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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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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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huㄥ叿Luф灦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07]3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
由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90-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
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该规程由省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九月九日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Acceptingspecificationofqualityforlandscapeprojectincity
(审定稿)
福建省建设厅
2007年福州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6]38号文要求,由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践经验,借鉴了其他省市的做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有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绿化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收集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编单位:
福建省聚珍园花卉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厦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园创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主要起草人:
吴尚凌黄伟林陈志阳游向阳郑钟芳黄灵
俞秀珠张清燕黄警民
主审人员:
审定人员:
1总则……………………………………………………………………………………………1
2术语……………………………………………………………………………………………2
3绿化工程……………………………………………………………………………………3-12
3.1栽植土及地形工程……………………………………………………………………1-4
3.2植物材料………………………………………………………………………………4-6
3.3树木栽植工程…………………………………………………………………………6-7
3.4草坪、花卉栽植工程…………………………………………………………………7-8
3.5运动型草坪工程………………………………………………………………………8-9
3.6大树移植工程………………………………………………………………………9-10
3.7水生植物栽植工程……………………………………………………………………11
3.8竹类植物栽植工程…………………………………………………………………11-12
3.9攀援、悬挂植物栽植工程………………………………………………………………12
4工程质量验收………………………………………………………………………………13-14
附录一本规程用词说明………………………………………………………………………14
附录二…………………………………………………………………………………………15
附录三…………………………………………………………………………………………16
附录四…………………………………………………………………………………………17
附录五…………………………………………………………………………………………18
附录六…………………………………………………………………………………………19
附录七…………………………………………………………………………………………20
附录八…………………………………………………………………………………………21
附录九…………………………………………………………………………………………22
附录十…………………………………………………………………………………………23
附录十一………………………………………………………………………………………24
条文说明……………………………………………………………………………………25-30
1总则
1.0.1为加强我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应由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健全的质量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1.0.5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1
2术语
2.0.1绿化工程Plant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等的种植工程。
2.0.2客土ReplacewithOut-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2.0.3种植土SoilforPlanting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ofPlantingSoilLayer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0.5树穴PlantHoleandPlanting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0.6土球SoilBall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7裸根苗木PlantofBareRoot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8假植PlantforCasual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0.9修剪Pruning
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截短。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0.10胸径DiameterofTrack
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2.0.11枝下高(脱杆高)Heightoftrack
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枝下高)
单干型棕榈类植物自然生长状态下,正常落叶处至地面的高度。
(脱干高)
2.0.12头径(地径)Basediameter
苏铁、棕榈及小乔木等地表干径。
(包括一些大型草本,如旅人蕉、香蕉等)
2.0.13自然高Naturalheight
指植物生长自然状态下的总高度。
2
3绿化工程
3.1栽植土及地形工程
3.1.1本节适用于园林绿化的栽植土工程质量验收(除相对标高大于5m的土方处理工程外)。
主控项目
3.1.2栽植时应对土壤的理化性质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客土、施肥等措施;不得使用建筑垃圾土和未经改良的强酸强碱性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
栽植土地形的整体造型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位深度符合植物生长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土壤团粒结构、PH值、有机质及主要营养含量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3.1.3栽植土外观土色应无白色盐霜,基本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脚踩应无下陷。
检查数量:
按面积抽查10%,500m2为1点,不得少于3点。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或取样检测。
3.1.4栽植土的地表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基本恰当,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花坛基本无积水。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
同本规程4.1.3条规定。
