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弃置物质中元素检测方法微波辅助酸消化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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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弃置物质中元素检测方法微波辅助酸消化法

海洋棄置物質中元素檢測方法-微波輔助酸消化法

NIEAM319.10C

一、方法概要

    本微波消化法為效能基準之方法(Performancebasedmethod),藉由濃硝酸、氫氟酸及濃鹽酸等消化液之使用,再配合微波輔助消化,以進行樣品中元素之全量消化。

    樣品於微波輔助酸消化後,須待完全冷卻至室溫,再利用過濾、離心或靜置等方法,移除樣品消化液中未溶解之固體顆粒,即可利用元素檢測儀器進行分析。

二、適用範圍

(一)本方法適用於海洋棄置物質中砷(As)、鋁(Al)、銀(Ag)、硼(B)、鋇(Ba)、鈹(Be)、鈣(Ca)、鎘(Cd)、鉻(Cr)、鈷(Co)、銅(Cu)、鐵(Fe)、汞(Hg)、鉀(K)、鎂(Mg)、錳(Mn)、鉬(Mo)、鈉(Na)、鎳(Ni)、鉛(Pb)、銻(Sb)、鍶(Sr)、硒(Se)、碲(Te)、鉈(Tl)、釩(V)、鋅(Zn)等元素之全量化學分析總量消化。

   本方法亦可延伸應用於含矽基質、有機基質或其他複雜基質及他種元素的消化,惟為確認其可行性,消化酸液的組成及消化條件均須做適當的調配,以便測得各元素之全量化學分析總量。

(二)樣品消化液可利用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ICP-MS)、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儀(ICP-AES)、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儀(FLAAS)、冷蒸氣原子吸收光譜儀(CVAAS)、氫化式原子吸收光譜儀(HGAAS)或石墨爐式原子吸收光譜儀(GFAAS)進行元素分析。

三、干擾

(一)某些反應性強的物質(如碳酸鹽或有機物)在微波加熱中會產生大量氣體,導致消化瓶內壓力急遽升高。

當壓力超過消化瓶所能承受之限制時,會有樣品及待測物漏失的現象,造成分析上的誤差。

對於此類易起劇烈反應並產生大量氣體的樣品,一般可逐量加入酸液,並在消化瓶未加蓋情況下靜置一段時間,待其反應緩和後再予密封進行微波消化。

(二)若樣品消化液在上機前仍含有固體顆粒時,須藉由離心、過濾或静置方式去除之。

(三)欲分析樣品中的Ag及Fe含量時,需於消化酸液配方中加入適量的鹽酸,以利其形成氯化錯合物,避免因氯離子濃度不足時產生沉澱,而影響分析結果。

本方法建議之消化酸液配方只適用於樣品中Ag的含量在1000mg/kg以下。

(四)大部分樣品在適當的消化酸液配方下,可被完全消化分解。

少數難分解的樣品基質,如二氧化鈦(TiO2)、鋁化合物或其他氧化物則仍無法完全溶解,導致部份待分析元素可能會被包覆於未溶解的沉澱物中。

四、設備及材料

(一)微波消化裝置

1、微波消化裝置必須具有程式化功率設定之功能,且可提供600W以上的輸出功率,其功率需精確至±12W範圍內。

2、微波消化裝置內腔必須具耐腐蝕及良好的排氣效果。

為顧及操作上的安全,所有電子元件需有防腐蝕保護。

3、在微波消化過程中必須使用旋轉盤,旋轉盤的轉速至少需為3rpm,以確保樣品均勻接受微波。

4、微波消化裝置需具有壓力監測及洩壓閥之設備,以預防消化過程中因壓力過大而發生消化瓶爆裂。

消化瓶材質需具有微波可穿透及耐腐蝕特性,如含氟聚合物材質者(PFA、TFM或其他材質)消化瓶的內容積至少需為50mL,並至少可承受200psi的壓力。

5、由於溫度條件在本方法中為樣品消化時之主要控制機制,其準確與否將影響本方法之再現性,故微波消化裝置最好具有溫度回饋控制系統,而溫度感測器的準確性必須在±2℃誤差範圍內(溫度範圍需至180℃);並且能感測到溫度在±2.5℃範圍內的變化,且能在感測後的2秒內自動調整微波輸出功率。

