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6842608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3.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7页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7页
亲,该文档总共2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织金县安桂良煤矿

2014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编制: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2013年12月31日

会审意见

职务

姓名

意见

年月日

织金县安桂良煤矿2014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贯彻学习、签字记录

贯彻人

贯彻时间

学习签字

学习签字

学习签字

学习签字

学习签字

学习签字

一、矿井概况.....................................1

二、2014年采掘计划..............................3

三、生产区域可能发生的灾害.......................3

四、灾害预防措施.................................7

1、瓦斯防治措施..............................7

2、煤尘防治措施..............................11

3、火灾防治措施..............................11

4、水灾防治措施..............................12

5、顶板事故防治措施..........................13

6、矿山停送电事故防治措施....................14

五、事故处理计划.................................15

1、应急指挥机构...............................15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16

3、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抢救.......................16

4、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16

5、事故发生后的汇报程序.......................17

6、各类事故发生的应急抢险措施.................19

7、自救与避灾知识.............................28

8、避灾路线...................................31

2014年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矿山财产不受损失,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矿的地质条件和自然因素,以及2014年采掘工程安排计划编制《织金县安桂良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通过对《织金县安桂良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和迅速组织抢救的目的。

一、矿井概况

1、矿区交通地理位置

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隶属于贵州省织金县三塘镇所辖,位于三塘镇小炉塘村,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29′26″—105°30′14″,北纬26°38′25″—26°39′22″。

距三塘镇18km,三塘镇距织金县城32km,距六枝80km,交通方便。

矿区属云贵高原中高山侵蚀、剥蚀地貌,地势东高西低,海拔较高,最高点位于矿区北缘沙子井北侧山坡,海拔2219.5m。

矿井始建于1997年,经济类型为私营合伙企业,矿区面积1.359m2,保有资源储量1137万吨,于2011年3月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拟定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12.9a,现为联合试运转矿井。

2、地层、煤层

井田内主要含煤岩组为二叠系龙潭组,厚284.27-292.50m,平均厚度289.59m,含可采煤层9层,分别为M2、M6、M7、M14、M16、M21、M23、M27、M32煤层,可采厚度13.21m,含煤系数4.56%。

矿区为单斜构造,地层

倾向150-170°,倾角10-25°,一般为18-20°,断层、褶曲不发育,构造复杂程度为中等复杂。

设计首采M23煤层,煤层平均厚度1.55m,较稳定,无夹矸,煤层结构简单。

顶板为粉砂质泥岩,局部为炭质泥岩,底板为粉砂质泥岩。

3、瓦斯情况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2]498号)关于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毕节市2012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报告》的批复,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为高瓦斯矿井。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035号)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织金县安桂良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安桂良煤矿开采标高1900m以上的M23煤层无突出危险。

根据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文件(黔矿安院突出论证字[2012]33号)关于对《织金县安桂良煤矿M23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综合论证评审意见。

安桂良煤矿井筒西翼标高+1800m~+1900m标高之间A-B-C-D-E-F-G-H-A连线圈定的范围内M23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4、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检测报告,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M23煤层煤尘无爆炸性;M23煤层煤炭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5、地温

区内无地温异常现象,属地温正常矿井。

2、井下生产系统情况

设计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三个井筒。

主斜井铺设有胶带输送机运输煤炭,副斜井铺设轨道作为辅助运输,回风井安设主要通风机作为专用回风。

划分为一个水平(+1800m);按煤层赋存情况分上、中、下煤层组,全矿井划分为三个采区,双翼开采全井田各煤层。

现有首采面12305采煤工作面、123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和123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2013年2月建设工程基本完工,2013年2月5日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文件(毕市工能复[2013]13号)关于对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批复。

同意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进行联合试运转。

织金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文件(织工经能字[2013]25号)织金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关于转发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联合试运转批复文件的通知。

同意织金县三塘镇安桂良煤矿2013年4月1日开始进行联合试运转。

二、2014年矿井采掘施工计划

根据《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设施验收时间情况,制定我矿2014年井巷采掘施工计划。

详细情况见安桂良煤矿2014年采掘接续表。

三、2014年生产区域可能发生的灾害预测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地质勘查研究院2007年9月提交的《贵州省织金县安桂良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二队于2010年7月承接了该矿井生产地质调查工作,并编制《贵州省织金县安桂良煤矿生产地质报告》。

