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武汉价值武汉楼市年中白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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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武汉价值武汉楼市年中白皮书
透视武汉价值-2013武汉楼市年中白皮书
2013年上半年,武汉楼市表现不凡。
搜房网数据监控中心统计显示,武汉楼市前五月成交商品房74290套,除了2月由于春节原因没有过万套以外,每月成交均过万。
从政策层面来看,“新国五条”的出台在武汉楼市引起了小小震动,3月,武汉二手房成交更是破了纪录。
搜房网独家矩献《2013武汉年中楼市白皮书》,全面深入地总结2013年上半年楼市政策、楼市成交、土地市场、房价涨跌、区域成交等;展望2013下半年上市量、纯新盘以及购房者置业心态。
第1章:
房产相关政策全解读
武汉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公积金新政缩紧
1、新国五条及武汉细则
1.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
政策条款
具体内容
解读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曾首次提出,2012年中央没有要求,新国五条重新启动有新意。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限购从严范围扩大、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可提高、二手房交易按转让所得20%征个税:
1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1明确提出限购同城区域全部覆盖、限购住房类型,更强调差异化调控。
2二套房贷款首付及比例加码,对部分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要求提高门槛,但房价过快上涨的判定标准并没有制定,南京在不在其列?
需要出台细则。
3按照以前规定,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全额的1%或是差额的20%计征,此次细化政策规定必须按照卖房所得20%征收,加强了政策的执行力度和额度。
被喻为此次国五条细则最厉害的1招。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供地不低于前五年平均水平",此条为国土部此前政策重申,结合此前政策,今年监管重点或在存量地块供应进行发力;有别于以往政策,此次强调"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一方面为督促地方政府,另一方面也强调中小户型楼市供应压力的紧迫性,启用经济手段引导开发商多建中小户型。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新点在于从国家层面提出保障房"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两条,旨在完善保障房运行机制。
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再提明码标价规定,与目前执行"一房一价"进行呼应;再次重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但缺乏具体目标,后续或有新动态推出。
首次提出了禁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企参与土地竞买,限制对其开发项目贷款的发放等处罚措施严厉。
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2.新国五条调控力度较预期更严武汉限购在二线城市中最严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
因此要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特别强调,限购进一步升级,并明确了统一标准。
二手房的个调税,将由交易总额的1%-2%,从严按差额的20%征收。
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提高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新国五条”调控力度较预期更严
亚太诚实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认为,“新国五条”政策打击力度较预期更重,实施细则在两会前提前实施,意图在于保持调控的连贯性和政策的持续性,表明中央房地产调控房价最坚定的决心。
实施细则一旦全国实施,房价上涨、涨幅扩大的局面将结束,未来几个月楼市会降温下行。
武汉限购在二线城市中最严
武汉市房管局人士介绍,目前武汉限购在全国来看仅次于北京和上海,是二线城市中最为严格的,也不属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目前还没有新的调控政策出台,但武汉存量房消化周期为8-9个月,从供求关系上看有利于保持房价平稳。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细则比预期更为严厉,市场上整体的商品房买卖活跃度,估计将持续下降。
楼市成交量会开始降温,预计到二季度会有明显回落,房价涨幅将得到遏制。
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打击的程度与量价降幅超过一手房。
由于此次强调差别化调控,一二线城市楼市会降温。
关注房地产“国五条”
房价以稳为原则
细则摘要: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解读: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本次“新国五条”细则确定了“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这与原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政策尺度相比,着眼点在政策的延续性及稳定性。
“按照房价稳定的原则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杜绝涨价目标,行政手段持续。
武汉情况:
武汉市房管局人士接受记着采访时表示,武汉自2011年首次制定并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2011年和2012年武汉新住房价格分别为上涨3.72%和下降1.01%,数值均低于全市GDP及居民人均收入增幅超两位数的水平,完成了房价调控目标。
今年,武汉将于两会后出台并向社会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新房上市将继续实行“销售价格预审制”,备案价格为销售的最高价格。
限购范围全覆盖
细则摘要: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解读:
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表示,这意味着限购进一步升级,并明确统一标准。
长沙等仅限购买主城区住房的城市,将被要求实现“限购全覆盖”。
地方出台执行细则,主要集中于3月出台,地方细则尤其是一线城市,还将再度升级。
武汉情况:
武汉市房管局人士说,目前武汉限购限贷政策,涵盖了全部行政区、新房、二手房及所有价位的住房,已基本属于限购限贷的“标准版本”。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
提高二套房首付
细则摘要: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
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解读: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分析,这意味着房贷全面加码。
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有收紧趋势;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的首付提至7成,利率提至1.3倍。
不排除银行停止二套房贷,加强对银行窗口指导。
武汉情况:
武汉市房管局人士表示,细则措辞严厉,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目前武汉还是会继续执行老政策。
该人士表示,武汉目前还不属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在昨日下班之前尚未接到这方面通知。
但武汉今年会继续打击坐地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稳定房价。
3.2013年度武汉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为了继续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为: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2)3月31日武汉房价控制目标
政策措施
具体内容
一: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解读:
3月31日,武汉公布2013房价控制目标,指出房价涨幅不得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二: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解读:
限购将完善收紧并严格执行。
今年房产税试点将扩大范围,预计会以一线城市为主、房价上涨过快二线城市为辅。
三: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解读: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解读:
新型城镇化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体现:
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
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解读:
明码标价一直严格要求,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亮点。
2、武汉公积金新政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将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
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
尽管武汉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只是限制部分“投机”行为,并不代表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
但市场人士却称很难不产生联想。
贷款新增余额与缴存期指标
武汉在计算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时,将在原有60万上限(2套房50万)、贷款还款能力、贷款比例(分1、2套房;房龄;面积因素)等测算方法基础上,新增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账户余额系数标准。
即按照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其中,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以一对月缴存分别为900元、800元的夫妻为例,按原有计算方法,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2万。
而根据新增的缴存时间和余额计算,假设夫妻双方余额共2万元,连续缴存12个月,则贷款额度变为28万元。
取低值确定额度后,则该夫妻能贷款的最高额度比此前少了4万元。
人均贷足60万至少缴存满3年
3月10日起,上述新规即将正式执行,此前各贷款经办银行已受理,并在公积金系统录入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取的经审计后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394.8亿元,全年共131.48万职工缴存,粗略估算人均公积金余额3万元左右。
但对较年轻的单身职工,由于其计算基数只算个人余额,且缴存时间短导致时间系数低,受新规冲击较大。
目前武汉人均缴存公积金在795元,据新规,按贷款60万倒推,单身职工至少要缴存3年。
数据显示,2012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借款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约占贷款金额55%。
突击补缴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昨日,公积金中心强调,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由于缴存时间目前也将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指标,公积金中心明确,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时间。
即因缴存时间不达标而试图“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职工,要求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至本地,才能按异地缴存时间及余额计算额度。
否则,将按武汉新参缴公积金职工条件办理。
为避免二手房虚假买卖套取公积金,武汉还规定凡半年内同一套房屋办理两次以上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所有权人及配偶公积金需“两证”满6个月,才能提取。
业内疑心为调控加码前奏
“每次调控都是贷款先动,这可能就是调控要加码的先兆。
”昨日,武汉某开发商人士对记者表示。
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6月,公积金贷款支持的购房面积和户数,已分别占武汉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套数的1/3。
公积金已成为武汉人购房主要工具。
“不算政策收紧,主导思想还是‘应贷尽贷’,只是对投机取巧的人做些限制。
”武汉公积金中心解释。
湖北房地产学会专家委员叶学平认为,目前,收紧调控已成全国趋势,武汉适度调整公积金政策,契合这一趋势。
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都出现量价齐升,贷款政策调整仍属市场化调控手段,如果效果不明显,不排除会有更严厉的行政措施出台。
借款人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0.7
12<缴存时间≤24(月)1
24<缴存时间≤36(月)1.2
36<缴存时间≤60(月)1.5
缴存时间>60(月)2
公积金新政3月10日起实行,细则如下:
【贷款】
四种算法取最低值
公积金贷款能贷到多少,将按4种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算法1:
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算法2:
购买首套房且为一手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购买第二套住房,且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算法3: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算法4: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
正常足额缴存半年是底线
武汉严格执行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的贷款基本条件,向突击开户、突击缴存住房公积金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说“不”。
新参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距缴存账户开户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方有申请资格。
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提取】