6、微波功率校正(註1):

微波消化裝置絕對功率的測定,可將1kg水在固定的微波場中加熱一段時間後,由其溫度上升的幅度來作推估。

經由此測定,可求得樣品在消化過程中之實際吸收功率和微波設定功率間的關係。

所需的校正模式(線性或非線性)取決於製造廠商所提供的電子系統而定。

若微波消化裝置是使用線性電路系統,則校正曲線可用三點校正的方式來進行;否則,就必須使用多點校正的方法。

  校正步驟:

(1)以玻璃燒杯裝取500mL至1000mL的水,將其置入微波消化裝置中,用全功率進行5分鐘加熱,以使微波消化裝置達到暖機的效果。

(2)秤取1000±0.1g已與室溫達平衡(23±2℃)的純水(使用不吸收微波的Teflon或PE材質容器),精密量測其溫度至0.1℃。

加蓋密封後,置入微波消化裝置中。

(3)設定微波消化裝置功率,並連續加熱120秒。

取出微波消化裝置外,立即放入一攪拌子劇烈攪拌,並在30秒內精確地記錄最高溫度至0.1℃。

(4)重複步驟(2)-(3)兩次。

(5)以下列關係式計算其吸收功率:

    

  P=水樣之實際吸收功率(W)

  k=轉換係數(=4.184),即將Cal/sec轉換為W

   (因1Cal/sec=4.184W)

  Cp=水之熱容量(Cal/g℃)

  m=水樣的質量(g)

  ΔT=末溫-初溫(℃)

  t=加熱時間(sec)

  在120秒加熱時間和使用1kg純水(25℃之熱容量為0.9997Cal/g℃)之實驗條件下,校正程式可簡化為:

    P=(△T)x(34.86)

   三點校正包含測量不同三個功率設定的吸收功率,如校正步驟測量100及50%的功率,並計算於100至50%中任二點功率設定所應符合的瓦特數。

測量此二點功率設定的吸收功率。

若量得的吸收功率不在計算值的±10W內,則使用多點校正。

   多點校正包括被吸收功率及大範圍功率設定的測量,一般以100、99、98、97、95、90、80、70、60、50及40%的功率設定如校正步驟測量之。

上述百分比功率為一般常用的功率設定,並常用於非線性的功率校正。

若電子系統是為非線性關係,則必須測量校正所使用的功率範圍。

定期檢查功率設定以評估校正的完整性。

若發現有明顯的改變(±10W),則須重新校正一次。

(二)分析天平:

可精秤至0.1mg者。

(三)溫度計:

可精確至0.1℃。

(四)濾紙:

WhatmanNo.40或同級品。

(五)器皿

1、容器:

所有容器在使用前必須先以10%硝酸溶液或其他清潔劑浸泡,續以試劑水清洗後晾乾備用。

2、微波消化瓶:

為避免樣品間的污染,當由高濃度樣品轉換為低濃度樣品的分析時,所用的含氟聚合物消化瓶均需先以熱的1:

1鹽酸(溫度超過80℃,但未沸騰)浸泡至少2小時;接著再以熱的1:

1硝酸(溫度超過80℃,但未沸騰)浸泡至少2小時,或是依據製造廠商的建議以微波消化裝置之清潔程式進行清潔,最後再以試劑水沖洗,並置於乾淨環境中晾乾。

(六)離心機。

五、試劑

  所有使用的試劑均須為分析級或分析級以上的等級,以降低試劑的空白。

(一)試劑水:

至少使用比電阻值在18MΩ-cm以上之純水。

(二)消化酸液:

包括濃硝酸、濃鹽酸及氫氟酸。

(註2)

(三)標準儲備溶液(Standardstocksolution):