综合现有地质资料分析,结合本矿工程技术人员野外调查材料以及2014年度矿井采掘施工接续计划,预计以下作业场所发生灾害事故的危险性较大。

1、12304运输巷

(1)煤与瓦斯突出

12304运输巷设计由+1841m标高水平沿煤层走向掘进360m至井田边界煤柱线,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M23煤层在+180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但现场煤层赋存条件变化大、瓦斯抽采仍需要加强工作力度。

(2)透水事故

12304运输巷开门口140m位置处,地面有一条与煤层倾向大致相同的季节性河流流过,高差78m左右,需加强该顶板处观察,避免出现地表水导入巷道内发生透水事故。

2、瓦斯鉴定措施Ⅱ巷

(1)煤与瓦斯突出

瓦斯鉴定措施Ⅱ巷位于井底车场风井东翼,标高+1801m,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M23煤层在+180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根据现场煤层赋存,瓦斯抽采仍需要加强工作力度,确保先抽后采,避免瓦斯突出危险。

(2)透水事故

瓦斯鉴定措施Ⅱ巷处于井底车场,若发生水灾事故会影响到该巷道,需保证井底水仓的正常运转。

3、12306运输巷绕道

(1)煤与瓦斯突出

12306运输巷绕道位于井底车场,标高+1800m,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M23煤层在+180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根据现场煤层赋存,瓦斯抽采仍需要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先抽后采,严格执行瓦斯治理12字方针,避免瓦斯突出危险。

(2)透水事故

12306运输巷绕道处于井底车场,若发生水灾事故会影响到该巷道正常掘进,需保证井底水仓的正常运转。

4、12306运输巷

(1)瓦斯爆炸

123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标高+1800m,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M23煤层在+180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但局部通风线路较长,掘进施工期间如果局部通风、电气设备隔爆性能和瓦斯管理不到位,则有发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性。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23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标高+1800m,由于煤层埋深大,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都将大幅增加,必须严格执行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加强监测监控、先抽后采,如施工期间瓦斯治理不到位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二采区回风石门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采区回风石门掘进标高+1800m,由于需要石门揭煤,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都将大幅增加,必须严格执行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加强监测监控、先抽后采,如施工期间瓦斯治理不到位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透水事故

二采区回风石门处于井底车场,若发生水灾事故会影响到该巷道正常掘进,需保证井底水仓的正常运转。

6、二采区轨道石门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采区轨道石门掘进标高+1800m,由于需要石门揭煤,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都将大幅增加,必须严格执行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加强监测监控、先抽后采,如施工期间瓦斯治理不到位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透水事故

二采区轨道石门处于井底车场,若发生水灾事故会影响到该巷道正常掘进,需保证井底水仓的正常运转。

7、二采区运输石门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采区运输石门掘进标高+1800m,由于需要石门揭煤,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都将大幅增加,必须严格执行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加强监测监控、先抽后采,如施工期间瓦斯治理不到位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透水事故

二采区运输石门处于井底车场,若发生水灾事故会影响到该巷道正常掘进,需保证井底水仓的正常运转。

8、12305采煤工作面

(1)瓦斯爆炸事故

12305采煤工作面虽进行了顺层瓦斯抽放,但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回采过程中必须加强通风管理,以风定产,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杜绝机电失爆现象,瓦斯管理制度必须执行到位,否则可能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2305工作面位于+1900m标高以上,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M23煤层在+180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但要加强放炮和通风管理,如回采期间管理不到位,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3)冒顶事故

工作面回采工程质量管理和顶板管理要严格按质量标准化和作业规程的要求施工,否则会发生冒顶事故。

9、矿井跑车事故

矿井提升为副斜井绞车提升,在提升煤矸、下放材料设备的运输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管理,若发生跑车、掉道、过载提升等情况,极有可能引发严重安全事故。

四、灾害预防措施

1、瓦斯防治

(1)认真贯彻执行《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规定,做到“先探后采掘”。

(2)充分发挥瓦斯监控系统的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监测井下各作业点及总回风瓦斯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长和工程师,值班人员要作好值班记录,并报矿长和工程师签阅。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运行和备用主扇保持完好状态,一台主扇出现故障时,保证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主扇。

