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故事初集第一册孝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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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故事初集第一册孝篇

《德育故事》初集第一册「孝篇」

点选目录

虞舜耕田仲由负米闵损芦衣曾参养志老莱斑衣

郯子鹿乳汉文尝药郭巨埋儿江革负母蔡顺拾椹

姜诗出妇黄香温凊董永卖身丁兰刻木陆绩怀橘

孟宗哭竹王裒泣墓王祥剖冰吴猛饱蚊黔娄尝粪

寿昌弃官庭坚涤秽李忠辟震实夫拜虎

一、【虞舜耕田】

虞舜大孝,竭力于田。

象鸟相助,孝感动天。

【原文】

虞舜,姓姚,名重华。

父瞽瞍顽,母握登贤而早丧。

后母嚚,弟象傲,常谋害舜。

舜孺慕号泣,如穷人之无所归。

负罪引慝,孝感动天。

尝耕于历山,象为之耕,鸟为之耘。

帝尧闻之,妻以二女,历试诸艰。

天下大治,因禅焉。

大舜心中只有父母,故不知其他,只求可得父母之欢心,故始终不见父母不是处。

人伦之变,至舜而极。

然能尽爱敬之诚,则至顽如瞍,尚能底豫允若,况顽不如瞍者乎。

【注解】

1.虞:

朝代名,在今山西。

2.瞽瞍:

时人以舜父虽有目,不能分别好恶,故称之曰瞽瞍。

3.顽:

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即无知无识而妄为也。

4.嚚:

嚚音银,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

5.孺慕:

谓如孺子之慕父母,言其诚也。

6.号泣:

哭泣也,犹曰声泪俱下。

7.慝:

恶之匿于心者,言己实侍奉无状,不能得亲欢也。

8.尧:

古帝名,帝喾之子。

初封于唐,故曰唐尧,又曰陶唐氏。

9.二女:

娥皇、女英也。

10.底,致也。

豫,乐也。

允,信也。

若,顺也。

【白话解释】

虞代的舜帝,姓姚,名叫重华。

他的父亲叫瞽瞍,没有知识,又喜欢妄作妄为。

他的生母名叫握登的很贤德,可是早已亡过了。

他的后母呢,口里是不说忠信的言语的。

他的弟弟名叫象,性子又很傲慢。

他们常常想了计策,要谋害舜。

舜像孩子般的呼号哭泣,同穷苦的人没有归处一样。

并且以为父亲、母亲、弟弟的种种行为,都是自己的侍奉不得法,所以不能够得到爷娘的喜欢。

舜帝这样的孝顺行为,终于感动了上天。

有一次,在历山地方耕田,大象帮着他耕,飞鸟帮着他耘。

尧皇帝得知了,就把两个女儿嫁给他,屡次用艰难的事情,去试验舜帝,并不觉得怎么样。

后来天下很太平,尧帝就把皇帝位子让给他了。

 

二、【仲由负米】

子路尽力,负米奉亲。

亲没仕楚,叹不及贫。

【原文】

周仲由,字子路。

家贫,常食藜藿之食,为亲负米百里之外。

亲没,南游于楚,从车百乘,积粟万钟,累茵而坐,列鼎而食。

乃叹曰,虽欲食藜藿,为亲负米,不可得也。

孔子曰,由也事亲,可谓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者也。

李文耕谓,事亲之事,承颜日短,报德思长。

如仲氏子者,方乐负米之欢,旋抱衔恤之痛。

思藜藿而不得,列钟鼎而徒然,子欲养而亲不待,盖千古有同慨也。

为子者幸而逮存,可不思孝养之及时也乎。

【注解】

1.周:

朝代名,姬姓,文王时三分天下有其二。

其后武王灭商,有天下,都镐,在今陕西长安县西南。

奄有中国黄河、扬子江两流域,及辽宁西部之地。

至平王东迁,都洛阳。

2.藜藿:

皆野菜,贫人所食者。

3.乘:

辆也,谓一车四马也。

4.钟:

古量名,受六斛四斗。

5.累:

增也、积累也。

6.茵:

音因,谓加于褥上者,犹今毯子也。

7.列:

陈设。

鼎:

烹饪之器。

列鼎:

谓盛馔也。

8.承颜:

谓得见也。

旋:

俄顷之间。

9.衔恤:

丁父母忧也。

见《诗经·小雅·蓼莪》篇。

10.养,下奉上也。

慨,感叹也。

逮,及也。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有个贤人,姓仲,名叫由,表字就叫子路。

他的家里穷苦得很,天天所吃的都是些藜呀、藿呀,那一类不好的蔬菜。

因为奉养爷娘的缘故,常常出去到百里以外,背了米回来给爷娘吃。

等到他的爷娘都去世了以后,他就往南方游历,游到楚国地方,楚王就聘他做了官。

他跟随的车骑有一百辆的多,他积聚的谷米,有一万钟的富。

坐的时候,便茵褥重叠,吃的时候,便鼎食满前。

他就叹气着说,我现在虽然富贵,但是要想像从前一样吃着藜藿的蔬菜,仍旧到百里以外去背米来养爷娘,这世里,断断不能够再有这种日子了,叫我怎不伤心呢?

孔子说道,仲由的服事爷娘,可以说是活着尽了力,死了尽着追思的了。

 

三、【闵损芦衣】

孝哉闵子,衣芦御车。

感父救母,千古令誉。

【原文】

周闵损,字子骞。

早丧母,父娶后妻,生二子。

母恶损,所生子衣绵絮,而衣损以芦花。

父令损御车,体寒失靷,父察知之,欲逐后妻。

损启父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

父善其言而止,母亦感悔,视损如己子。

李文耕谓,闵子留母之语,凄然蔼然,从肺腑中酝酿而出。

虽使铁石人闻之,亦为恻恻心动,何其天性之厚且纯也。

卒之全母全弟全父,一家太和之气,直从孝子一念恳恻中转回,为子者其三复之。

【注解】

1.御:

执辔在车也。

长者乘车,恒以幼者为之御。

2.靷:

音引,系于车轴之革带。

一端系于衡,以引车前行者也。

3.启父:

谓开陈己意于父前也。

4.视:

即看待也。

蔼:

音霭,和气也。

5.酝酿:

酿酒也,借喻之词。

6.太和:

阴阳会合冲和之象,见《易经》。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有个孝子,姓闵名叫损的,表字叫做子骞。

生他的母亲,早已亡过了,他的父亲娶了一个后妻,生了两个儿子。

那个后母很厌恶闵损,冬天的时候,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儿子,穿了棉呀、絮呀做的衣裳,给闵损穿的衣裳,里面却是装着芦花的。

有一次,他的父亲叫闵损推车子出外。

可是因为衣裳单薄,身体寒冷,一个不小心,不觉失掉了车上驾马引轴的皮带子。

他的父亲起初很生气,后来觉察了儿子是穿了芦花缘故,便要赶出那个后妻。

闵损却对父亲说,母亲在此,无非我一个儿子受着寒冷,倘若母亲去了,可怜三个儿子都要受着孤单了。

他的父亲觉得闵损的说话不错,也就罢了。

他的后母,从此也感悟懊悔了,以后看待闵损,就像自己亲生的儿子一样。

 

四、【曾参养志】

曾子养志,请与有余。

母啮其指,负薪归庐。

【原文】

周曾参,字子舆,善养父志。

每食,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

父嗜羊枣,既没,参不忍食。

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啮指以悟之。

参忽心痛,负薪归。

妻为母蒸梨,不熟,出之。

过胜母,避其名不入。

学于孔子,而传《孝经》。

李文耕谓,凡为父母,未有不望其子之成立。

成立于功名者小,成立于道德者大。

为子者欲学曾子之养志,必学曾子之志于道,悟彻一贯,三省其身。

不然,虽多备酒肉,曲承欢笑,异于徒养口腹几何。

【注解】

1、「善养父志」五句,见《孟子》。

2、彻,去也。

羊枣,实小黑而圆。

3、措,筹办也。

啮,噬也。

4、悟之:

使之心领神会也,事见《阙里志》。

5、胜母:

里名,地疑在山东属境。

6、避其名:

恶其名之害义也,见《子华子》。

7、彻:

达也,通也。

8、一贯:

一理贯通万事也。

9、三省:

指以「忠、信、传习」三者自省也。

【白话解释】

周朝的曾参夫子,表字叫子舆。

他的奉养爷娘,和别人不同,最能够养他父亲母亲的志向。

每逢吃饭的时候,必定有酒有肉。

将要收去的时候,一定问过他父亲,这个余下来的酒肉,送给哪个。

他的父亲生平喜欢吃那羊枣子,后来他的父亲死了,曾参就终身不吃羊枣子了。

有一次,他在山里砍柴,不料家里忽然有客人来了。

他的母亲因为曾参不在家里,又没有钱可以备办供客的东西,弄得没有办法,就用牙齿咬破自己的指头,好叫曾参觉悟。

果然曾参在山里,忽然心头像小鹿撞的痛了一阵,就慌慌忙忙背了柴回到家里来。

有一次,他的妻子替曾参的母亲蒸一只梨子,没有蒸得熟透,曾参就把妻子赶出去,不要她做妻子了。

后来曾参走过胜母的地方,因为这个地方的名称不好,就不肯走进胜母的里门。

曾参在孔夫子门下受学,孔夫子很看得起他,传了他一部《孝经》,内容共总有十八章。

 

五、【老莱斑衣】

老莱七十,戏彩娱亲。

作婴儿状,烂漫天真。

【原文】

周老莱子,姓莱,佚其名,楚人,至孝,奉二亲极其甘脆。

行年七十,言不称老。

尝着五彩斑斓之衣,为婴儿状,戏舞于亲侧。

并在双亲前弄雏,欲亲之喜。

又尝取水上堂,诈跌卧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

李文耕曰,「恒言不称老」一语,记礼者原自体贴入微。

得莱子之斑衣弄雏,乃发挥尽致矣。

以舜之孺慕,参之养志,合为一人。

其真爱流溢处,令人神往不尽。

【注解】

1.佚:

失也。

2.斑斓:

文彩粲然之貌。

3.弄,戏玩也。

雏,小鸟也。

4.娱:

乐也,谓博亲之欢心也。

5.恒:

常也,语见《礼记·曲礼》篇。

6.溢:

满而流出也。

7.神往:

心神向往也。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有个老莱子,他姓莱,遗失了他的名字,只晓得他是楚国的人氏。

生性非常孝顺,奉养他的父亲母亲,凡是吃的喝的,总是用着很甘甜很柔脆的物品,自然不必说了。

最难得他自己的年纪,也已经到了七十岁,但是他平常所说的话,总没有一句说出自己的老字来,真合着《礼记》里「父母在,恒言不称老」的那句话了。

他又常常穿着了五色灿烂齐整的衣裳,故意装作小孩子的形状,在父亲母亲旁边戏着舞着。

并且在双亲面前戏弄小鸟,做出孩儿顽耍的样子,要博得爷娘的欢喜。

有时候又取了两桶水挑到堂上来,故意跌倒在地上,连那两桶水也倒翻下来,那衣服都弄得水淋淋的,他就做出小孩儿哇哇的啼哭声音来。

他的父亲母亲,这时候哪里忍得住,便哈哈大笑,快活极了。

 

六、【郯子鹿乳】

郯子亲老,双目皆瞽。

入鹿群中,为取鹿乳。

【原文】

周郯子,鲁人,史佚其名,天性至孝。

父母年老,俱患双目,思食鹿乳而不得。

郯子顺承亲意,乃衣鹿皮,去之深山中,入鹿群之内,取鹿乳以供亲。

猎者见而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乃得免。

王应照曰,孝子事亲,必养其心志,而不徒养其口体。

鹿乳异味,因老人偶然思食,蒙皮入山,本一片诚孝之心。

发为机智,得乳归奉,父母之心顺,孝子之心安矣。

李文耕谓为反哺至情,不亦然乎。

【注解】

1.郯:

音谈,国名,少昊氏之后。

故城在今山东郯城县西南。

2.鲁:

国名,姬姓,侯爵,周武王封其弟周公旦于鲁。

今自山东滋阳县东南,及江苏沛县、安徽泗县等,皆其地。

3.衣,披服也。

去之,走往也。

4.射,激矢及物也。

蒙,裹也。

5.慈乌初生时,母哺之。

及长则反哺,故报亲恩曰「反哺」。

【白话解释】

周朝时候,有一个贤人,叫做郯子,是鲁国里的人,历史上遗失了他的名字。

他的天性非常孝顺,父亲母亲年纪老了,两个人的眼珠子里都有些病,所以心里常常想吃鹿的乳,可是一时办不到。

那郯子知道他的双亲有这个意思,他就打定主意,穿着了鹿皮的衣服,扮着鹿,走到深山里,夹在群鹿的里面,找些鹿的奶来,预备做医治双亲眼睛的物品。

不料有几个猎人见了他披着鹿皮,当他真个是只鹿,就左手拿着弓,右手抽着箭,想射中了这只鹿。

郯子便慌忙立起身来,赶忙尽情的告诉猎人道,我不是鹿,原来我是穿着鹿皮,到这里找些鹿的奶乳,去医治父亲母亲眼睛的,你千万不要错认我作鹿呀。

猎人听到这话,方才晓到是个孝子,就放着弓箭不射了,于是郯子才得免了。

 