可使用經確認之市售金屬儲備溶液,亦可自行以高純度之化合物或金屬(純度至少為99.99%),溶解後配製而得。

(四)過氧化氫(30%)。

六、採樣與保存

(一)以塑膠瓶或玻璃瓶採集樣品,所有容器必須清洗乾淨。

(二)採集後樣品須冷藏於4±2℃。

保存期限:

汞28天、其他元素180天。

七、步驟

    操作流程如圖一。

(一)秤取適量樣品,依照本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水分測定方法-間接測定法」(NIEAR203),測定樣品中水分含量,以備乾基表示濃度之計算。

(二)同時秤取約0.5g經充分混合且均勻化之代表性樣品(精秤至0.001g,最多可至1g)於消化瓶中,為避免消化過程中可能因壓力過高而導致洩壓問題,樣品量亦可減酌至0.1g。

(三)加入適當的消化酸液。

消化酸液的選擇,一般可以濃硝酸及氫氟酸作為基準的消化液,藉由硝酸的氧化能力及氫氟酸對二氧化矽的溶解能力,以消化樣品基質。

為提昇某些特定樣品的溶解效果,或特定元素分析之穩定性及再現性,則視情況可再加入其他特定試劑:

如加入鹽酸試劑,藉由氯離子的錯合作用,使Ag、Al、Ba、Fe及Sb等元素得以穩定的錯合狀態存在於消化溶液中;或加入過氧化氫試劑,以促使有機基質完全氧化分解等。

對一般樣品的消化而言,可於每一消化瓶中加入9mL濃硝酸與3mL氫氟酸作為基準消化酸液。

唯視樣品的特性,氫氟酸的使用量仍可適當地予以增減,其使用量可由0.5mL(樣品中二氧化矽含量≦10%時)至5mL(二氧化矽含量>70%時)。

表一及表二所示為污泥及沉積物樣品在特定酸液配方下的分析結果。

從表上的結果可看出,對以下特定的樣品而言,污泥樣品使用4mL的氫氟酸及沉積物樣品使用3mL的氫氟酸,各元素的濃度測定值均可與確認值頗相一致。

由此顯示對這些特定樣品而言,所選用的酸液配方應頗為適當。

  除了硝酸及氫氟酸外,其他試劑的添加亦可有助於樣品的消化分解。

對於樣品中Ag及Fe等元素的分析而言,一般可依其存在於樣品中濃度的高低,除了硝酸及氫氟酸之基準酸液外,再加入適量2±2mL的鹽酸(建議值:

污泥≧2mL;沉積物≧3mL)。

  另為促進樣品中有機物質的完全氧化,必要時亦可再加入0.1至2mL之過氧化氫(30%)使樣品完全分解。

(四)將樣品與酸液置入消化瓶後即予加蓋密封,並移至微波消化裝置中進行加熱。

微波消化步驟需依儀器製造商所提供的規範進行操作,依序設定加熱程序,並進行消化瓶內溫度與壓力的監控。

對大多數樣品而言,消化程式一般可設定在約10分鐘內加熱到達180±5℃,並在該溫度下繼續維持10分鐘;而壓力則設定在5至15分鐘內到達最高峰。

原則上加熱程式需依樣品基質及其反應特性的不同而作適當的改變;惟溫度必須在到達180℃後,維持並持續加熱10分鐘,以使樣品得以完全消化。

不同樣品加熱到達180±5℃的時間可能不同,但基本上由於樣品消化是在溫度到達180±5℃後,持續加熱10分鐘的步驟中進行,故加熱溫度到達180℃的時間長短(從5分鐘至10分鐘以上),並不會影響樣品消化的結果。

(五)微波加熱步驟結束後,待樣品冷卻至室溫,即可取出消化瓶,並秤取每一瓶的重量。

比較消化前後各瓶重量的變化情形;若某一瓶重量較消化前重量減少10%以上,則需捨棄該瓶樣品並檢討其原因。

一般導致重量減少的原因,可能是由於瓶封不密合、消化時間太長、樣品量太多或加熱條件不適當等所致。

(六)樣品消化完成後,取出消化瓶並移至抽氣櫃內。

小心地轉鬆洩壓閥,以使氣體釋出。

(註3)