(4)风门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装位置合理,质量符合要求。

(5)风墙要砌筑结实,严密不漏风。

坚持10天测风一次,并作好测风台帐,保证矿井总进风量满足生产的需要,搞好风量调配,根据各作业地点硐室、水仓等地点的需要,合理分配风量,保证各作业地点及硐室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6)掘进工作面局扇由各班瓦检员负责管理,不许任何人随意停开,临时停工不停风。

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要平直,减少风阻,接口要严密,无破口,尽量减少漏风,风筒吊挂严禁铁铁相接。

风筒口距迎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5.0米,确保掘进工作面瓦斯及时排出。

(7)扩散通风硐室深度不得超过6米。

(8)不留盲巷,停工地点及时打上栅栏,并挂禁止入内警示牌。

(9)瓦斯浓度超过3%的停工巷道,必须在24小时以内密闭。

(10)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局部冒顶区空硐的检查,发现瓦斯超限,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在排放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要随时检查,其浓度必须控制在1.5%以下。

(11)对瓦斯超限区域瓦斯的排放,必须由工程师编制瓦斯排放措施,然后由值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指挥排放,随时进行瓦斯检查,严禁“一风吹”。

(12)巷道贯通,必须保持停掘工作面的正常通风,确保贯通前停掘迎头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

若瓦斯超限,要采取排放措施,把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后方可贯通。

(13)值班安全员、瓦检员和带班班长要坚持现场交接班,重点交接清各作业点瓦斯情况,填写交接班记录。

(14)消灭一切火源,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15)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管理,不防爆设备严禁下井,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要定期检修,矿井每月十天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要把电器设备的防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逐台设备、逐条线路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电缆达到无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

电器设备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

(16)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带电搬迁机电设备。

(17)放炮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严禁放明炮和糊炮,严禁无炮泥放炮。

放炮母线要坚持使用两芯铜芯煤矿专用放炮线,严禁破损,放炮必须坚持使用放炮器,严禁在电缆上放炮。

严禁在井下做放炮器短路试验。

(18)石门或井筒揭突出煤层前,矿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编制综合防突措施,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行管理。

(19)掘进工作面沿煤掘进、井筒和石门揭煤时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设置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0)揭穿或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米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

(21)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的专门措施。

(22)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硐室内,爆破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少于300m。

(23)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爆破后至少等30分钟,待炮烟吹散后,瓦检员由外向里检查瓦斯浓度在0.8%以下后,作业人员方可方可进入工作面。

(24)突出的煤必须及时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清理突出的煤时,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制定防煤尘、片帮、冒顶以及瓦斯超限,出现火源等再次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25)矿灯要保证完好,作业人员在井下不许随意敲打、撞击矿灯,不许拆卸矿灯。

2、煤尘防治

(1)加强掘进工程质量,保证巷道达到设计断面。

(2)合理分配风量,避免风量过大,造成粉尘飞扬。

(3)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炮,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变化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加强防尘设施的管理,在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总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都要坚持定时洒水,最大限度地减少煤尘飞扬。

(5)加强粉尘测定工作,严防粉尘超标。

(6)定期清扫巷道粉尘,确保粉尘厚度2mm/m2连续长度不超过5m。

3、火灾防治

矿井防火是预防瓦斯爆炸和煤尘爆炸的关键,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1)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安全员和瓦检员要对各作业地点,机电硐室加强巡查,加强对发火预兆的观注。

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

(2)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的观测和检查,随时掌握温度变化情况。

(3)采空区要及时密闭,避免老空煤柱或抛洒浮煤发热起火。

(4)井下机电硐室,车场等处,设置消防材料库,配足灭火所用物资和灭火器,并定期更换,不得失效、变质、严禁挪作它用。

(5)建好地面消防水池,安装消防管路,确保出现火灾时,满足用水需要。

(6)巷道都要挂牌,使入井人员都要熟知发生火灾时避灾线路。

(7)地面防火:

材料库、坑木场、变电所等地点,备足防火物资水管、砂箱、灭火器,加强火源管理,库房严禁大炉取暖,照明线路要架设整齐,无明接头,变压器经安装避雷器,入井轨道和通风电缆入井处要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电引入井下,造成火灾事故。

