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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有关资料

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

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

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

“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

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

《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

”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

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

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

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

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

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

居伊·德·莫泊桑(1850~1893),是法国19世纪后半期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他出身于法国诺曼底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

中学毕业后,普法战争爆发了,他应征入伍,两年的兵营生活使他认识了战争的残酷,祖国的危难启发了他的爱国思想。

战争结束后,他到了巴黎,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小职员,同时开始了文学创作。

1880年完成了《羊脂球》的创作,轰动了法国文坛。

以后离职从事专门的文学创作,并拜福楼拜为师。

10年间他写了300多个短篇和6个长篇,其中许多作品流传久远,尤其是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一代短篇小说巨匠。

长篇小说有《一生》《漂亮朋友》(《俊友》)等;中短篇小说有《菲菲小姐》《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等。

这些作品都不同程度地讽刺和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尤其是在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下的人们精神的堕落。

死记硬背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但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死记硬背被作为一种僵化的、阻碍学生能力发展的教学方式,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另一方面,老师们又为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煞费苦心。

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死记硬背”与提高学生素质并不矛盾。

相反,它恰是提高学生语文水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

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

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

他的小说在艺术手法上也有很深的造诣,特别是短篇小说。

他的作品重视结构的布局,行文波澜起伏,引人入胜,故事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另一个突出特点是用洗练的笔墨揭示人物内心世界,塑造了很多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

死记硬背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但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死记硬背被作为一种僵化的、阻碍学生能力发展的教学方式,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另一方面,老师们又为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煞费苦心。

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死记硬背”与提高学生素质并不矛盾。

相反,它恰是提高学生语文水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教师范读的是阅读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常采用范读,让幼儿学习、模仿。

如领读,我读一句,让幼儿读一句,边读边记;第二通读,我大声读,我大声读,幼儿小声读,边学边仿;第三赏读,我借用录好配朗读磁带,一边放录音,一边幼儿反复倾听,在反复倾听中体验、品味。

【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张志公)】

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

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

现在,不少语文教师在分析课文时,把文章解体的支离破碎,总在文章的技巧方面下功夫。

结果教师费劲,学生头疼。

分析完之后,学生收效甚微,没过几天便忘的一干二净。

造成这种事倍功半的尴尬局面的关键就是对文章读的不熟。

常言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如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文,或细读、默读、跳读,或听读、范读、轮读、分角色朗读,学生便可以在读中自然领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技巧,可以在读中自然加强语感,增强语言的感受力。

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

要练说,得练看。

看与说是统一的,看不准就难以说得好。

练看,就是训练幼儿的观察能力,扩大幼儿的认知范围,让幼儿在观察事物、观察生活、观察自然的活动中,积累词汇、理解词义、发展语言。

在运用观察法组织活动时,我着眼观察于观察对象的选择,着力于观察过程的指导,着重于幼儿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莫泊桑生活在19世纪后半期。

短短的一生当中,他写了6部长篇小说,三百多篇中篇和短篇小说。

他的作品绝大多数是写当时法国中下层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

有的写小市民、小职员、小商人等等,从他们的日常生活、家庭琐事、种种遭遇之中,从他们的言谈行为、心理变化之中,自然地而又深刻地写出资本主义社会种种黑暗、污浊的阴影:

虚伪,贪鄙,欺诈,冷酷,糜烂。

有的写到农民、渔夫等等,流露出对劳动人民的一定程度的同情和赞扬。

《我的叔叔于勒》就是属于前一类的作品。

“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

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

《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

”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

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

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

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

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

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

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

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

这篇小说写的是法国西北部哈佛尔海港达佛朗司家的一个故事。

这一家老兄弟两个,哥哥叫菲利普,是个小职员,弟弟叫于勒,年轻时候是个浪荡子。

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甚至看成是全家的“恐怖”。

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去碰运气。

过了些时候,接到他的信,也听见到过美洲的人说起,知道于勒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打算发了财就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

