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7738242 上传时间:2023-08-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docx

商法的名词解释商法名词解释doc

商法的名词解释_商法名词解释.doc

最重点的名词解释1、商法:

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事关系:

是指由商法所调整的商人从事市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3、营业自由是指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享有组织营业的自由和从事营业活动的自由。

4、商主体:

俗称为商人,是指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经营行为并能够独立享有和承担商事权利和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5、商事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

6、商事权利能力:

是指据以充当商事主体,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资格,又称商事主体资格。

7、商事行为能力:

是指商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商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商事法律行为取得商事权利或承担商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8、商业名称:

又称商号,是商主体用以在营业商表示自己与其他商主体相区别的名称。

9、商事账簿:

是指商主体为了表明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而依法制作的用来记载其营业活动和资本运动状况的书面簿册。

10、商行为:

又称商事行为,是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行为。

11、个人独资企业: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2、合伙:

是由合伙人共同约定出资,为了共同的目的,实行共同经营的联合体。

13、合伙企业:

是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的集合,经过商事登记程序设立的经营性主体,具有团体的属性。

14、普通合伙企业:

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15、合伙协议:

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设立合伙企业,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协议16、入伙:

指合伙企业成立后,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或地位的法律关系。

17、退伙:

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其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18、法定退伙:

指非依合伙人本人的意思,而依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的退伙。

19、除名退伙:

是指某一合伙人因其行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要求而被强制退出合伙企业的退伙。

20、任意退伙:

指声明退伙,是指依据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所进行的退伙。

2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是某种在债务承担方面存在特殊规则的普通合伙企业、22、有限合伙:

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依法设立的一种商业组织,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认缴的出资额危险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3、母公司:

指拥有另一个公司的股权或资本达到实际控股程度,对其经营管理活动有控制权的公司。

24、子公司:

指资本或股份的大部分为另一个公司所控制,且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其制约的公司。

子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

25、总公司:

也称本公司,指从组织上、业务上管辖和控制其他公司的总机构。

26、分公司:

指从业务上、组织上受其他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27、公司法:

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8、发起设立:

也称单纯设立、共同设立,指公司的资本全部由发起人认购,不同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的设立方式。

29、募集设立:

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设立方式。

30、公司资本:

也称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公司成立时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财产总额。

31、公司资产:

指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32、认缴资本:

也称发行资本,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明确将向公司缴纳的出资总额33、实缴资本:

也称实收资本,指公司实际收到的、由股东缴纳的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总额34、法定资本制:

也称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将资本总额明确记载与公司章程中,并一次发行足额认缴。

35、资本确定原则:

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必须全部认足或募足后,公司方可设立。

36、资本维持原则:

指公司存续过程中,公司至少须经常维持相当于注册资本额的财产,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资本。

37、资本不变原则:

指公司资本额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公司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8、股东会:

指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内部意思决定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决策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

39、股东:

指向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40、控股股东:

指在公司中的表决权已经足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1、公司分立:

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42、新设分立:

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原公司解散43、派生分立:

指一个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另外设立一个或数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44、清算:

是指在公司解散后,依法对其财产及未完成的事物进行处理的过程,包括解散清算、破产清算。

45、有限责任公司:

也称有限公司,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没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6、一人公司:

指股东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自或所有股份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7、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股份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8、股份发行:

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向社会募集资本的行为。

49、股份转让:

指股东依法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持有股份成为股东的行为。

50、破产:

指对经济上陷入破产状态的债务人实施挽救性程序或者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概括性清算程序的一种法律制度。

51、破产能力:

又称破产资格,指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能够适用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法律资格。

52、清偿不能:

也称支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缺乏清偿能力,对于已届清偿期限,而且受清偿请求的债务之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地不能清偿的客观经济状态。

53、资不抵债:

也称债务超过,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价值不足以抵偿其所负全部债务。

54、破产财产:

一般是指破产程序过程中由破产管理人依法管理并对破产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债务人的财产。

55、破产债权:

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并经确认的、依破产程序受偿的债权。

56、共益债务:

指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或为进行破产程序所必须而负担的债务。

57、出卖人取回权:

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受买人的债务人法院,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

58、别除权:

指债权人不依破产清算程序,而由破产接管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59、抵销权:

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对该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不依破产分配程序以自己享有破产债权与该债务相抵销的权利、60、破产债务人:

具有破产原因的企业法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被称为债务人。

61、破产人:

债务人在被依法宣告破产后成为破产人。

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

62、破产债权的申报:

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的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机构申报债权并由此作出依照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

63、重整:

是指对陷入财务困境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依法定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并使其走向服刑的再建型债务清理程序。

64、和解:

指具备破产原因或者有破产原因之虞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解债务的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65、破产宣告:

指法院在确认债务人具有无法消除的破产原因是依法作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司法裁判行为。

66、破产分配:

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

——————————————————————————————————次重点的名词解释67、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68、商事组织关系:

指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解散等对内对外关系。

69、商事关系的两个要件为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70、商事交易关系:

指作为商人的企业的营业行为的实施,71、商法的调整方法有商事自治的方法和商事干预的方法72、强制登记原则:

指未经商事登记不得取得商主体资格,不能以商主体名义从事商事活动,否则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73、商事代理:

是指代理商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卖或买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得报酬的经营活动。

74、善意取得:

是指第三人从无权利人处基于善意而取得该无之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7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是指由于某些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行为。

76、合伙企业的成立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书面协议。

77、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8、普通合伙:

指所有合伙人都负无限责任的合伙79、有限合伙:

是由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名以上的后弦合伙人组成的合伙。

80、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是指为了实现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

属于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分为决策、执行和监督。

81、合伙企业的终止需要进过解散、清算两个程序82、公示:

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83、核准主义:

指公司除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方可设立84、准则主义:

指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由法律统一规定,凡公司创办符合法定条件的,无需经过任何行政机关审批,公司即可成立。

85、公司治理:

也称公司的内部治理,指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所建立起的使公司正常运转的一种制度安排。

86、董事会:

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和业务执行权的常设机关。

87、监事会:

指依法沉声的对董事和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88、股东权利:

指股东依法在公司中享有的身份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89、自益权:

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共益权:

也称社员权,是指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需要与其他股东合作才能行使的权利90、股东直接诉讼:

指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直接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股东派生诉讼:

也称股东代表诉讼,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遭到他人侵害,尤其是受到控股股东、董事和经理人的侵害而公司拒绝或怠于行使诉讼时,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92、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有:

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清算人。

93、取回权:

指从破产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请求权。

94、债权人会议:

是由所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协调债权人行动,表达债权人意志,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旭参与权的议事机构。

95、债权人委员会:

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债权人会议决议贯彻执行和破产分配公证进行的常设机构。

30、分配:

指将破产财产按各债权人应受偿顺序和应受偿比例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