(七)消化後之樣品可依分析需求的不同,而作不同方式的處理。

一般最常使用的方法是,將消化液倒入清洗過的100mL塑膠量瓶內,並以試劑水稀釋至定容,備作儀器測定之用(註4)。

在某些情況下,為了提昇待測元素的濃度裨利於儀器的偵測,或為了避免儀器測定時鹽酸或氫氟酸對某些元素造成干擾,則可將消化液予以加熱揮發,以達到待測元素濃縮,及去除或降低酸含量的目的。

惟此項除酸步驟,必須考慮處理過程中可能造成待分析物漏失的問題。

(八)樣品經上述程序處理後,即可進行後續的儀器測定。

惟若發現樣品液中殘存有粒狀物時,則需靜置以得到澄清的樣品液,或利用離心及過濾等方法處理。

(九)儀器測定

   上述消化液以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ICP-MS)、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儀(ICP-AES)、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儀(FLAAS)、冷蒸氣原子吸收光譜儀(CVAAS)、氫化式原子吸收光譜儀(HGAAS)或石墨爐式原子吸收光譜儀(GFAAS)進行元素分析,其檢量線製備、儀器操作詳見各方法規定。

(註5)利用儀器進行分析時,需考慮標準液與樣品液間基質的匹配性(Matrixmatching),儘量使兩者的酸液組成相近,以減少可能的分析誤差。

八、計算

   分析所得之濃度以樣品乾重為基準

    樣品中元素濃度(mg/kg)=

  A:

由檢量線求得之元素濃度(mg/L)

  V:

樣品消化後之定量體積(mL)

  f:

稀釋倍數

  S:

樣品重(g)

  W:

樣品水分含量(%)

九、品質管制

    本方法在微波消化條件(包括酸液的配方及加熱程式)的選擇上,常需依樣品的特性而作彈性的改變。

因此為達到最佳的樣品分析效果,本方法建議應由有經驗的分析人員或在其監督下來執行。

    微波消化的品管要求包括以下各項:

(一)空白樣品分析:

每批次或每10個樣品至少執行一次空白樣品分析,空白分析值應小於二倍方法偵測極限。

(二)查核樣品分析:

每批次或每10個樣品至少執行一次查核樣品分析,其回收率應在80~120%範圍內。

(三)重複樣品分析:

每批次或每10個樣品至少執行一次重複樣品分析,其相對差異百分比應在20%以內。

(四)添加樣品分析:

每批次或每10個樣品至少執行一次添加樣品分析,其回收率應在75~125%範圍內。

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方法之精密度與準確度資料列於表一至表三中。

(一)本方法經單一實驗室對同一樣品進行三次重複分析。

表三為分析污泥及沉積物所得的重複分析結果。

(二)本方法經單一實驗室進行標準品之分析。

表一至二分別為污泥及沉積物標準參考樣品的分析結果。

本分析中採用HNO3+HF+HCl作為消化酸液,在八個消化瓶(樣品量為0.5g)的條件下,依所制定的微波加熱規範(約10分鐘內到達180℃,並在此溫度下持續加熱10分鐘)進行樣品的消化;消化後樣品液再分別以ICP-AES及FLAAS進行測定。

從分析的結果可看出,各元素的測定均與確認值頗為一致,顯示此方法具有可接受的準確度。

十一、參考資料

(一)Microwaveassistedaciddigestionofsiliceousandorganicallybasedmatrices,U.S.EPAMethod3052,1996.