这时候,哥哥、嫂子把于勒看成了全家的“希望”和“福音”,天天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他回来。

已经长到26岁还找不到人家的于勒的二侄女儿,也由于他发财的消息找到对象,结了婚。

菲利普带着新婚的女儿、女婿和全家坐船到附近一个英属小岛──哲尔赛岛去旅行,在船上无意中发现了于勒。

从旁打听,知道他在美洲阔了一阵之后重又潦倒落魄下来,沦落成一个穷光蛋,后来被这个船的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子靠卖牡蛎过日子,跟讨饭差不多。

哥哥、嫂子一见大为惊慌,深怕被这个倒霉的弟弟看见,在新女婿面前出丑,更怕他再回家来吃他们。

“希望”破灭了,于勒重又成为他们的“恐怖”。

他们急急忙忙躲开了日夜盼望的“福音”,带着幻灭沮丧的心情溜回家去。

小说是用菲利普的小儿子自述的口气写成的,所以用“我的叔叔于勒”作题目。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达佛朗司家的生活状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

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

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

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

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

我想,任何一个在旧中国生活过的人,读了这段描写,都会感到对这种人家很熟悉:

有人请吃饭不敢去,恐怕去了以后要回请;等着铺子宣布大减价的时候去买点便宜东西;花几分钱买点零碎也要讨价还价,争论好半天;──这些琐琐碎碎的小事情,是不是使我们想到那么一些小官僚、小职员之类的人家,他们的收入不多,日子过得并不富裕,可是总还要想法摆着点所谓“上流人”的一套虚假的空架子。

达佛朗司家正是这么一类人家。

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虽然只是略带幽默的几句,正像齐白石画虾、画蜻蜓、画蜜蜂似的,淡淡的几笔,稍加点染,就使这些生物栩栩如生,在纸上活动起来了。

在读者已经熟悉了这个家庭之后,作者的笔锋一转,引进了小说的主人公──于勒。

我们不禁要问:

这个于勒是谁?

小说里的“我”回答了我们。

他说:

“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我们不禁又要问:

这是为什么呢?

于是小说写到于勒年轻时候怎样花了家里的钱,成了全家的恐怖,怎样跑到美洲去,怎样写信回来,说他发了财。

他写给他哥哥的第二封信是这样说的:

亲爱的菲利普:

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

我身体很好。

买卖也好。

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

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

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

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

我希望为期不远。

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接着,小说又是轻轻几笔,写出了这封信给家里带来的不寻常的变化。

于是每星期日,一看见大轮船喷着黑烟从天边驶过来,父亲总是重复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

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

母亲也常说:

“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

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

我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

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发愁的事。

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

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

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来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

只是这样几个小镜头就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菲利普夫妇那些人的内心世界,那里边装着的惟一的生活动力就是“钱”。

正是这个隐秘,使他们的眼睛充满了贪婪,使他们的周身,他们的一言一动、一颦一笑,都现出一副拜金的可怜相。

于勒到底回来了没有?

这一次,小说没有很快地回答。

但是,并不使我们觉得故意在拖延回答,因为顺着菲利普家二小姐结婚的情节,很自然地引出了婚后的哲尔赛岛旅行,菲利普全家很自然地上了船,很自然地要在船上吃点零食,于是菲利普带着女儿、女婿走到那个卖牡蛎的人的跟前。

就这样,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故事走向了高潮: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

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

他低声对我母亲说:

“真奇怪!

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

“哪个于勒?

父亲说:

“就……就是我的弟弟呀。

……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

“你疯了!

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真的这就是于勒吗?

我们一定也为这突然的发现感到诧异,急于要知道个究竟。

小说合情合理地顿挫了一下。

它没有立刻解开这个谜,而是让这位受了惊的菲利普先生去找船长探问底细。

等到从船长的口里证实了这就是于勒,证实了于勒重又潦倒沦落为穷光蛋之后,最紧张的一幕出现了。

“啊!