3.1.5栽植土基本整洁,无大于3cm粒径的石砾、砖瓦砾等杂物,小于3cm粒径的石砾、瓦砾杂物的含量应低于10%;草坪的栽植土中小于3cm粒径的石砾、瓦砾杂物的含量应低于5%;花坛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特殊绿地的含量按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
同本规程3.1.3条规定。
3.1.6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面应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检查数量:
按长度抽查10%,100m为1点,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或取样检测。
3.1.7栽植土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3
表3.1.7栽植土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尺寸要求(cm)
允许偏差(cm)
检验方法
1
种植土层
厚度
大、中乔木
深根性
150
-0
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浅根性
90
-0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
60
-0
小灌木、宿根花卉
45
-0
地被、草坪及一、二级生草花
30
-0
2
栽植土
块径
大、中乔木
<8
观察或尺量检查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
<6
小灌木、宿根花卉
<4
草坪、花坛、地被
<2
3
地形相对
标高
全
高
<100cm
/
±5
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
101~200cm
/
±10
201~300cm
/
±20
301~500cm
/
±30
注:
栽植土块径最大尺寸的数量不超过总数量的30%.验收记录表见附表三。
3.2植物材料
3.2.1本节适用于一般绿化的植物材料的质量验收(除大树移植和规模较大的水生植物栽植工程外)。
主控项目
3.2.2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合同、预决算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一般项目
3.2.3植物材料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4
1检查数量:
乔木、灌木及球类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但乔木、灌木及球类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10%,以4m2为1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30m2以下应全数检查;花苗按数量抽查10%,以10株为1点,总检查数不少于5点,50株以下应全数检查;
2检查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表3.2.3植物材料基本项目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1
树
木
姿态和
生长势
树干竖直(除设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病虫害
无明显病虫害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
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2
草块和草根径
草块的尺寸一致,厚薄均匀,泥厚应不小于1m,杂草不得超过5%;草根径中杂草不得超过2%;过长草应修剪;无明显病虫害;长势良好
3
花卉
生长茁壮,发育匀齐,根系良好,无损伤;无明显病虫害
4
地被
生长茁壮,冠幅完整,根系良好,无损伤,无明显病虫害
5
竹类
生长健壮,鞭芽饱满,根盘完整,枝叶繁茂,无明显病虫害
6
藤本
枝长具有攀援性,根系发达,枝叶茂密,无明显病虫害
3.2.4植物材料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植物材料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cm)
检验方法
1
乔木
胸径
<6cm
±0.5
观察和尺量检查
6~15cm
±1
>15cm
±2
枝下高
+20
-10
冠幅
-20
2
棕榈科
头径
<15cm
±0.5
15~40cm
±1
>40cm
±2
脱杆高
<100cm
±3
100~200cm
±5
>200cm
±10
自然高
<100cm
±5
100~300cm
±10
>300cm
±20
3
灌木
高度
>100cm
+30
-10
40~100cm
+10
-5
<40cm
-2
冠幅
>100cm
-10
40~100cm
-5
<40cm
-2
4
竹类
散生(1-2杆)
杆高
100~200cm
±10
>200cm
±15
丛生(5杆以上)杆高
<100cm
±5
100-200cm
±10
>200cm
±15
5
藤本
枝长
<50cm
±3
50cm以上
±5
注:
允许偏差值是指乔、灌木等对整体性要求较高的地方的偏差值,其数量不超过总数的30%。
验收记录表见附表四。
植物材料进场签证记录表见附表录二。
3.3树木栽植工程
3.3.1本节适用于绿化的树木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大树移植工程外)。
6
主控项目
3.3.2栽植树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树木栽植的成活率,必须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的成活率,在栽植季节内,应大于95%,在非栽植季节应大于90%,死亡苗木必须适时补种。
检查数量:
采用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面积或长度抽查10%,样方面积(长度)25~100m2(10~100m);小灌木片植按单元抽查3~10个小样方,小样方面积4~9m2;
检查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栽植树木数按抽样点清点的数量与设计要求核对。
一般项目
3.3.3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
同本规程3.3.2条规定。
表3.3.3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1
放样定位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2
树穴
符合设计要求;翻松底土;回填种植土、施足腐熟基肥;树穴竖直
3
定向及排列
树木的主要观赏面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完整;群植树木的林缘线、林冠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栽植深度
栽植深度符合生长要求,根颈与土壤沉降后的地表面等高或略高,但竹类及生长迅速、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宜略低。
5
土球包装物、培土、浇水
清除土球包装物,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6
垂直度、支撑和卷干
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竖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卷干或扎缚紧密牢固
7
修剪
无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整齐,线条分明;造形树的造形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平整,留枝、留梢、留叶正确,树形匀称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表五。
3.4草坪、花卉栽植工程
3.4.1本节适用于绿化的草坪、花卉
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除足球、棒垒球等运动型草坪外)。
主控项目
3.4.2栽植种类、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栽植成活率以覆盖地面程度或单位面积内成活数为标准,覆盖面或单位面积成活数应大于95%。
7
检查数量:
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查10%,300~500m2为1点,不少于3点,≤1000m2应全数检查;花坛按面积抽查10%,10~20m2为1点,不少于3点,≤100m2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3.4.3草坪、花卉、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
同本规程3.4.2条规定。
表3.4.3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1
栽植放样
符合设计要求
2
草坪
籽播或植生带
