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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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推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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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推销行为,加强推销管理,降低推销本钱,包管推销质量,增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运公路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销法》等有关法令律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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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办法所称计划,是指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经批准后的年度和临时推销计划。
(二)本办法所称推销活动是指以合同方法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办事等行为,其中: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含设备、物资、办公、劳保用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含土建、水工、管网、电气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裁撤、修缮等。
办事是指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评估评价、监理,资产的租赁、处理,保险、广告、代办署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推销泛指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直接推销、重复推销和定点推销等方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管理的推销。
(一)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法,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介入投标的方法;
(二)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法,邀请特定的一般不得少于三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介入投标的方法;
(三)询价(比价),是指以询价函的方法,向三个以上的拟选供货商进行询价,并依照满足需求,质量和办事同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择优确定供货商的方法;
(四)竞争性谈判,是指邀请三个以上的供货商就事先确定的谈判文件逐一进行谈判,并依照满足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供货商的方法;
(五)直接推销,是指在包管推销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直接从唯一的供货商处进行推销的方法;
(六)重复推销,是指在最长不超出六个月的时间内,在需求不变情况下,从以往选定的供货商中再次进行推销的方法;
(七)定点推销是指推销人首次推销需经以上方法确定中标商,并将其作为定点供货商,在一按期限内(原则上不超出一年)需重复推销此种货物,经过市场调研,可向定点供货商推销,但推销价格不该超出其中标价格。
第四条凡投资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推销项目应采取以上推销方法。
集团公司对上述规模内的推销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对投资额3万元以下和授权规模内的推销活动由各相关部分、单位自行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的招标推销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法规避招标推销,不得以任何方法不法干涉招标推销活动。
第六条招标推销活动一般包含招标前期工作、编制和出售招标推销文件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外容。
第七条在招标推销活动中,招标推销工作有关单位、部分人员与投标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八条招标推销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深信用的原则,招标推销过程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法度进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相关部分应严格履行与招标推销活动有关的管理职责,推销过程由纪检监察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对不合法、不合规,损害招投标双方权益的招标推销行为,纪检监察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和制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推销活动进行领导和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负,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担副总经理担负,组员由各项目主管部分、监察审计部等部分担任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集团公司招标推销管理制度;
(二)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推销计划;
(三)监督、检查推销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审定招标推销方法、招标推销文件及招标推销结果;
(五)研究决定、组织协调推销过程中的重年夜事项并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招标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部)是集团公司招标推销工作的综合管理部分。
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宣布的有关招标推销方面的法令、律例和政策,组织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担任集团公司招标推销管理制度的拟订、解释与实施,担任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维护;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招标推销计划;
(四)根据主管部分提交的外出市场调研申请陈述,选定推销项目考察人员。
(五)审核招标推销组织形式、推销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六)出售招标推销文件,签收投标文件;
(七)组建评标小组、主持开标和评标工作;
(八)审核评标陈述,根据评标结果下发中标通知书;
(九)担任与推销活动有关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相关部分、单位是推销项目的主管部分,担任管理本部分、单位业务规模内与推销管理有关的工作。
其具体业务分工:
(一)工程建设部担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评估评价、监理、施工及设施维修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二)技术部担任设备、设备技术改革、设备处理、信息化建设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三)海惠物资公司担任物资、劳保用品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四)综合办公室担任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地产租赁和买卖等推销项目管理;