啊!

原来如此……如此……”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

母亲赶紧对他说:

“你先坐下吧!

别叫他们看出来。

父亲坐在长凳上,结结巴巴地说:

“是他,真是他!

”然后他就问:

“咱们怎么办呢?

随着菲利普夫妇惶惧紧张心情的急剧增长,我们的视线也越来越深地探入了这两个人物的灵魂深处。

是希望,还是幻灭;是福音,还是恐怖;是兄弟,还是路人──这一切,决定于一样东西:

钱!

小说没有突兀地在这里打住,而是慢慢地入情入理地来结束这场虚惊,把紧张的气氛逐渐平息下去。

母亲马上回答道:

“应该把孩子们领开!

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

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的女婿起疑心。

父亲神色很狼狈,低声嘟哝着:

“出大乱子了!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说:

“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

……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

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

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

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

“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回答道:

“两法郎50生丁。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

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

我心里默念道:

“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他赶紧谢我:

“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两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

“吃了3个法郎?

这是不可能的。

我说: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

“你简直是疯了!

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

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在这悠然的余韵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回味咀嚼的机会,一个沉思默想的机会。

──菲利普夫妇是可鄙的,同时又是可怜的。

他们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然而已经被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腐蚀了。

我们从他们身上看见的,不是两个个别的人,而是那全套的资本主义社会,冷酷无情的人与人的关系。

这篇小说的主题不是多么深奥的,情节不是多么曲折复杂的。

用平常的人物,平常的情节,表现一个普通的主题,可是能够表达得深刻,能够给人启发,耐人寻味:

这正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独到之处。

莫泊桑写人物,不在外貌的描绘上下功夫,而是深入到人物的内心;这内心世界的揭发,又决不靠作者的申说,而是用人物的言语动作,让他们自己去自然地表露。

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

莫泊桑也并不忽视人物的外貌,然而,这外貌的描写,同样不依靠作者的叙述,也是用人物的语言动作,让他们更生动地去显示自己的神情。

还拿这位菲利普太太来说吧。

她出门的时候是安详地用手挽着丈夫的胳膊,接到小叔来信的时候是那么热情地赞扬,发现小叔穷愁潦倒的时候,开头居然能比丈夫更镇静,敏捷果断,指挥若定,随即就暴怒起来以至破口大骂。

作者一方面生动地描绘出这个人物的神情,另一方面又留下了宽绰的余地让我们自己去描摹,并不用他的过细的线条和色彩去束缚我们的想像。

对于他所写的事件和人物,莫泊桑不是无动于衷,而是有所喜爱,有所憎恶的。

这些,他也不用自己的申述来表白。

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挖苦菲利普,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贬斥菲利普太太,也没有用任何特殊的颜色给他们抹上花脸,或者让他们变成畸形,只是疏疏落落的几处写他们看来仿佛好笑的言谈举止,可是菲利普夫妇在我们的印象之中已经出现了一副既可鄙又可怜的形象。

小说里的故事,是原原本本地写出来的,看不见多少倒叙、插叙,或者别的什么斧凿的痕迹,然而,情节的进展随处在我们的思想里引出问题,使我们急于要追问究竟。

对于我们的追问,作者是不慌不忙的,从容自若的。

他尽管慢条斯理地说下去,丝毫没有故意要制造个什么气氛的样子,可是我们却总是平静不下来,心里老是起伏不平:

“啊,原来是这样!

”“什么?

这是怎么回事?

