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散文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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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散文集

张爱玲散文集

我不大喜欢音乐。

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

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

譬如说颜色:

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折得很齐整,翠蓝夏布杉,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

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

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

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

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

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

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烟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

油漆的气味,因为崭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

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昧,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

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

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

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昧。

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

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

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

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

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嚎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

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

格律的成份过多。

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

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人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的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站始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

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

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

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

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

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

我非常感动地说:

“真羡慕呀!

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

”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

母亲说:

“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

”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

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

“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

”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于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

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始妨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

“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

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

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

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

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绸子去擦擦。

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

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

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大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

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

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

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

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

“早!

”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

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叮叮略略弹琴,纷纷的琴宇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

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宇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塔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

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

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瓷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

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汉或肖班,却是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塔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自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

如同勃朗宁的诗里所说的:

上帝在他的天庭里,

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

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

“大”不一定是伟大。

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

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揣揣慑优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

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柬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

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

《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

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

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

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吧,

我定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石楠属植物,长长地像蓬篱,谈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

空气清扬寒冷。

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投脑。

那显著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

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

因为我想她,想那

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

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争。

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控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

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

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

极单纯的沉涵,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

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

《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风》,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

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

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

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

唱的是:

“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

”成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

现在好多了。

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

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妙了来的。

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

“蔷薇蔷薇处处开!

”诺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

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

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谈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

哗!

”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

哗!

……哗!

哗!

”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

“哗!

哗!

”渐渐远了。

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

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檐、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

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

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

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

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

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

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

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

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

“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

”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

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

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

我妨姑记得是如此。

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

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

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

“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

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

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

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

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

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

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

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工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

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

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

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

“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

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官呢?

”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

“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

”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我于这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

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

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

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

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

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

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

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思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

“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买杂志的大众。

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

而且大众是抽象的。

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

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嫌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图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

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

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

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

然而最近,一个卖莱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

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

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徽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

“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

”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

我说过:

“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

”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

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

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陈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

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

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

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

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

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

红绿对照,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昧。

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

有两句儿欧:

“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

”《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宋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

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

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

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

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借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

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

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

棕搁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

配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自的丁香,仿佛应当填人《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

有一种檄揽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

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

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Gogh①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①VanGogh,通译凡·高1853—1890,荷兰画家,后期印象画派代表人物之—。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

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

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

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

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

她说:

“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

”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

我郑重地低低说道:

“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

”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

我父亲的姨太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

“看我待你多好!

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

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

”我说:

“喜欢你。

”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梁,还感到一种难堪的张悯。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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