(五)监察审计部担任工程结算审计推销项目管理;
(六)财务部担任融资、保险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七)党群工作部担任文体用品及其他工会用品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八)平安监督部担任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等涉及平安方面推销项目的管理;
(九)海港医院担任药品、卫生资料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十)物业分公司担任物业、港口绿化等推销项目的管理;
(十一)各使用单位担任本单位修理、修配等外协性推销项目的管理;
(十二)未明确主管部分的其他推销项目由招标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第十三条项目主管部分的主要职责:
(一)编报主管项目的招标推销计划;
(二)组织招标推销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考察和市场行情阐发,提出考察陈述和拟邀请的供货商名单;
(三)拟定招标推销组织形式和招标推销方法,编制招标推销申请,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招标办公室实施招标推销活动;
(四)组织制定评标办法和编制招标推销文件;
(五)担任推销文件的廓清、修改,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六)派出技术代表介入开标、评标;
(七)担任组织编写评标陈述,规画中标人签批手续;
(八)担任合同的谈判、起草、报审和履行。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在项目主管部分指导下担任本单位的招标推销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编报本单位招标推销计划;
(二)介入招标推销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和考察;
(三)介入编制项目招标推销文件(技术规格书);
(四)介入招标推销文件的廓清、修改,并介入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五)派出技术代表介入开标、评标;
(六)介入合同的谈判与起草工作。
第三章招标推销计划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招标推销工作实行计划管理,无计划项目不得实施推销。
第十六条项目主管部分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和各使用单位的推销计划组织编写招标推销计划,内容应包含招标推销项目名称、招标推销时间、推销数量、招标推销方法、投资额等。
第十七条招标办公室担任对项目主管部分编报的招标推销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集团公司招标推销计划,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八条临时计划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分按集团公司计划外项目审批流程审批后,合理安插实施时间。
第四章招标推销方法简直定原则
第十九条
(一)下列情况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法进行推销:
1、凡属于国家规定招标规模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工程配套设备、资料物资等的推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办事的推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凡一次产品推销额超出十万元人民币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3、除前款规定项目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推销估算额低于本条1、2款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以及设备、物资、各种办事等的推销可以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法推销。
(三)推销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分且价格变更幅度小的推销项目,经批准可以采取询价方法推销。
(四)合适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法推销:
1、技术庞杂或性质特殊,不克不及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2、采取公开招标所需时间较长,不克不及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3、不克不及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采取竞争性谈判有利于合理降低推销价格的。
(五)合适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采取直接推销方法推销:
1、只能从唯一供货商处推销的;
2、集团公司直属、控股或参股单位具有自行建造或建设能力的;
3、产生了不成预见的紧急情况不克不及从其他供货商处推销的;
4、必须包管原有推销项目一致性或者办事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货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出原合同推销金额百分之十的;
5、特殊要求的项目,是指经过使用比较证明,必须使用独家生产的产品才干达到优质、高效、平安要求的,或因生产急需而便利按规定法度规画推销的,或因清欠(抵债)需要而直接推销的。
(六)项目需求不变,或者为包管原有推销项目一致性以及办事配套的要求,在最长不超出六个月时间内需要继续从原供货商除推销的,在同比不高于原推销价格情况下,经批准可进行重复推销。
(七)推销频繁、每次推销单位价值较低,但累计产生推销金额较年夜的项目经批准可以实行定点推销。
如经常使用的物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药品等。
第五章招标推销前期工作
第二十条招标推销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主管部分按招标推销计划组织进行。
前期工作主要包含市场调研(需要的外出考察)、设备选型、图纸设计、测算工程量、造价阐发以及拟定招标推销组织形式、招标推销方法、拟邀请供货商名单(包含供货商情况简介)等。
第二十二条拟邀请的供货商须从项目主管部分合格供货商库中+选取,原则很多于五家,特殊情况不低于三家,如合格供货商库中的供货商不克不及满足项目要求的数量或不具有竞争性,项目主管部分应按项目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组织使用单位和相关部室从推荐的拟邀请的供货商名单中选取。
第二十三条招标推销一般采纳自行招标方法。
特殊项目需要委托代办署理机构招标时,项目主管部分应书面报招标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由招标办公室与代办署理机构签订招标代办署理协议。
招标代办署理机构应当协助项目主管部分完成招标前期工作。
第二十四条因市场调研需要外出考察时,项目主管部分须提前将市场考察申请陈述提报招标办公室,考察申请陈述包含考察项目、外出考察理由、拟考察供应商等信息,招标办公室按审批流程选定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考察结束后,应提交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字的考察陈述。
第六章招标推销文件的编制
第二十五条推销前项目主管部分应组织使用部分编写招标推销文件,招标推销文件应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商务条款,主要包含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办法、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格式等;二是技术规格书,主要包含招标推销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等。