同一套房过户两次以上
办“两证”满半年才能提取
从2013年2月25日起,凡半年内(含6个月)同一套房屋(房屋坐落地址一致)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两次以上(含两次)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公积金需在“两证”办理满6个月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出具外地6个月缴存证明可在武汉办公积金贷款】
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从沿海发达城市回汉工作,很多人看中的就是武汉房价不高,但以前诸多门槛还是让这一人群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受到限制。
记者昨日咨询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周开始,外地回汉工作者公贷门槛降低。
公积金中心表示,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的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以前,在武汉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必须缴满6个月才能办公贷。
而现在,只要提供缴存证明,并且把余额存到现在武汉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就可以立即贷款了。
公积金可贷额方面,“新政”对外地回汉工作者有利有弊。
好处是沿海公积金缴存比较高,一般余额就比较多,可贷额就上升。
但可贷额还和缴存时间有关,不论在外地工作了多长时间,回汉后缴存时间都只算1-2年,时间系数比较低,可贷额就可能下降。
3、公租房
功成身退OR劫贫济富20年武汉经适房解决21万户住房难
9成在三环内武汉公租房月租最高补贴12元/平
5月25日,武汉市公租房配套政策正式公布。
同时,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小组宣布,6月3日启动公租房资格申请,当日开始暂停受理经适房资格证申请。
自此,武汉住房保障体系从产权式,转为以公租房为主的租赁式保障。
据悉,6月3日,日,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七个中心城区和东湖风景区将于6月3日正式启动公租房资格申请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通过社区居委会提交公租房租赁资格申请。
开发区和新城区可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启动租赁资格申请。
武汉公租房已开建1.68万套分布图一览
去年9月,武汉市房管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武汉市公租房分布图,确定武汉有21个公租房项目,九成位于三环之内,内环也将有公租房。
据了解,武昌余家湖村公租房项目是目前内环唯一的公租房项目,采用“洪山模式”,借助城中村改造,在村民自住房中筹集1500套房源作为公租房,预计2014年完工。
2012年9月武汉公布公租房分布图
武汉保障房不再以经适房为主,改由公租房唱主角,房源从何而来?
武汉去年出台的新规规定,新建商品房中,需按5%-10%配建公租房。
“十二五”期间,武汉计划建设40万套保障房,其中公租房唱主角。
南国花郡是武汉在商品房小区内配租公租房的首次尝试
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已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房源已达1.68万套,首个整体配租公租房项目是位于江岸区后湖地区的惠民居,将于6月中旬达到交付入住条件。
项目地处建设渠路与幸福一路交会处,房源2145套,户型39-62平方米,现已完成装修,配备有橱柜、抽油烟机、热水器等。
租金标准为每月15元/平方米,其中464套小户型因安全原因未配天然气,租金为14元/平方米。
物业费统一为每月1.4元/平方米。
由于公租房配租申请是以项目所在区优先,因此除了江岸区外,其他区申请者拿到公租房资格证后,多数还要等到明年才可以申请。
武汉公租房采取分类申请的方式,将申请对象分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两大类。
申请标准从收入、住房、就业等方面予以限制,但资格条件相对宽松。
武汉还首次打破户籍限制,对取得武汉市居住证且符合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的外地来汉务工人员给予同等待遇。
4、房产税
武汉暂不试点房产税
去年8月,媒体一度传出“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之中”消息,但湖北省地税局随即辟谣称,湖北省目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项工作,目的在于通过对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进行市场价值评估,以堵塞“阴阳合同”带来的税收征管漏洞。
该项试点工作不涉及对居民已购置的存量房(包括已购置的多套住房)征税问题。
据了解,武汉市在二手房交易价格市场价值评估系统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现在各区已投入使用。
业内人士表示,武汉暂不会纳入房产税试点。
但从长远来看,如果房产税不断扩容,武汉作为全国重要的大中城市,还是很有可能被纳入。
房产税征收轨迹
5、2013上半年调控一览
日期
政策
摘要
1月4日
武汉城区新建小区须绿色节能
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控制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省政府刚出台的《湖北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武汉城市圈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实行,城市圈内其他城市积极组织开展试点示范。
2月28日
武汉公积金突击补缴不能贷款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将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
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
3月1日
新国五条出台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
因此要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月12日
出具外地6个月缴存证明,可在武汉办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表示,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的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3月
住建部:
住房信息联网将扩至500城市
全国政协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而按照此前住建部的计划,今年6月底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3月31日
武汉房价控制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为了继续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为: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4月12日
武汉住房公积金启用服务热线12329
4月12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服务热线12329,当天即有超过千位市民致电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但部分人因为不能提供证件号码,没有如愿。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