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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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表1彩色电视机(GB8898—2011)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
GB8898—2011
2
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
GB8898—2011
3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
GB8898—2011
4
绝缘要求
GB8898—2011
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GB8898—2011
6
端子
GB8898—2011
7
外接软线
GB8898—2011
8
亮度
SJ/T11348—2016
9
对比度
SJ/T11348—2016
10
重显率
SJ/T11348—2016
11
静态清晰度
SJ/T11348—2016
12
亮度均匀性
SJ/T11348—2016
13
色域覆盖率
SJ/T11348—2016
14
声频率响应特性
SJ/T11157.2—2016
15
能源效率
GB24850—2020
16
被动待机功率
GB24850—2020
17
电源端骚扰电压
或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GB/T13837—2012
GB/T9254.1—2021
18
辐射骚扰场强
或1GHz以下辐射发射
GB/T13837—2012
GB/T9254.1—2021
19
谐波电流
GB17625.1—2012
表2彩色电视机(GB4943.1—2022)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导体的固定
GB4943.1—2022
2
电气间隙
GB4943.1—2022
3
爬电距离
GB4943.1—2022
4
天线端子绝缘
GB4943.1—2022
5
抗电强度试验
GB4943.1—2022
6
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
GB4943.1—2022
7
保护导体
GB4943.1—2022
8
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
GB4943.1—2022
9
设备稳定性
GB4943.1—2022
10
热灼伤
GB4943.1—2022
11
亮度
SJ/T11348—2016
12
对比度
SJ/T11348—2016
13
重显率
SJ/T11348—2016
14
静态清晰度
SJ/T11348—2016
15
亮度均匀性
SJ/T11348—2016
16
色域覆盖率
SJ/T11348—2016
17
声频率响应特性
SJ/T11157.2—2016
18
能源效率
GB24850—2020
19
被动待机功率
GB24850—2020
20
电源端骚扰电压
或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GB/T13837—2012
GB/T9254.1—2021
21
辐射骚扰场强
或1GHz以下辐射发射
GB/T13837—2012
GB/T9254.1—2021
22
谐波电流
GB17625.1—201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
安全要求
GB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
发射要求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SJ/T11343—2015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SJ/T11348—2016平板电视显示性能测量方法
SJ/T11157.2—2016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2部分:
音频通道的电性能和声性能测量方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童车等76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2年第19号)中的《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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