”就这样逼着我们非得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不可。

读小说,我们常常谈论小说的表现手法。

莫泊桑的手法,可以说是一种不用手法的手法,是寓新颖于平淡自然之中的手法。

他的人物,在语言动作之中有内心世界的表露;他的情节,在平铺直叙之中有波澜起伏;他的描写,在平实朴素之中有锋芒;他的幽默,在轻浅素淡之中有辛辣。

这些,也许就是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值得玩味体会,值得参考借鉴的地方。

──选自《初中语文课文分析集》第五册,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巨匠的名篇──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卢昆)】

在世界文坛上,擅长写短篇小说者比比皆是,但真正称得起“巨匠”的,却寥若晨星。

19世纪后半叶法国最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便是灼灼耀目的一颗。

他在短短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写了约300篇中、短篇小说,虽不能说篇篇精萃,字字珠玑,但若着眼整体,委实花团锦簇,异彩纷呈。

其中的名篇佳作,令人心驰神往,虽掩卷仍久久激荡于胸臆之中。

发表于1883年的《我的叔叔于勒》就是这样一篇作品。

它虽难与蜚声文坛的《羊脂球》媲美,但足以体现莫泊桑短篇小说的风格、特色和功力。

当我们刚刚开始读这篇作品时,它那平凡的故事和质朴的语言,并无“一鸣惊人”之效,反有“平庸无奇”之感。

然而,随着人物的活动和情节的展开,读者从平凡中看出了神奇,从质朴里窥见了光华,心不由己地跟随着作家去嘲讽,去鄙夷,去同情,去怜悯。

直至小说戛然而止,读者仍在感受人物的喜怒哀乐,仍在品咂其中的酸甜苦辣。

这不由人不思忖:

小说的这种魅力到底从何而来?

如果我们对这篇作品作一番细致的揣摩和推敲,便可发现其中的奥秘。

一篇小说的灵魂在于立意。

立意的正谬、深浅,往往直接决定作品的成败、优劣。

《我的叔叔于勒》意在揭露在金钱主宰一切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这无疑是准确而犀利的。

不过,熟悉19世纪外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人都知道,这一立意并不新鲜,不少名家大师都曾为之呕心沥血,并结出累累硕果。

巴尔扎克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黄金是这世界的人要顶礼膜拜的惟一力量”(《幻灭》),“生活不是一部由金钱开动的机器吗”(《高利贷者》),“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金银珠宝底下的丑恶”(《高老头》)……巴尔扎克在卷帙浩繁的《人间喜剧》中对此作了详尽而生动的描绘。

可见,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并非仅以立意的新颖和深刻见长,而是另有取胜之道。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在自己的作品中给人们展示了广阔的社会图景,塑造了众多的典型人物,构思了曲折的故事情节;而莫泊桑却善于从浩瀚的海洋中撷取欢跳的浪花,以小见大,从局部看整体,通过生活琐事来反映社会的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就是当时法国的凡人小事。

故事发生在滨海城市哈佛尔。

小说中“我”的父亲菲利普是个小公务员,一家人生活十分拮据,不仅“样样都要节省”,甚至连女儿都嫁不出去。

不过,在晦暗的天幕后面,他们似乎看到了灿烂的阳光:

以前被视为“全家的恐怖”的“我”的叔叔于勒,在美洲发了财,“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而且准备回到故乡,和哥哥一家“一起快活地过日子”。

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菲利普一家朝思暮想,眼巴巴地盼望于勒归来,并对“这桩十拿九稳的事”“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我”的二姐也因这一“福音”订了婚。

然而,一次邂逅揭开了一出悲剧:

“我”的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遇见了早已归国的于勒,一度阔绰的富商竟成了衣服褴褛的小贩。

这对“我”的父母,不啻晴天霹雳。

他们从虚幻的幸福峰巅跌入了现实的悲苦深渊。

由此,他们对于勒的看法和态度又发生了突变:

一个“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又重新变成了“贼”和“流氓”。

菲利普夫妇不仅当时不认同胞骨肉,而且返回时改乘船只,“以免再遇见他”。

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和态度,对比十分鲜明强烈,从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思想:

“现代的资产阶级家庭是建筑在什么基础上的呢?

