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9-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标准法计量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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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9:
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的债券(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可转让存款证、不可转换优先股及按照债券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利率及债券衍生工具头寸的风险。
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包括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两部分。
(一)特定市场风险
类别
发行主体外部评级
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比率
政府证券
AA-以上(含AA-)
0%
A+至BBB-
(含BBB-)
0.25%(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
1.00%(剩余期限为6至24个月)
1.60%(剩余期限为24个月以上)
BB+至B-(含B-)
8.00%
B-以下
12.00%
未评级
8.00%
合格证券
BB+以上
0.25%(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
1.00%(剩余期限为6至24个月)
1.60%(剩余期限为24个月以上)
其它
对于其他投资级以下(BB+以下,含BB+)的证券以及未评级证券的资本计提方法,参照本办法信用风险权重体系相关规定。
1.政府证券包含各国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发行的各类债券和短期融资工具。
2.合格证券包含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证券以及被至少两家合格外部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别(BB+以上)的由境外发行主体发行的证券。
3.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发行的证债的资本计提比率均为0%。
对我国其他发行主体发行的证券参照本办法信用风险权重体系相关规定计算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二)一般市场风险
1.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包含以下三部分:
(1)每时段内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的垂直资本要求。
(2)不同时段间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的横向资本要求。
(3)整个交易账户的加权净多头或净空头头寸所对应的资本要求。
2.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到期日法或久期法计算利率风险的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3.商业银行采用到期日法计算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时段的划分和各时段的风险权重见表1,时区的划分和匹配的风险权重见表2。
(1)各时段的头寸乘以相应的风险权重计算各时段的加权头寸。
(2)各时段的加权多头、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乘以10%得出垂直资本要求。
(3)各时段的加权多头头寸和加权空头头寸进行抵消得出各个时段的加权头寸净额;将在各时区内各时段的加权头寸净额之间的可相互对冲的部分乘以表2所列的第一组权重得出各个时区内的横向资本要求。
(4)各时区内各时段的加权头寸净额进行抵消,得出各时区加权头寸净额;每两个时区加权头寸净额之间可相互对冲的部分乘以表2所列的第二组权重得出时区间的横向资本要求。
(5)各时区加权头寸净额进行抵消,得出整个交易账户的加权净多头或空头头寸所对应的资本要求。
表1:
时段和权重
票面利率不小于3%
票面利率小于3%
风险权重
假定的收益变化
不长于1个月
不长于1个月
0.00%
1.00
1至3个月
1至3个月
0.20%
1.00
3至6个月
3至6个月
0.40%
1.00
6至12个月
6至12个月
0.70%
1.00
1至2年
1.0至1.9年
1.25%
0.90
2至3年
1.9至2.8年
1.75%
0.80
3至4年
2.8至3.6年
2.25%
0.75
4至5年
3.6至4.3年
2.75%
0.75
5至7年
4.3至5.7年
3.25%
0.70
7至10年
5.7至7.3年
3.75%
0.65
10至15年
7.3至9.3年
4.50%
0.60
15至20年
9.3至10.6年
5.25%
0.60
20年以上
10.6至12年
6.00%
0.60
12至20年
8.00%
0.60
20年以上
12.50%
0.60
表2:
时区和权重
时区
时段
同一区内
相邻区之间
1区和3区之间
1区
0-1个月
40%
40%
100%
1至3个月
3至6个月
6至12个月
2区
1至2年
3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3区
5到7年
30%
7至10年
10至15年
15至20年
20年以上
3.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可以使用久期法计量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一旦选择使用久期法,应持续使用该方法,如变更方法需经银监会批准。
久期法具体要求如下:
(1)在表3中找出每笔头寸期限对应的收益率变化,逐笔计算该收益率变化下的价格敏感性;
(2)将价格敏感性对应到表3的15级久期时段中;
(3)每个时段中的多头和空头头寸分别计提5%的垂直资本要求,以覆盖基差风险;
(4)按照到期日法第4和第5条要求,计算横向资本要求。
表3:
久期法计算表
假定收益率变化
假定收益率变化
1区
3区
0-1月
1.00
3.6-4.3年
0.75
1-3月
1.00
4.3-5.7年
0.7
3-6月
1.00
5.7-7.3年
0.65
6-12月
1.00
7.3-9.3年
0.6
9.3-10.6年
0.6
2区
10.6-12年
0.6
1-1.9年
0.90
12-20年
0.6
1.9-2.8年
0.80
20年以上
0.6
2.8-3.6年
0.75
(三)利率及债券衍生工具
1.利率衍生工具包括受利率变化影响的衍生金融工具,如:
利率期货、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掉期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利率期权及远期外汇头寸。
债券衍生工具包括债券的远期、期货和债券期权。
2.衍生工具应转换为基础工具,并按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方法计算资本要求。
利率和货币掉期、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期货及利率指数期货不必计算特定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如果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债券或代表债券组合的指数,则应根据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计算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二、股票风险
股票风险是指交易账户中股票及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头寸的风险。
其中股票是指按照股票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所有金融工具,包括普通股(不考虑是否具有投票权)、可转换债券和买卖股票的承诺。
(一)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
特定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等于各不同市场中各类股票多头头寸绝对值及空头头寸绝对值之和乘以8%后所得各项数值之和。
一般市场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等于各不同市场中各类多头及空头头寸抵消后股票净头寸(取绝对值)乘以8%后所得各项数值之和。
(二)股票衍生工具
包括股票和股票指数的远期、期货及掉期合约。
衍生工具要转换为基础工具,并按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方法计算资本要求。
三、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外汇(包括黄金)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头寸的风险。
