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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财政与税收金融基础知识

25财政与税收-金融基础知识

一、财政概念、财政职能

1、概念

2、职能

(1)完善和进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3)调剂产业结构

(4)调剂社会各类基金的比例

二、财政支出的分类

一,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分类

1、购买性支出直截了当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活动,包括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也包括用于进行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治理费支出、各项事业的经费支出、政府各部门的投资拨款等。

这些支出项目的目的和用途尽管有所不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即财政一手付出了资金,另一手相应地获得了商品和劳务,履行了国家的各项职能。

2、转移性支出直截了当表现为资金的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要紧包括政府部门用于补贴、债务利息、失业救济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支出的目的和用途各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点:

政府财政付出了资金,都无任何商品和劳务所得。

这类支出并不反映政府部门占用社会经济资源的要求,相反,转移只是在社会成员之间的资源再分配,政府部门只充当中介人的作用。

二,按财政支出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分类

按财政支出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分类,能够分为补偿性支出、积存性支出、消费性支出。

1、补偿性支出是用于补偿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方面的支出。

该项支出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曾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但目前,属于补偿性支出的项目,只剩下企业挖潜改造支出一项。

2、消费性支出是财政用于社会共同消费方面的支出。

属于消费性支出的项目,要紧包括文教科学卫生事业、抚恤和社会救济费、行政治理费、国防费等项支出。

3、积存性支出是财政直截了当增加社会物质财宝及国家物资储备的支出,包括差不多建设支出、流淌资金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生产性支农支出等项。

三,按财政支出的目的分类

1.预防性支出是指用于坚持社会秩序和保卫国家安全,不使其受到国内外敌对力量的破坏和侵犯,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活稳固的支出。

这类支出要紧包括国防、司法、公安与政府行政部门的支出。

2.制造性支出是指用于改善人民生活,使社会秩序更为良好,经济更为进展的支出。

这类支出要紧包括经济、文教、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项支出。

四,按政府对财政支出的操纵能力分类

1.不可操纵性支出可讲明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所必须进行的支出。

一样包括两类,一是国家法律差不多明确规定的个人享受的最低收入保证和社会保证,如失业救济、养老金、食品补贴等等;

另一类是政府遗留义务和往常年度设置的固定支出项目,如债务利息支出、对地点政府的补贴等等。

2.可操纵性支出可讲明为不受法律和契约的约束,可由政府部门按照每个预算年度的需要分不决定或加以增减的支出,即弹性较大的支出。

五,按财政支出的收益范畴分类

按财政支出的收益范畴分类,全部财政支出能够分为一样利益支出与专门利益支出。

1.一样利益支出,指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均可享受其所提供的利益的支出,如国防支出、司法支出、行政治理支出等。

2.专门利益支出,指的是对社会中某些特定居民或企业给予专门利益的支出,如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企业补贴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等。

三、社会消费性支出的性质

消费性支出是指调查户用于本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等。

包括用于赠送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性支出是指调查户用于本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等。

包括用于赠送的商品或服务。

四、财政补贴、税收支出、财政收入构成和预算外资金分析

1、财政补贴

2、税收支出

3、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要紧包括:

(3)其他收入:

包括差不多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差不多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4)国有企业打算亏损补贴:

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4、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属于国家财政资金的范畴,它是与预算资金相对而言。

预算外资金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规定设置的。

它的范畴、项目和使用方法都必须按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预算外资金是一种专门形状的财政资金,这就决定了它既要放在预算之外,又要纳入财政治理,同意监督。

五、税收分类、税收原则、税负的转嫁与归宿

1、分类

按课税对象分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1)以商品交换为前提,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关系紧密,课征面广泛。

(4)运算税额简便,减轻税务负担。

(1)所得税额的多少直截了当决定于有无收益和收益的多少,而不决定于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

(4)所得课税征管工作复杂,专门容易显现偷逃税现象。

(1)调剂财产所有人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2)增加财政收入。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1)贯彻“寓禁于征”的政策,对某些特定行为加以限制;

(2)增加财政收入。

资源税的要紧功能:

(1)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2)(调剂级差收入)促使企业平等竞争;

二、按税收的运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运算简便等优点。

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1)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内,容易为人们所同意;

(2)税金随商品价格的实现而实现,有利于及时组织财政收入;

(3)税额随商品价格的提升而提升,使收入有一定的弹性;

(4)计税简便,征收费用低。

价外税的优点是:

税价分离,税负透亮,税额不受价格变动的限制,收入较稳固。

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五、按税收的治理权限为标准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

六、按税收的形状为标准分类

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一类税。

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税种差不多上货币税。

七、按课税对象是否具有依附性为标准分类

凡不需依附于其它税种而仅依自己的课税标准独立课征的税,为独立税,也称主税。

多数税种均为独立税。

八、按课税目的为标准分类

凡侧重于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财政税。

九、按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为标准分类

凡着眼于物的因素而课征的税为对物税,如对商品、财产的征税。

这是西方国家对税收的最早分类。

十一、按照计税的标准不同

十三、按照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

十四、按照顾纳税额的确定方法

十五、按照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

2、税收原则

3、税负的转嫁与归宿

税收负担指的是因国家的课税行为而相应地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的数量或份额,从而对其造成的经济利益缺失或使其承担的经济负担。