是建筑在资本上面,建筑在私人发财上面的。

”(马克思、恩格斯语)这篇小说以于勒的遭遇为引线,虚写和略写了过去和未来,把笔墨凝聚在“我”的一家旅游哲尔赛岛在海轮上巧遇于勒这一事件上,其取材与布局疏密有致,虚实相间,详略得体,清晰生动地勾勒出一幅19世纪后半叶法国小市民生活的剪影。

情节的安排对一位短篇小说作家来说,也是至关紧要的。

《我的叔叔于勒》采取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的手法铺排故事,看来平铺直叙,实则波澜起伏。

在于勒出场前,小说大起大开,着力渲染于勒在菲利普一家心目中的地位:

“全家惟一的希望”,他的信是“家里的福音书”……一家人望眼欲穿,盼于勒直盼到这样的境界:

“简直好像马上就会看见他挥着手帕喊着:

‘喂!

菲利普!

’”可是,时隔12载之后,穷困潦倒的于勒出现了,“全家惟一的希望”像美丽的肥皂泡那样霎时破灭。

自此,情节大落大合,场景的气氛,人物的情感,顿时一落千丈,产生了“意料之外”的艺术效果。

然而,这里的大落大合,又非简单突兀的直落和骤合,而是起伏跌宕,给人以回味咀嚼的余地。

当菲利普一家久盼于勒而渺无音讯时,作家笔锋一转,暂时抛开了情节发展的主线,而去写菲利普一家外出旅游,使情节的发展舒缓下来。

接着,在渡船上又加了一段小插曲,绝妙地描绘和嘲讽了菲利普想模仿漂亮太太吃牡蛎的庸俗心理和菲利普太太既怕丢脸、又怕花钱的尴尬处境,使读者哑然失笑,心情更加轻松。

这以后,故事奇峰突起,菲利普发现那个卖牡蛎的小贩很“像于勒”,并惊恐地告诉妻子,从而把情节推向高潮,使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此时,作家并没有立刻去揭开谜底,而是让心惊肉跳的菲利普去找船长探听,使情节的发展又暂时松缓了一下。

直至船长证实那个小贩确是于勒,情节似乎最终跌落闭合了,不料,作家又妙笔生花,交代了菲利普一家改乘船只、躲避于勒的行踪,把人们引入了沉思和回味之中。

而对一个普通的情节,莫泊桑能处理得这般有起有伏,有张有弛,曲折跌宕却无斧凿之痕,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对于活跃在情节中的人物,这篇小说的刻画更是特色鲜明。

小说人物寥寥,却分别采取了多种不同的手法,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从而有效地节省了笔墨,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小说题为《我的叔叔于勒》,于勒却是作为暗线,虚写和略写的。

他身世浮沉,际遇坎坷,年轻时浪荡,中年时得意,老年时沦落,本有许多可写之处,但作家却把这些都置于幕后。

轻描淡写,简言略说。

他的出现只是在海轮上卖牡蛎那短短的一瞬,通篇只有要价和道谢的两句话:

“两法郎50生丁。

”“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对于他的外貌,也只有“衣服褴褛”,“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等一般性的描写。

小说中的“我”,作为叙事的主体贯穿全篇。

其他人物的态度和行动,都是从“我”的眼里看到的;对其他人物的感受和评述,也都是从“我”的角度道出的。

在“我”身上,寄托着作家的褒贬、爱憎、喜怒和哀乐。

然而,对“我”的描写也没有用多少笔墨。

至于菲利普的两个女儿、女婿等人物,小说更是寥寥数语,一笔带过。

对他们的外貌、心理和语言几乎未作任何交代。

他们只是起着陪衬、烘托和丰富情节、活跃场面的作用。

那么,小说主要塑造了哪些人物呢?

读后看得很清楚,是菲利普夫妇。

作家为什么把笔触集中到他们身上?

因为这篇小说就是要通过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的骤变表现主题思想。

莫泊桑写人物,特别注重把握和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心理活动。

他根据人物的性格特征去支配人物的言语行动,又通过人物的言语行动去反映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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