七、【汉文尝药】

汉孝文帝,母病在床。

三载侍疾,汤药亲尝。

【原文】

汉文帝,姓刘,名恒,高祖第三子也,初封于外为代王。

生母薄太后,帝朝夕奉养无倦怠。

太后病三年之久,帝侍疾,目不交睫,衣不解带。

所用汤药,必先亲尝之而后进。

仁孝之名,闻于天下。

王应照谓,三年之病久矣,而帝之所以小心侍奉者,历三年如一日,仁孝至矣。

夫太后役使满前,文帝贵为天子,以天下养,犹必躬尽子职。

况平人父母,非子媳谁为服事乎。

事亲之道,自尽其心而已。

【注解】

1.汉:

朝代名,高祖刘邦灭秦,有天下,都长安,即今陕西长安县西北三十里。

2.代:

在今河北省蔚县东北。

3.亲尝:

口自尝试也。

4.夫,音扶。

役使,服役使令之人。

【白话解释】

汉朝的文帝,姓刘,名字叫做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

他没有做皇帝的时候,高祖已经封他在代州地方,所以又叫代王了。

他原来是庶出的,养身娘就是薄姬,后来才称薄太后。

但是文帝的天性,生成是很孝顺的。

朝朝夜夜,奉养这位母亲,从来没有懒惰的意思。

薄太后曾经生病,足足生了三个年头的长久。

文帝服事他母后的病,总是殷殷勤勤,看护得很周到。

夜间睡的时候,眼睛也没有闭好,衣带并没有解开过。

所煎的汤药,必定先要自己亲自尝过了,才进到薄太后面前,叫母后吃的。

因为他有了这样情形,所以仁孝的名声,就传遍了天下,人人都晓得了。

 

八、【郭巨埋儿】

郭巨埋儿,雷震儿活。

天赐黄金,官不得夺。

【原文】

汉郭巨,字文举。

家贫,子尚幼,母减食与之。

巨因贫难供母,子又分甘,乃乘子出,进食。

一日子溺毙,妻惶泣。

巨曰,毋惊母,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盍埋之。

妻不敢违,遂掘坑三尺,雷震子苏,见黄金一釜,上有字云云。

姜履曰,埋儿事,诸儒皆非之。

得林县人所传,始知「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之言。

割慈忍爱,曲体母心者至矣。

所以惊天地,泣鬼神,一釜黄金,得自凄怆之顷。

而雷苏其子,破涕为笑,孰谓皇天无眼耶。

【注解】

1.汉自光武中兴,迁都洛阳,后人遂称为东汉。

2.惶,恐也。

复,再也。

盍,何不也。

3.雷震:

疾雷震动也。

4.苏:

死而复生也。

5.釜:

古量名,受六斗四升。

6.有字云云:

即「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夺,民不得取」十六字。

7.林县:

河南县名,郭孝子所居之地。

8.割慈忍爱:

谓全孝道而不计及恩私也。

9.曲体,曲意体贴也。

凄怆,悲感也。

苏,复生也。

10.破涕为笑:

犹言转悲为喜也,见刘琨《答卢谌书》。

11.孰:

谁也。

【白话解释】

汉朝的时候,有个姓郭名巨的人,表字文举,家里穷苦得很。

他有个儿子还很幼小,郭巨的母亲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给孙儿吃。

郭巨因为家里穷得不能够奉养母亲,现在儿子又要分母亲的食物,如何是好呢。

于是总等着儿子走出的时候,再到母亲里去进食物。

有一天,儿子跌在水里死了,郭巨的妻子惊慌得了不得,哭着。

郭巨说,你不要惊动了母亲,儿子可以再有的,母亲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儿子埋葬了。

