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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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创建工作任务,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省级节水型县城的总体部署,依据**等文件的要求,为了确保我县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我县“六小”行业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

二、整治目标

按照“证照齐全、经营有序、行为规范、卫生达标、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的原则,从202***年4月至9月底,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六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提高餐饮业整体建设水平,净化网络市场,规范歌舞厅、宾馆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经营有序,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六小”行业整体水平,如期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证照齐全:

根据经营项目,各经营单位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文化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环境质检报告书、消防审核及验收手续等,并亮证亮照经营。

经营有序:

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主要是早夜市摊点)等行为。

行为规范:

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卫生达标:

卫生设施(含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公共物品消毒符合相关标准,卫生管理制度上墙,店内陈设整齐有序,自配符合要求的垃圾容器,从业人员体检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到位。

环境优良:

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力争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噪声、排污要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服务优质:

经营单位的服务态度良好,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消费者对经营单位提供的服务感到满意。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长焦利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马俊飞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刘亚斌同志,县纪委副书记杨江林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宣传部、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计局、文体广电局、环保局、工商局、消防大队、住建局、***街办、贺圈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宋哲同志兼任。

***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工作任务

整治范围:

***县建成区、贺圈镇集镇

参与单位:

县委办、政府办、县纪检监察机关、宣传部、食品药品监督局、卫计局、文体广电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消防大队、住建局、创建办、***街办、贺圈镇。

(一)县委办工作任务

1、研究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及时协调县委领导召开创建工作专题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加强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政府办工作任务

1、研究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及时协调县政府领导召开创建工作专题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加强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

1、联合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创建办对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

2、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任务

1、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有计划、有检查,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95%。

各类餐饮店上年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80%。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的食品,应做到生熟分开,“三防”措施齐全。

各类保洁、消毒等设施齐全,凉菜间应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工作人员坚持二次更衣。

3、餐饮店的餐厅和厨房的面积及比例应符合规范要求,有条件的倡导明厨亮灶,食品保藏、餐具容器、加工工具符合相关要求。

消毒间、凉菜间、粗加工间、库房,卫生间及垃圾收集、布局合理,符合要求。

废弃油脂的存放容器有明显标志,按规定处理。

4、要针对食品摊贩安全风险特点研究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加强对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会同住建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5、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本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五)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任务

1、卫生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检测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归档完整。

2、要求美容美发、宾馆旅店、网吧、洗浴足浴、歌舞娱乐等经营场所、单位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齐全有效,个人卫生良好,卫生知识应答正确。

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五病:

伤寒和负伤寒、活动性肺结核、肝炎病毒感染、痢疾、化脓性皮肤病和渗透性皮肤病)。

3、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本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六)文体广电局工作任务

1、文化执法大队负责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的、擅自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的、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2、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七)环保局工作任务

1、依法督促“六小”行业推广清洁能源,做到油烟净化,噪声达标等。

2、对“六小”行业达到规定要求的经营店做到相关环保手续审批无遗漏。

3、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八)工商局工作任务

1、切实规范“六小”行业的经营秩序与管理,做到证照齐全。

2、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和未经卫生、环保部门审批的营业场所不予发放营业执照。

3、规范“六小”行业门头牌匾广告的审查登记,做到营业执照与门头牌匾广告相符。

4、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要根据各市场的具体情况划行规市,使得各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九)消防大队工作任务

1、负责对“六小”行业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办理消防审核及验收手续,确保消防安全。

2、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十)住建局工作任务

1、负责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2、对街头饮食摊点、早(夜)市摊点按照202***年3月14日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三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及《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依法整治(会同食药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3、住建部门尽快完成对食品流动摊贩、早(夜)市摊点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完成备案工作。

4、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十一)公安局工作任务

1、对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户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2、所监管行业经营行为应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十二)***街办(食药所)负责对辖区内餐饮业进行日常对标检查。

(十三)贺圈镇(食药所)负责对辖区内餐饮业进行日常对标检查。

(十四)创建办工作任务

1、起草创建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及时协调县委办、政府办召开创建工作专题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加强督查督办,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做好创建工作督查工作,起草督查通报,下发督查通知书。

五、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年4月15日起至202***年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要采取拉网式摸排调查,了解每一个“六小”行业基本卫生情况,掌握哪些“六小”行业已经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要求,哪些“六小”门店经整改能够达到创建要求,哪些“六小”行业无整改基础,分别登记造册,分类监督管理,制定本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报送“六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选好工作切入点,充分利用各个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多种形式的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年5月1日至202***年8月15日)

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整治:

1、对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进行提升改造,打造示范店(户),为经营户的改造和提升提供典范和借鉴。

2、对无证的经指导整改后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复查,通过指导整改,促使绝大多数经营户卫生达标、规范经营。

3、对无法整改或业主不予配合的,尤其是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重点地段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验收阶段(202***年8月16日至202***年9月30日)

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建成区内“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治,确保达标。

六、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整治

要切实加强对“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密切配合,依法整治。

强化对“六小”行业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增加必要的投入,扎扎实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在全面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工作时,要抓好两个重点环节:

一是严把前置许可关,凡不符合“六小”行业指标要求的申办门店,一律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二是切实做好无照经营户的取缔工作,无证照“六小”经营户的取缔工作是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涉及到工商、食药、卫计等部门的,一律按照本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取缔。

落实责任人员,各职能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目标,符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

在本次整治阶段各职能部门将各阶段的整改成工作文字和配套的影像资料报送***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适时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全县“六小”行业进行全面对标督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电视台等公众媒体平台要加大宣传力度,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户给予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使无证无照、不符合“六小”行业经营规范等非法行为得到消除。

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六小”行业,要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和各监督机构作用,健全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六小”行业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规范、卫生整洁的经营环境。

(四)注重督导、狠抓整改

集中整治过程中势必会出现行动迟缓、影响创建或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

因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创建办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等多种督查方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能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县城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依规依据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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