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使用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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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六附院药剂科,CompanyLogo,主要内容,CompanyLogo,1.处方管理办法,CompanyLogo,1.处方管理办法,CompanyLogo,1.处方管理办法,CompanyLogo,2.麻醉药品概念,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物质。
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公布。
CompanyLogo,概述:
我国的麻醉药品管理,卫生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概述:
麻醉药品的定义,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2.麻醉药品分类,阿片类天然来源:
吗啡、可待因人工合成或半合成:
海洛因、哌替啶、芬太尼、美沙酮、二氢埃托啡可卡因类古柯叶古柯糊大麻类印度大麻及制剂,CompanyLogo,2.概述:
药物滥用,前提条件有依赖性的药物致欣快作用产生渴求和依赖,使用特点与医疗目的无关用药者自我给药反复大量使用,引发问题精神和行为紊乱公共卫生问题社会危害影响经济发展,3.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主要用于癌症疼痛或手术镇痛下面着重讲述麻醉药品在癌痛治疗中的应用,3.1癌痛的药物治疗:
1、癌痛的定义:
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
伴随着现有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
2、癌痛的影响:
可影响患者的活动、情绪和生活质量。
3、癌痛的评估:
首先应该相信病人的主诉。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4、癌痛分级:
A、主诉分级法:
VRS将疼痛分为4级:
0级:
无疼痛。
1级:
(轻度疼痛)虽有痛感但可以忍受,并能正常生活,睡眠不受干扰。
2级:
(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镇痛药物,睡眠受干扰。
3级:
(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要服镇痛药物,睡眠严重受干扰。
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或被动体位。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4、癌痛分级:
B、目测划线法:
VAS将疼痛分为0-10,并制成标尺: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A、按阶梯给药:
WHO三阶梯止痛疗法:
第一阶梯:
轻中度癌痛首选非阿片类止痛药(如阿斯匹林、对乙酰氨基酚)。
辅助用药:
根据疼痛的病理生理决定。
如骨转移所致:
可选择非甾体抗炎药,如阿斯匹林。
来自周围神经的轻度疼痛:
联合应用上述药物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如阿米替林。
辅助用药,非甾体类消炎药:
骨转移、软组织浸润、关节筋膜炎及术后痛糖皮质激素:
急性神经压迫、内脏膨胀痛、颅内压增高等三环类抗抑郁药:
治疗神经痛、改善抑郁和失眠降钙素:
骨转移引起的疼痛,3.1癌痛的药物治疗: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A、按阶梯给药:
WHO三阶梯止痛疗法:
第二阶梯:
中度疼痛非阿片类止痛药治疗无效选用弱阿片类药物(可待因、二氢可待因、曲马多)。
可联合应用非阿片类止痛药增强疗效。
辅助用药:
同前。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A、按阶梯给药:
WHO三阶梯止痛疗法:
第三阶梯:
重度疼痛或第二阶梯治疗无效选用强阿片类止痛药(吗啡)。
可联合应用非阿片类止痛药增强疗效。
辅助用药:
同前。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B、口服给药:
无创伤给药为首选途径,简便易行,有利于病人长期用药。
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
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
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阿片类药物口服吸收慢,血药浓度峰值出现晚,不易产生药物依赖性。
卫生部规定:
盐酸哌替啶注射剂不宜长期用于癌痛和其它慢性疼痛。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C、按时给药:
按药物有效时间间隔给药,而不是出现疼痛时给药。
使病人的疼痛得到持续的缓解。
如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口服后的镇痛作用可在用药后1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持续作用12小时;而静脉用吗啡,在5分钟内起效,持续12小时;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在612小时起效,持续72小时,每3天给药1次。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D、用药个体化:
阿片类药物用药剂量个体差异很大,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节。
无标准剂量,理论上能使疼痛得到控制而无大的副反应就是合适的剂量。
阿片类止痛药物中完全激动剂包括:
吗啡、可待因、芬太尼、美散痛等。
完全激动剂无“天花板”效应,即给药剂量超过一定水平,镇痛效果不再增加。
2000版药典:
取消了癌症患者使用吗啡的极量限制。
3.1癌痛的药物治疗:
5、癌痛药物治疗5原则:
E、注意具体细节:
对使用止痛药物的患者应密切监护,观察用药反应,使病人的在获得最佳疗效的同时副反应最小。
3.2癌痛的急性疼痛(突发性疼痛)处理:
可使用达宁、吗啡或奥施康定,奥施康定含有二类成分,速效部分1小时起效,控释部分维持12小时。
3.3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便秘:
多饮水,进纤维,增加活动量,预防性使用轻泻剂及(或)肠动力药物。
发生便秘可:
1、药物导泻:
可用果导、番泻叶、杜秘克、便塞停等。
2、必要时临时灌肠。
恶心呕吐:
可用胃复安,重度呕吐可用5-HT受体拮抗剂,如格拉司琼等,或氟哌啶类镇静、镇吐药。
3.3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呼吸抑制:
可用纳洛酮解救。
每次0.40.8mg,静注,总量小于10mg,应避戒断症状。
(一)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患者有效的用药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和治疗方案的调整。
(二)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患者建立长期的医疗关系。
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之前,患者与医师必须对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强调功能改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
4.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三)开始阿片类药物治疗后,患者应至少每周就诊1次,以便调整处方。
当治疗情况稳定后,可减少就诊次数。
经治医师要定期随访患者,每次随访都要评估和记录镇痛效果、镇痛改善情况,用药及伴随用药和副反应。
(四)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如疼痛已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4.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五)用药剂量和次数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填写项目要齐全: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门诊病人:
家庭住址;病房病人:
住院号、药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工号、盖麻醉药品处方专用章。
4.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量的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门诊病人:
注射剂1次量非注射剂3日量控缓释制剂7日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六)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
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度冷丁。
盐酸二氢埃托啡片只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只能用于住院病人。
4.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谢谢,Company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