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她丈夫的话,就在地上掘坑。

掘到三尺多深,忽然一个霹雳,把儿子震活了。

并且地里有一釜的黄金,上面有字写着,说是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

 

九、【江革负母】

江革避难,负母保身。

乱平贫苦,行佣供亲。

【原文】

汉江革,字次翁,少失父,独与母居。

遭世乱,负母逃难,数遇贼,欲劫去。

革辄泣告有老母在,贼不忍杀。

转客下邳,贫穷裸跣,行佣以供母,凡母便身之物,未尝稍缺。

母终,哀泣庐墓,寝不除服。

后举孝廉,迁谏议大夫。

李文耕曰,次翁之孝,于险阻艰难中,全人所不能全。

然在次翁,初不敢料其必全,只尽其心力,而造次颠沛,必于是耳。

孔明鞠躬尽瘁,宁俞薄鸩橐饘,正同此一副心事。

忠臣孝子,所以争光于日月也。

【注解】

1.遭,遇也。

数,屡也。

劫,强取也。

辄,每也。

2.下邳:

在今江苏邳县东。

3.裸,赤体也。

跣,赤足也。

4.庐墓:

作室墓旁以居也。

5.孝廉:

汉武帝始令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后遂为定例。

6.谏议大夫:

官名,属光禄勋。

7.造次二句,本《论语》。

造次,急遽之时也。

颠沛,倾覆流离也。

8.孔明:

诸葛亮之字。

9.瘁:

劳也,语本《后出师表》,事见《蜀志·诸葛亮传》。

10.宁俞,即宁武子。

薄鸩,谓赂医减毒以救君也。

11.橐,衣囊也。

饘,糜也。

均详《左传》。

【白话解释】

汉朝时候,有个姓江名革的,表字叫做次翁。

从小就没有了父亲,单单剩着江革和他的母亲同住着。

那时候天下不太平了,盗贼很多,江革就背了母亲逃难去。

他在路上,时时碰着这班作乱的盗贼,要把江革掳去,和他们一同去做盗贼。

江革总是流着两行眼泪哭诉着说,我有老母在这里,要人供养,我怎么可以和你们一同去呢?

强盗听到这话,就发了慈悲念头,也不忍杀他了。

后来江革辗转在下邳地方作客,穷得连衣裳鞋子也不完全了。

江革就忙忙碌碌的替人家作工,赚些工钱来供养母亲。

凡是母亲身边要使用的东西,没有缺少一点。

后来他的母亲死了,江革哭得很悲哀。

住在母亲的坟旁,就是睡的时候,丧服也不除去。

后来有人见到他的品行不错,就举他做了孝廉,最后迁到谏议大夫的官。

 

十、【蔡顺拾椹】

蔡顺丧父,世乱岁荒。

拾椹奉母,赤黑分筐。

【原文】

汉蔡顺,少孤,事母孝。

遭王莽乱,拾桑椹,盛以异器。

赤眉贼问其故,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

贼悯之,赠牛米不受。

母丧,未及葬,里中灾,火逼其舍,顺抱柩号哭,火遂越烧他室。

母生平畏雷,每雷震,顺必圜冢泣呼。

姜书鉴曰,人子于丁艰之际,躬当大事,处常且难。

不幸遇卒变,惟有出万死一生之计耳。

君仲母柩逼于火,抱而号哭,辟患不为,非天性激发乎。

至諴感神,火越他宅,所全者大,拾椹犹其余事耳。

【注解】

1.幼而无父曰孤。

2.椹:

与葚同,音甚,桑之实也。

凡桑葚,黑者味甜,赤者味酸。

3.悯,哀怜也。

灾,大火也。

逼,迫近也。

4.越:

逾也,犹言跳过也。

5.圜:

与环通,绕也,围也。

6.丁艰:

即丁忧,遭父母之丧也。

7.当大事:

谓送死也,语本《孟子》。

8.卒:

音猝,卒变,仓卒之变故。

9.辟:

音避,辟患不为,语本《孟子》。

10.激发:

感动奋发也。

11.「諴」:

音咸,诚也。

至諴感神,语本《书经·大禹谟》篇。

【白话解释】

汉朝有个蔡顺,从小就没有了父亲,他服事母亲非常孝顺。

那时候正逢着王莽的变乱,年岁又荒。

没有饭吃了,他就拾了桑树上结的果子,去供奉母亲。

用一个器皿装着黑的桑子,又用另一个器皿装红的桑子。

赤眉贼见了很奇怪,就问他这是什么缘故。

蔡顺说,黑的奉养母亲,红的自己吃。

赤眉贼听了,也很可怜他的孝顺,就送他牛蹄和白米,蔡顺不肯受。

后来母亲死了,还没有安葬,忽然那个地方起了火,火势直逼到他家里来,蔡顺就抱住了母亲的灵柩大哭。

果然奇怪,火就跳过蔡家,烧到别人家去了。

他又因为母亲生平最怕天雷的声音,所以每逢着有雷声的时候,蔡顺必定绕着坟哭着喊着。

 

十一、【姜诗出妇】

姜诗夫妻,孝奉甘旨。

舍侧涌泉,日跃双鲤。

【原文】

汉姜诗事母孝,妻庞氏尤孝。

母嗜鱼脍,又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往汲之。

值风归迟,母渴,诗责遣之。

妻寄止邻舍,纺绩市珍羞,使邻母往遗,久之,姑遂召还。

舍侧忽涌泉,味如江水,每日跃出双鲤,取以供膳。

子之孝,不如率妇以为孝,妇能养者也。

故堂前得一孝妇,胜得一孝子。

范书录诗妻,旨深哉。

其言赤眉贼经诗里,弛兵而过,曰「惊大孝不祥」。

遗以米与肉,受而埋之。

诗亦卓行君子也,泉鱼之瑞,宜矣。

【注解】

1.嗜:

性所喜食也。

2.汲:

取水也。

遣:

逐也。

3.纺绩:

古谓抽缉丝麻,今谓绩棉成纱。

4.市:

买也。

珍羞:

珍贵之食物也。

5.遗:

去声,馈也。

【白话解释】

汉朝时候,有个姓姜,单名叫诗的,很孝顺他的母亲。

他的妻子庞氏,孝顺她的婆婆,比她儿子还要好些,真是个能尽妇道的。

姜诗的母亲,喜欢吃鱼脍,又喜欢喝大江里的水。

可是那江水离她的家里有六、七里路,亏得庞氏不怕劳苦,每每提了汲桶去汲那江水,挑回家里,供给她婆婆喝。

有一回,碰着了大风,回来得迟了些,母亲渴了,姜诗就责着妻子,把她赶出了。

庞氏就住在邻舍那儿,用了纺织得来的钱,买了好的饭菜来,叫邻舍的妈妈送去给她婆婆吃。

过了好久,她婆婆仍旧叫媳妇回家了。

后来姜诗房屋的旁边,忽然涌出了泉水,水的滋味,竟和江水一样。

并且泉里每天有两条鲤鱼跳出来,他们便可拿来做鱼脍,供给母亲做下饭吃。

 

十二、【黄香温凊】

黄香九岁,母丧父存。

温衾扇枕,奉侍晨昏。

【原文】

汉黄香,字文强,江夏人。

年九岁丧母,哀毁逾礼,乡人称其孝。

家贫,躬执勤苦,事父尽孝。

夏天暑热,扇凉其枕簟,冬日寒冷,以身温其被席。

父疾,侍奉尤极其诚,太守刘护表而异之。

后举孝廉,官至尚书令。

王应照谓,九龄幼童耳,以常情论,则扇枕温衾诸事,犹是父母爱子之所为,若子于父母,焉知此哉。

卓哉文强,既知思母,又能孝父,九龄人能恪供子职。

凡老大而不知孝,与孝而不尽力者,胥愧死矣。

【注解】

1.江夏:

在今湖北云梦县东南。

2.逾,过也。

扇,以扇拂之也。

簟,竹席也。

3.太守:

官名,秦本名郡守,后世又改称知府。

4.表,旌表也。

5.尚书令:

主尚书曹奏下众事而为台主,为少府属官。

6.衾:

音钦,大被也。

7.恪,敬也。

胥,皆也。

【白话解释】

汉朝时候,有个孝子,姓黄,名叫香的,表字文强,是江夏地方的人。

他年纪才九岁的时候,便死掉了母亲,黄香却哀毁过礼。

所以一乡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称赞他孝顺的。

他的家里又很穷,于是黄香自己做着勤劳艰苦的事情,一心服事他的父亲,尽他的子职。

到了夏天的时候,天气很热,黄香就把扇子去搧凉父亲所睡的枕席。

到了冬天的时候,天气很冷,黄香就用自己身子去温暖父亲所睡被头。

父亲有了疾病,黄香的事奉,格外的诚心。

当时江夏的知府官叫做刘护的,听到有这样的孩子,非常赞美他的孝顺,便替他表奏上去,请朝廷里旌扬他的孝行。

后来黄香举了孝廉,官做到尚书令。

 

