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935812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docx

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加强我县基础人才引进,给来永就业创业的人才提供短期优惠住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大学生驿站(以下简称驿站),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第三条驿站服务对象为:

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

第四条驿站基本功能

(一)短期住宿:

提供满足基本住宿需求的硬件设施,让来永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拎包入住”。

(二)就业帮助:

提供就业信息推送、热门行业发布、岗位需求分析等服务,帮助入住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注:

驿站酒店大堂提供合适位置设置大学生驿站宣传专区。

设置书架,摆放求职面试等书籍、有关人才工作、毕业生工作方面的宣传资料等。

第五条驿站认定与管理

(一)驿站建立

有条件有意愿申报的经济型酒店向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经审核和实地考察后挂牌,为大学生提供经济实惠的住宿服务。

(二)认定条件

经济型酒店申报驿站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合法工商营业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且运营一周年以上;

2.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

3.提出的价格符合驿站低价的要求。

(三)认定程序

1.经济型酒店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驿站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上述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申报材料,实地考察。

3.签订合作协议,挂牌。

(四)入住管理

1.指定专人对接大学生驿站入住事宜(指定客户经理为佳),并保持联系和沟通。

2.按日常管理要求办理毕业生入住手续。

因不合理使用造成房间物品损坏,责任由入住学生自负。

3.将学生入住房间的收费物品全部清理。

4.驿站按协议价与学生结算,同性别学生拼房(仅限标准间)的,补贴金额超过驿站价部分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学生。

5.要做好入住学生身份每日验证工作,检查是否有其他人员留宿驿站,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做好书面记录,并及时反馈县人才服务中心。

(五)监督检查

1.县人才服务中心将不定期通过各种方式对驿站进行检查,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进行整改,一次整改不到位,将计入年度考核。

3.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驿站评选依据,连续两年不合格,将取消大学生驿站资格,收回牌匾。

(六)退出机制

驿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责令退出,撤销其驿站资格:

1.无故不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住驿站,由县人才服务中心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3.存在骗取补贴行为的,需退还骗取的补贴,并按涉及金额的三倍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大学生入住驿站申请

(一)申请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于202*年9月1日至202A年9月30日期间来永求职;

(二)入住要求:

入住驿站时间累计不超过10天,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

原则上,大学生选择离应聘单位就近的驿站入住,驿站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安排大学生入住;

(三)申请材料:

《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学年学生需提供学生证)等材料。

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四)申请流程:

大学生登陆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搜索“入住驿站申请”,或手机端登陆“人才云服务平台”(“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入住驿站申请”,按照提示填报。

第七条驿站补贴申领

(一)申请对象:

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设立的大学生驿站;

(二)人员要求:

按要求为毕业2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每位大学生入住时间累计不超过10天,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

(三)申领流程:

驿站登陆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搜索“驿站补贴申领”,或手机端登陆“人才云服务平台”(“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驿站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

(四)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学生驿站入住人员名册(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公章)。

第八条经费支持

驿站申请补贴后,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补贴标准和服务人数,经审核后按实给予驿站发放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120元/日。

大学生驿站宣传专区的广告公司设计、制作等费用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第九条其他有关说明

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同等优惠。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