税收负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进展、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以及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除此之外,税收负担还阻碍着税收调剂作用能否有效发挥。

六、财政平稳与财政赤字概述

七、财政赤字与社会总供求平稳

1、财政赤字

2、社会总供求平稳

其中总需求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商品和劳务上的支出总量,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有货币支付能力的购买力总额,总需求(D)包括投资需求(I)、消费需求(C)和政府需求(G);总供给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产出,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社会提供进入市场可供购买的商品和劳务总额,总供给(y)包括消费(w)、储蓄(s)和税收(g)。

社会总供求平稳,即:

D=y;也即:

w+s+g=I+C+G。

八、财政政策的传导和效应

1、传导

2、效应

(1)内在稳固器

(2)乘数效应

乘数效应包括正反两个方面。

当政府投资或公共支出扩大、税收减少时,对国民收入有加倍扩大的作用,从而产生宏观经济的扩张效应。

当政府投资或公共支出削减、税收增加时,对国民收入有加倍收缩的作用,从而产生宏观经济的紧缩效应。

(3)奖抑效应

奖抑效应要紧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各种奖惩措施,优待政策对国民经济的某些地区、部门、行业、产品及某种经济行为予以鼓舞、扶持或者限制、惩处而产生的有效阻碍。

(4)货币效应

九、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税收立法是指有权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

它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两具方面,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正确运用税收法律,并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另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严格遵守税收法律。

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因此,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定上,一样按以下原则把握:

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专门法优于一般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所谓遵守税法是指税务机关、税务人员都必须遵守税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

遵守税法是保证税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十、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是在原有税制的基础上,通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步完善形成的。

现共有23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七类:

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要紧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剂作用。

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要紧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剂作用。

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要紧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剂作用。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剂税、筵席税、都市爱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要紧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剂作用。

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都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要紧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剂作用。

农业税类

包括农业税、牧业税,要紧是对取得农业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

关税

要紧对进出我国国境的物资、物品征收。

上述税种中的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治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治理。

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996年往常一直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治理,1996年以后改由税务机关征收治理。

上述23种税,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公布实施外,其他各税种差不多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公布实施的。

这23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治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治理机关的不同而分不规定的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治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的《税收征收治理法》执行;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治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治理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十一、增值税法的征税范畴及纳税义务人

十二、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税目

税率

范围

讲明

一、销售或进口物资(除列举的以外)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物资,除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1.植物类

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

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茶叶包括各种毛茶。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果实。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药用植物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油料植物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纤维植物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糖料植物

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及其他林业产品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其他植物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2.动物类

水产品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宝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畜牧产品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蛋类产品¯鲜奶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亦属征税范畴,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动物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物资的征税范畴。

动物毛绒

其他动物组织包括蚕茧,天然蜂蜜,动物树脂及其他动物组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通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

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

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五、其他物资

13%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物资

六、出口销售物资

0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物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十三、一样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运算

一样纳税人一辈子产下列物资,可按简易方法按照6%征收率运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十四、几种专门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1、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2、增值税一样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3、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物资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6%的税率征收。

5、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运算缴纳增值税。

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物资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十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刻与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刻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截了当收款方式销售物资,不论物资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托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物资,为发出物资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物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物资,为物资发出的当天;

(5)托付其他纳税人代销物资,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将物资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物资除外),为物资移送的当天。

2.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不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不能按期纳税的,能够按次纳税。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不核定。

以一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进口物资应纳的增值税,应当白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十六、增值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地点。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不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能够由总机构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畴内的,其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是否能够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决定。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物资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和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持有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物资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税,并能够处以1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物资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物资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物资,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十七、把握消费税法的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运算

1、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

2、税目和税率

3、应纳税额的运算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一辈子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运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运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运算纳税。

运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十八、营业税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单位中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中还包括在中国境内有经营行为的外国人。

2、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税率分为一样税额运算营业人适用税率及特种税额运算营业人适用税率两种。

一样税额运算营业人,指按加值额(增值额)征税的营业人;

特种税额运算营业人,指按营业总额征税的营业人。

一样税额运算营业人适用税率,税法规定最低为5%,最高为10%,具体由“行政院”核定,实施初期,核定征收率为5%;

3、纳税时刻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缴纳营业税行为应履行纳税义务的时刻。

一样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但同时有下列专门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纳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刻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刻为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天。

4、纳税地点

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地点。

一样是纳税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和不动产的所在地。

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2)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中央铁路运营业收人的纳税地点在铁道部机构所在地。

(3)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向该土地或不动产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十九、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税率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十、土地增值税

1、纳税对象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置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并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而确认的价格。

2、运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以上,在运算增值额时,需要分不用各级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各级税额,然后再将各级税额相加,得出总税额。

在实际征收中,为了方便运算,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运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具体运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二十一、印花税

1、纳税人

2、凡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印花税纳税人。

3、建立营业帐薄的,以立帐薄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4、凡领受权益许可证的,以领受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应纳税额的运算

按比例税率运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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