十三、【董永卖身】

董永家贫,卖身葬亲。

天遣仙女,织缣完缗。

【原文】

汉董永,性至孝,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

及往偿工,途遇一妇,求为永妻。

同至主家,令织缣三百疋乃回。

一月完成,主大惊,听永归。

至槐阴会所,妇辞永曰,吾织女也,天帝感君之孝,令我相助耳。

言讫凌空而去。

王应照谓父死则葬,理之常也。

孝子当贫乏无措时,卖身为之,亦求心之安而已。

偿工之日,仙女忽逢,织缣一月,已清债累。

此时卖身穷人,债主不得役之,且不能学之,于以知久停亲柩者之罪大矣。

【注解】

1、贷:

借债也。

2、偿:

音常,还也。

3、缣:

音兼,重绢而其色微黄者。

4、凌:

音陵,升也。

5、乏:

音法,无之尽者。

6、役:

役使也。

【白话解释】

汉朝时候,有个姓董,名叫永的,天性非常孝顺。

家里很穷苦,他的父亲死了,没有钱筹办丧葬,董永就出卖自己的身子,把卖得的钱葬他父亲。

等到葬了父亲以后,便去偿还卖身钱的工价。

走到路上,忽然逢着了一个女子,她说自己情愿和董永结为夫妻,便一同到了债主家里去做工。

债主吩咐他织本色的重绢,满了三百疋,抵过了卖身的钱,方才准他回家。

哪里晓得董永得了女子的帮助,不消一个月工夫,就统统织成功了。

债主非常奇怪,就准董永回去。

到了那槐树下,就是从前和女子相会的地方,那个女子就辞别了董永说道,我就是天上的织女,天帝为了你的孝顺感动了他,所以叫我来帮助你的。

说完话,就腾上天空去了。

十四、【丁兰刻木】

丁兰丧亲,刻木奉养。

张叔击之,像亦悒怏。

【原文】

汉丁兰,河内人,早丧父母,刻木像,事之若生。

邺人张叔假物,兰妻卜筶,木像不许。

叔醉詈木像,且击之。

兰归,见木像色不怿,询知之,即奋击张叔。

吏至,捕兰,木像为之流涕。

郡嘉其孝通神明,奏之,诏图其形。

思亲不见,而刻木事之,此不得已之极思也。

而思慕之诚,木亦通神,忽而不怿,忽而流涕,非孝子精诚所致乎。

至于为亲像被击,而奋击张叔,只知有亲,而不惜以身犯法,宜郡之嘉其孝而上其事也。

【注解】

1.河内:

故治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南。

2.邺:

音业,汉置邺县,在今河南临漳县西四十里。

3.假:

借也。

4.筶:

音稿,问卜之具,俗作筊。

5.詈:

音荔,骂也。

6.怿:

音亦,悦也。

7.郡:

指郡守,犹后之称知府也。

8.诏:

音照,天子诏书也。

9.上:

自下达上也。

【白话解释】

汉朝时候,有个姓丁的人,单名叫做兰,是河内地方的人。

他的父亲母亲早已亡过了,丁兰就把一块木头,雕刻着他父亲母亲的形像,供在堂上,早晚敬奉他,和生前一样。

有一天,邺的地方,有个叫张叔的,来向丁家里借东西。

这时候,却巧丁兰不在家里。

丁兰的妻子,就向着木像面前问筶,木像不肯允许。

张叔刚刚是吃酒醉了,就生了气,骂着木像,并且又打了木像好几下。

等到丁兰回到家里,看见了木像的脸色,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

问他妻子,才晓得这个缘故,丁兰就用力去打张叔。

衙门里的差人来捉丁兰了,木像的眼睛里,竟水汪汪的流下眼泪来。

地方官很佩服他的孝感神明,就奏明皇上,皇上下诏,叫把丁兰的形像画上去。

十五、【陆绩怀橘】

陆绩六岁,作客归来。

母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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