4、水灾防治

(1)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工程技术人员要摸清矿区水文地质上情况,摸清老窑情况以及相邻煤矿开采情况,特别是采空区面积水情况,并填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

(2)加强探放水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透水预兆,或接近老空区,断层破碎带,要坚持“有疑必停,先探后掘”的原则。

(3)加强排水设备的管理,确保排水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汛期到来之前,要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一次大修,对排水管路进行细致地检查,并搞好水仓和水沟的清理,确保安全渡汛。

(4)地面水的防治,井口房及附近要挖好排水沟,发现裂缝积水区,要及时封堵,挖沟排泄,严防地表水渗透到井下。

5、顶板管理

(1)根据开采方案设计巷道布置进行施工,巷道掘进施工前,编制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巷道断面尺寸,支护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消灭不合格工程,临时支护要及时,严禁空顶作业,加强超前支护,过断层破碎带,必须加强支护,严防冒顶事故的发生。

(3)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放炮后,班组长都要认真履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无片帮冒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始施工。

(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坚决推倒重来,直至达到规程要求标准为止。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现场交接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及生产值班人员,都要坚持现场交接班,交清存在的问题,把安全隐患同时填写在交接班记录里。

作业工人不得在作业现场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6)巷道维修,要认真执行井巷维修制度,加强巷道交岔口,大断面处,以及顶板破碎带的支护工作,处理冒顶和巷修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严禁有章不循,盲目作业。

6、矿山停送电事故预防措施

(1)接到供电管理部门的停电通知后,矿长必须将停电日期和时间传达给机电负责人,矿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机电工做好停电前后井上、下用电设备以及备用电源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接到供电管理部门的停电通知后,矿技术负责人制定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机电工、安全员、瓦检员学习。

(3)外部供电线路停电后,抽风机房值班管理员及时打开风井防爆风门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4)外部线路停电后,值班调度员及时电话通知井下带班矿长或现场管理人员,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至地面工业广场。

(5)备用电源确保在停电后10分钟内启动,刚恢复主扇通风后,严禁向井下一切用电设备供电。

(6)恢复主扇正常通风30分钟,瓦检员和安全员携带光学瓦检仪检查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瓦斯浓度,证实无危险后,方可电话通知地面调度室。

电工接到值班值班调度员通知后方可向井下供送电。

(7)只有在瓦检员和安全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通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8)排放掘进工作面瓦斯时严禁“一风吹”,经瓦检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作业班组方可开始入井。

(9)矿井生产过程中外部供电线路突然停电时,调度值班员必须及时电话通知井下跟班管理人员撤出井下所有一切作业人员。

(10)外部供电电网来电后,转换电过程中严格按《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故处理计划

(一)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

矿长

成员:

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矿山救护队。

指挥部办公室在矿调度室,根据各类事故抢险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业组:

1、井下抢险组:

组长:

生产矿长

副组长:

安全矿长

成员:

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综合队队长、调度主任、防突队队长、矿山救护队队长。

2、地面后勤组:

组长:

地面矿长

成员:

小车司机、地面后勤人员

(二)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指挥部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相邻兄弟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和经验教训。

(三)矿井发生重大事故的抢救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矿长未到来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四)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矿长:

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生产矿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物资、设备及材料,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矿山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安全矿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有关班组长:

负责对留在事故区或工作面内的人准确点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

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事故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办公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检身工和矿灯管理员:

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的矿灯灯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矿办公室,对没持有经过指定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五)各类事故发生的汇报程序

1、当井下发现有火、瓦斯、煤尘事故预兆或已成灾害时,要逆风流沿巷道寻找电话,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报告人姓名、班队、灾害地点、性质、威胁区域、遇难人数情况等,语言简短、清楚、明确、不误战机。

2、当一人发现灾害事故时,边跑边喊,给临近巷道和工作面人员报警,并就近寻找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安全情况下,留守电话,便于井上、下的联系。

3、当两人以上人员发现灾害事故,严禁单独行动,仍逆风流沿巷道退出,分伙(一伙不少于2人)分别向调度室汇报,并留守电话和通知临近巷道与工作面人员撤退等。

4、通知方法及顺序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灾变事故汇报后,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教育学心理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