表层应覆盖直径为0.5~1cm的细土,浇足水,压实;出苗均匀,疏密基本恰当,空秃面积不应超过2%,一处空秃不应超过0.2m2,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草块移植
密铺草坪留缝间隙应1.5~2.0cm;间铺草坪间隙不超过10cm,草块的间隙应用疏松土填平,草块与土壤密结;草坪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散铺
表层应均匀覆盖直径为1~2cm的良质疏松土;铺草面积应超30%;草径疏密恰当;草径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3
切草边
草坪与树坛、花坛、地被的边缘应切草边,草坪边的边坡角呈45°,深度应为10~15cm,线条平顺自然
4
修剪
草坪修剪应平顺、整齐
5
花卉
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均匀,高低搭配恰当;种植深度适当,根部捣实;花苗生长势良好
注:
验收记录表见附表六。
3.5运动型草坪工程
3.5.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的运动型籽播及草块移植草坪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5.2草坪的地下排水系统、坪床栽植土层(或介质层)、草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栽植土层(或介质层)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草坪草的生长要求,无石砾、砖瓦砾、玻璃等杂物。
检查数量:
地下排水系统按隐蔽工程全面检查,地表草坪采用随机抽样检查,每个单位工程抽查5~10个小样方,小样方面积4m2。
检验方法:
检查地下排水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栽植土层(或介质层)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8
一般项目
3.5.3坪床栽植土(或介质)平整,土块直径应小于2cm;软硬适中;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大于5‰(滑草坡坡度按设计要求),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
检查方法:
检查坪床排水坡度的测量报告,观察和测量检查。
3.5.4草坪草密度均匀、疏密恰当,一处空秃不应超过25cm2、10m2内的空秃面积不应超过1
‰(10cm2),脚感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草色均一,修剪平整度一致,无明显病虫害,基本无杂草;
检查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3.5.5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表3.5.5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尺寸要求(cm)
允许偏差(cm)
检查方法
1
栽植土层(或介质层)深度
40cm或按设计要求
-0
用环刀取样(或挖样洞)尺量检查
2
草坪草修剪高度
4cm或按设计要求
±1
尺量检查
注:
验收记录表见附表七。
3.6大树移植工程
3.6.1本节所指的大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落叶乔木:
胸径在20cm以上;
2常绿乔木:
株高在6m以上,或胸径在15cm以上;
3灌木:
冠幅在3m以上。
古树、名木和有保护价值的树木不列入此范围。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3.6.2大树移植应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生产预案,不宜采用实生苗和野生苗大树;不宜从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差异大的地区选备大树;新移植地应具备施工操作条件,能满足移入大树的正常生长的要求;大树移植时应提前进行断根或移植处理,对地上部分进行平衡修剪;移植时应实施恢复树势的技术措施。
检验方法:
检查断根或移植的资料及观察检查。
3.6.3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根据土球或裸根根系直径的大小而定,每边
必须放宽40cm以上,但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大于150cm,深度必须大于
9
100cm,严禁栽树穴下有不透水层,上下口径一致;对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的树穴,树穴的
规格必须放大至不影响大树的正常生长。
检验方法:
尺量、挖掘及观察检查。
3.6.4树穴栽植土应根据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适宜其生长的优良土壤。
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份的土壤。
检验方法:
检查栽植土的检验报告及观察检查。
3.6.5大树的树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明显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
根据大树种植布置图进行对照检查,“大树移植记录表”和“苗木检疫证”(跨省运输或来自疫区的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3.6.6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大于90%,死亡的苗木必须按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检验方法:
根据大树移植位置竣工图清点数量。
一般项目
3.6.7大树移植工程的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6.7的规定:
检查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表3.6.7大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1
栽植土
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栽植土基本平整不积水,栽植土基本整洁,无大于3cm粒径的石砾等杂物,且其含量小于10%
2
姿态和
生长势
大树胸径规格小于20cm的不得比规定小2cm,大于15cm的不得比规定小1cm,高度和冠幅不得比规定小20cm;树木主杆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3
土球和裸
根树根系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符合要求;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口,切口平整
4
病虫害
无明显病虫害
5
放样定位、定向及排列
放样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丛植树的主要观赏面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排列恰当;孤植树树形应完整不偏冠(特殊要求的树形除外),行道树的排列应整齐划一
6
栽植深度、土球包装物、培土、浇水
栽植深度应保证栽植土壤下沉后,根颈和地表面等高或略高,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7
垂直度、支撑和卷干
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竖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规则式(行道树等)种植的支撑设施、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恰当;大树卷干或扎缚紧密牢固,主干明显的扎缚高度大于树高度1/2,主干不明显不通直的应酌情扎缚。
8
修剪
应修除损伤的断枝、枯枝、病虫枝等;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平整并应涂保护物,留枝、留梢、留叶正确,树形匀称
注:
验收记录表见附表八。
10
3.7水生植物栽植工程
3.7.1本节适用于专项工程设计或规模较大的水生植物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7.2栽植土的理化性状和结构有设计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可按栽植土的标准掌握。
配置土壤和基质既能满足水生植物生长和开花要求,又不得含有污染水质的成分。
在饮用水源水域栽植水生植物前,栽植土、栽培基质必须经有资质的化验室化验,取得化验结果后实施。
检验方法:
观察、测试。
3.7.3栽植槽有防渗要求的,采用的防渗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
栽植槽土层或栽培基质厚度,有设计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