(二)Microwaveassistedaciddigestionofaqueoussamplesandextracts,U.S.EPAMethod3015A,2007.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沉積物、污泥及油脂中金屬元素總量之檢測方法-微波消化原子光譜法NIEAR355。

 

註1:

若所使用的微波裝置具有溫度回饋的控制機制,原則上可不需進行以下的校正流程。

惟因功率校正能提供該微波裝置長期使用後功率的變化情況,可作為微波功率穩定性的監測之用,故建議仍宜定期進行此項校正步驟;如微波裝置不具有溫度回饋控制機制,則使用前須進行微波功率校正。

註2:

氫氟酸具強腐蝕性,應避免皮膚接觸或吸入。

為安全考量,應在通風良好的抽氣櫃內操作。

註3:

排放氣體時,需依照儀器製造商指示的操作程序進行。

註4:

稀釋體積可依樣品中待測元素濃度之高低而改變。

註5:

樣品消化液中氫氟酸的濃度若高於某一範圍,將對石英製的電漿燄炬造成腐蝕。

為保護石英燄炬,可於消化液中加入適量的硼酸使其與氟離子產生錯合反應,或亦可直接採用抗氫氟酸的電漿燄炬,如此即可免去添加硼酸的需求。

註6:

廢液分類處理原則-請依據無機廢液之一般重金屬廢液處理。

 

表一

                                               污泥標準參考物質的分析結果(n=3)

污泥樣品:

標準參考物質BCRR-143

消化酸液:

9mLHNO3+4mLHF+4mLHCl

元素

確認值,mg/kg

測定值,mg/kg

 

 

ICP-AES

FLAASa

Ag

--

(89±3)c

(89±3)c

Cd

71.8±1.2

73.3±0.2

71.8±1.2

Cr

(426±12)b

453±13

500±10

Cu

130.6±1.4

126±12

112±12

Fe

--

29000±700

29200±400

Mn

904±13

779±13

945±3

Ni

299±5

258±4

250±4

Pb

179.7±2.1

154±2

176±2

Se

--

(168±4)d

--

Zn

1055±14

953±9

1000±20

消化條件:

每一消化瓶含0.5g樣品,共8瓶;加熱功率:

550W

a:

消化液經加熱趕酸後,稀釋至適當體積再以FLAAS進行分析

b:

王水可溶出量

c:

消化前先於樣品中添加銀標準溶液100ppm後,再行分析

d:

消化前先於樣品中添加硒標準溶液200ppm後,再行分析

 

表二

                                               沉積物標準參考物質的分析結果(n=3)

沉積物樣品:

標準參考物質NIST2704

消化酸液:

9mLHNO3+3mLHF+3mLHCl

元素

確認值,mg/kg

測定值,mg/kg

 

 

ICP-AES

FLAASa

Ag

--

(87.7±16.9)d

(45.0±2.5)b

Cd

3.45±0.22

(100±1)e

(94.5±0.9)e

Cr

135±5

121±1

120±1

Cu

98.6±5.0

88.6±1.9

90.0±1.0

Fe

(41100)c

37900±750

38900±360

Mn

555±19

571±8

500±5

Ni

44.1±3.0

40.8±0.5

40.8±0.5

Pb

161±17

180±5

145±1

Se

1.12±0.05

(182±2)f

--

Zn

438±12

417±4

396±10

消化條件:

每一消化瓶含0.5g樣品,共8瓶;加熱功率:

550W

a:

消化液經加熱趕酸後,稀釋至適當體積再以FLAAS進行分析

b:

消化前先於樣品中添加銀標準溶液50ppm後,再行分析

c:

參考值

d:

消化前先於樣品中添加銀標準溶液100ppm後,再行分析

e:

消化前先於樣品中添加鎘標準溶液100ppm後,再行分析

f:

消化前先於樣品中添加硒標準溶液200ppm後,再行分析

 

表三

                                   以ICP-AES測定標準參考物質消化液所得的重複分析結果

 

污泥a(RSD,%)

沉積物a(RSD,%)

元素

同批消化

不同批消化

同批消化

不同批消化

Ag

7

2

1.4

5.6

Cd

3

3

0.1

1.6

Cr

3

6

0.7

1.2

Cu

9

5

5.2

6.3

Fe

0.2

6

0.3

1.8

Mn

2

3

0.9

3.3

Ni

2

6

2.1

4.9

Pb

1

0.5

1.4

1.8

Se

4b

17b

0.5

2.0

Zn

1

2

0.6

1.0

污泥樣品BCRR-143,沉積物樣品NIST2704

a:

n=3;b:

n=2

 

圖一 樣品分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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