第二十六条招标推销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应合适下列要求:
(一)项目的类别、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数量等明确,并合适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
(二)项目的主要性能指标和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供货期以及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量、标准、工期、工程进度、检验等要求明确,并合适生产、基本建设、维修使用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要合适项目的实际需要,文字表达准确,数据清楚,内容详尽,不得产生歧义。
第二十七条招标办公室收到项目主管部分递交的招标推销文件后审核文件的商务条款,项目主管部分担任技术条款的审核。
第二十八条招标推销文件审核完毕应与招标推销方法、拟邀请的供货商名单和考察陈述一并报招标办公室规画招标推销申请审批表。
第二十九条招标推销文件批准后,不得作实质性变动。
如确需变动,主管部分应出具推销文件廓清函,报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招标推销法度
第三十条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推销的,应当遵循下列法度:
(一)编制招标文件。
项目主管部分依照编制招标推销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二)提交招标推销申请。
项目主管部分担任签批招标推销申请表,依法需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干提交招标推销申请。
(三)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经过审批后,由招标办公室对外出售。
项目主管部分担任提供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图纸、设计说明等资料。
(四)组织现场考察、标前会议和答疑。
由项目主管部分组织投标单位择时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召开由设计部分和投标单位等介入的标前会议。
项目主管部分担任整理书面答疑资料报招标办公室,由招标办公室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并留存。
(五)组建评标工作小组。
评标小组由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项目主管部分代表、使用单位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双数,评标专家由纪检监察人员于开标前2小时内,在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由招标办公室就地通知被抽取的评委介入评标。
(六)签收投标文件。
招标办公室担任签收投标文件,并担任暂时保管。
(七)开标。
招标办公室依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八)评标。
开标会议结束后立即进行评标。
评标前项目主管部分的项目担任人需对项目有关情况(包含项目介绍、技术要求、评标办法和标准等)进行说明,评标小组组长由全体成员推举产生,特殊情况下可由招标办公室指定,评标专家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完成评标。
(九)编制评标陈述。
评标专家完成评标后,项目主管部分编制书面评标陈述,评标陈述包含项目简介、招标进程、评标法度、评审情况、评标结果等,并由全体评标专家签署意见。
(十)招标推销结果审批。
项目主管部分担任规画评标陈述会签,填制结果审批表,经审批后,招标办公室下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与评审。
中标后,项目主管部分担任合同谈判与签署,监察审计部担任对合同进行评审。
第三十一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法推销的,应当遵循下列法度:
(一)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竞争性谈判推销申请、出售谈判文件、组织现场考察、标前会议、答疑和组建评标委员会工作均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
(二)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辨别与单一供货商进行谈判,对供货商的资质、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供货期、办事及相关情况进行比较,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货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小组可根据情况灵活确定谈判的轮数,申报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谈判后重新报价或一次性最终报价。
最终依照满足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
(三)编制竞争性谈判陈述、招标推销结果审批和合同签订与评审工作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二条采纳询价方法推销的,应当遵循下列法度:
(一)编制询价函。
项目主管部分按推销文件的要求编制询价函,询价函应包含推销项目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并对推销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二)提交询价招标推销申请。
具体参照第二十九条
(二)款评的规定执行。
(三)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的成立参照第二十九条(五)款的规定执行。
(四)询价并确定成交供货商。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货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询价小组依照满足需求、质量和办事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
(五)编制询价推销判陈述,招标推销结果审批和合同签订与评审工作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采取直接推销方法的,应当遵循下列法度:
(一)提交直接推销申请。
提交推销申请同时应附直接推销说明,说明直接推销的理由,报招标领导小组签批。
(二)谈判。
由项目主管部分、使用单位和相关部分红立谈判小组,围绕产品的质量、价格、供货期、办事及付款等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及以往类似项目标准做出初步预算后,再与供货商进行谈判。
(三)编制谈判陈述、招标推销结果审批和合同签订工作参照第二十九条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四条采取定点推销方法的,应遵循以下法度:
(一)首次推销应采取以上推销方法确定定点供货商,项目主管部分必须对定点供货商的许诺情况等详细记录在案,并以合同的形式与定点供货商书面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年度中连续推销上述项目,可直接在资信较好的定点供货商中选择。
(二)项目主管部分、相关使用单位、招标办公室和纪委监察部分按期或不按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定点供货商依据《定点推销考核管理办法》和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
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排名,且按一定比例对部分供货商进行淘汰。
(三)项目主管部分应建立健全定点供货商的信息库,确保定点推销具有流动性,在定点供货商中形成竞争机制。
第八章招标推销管理
第三十五条招标推销申请和中标结果的最终审批权限
(一)纳入招标推销规模的推销项目,在以下规模内的推销申请和中标结果由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签批:
