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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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解读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我的讲课题目是: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解读,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讲课的内容主要分三部分:
一是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出台背景,二是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宣贯的意义,三是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具体规定详解。
一、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出台背景
(一)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
按照国资委提出的“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自2004年以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已经实施了两个三年目标,现在实施的是第三个三年目标,总体要求可以归纳为3个100%和2个80%。
。
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以上。
按照国资委总体要求,构建了中储棉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即3个办法和2个通知。
(二)中储棉总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迫切要求
我们公司即将迎来十周年庆典,中储棉总公司也从创业期向成长期迈进,企业生产经营所面对的风险也发生了变化。
法律风险是基础风险,中储棉总公司作为央企的一员,尤其不能碰触法律的底线,应积极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升法律事务管理水平,使得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生产经营及公司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二、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宣贯的意义
(一)使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生效的有效途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也就是说,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2个规定动作完成后,才能生效。
规章制度一般参照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由假设、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制裁一般在规章制度中表述为“罚则”,随着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罚则规定就会与员工收入等挂钩,甚至可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从这个层面上看,就与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那么,我们今天的规章制度宣讲会和签到表可以成为公司已经采取措施让员工知晓的有力证据,换句话说,今天的宣讲会可能事关规章制度能否生效,意义较为重大。
(二)提升法律事务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为了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部署及监事会主席在2011年年度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法务办联合财务部、审计部对部分直属库进行了合同管理调研,通过调研及日常法律审核,发现法律事务管理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1、应提交总公司进行法律审核而未提交的合同数量较多;2、部分合同与个人签订,法律风险较大;3、劳动合同管理混乱,未与部分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4、部分合同的法律审核意见未得到有效执行;5、未按照总公司正式发布的仓储合同范本,对外签订;6、部门合同存在事后补签现象;7、合同正式文本中,合同对方未盖章,并且在合同上签名的不是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也未附授权委托书;8、需所属单位自行法律把关的合同未经过法律审核;9、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低。
分析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
一是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不了解,有制度,没有执行到位。
三、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具体规定详解
(一)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办公室(简称法务办)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六条授权管理、第七条规章制度、重大决策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罚则
第五章附则
重点讲,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授权管理
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是法定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目前,授权签署合同是最普遍的授权,但不可能所有的合同都由法定代表人来签署,因此就需要进行授权。
授权即代理权的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做出即生效。
此后,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归属被代理人,此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公司。
因此,对授权必须进行规范化管理。
我们公司现行的合同方面授权管理情况是,特别重大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部分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副总经理签署,大多数合同包括所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总法律顾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授权。
本办法中所称“授权”系指授权人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赋予被授权人某些权利(主要是签订合同权)的行为。
“有权实施授权行为的人员”是法定代表人和经有效授权代行法定代表人职权的人员。
流程
所属单位要求:
所属单位应参照总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结合其实际,制定相应的授权管理制度。
有独立法人主体的所属单位的合同不可能都由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应完善授权管理。
分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总公司逐项授权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合同,这类授权不允许转授权,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对外签署。
二是范本类合同及由分公司自行把关的合同,其中涉及大量的仓储类合同,实际情况是不可能由主要负责人对外签署,那么就需要进行授权,分公司也应着力完善其内部的授权制度。
第七条规章制度管理法律审核
规章制度定义——公司的“宪法”,公司的内部立法。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内部立法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要求:
1、符合法律规定:
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2、统一规范、协调一致:
备而不繁、简而不漏,不相互矛盾、不重复、表述一致。
只要“法”制定好了,才可以有效执行。
法律审核内容及流程,提交审核单,及时反馈法律审核意见。
随着公司明确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我们法务办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的相关工作,也请大家多给我们提意见和建议。
各所属单位应相应完善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二)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企业总法律顾问
第三章企业法律顾问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
这部分,我不展开讲了,主要提两个概念性问题。
总法律顾问制度:
中央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组织基础。
总法律顾问定位:
作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总负责人,是企业决策层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总经理在企业管理及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向法定代表人负责,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两个问责:
凡是因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未经法律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企业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凡是经过法律审核但因重大失职未发现严重法律漏洞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对于这两个问责,对我们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们将压力转化为动力,着力提高法律审核质量,切实发挥保障作用。
同时,也希望大家给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在提交审核时,将相关信息表述全面,努力做到信息对称。
(三)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法律审核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第六章合同的归档
第七章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八章罚则
第九章附则
我主要讲合同订立,将相关规定柔进来。
合同形式
除当面即时结清的合同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应事后补签。
合同内容
合同名称,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甲方乙方,——关系法律风险高低: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区别:
股东人数、3万,500万。
国有独资企业,
独立法人主体,营业执照
违约责任
定金及订金:
解决争议的方法:
诉讼或仲裁
落款:
人和时间
合同签订地:
可以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约定的,依据法定:
被告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
(四)法律纠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纠纷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章法律纠纷统计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总公司和各所属单位管理职责划分,所属单位全面负起责任,并及时将纠纷情况书面上报总公司。
(五)范本
范本是在梳理直属单位中相对比较规范的仓储类合同的基础上,将公司管理理念及要求融入进来而形成的,各所属单位要积极推行使用范本,严格执行范本的具体条款。
比如复印件提货问题。
三个范本之间的关系。
(六)通知
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法律事务专员年底之前设立法律事务专员岗位,尽快上报总公司备案。
鼓励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提高执证上岗率,全面完成三年目标。
注意事项:
1、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规定报审。
2、杜绝与个人签订合同。
3、强化合同管理,设立法律事务专员,报备。
4、规范使用范本。
5、杜绝合同事后补签现象。
6、严格二级把关制度。
7、及时编写合同编号,正确填写业务意见。
8、确保合同内容完备。
9、按规定报备。
3天内,复印件即可。
法律不只是法律人的事,是每个人的事。
希望通过今天的培训,大家对法律事务管理有了总体了解,希望我今天抛出去的砖,能引来大家的玉,我的讲课就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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