(一)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
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是指结构性资产或负债形成的外汇风险暴露。
结构性资产或负债指经营上难以避免的策略性外币资产或负债,以及因监管管制无法随时平盘而持有外币资产或负债,包括:
1.经扣除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和物业;
2.与记账本位币所属货币不同的资本(营运资金)和法定储备;
3.海外分行的资本和法定储备;
4.对海外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投资;
5.借入资本,如永久性后偿债项;
6.因监管管制无法随时平盘而持有外币资产或负债。
商业银行持有的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必须是非交易性质的,而且其处理方式应当自始至终保持一致。
(二)外汇风险的资本要求
外汇风险的资本要求等于总净敞口头寸乘以8%。
总净敞口头寸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外币资产组合(不包括黄金)的净多头头寸之和(净头寸为多头的所有币种的净头寸之和)与净空头头寸之和(净头寸为空头的所有币种的净头寸之和的绝对值)中的较大者。
2.黄金的净头寸。
(三)外汇衍生工具
外汇衍生工具应转换成基础工具,并按基础工具的方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四、商品风险
适用于商品、商品远期、商品期货、商品掉期。
此处的商品是指在或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的实物产品,如:
贵金属(不包括黄金)、农产品和矿物(包括石油)等。
(一)商品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各项商品净头寸的绝对值之和乘以15%。
2.各项商品总头寸(多头头寸加上空头头寸的绝对值)之和乘以3%。
(二)商品衍生工具要转换成名义商品,并按上述方法计算资本要求。
五、期权风险
(一)只购买期权的商业银行可以使用简易的计算方法。
1.银行如持有现货多头和看跌期权多头,或持有现货空头和看涨期权多头,资本要求等于期权合约对应的基础工具的市场价值乘以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比率之和,再减去期权溢价。
资本要求最低为零。
2.银行如持有看涨期权多头或看跌期权多头,资本要求等于基础工具的市场价值乘以该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比率之和与期权的市场价值两者中的较小者。
(二)同时卖出期权的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得尔塔+(Delta-plus)方法。
得尔塔+方法计算的资本要求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期权基础工具的市值乘以该期权的得尔塔值得到得尔塔加权期权头寸,然后将得尔塔加权头寸加入到基础工具的头寸中计算资本要求。
2.伽马(Gamma)风险的资本要求。
伽马效应值=0.5×Gamma×(VU)2
VU为期权基础工具的变动。
其中:
(1)对于利率期权,当基础工具为债券时:
VU=单位基础工具市值×表1中相应时段的风险权重;
(2)当基础工具为利率时:
VU=单位基础工具市值×表1中相应时段的假定的收益变化;
(3)当基础工具为股票、股指、外汇与黄金时:
VU=单位基础工具市值×8%;
(4)当基础工具为商品时:
VU=单位基础工具市值×15%。
同一基础工具每项期权对应的伽马效应值相加得出每一基础工具的净伽马效应值。
仅当基础工具的净伽马效应值为负值时,才须计算相应的资本要求;且资本要求总额等于这些净伽马效应值之和的绝对值。
3.维加(vega)风险的资本要求。
基础工具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
=25%×该基础工具波动率×|该基础工具的各项期权的维加值之和|
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总额,等于各项基础工具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之和。
六、承销
商业银行承销债券等工具时,应使用下述方法计提相应的市场风险资本。
1.明确银行开始承担承销义务及承销头寸相应风险的时间,即从商业银行按照明确的价格承担确定金额的证券的承销义务之日起,应开始计提相应的市场风险资本。
2.明确银行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承销业务风险暴露额。
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承销业务风险暴露额=每日日终承销余额×(1-扣减比例)
3.自银行初始承担承销头寸相关风险之日起,扣减比例为90%,当初始承销日至缴款日的期间过半,将扣减比例调为50%,直至缴款日。
4.将每日计算得出的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承销业务风险暴露作为交易账户头寸,根据基础工具情况,计算相应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七、交易账户信用衍生产品
商业银行应将交易账户信用衍生产品转换为相关信用参考实体的本金头寸,并使用其当前市值计算利率风险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仅在计算信用联系票据资本要求时,应采用相关票据的市值。
多头/信用保护卖方
空头/信用保护买方
信用违约互换
一般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多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掉期敞口
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空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卖出掉期空头
总收益互换
一般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多头,及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及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信用参考实体多头
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空头
信用连接的票据
一般风险
视为持有票据发行方多头
视为卖出票据发行方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票据发行方以及信用参考实体多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票据发行方多头
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空头,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卖出票据发行方空头
首次违约信用互换
一般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所有参考实体多头,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以可能的最大支出作为上限,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信用衍生品多头
视为卖出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高的参考实体空头(针对敞口),或视为卖出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空头(针对对冲头寸)
第二次违约信用互换
一般风险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持有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多头
如有任何费用或利息的支付,则视为卖出无特定市场风险债券空头
特定市场风险
视为持有所有参考实体多头,但不包括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多头,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以可能的最大支出作为上限,如为合格证券的情况,则视为持有信用衍生品多头
视为卖出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高的参考实体空头(针对敞口),当存在首次违约保护的情况下,视为卖出第二个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空头,或当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最低的信用参考实体已发生违约的情况下,视为卖出信用参考实体空头(针对对冲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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