工程建设项目单项推销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重要配套设备、资料等工程物资的推销,单项推销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勘查、设计、监理等推销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推销的设备价款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推销的物资数量为年夜宗或者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药品及其他企业性收费项目单笔价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二)本条第
(一)款规模以外的招标推销请示和中标结果,由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签批。
第三十六条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一)评委中有两人及以上对评标结果持有不合意见时;
(二)任一部分对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疑义的;
(三)投资额较年夜或重要的招标推销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研究的。
第三十七条评标陈述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招标办公室应按评标结果下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供货商退还投标包管金。
属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办署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法令律例的规定规画公示手续和评标陈述报备手续。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用于自力评标专家的选取。
评标专家由项目主管部分推荐,经招标办公室审核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纳入专家库中。
评标专家依照项目评标办法进行评标,以个人名义对评标结果担任。
第三十九条年夜型、重点建设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以及其他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无法满足评标需要时,项目主管部分可提出外聘评标专家申请,经招标推销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招标办公室担任规画外聘专家事宜。
第四十条招标推销相关资料归档管理
(一)招标推销工作完成后五日内项目主管部分将相关资料交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应将以下资料存档管理:
1、招标推销记录汇总表;
2、招标推销文件;
3、招标推销申请审批表;
4、投标文件接收记录;
5、开标会议签到记录表;
6、开标识表记标帜录;
7、评标会议签到表;
8、评标陈述;
9、招标推销结果审批表;
10、合同审核表;
11、合同(复印件)。
(二)为便利项目主管部分和使用单位随时查阅投标资料,投标书由项目主管部分存档管理。
第四十一条招标办公室健全评标人员出勤工作记录,并将其在评标工作中的表示情况反响至所在单位、处室。
第九章招标推销纪律
第四十二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对招标推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
第四十三条招标推销文件正式收回前,招标推销工作有关单位、部分人员不得将文件内容对外泄露。
第四十四条招标推销工作有关单位、部分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推销文件的潜在供货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推销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四十六条评标小组成员必须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品德,对所提的评审意见担任。
第四十七条评标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章违规举报与处理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明有关人员违反法令及招标法度和工作纪律的,有权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第四十九条凡违反本规定擅自推销的,由集团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纠正,并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
若造成经济损失,视损失额扣罚该单位1—6个月的效益工资。
第五十条因违反招标工作纪律、泄密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由集团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介入评标工作的资格或调离岗位;若造成经济损失,视经济损失额扣罚当事人1—6个月的效益工资,同时对其主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并在集团公司内通报。
第五十一条在招标过程中,发明投标商有围标、串标、陪标等严重影响招标工作公正、公平行为的,以及中标单位在生产加工或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及平安问题的,除承担相应的法令责任外,三年内禁绝其介入集团公司项目的投标。
第五十二条对违反国家法令构成犯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招标办公室担任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招标推销表格
附件一:
集团公司年度招标推销计划表
文件编号:
LKG/ZB1
序号
项目名称
推销数量
项目
主管部分
计划推销额(万元)
计划实施时间
推销
类别
推销方法
备注
附件二:
集团公司外出考察审批表
文件编号:
LKG/ZB2
项目主管部分
担任人
(签字)
推销项目名称
考察地址
外出考察
申请理由
拟考察供货商
招标管理
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
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意见
年月日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年月日
纪委
审查意见
年月日
附件三:
集团公司招标推销申请审批表
文件编号:
LKG/ZB3
项目主管部分
担任人
(签字)
年月日
推销项目名称
推销项目
估算额(元)
推销方法
申请理由
拟邀供货商
招标
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
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意见
年月日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年月日
纪委
审查意见
年月日
附件四: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推销结果审批表
文件编号:
LKG/ZB11
项目主管部分
担任人
(签字)
年月日
推销项目名称
推销方法
评标结果
中标单位
名称
中标额(元)
招标
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
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意见
年月日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年月日
纪委
审查意见
年月日
附件五:
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审核表
文件编号:
LKG/ZB12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额(年夜写)
合同签订单位
主要担任人或委托人
(签字)
年月日
使用单位意见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分意见
年月日
监察审计部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