出现幻觉、妄想等重性精神病才会出现的症状,病期相对又较长,可持续数周乃至数月,这将给诊断带来一定难度。
癔症多发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中。
癔症的发作常有一定的精神诱因,比如突然处于尴尬状态、突然获知患有绝症等重大生活事件、人际关系紧张、违心地处理事情之后又后悔而产生的内心冲突、过分气愤或委曲,等等。
有的人在暗示或自我暗示的作用下,也会出现癔症发作,气功暗示就属于这一种。
在癔症的发病过程中,个体的人格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
癔病性人格,又称寻求注意型人格,这在女性中较为多见。
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高度的自我显示性:
这种人最怕寂寞,最喜人们注意,任何情况下都爱出风头,愿以中心人物的形象出现,不能容忍人被忽视、被人冷落。
在人前,她们衣着最鲜艳、嗓门最大、笑声最尖,常常通过夸张的语言、丰富的表情绘声绘色的表演,矫揉造作,俏媚横生,卖弄风情,吸引众人的注意。
二、高度的自我暗示性:
这种人惯于自欺又易受人欺骗,易接受暗示,人云亦云,过分地迷信伪气功、“特异功能”之类,能较快地接受一些虚无飘缈的“理念”而在躯体上出现一些相应的反应。
三、情绪不稳和情绪化:
这种人易感情用事,情感反应强烈而不稳定,易悲易喜,忽怒忽爱,变化多端。
这种人表情丰富而夸张,表面上待人热情,实际上情绪体验相当肤浅,缺乏真诚,没有真实的情感,浮夸不实,忘恩负义,很难与人建立深厚的感情。
四、高度的幻想性:
他们常常生活在幻想的世界之中。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处处碰壁,仍不停地幻想,把虚幻的想象当成现实。
治疗:
心理治疗较之药物治疗及其他治疗更为重要。
癔症的发病与不良暗示有关,因此在心理治疗时要充分地运用心理暗示的技巧,可以运用催眠暗示的方法,也可以辅以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