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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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县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防范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风险,确保学校顺利开学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决定,从202c年4月13日起至202c年5月上旬,在全县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细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攻坚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重大风险,全面净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以极端负责的态度,细而又细、精益求精抓实抓好开学复课准备,确保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

二、组织领导

全县成立202c年春季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县领导的由常副职)任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团县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消防大队、县信访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银监办、县商务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为成员。

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周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协调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资料整理归档。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

调查摸底(4月13日—4月15日)

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对辖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

集中整治(4月16日—5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对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难题进行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布置,采取有力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阶段开展整治工作(4月19日前重点整治全县各中学和中职校园及周边环境、4月27日前重点整治全县各小学校园及

周边环境、5月上旬前完成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

联合整治(4月19日—5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难题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乡镇(街道)存在的突出问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各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四、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强化校园安全防范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

把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国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校总体教学安排相结合,推动安全教育内容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

要强化防渗透、防欺凌、防虐待、防性侵、防不法侵害、防溺水等教育内容,重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教育。

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危机干预,引导广大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通过案例解读、模拟演练、编写指导手册、制作宣传挂图和视频网络媒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

县教委;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卫生

健康委等,属地乡镇(街道))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

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牢牢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全面深入学校,扎实开展校园及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地质灾害、水电气、三防建设、危化物品、消防安全、食堂食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涉稳研判。

找准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

县教委;责任单位:

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属地乡镇(街道))

三是强化门岗管理。

要严把校门关口,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0号)要求,配齐配足安保人数和物防设施,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

同时在疫情防控时期,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岗管理,统一进出通道,预留应急通道。

行课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控,校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师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监测体温,并按要求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部门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完善校园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

细化举措,强力推进校园封闭管理,确保实现“三个100%”。

(牵头单位:

县教委、县公安局;责任单位: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等,属地乡镇(街道))

(二)强化周边环境治理

一是加大对涉校涉教涉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查处校园及周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增强打击效果和震慑力度,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部门:

县公安局;责任单位: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二是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强化对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行为偏执、诉求激烈等高危人员的服务管理,全面排查、动态管控,严防侵害师生案(事)件发生。

强化对小旅馆、出租房、酒店、宾馆等拉网式清理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牵头单位:

县公县局;责任单位:

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属地乡镇(街道))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

把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结合起来,落实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三见”、高峰勤务岗、护学岗“两岗”措施。

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主要交通干道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状况、车内卫生消毒、驾驶员资格的全面排查,确保客运车辆驾驶安全;加大“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装载学生的行为;对校园周边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根据《县202c年春期开学学生乘车工作方案》,优化校园周边交通运力布局,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清理整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使师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责任单位:

县教委、县城管局等,属地乡镇(街道))

四是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对网吧、游戏室、KTV、酒吧、音像书刊店等娱乐场所检查整治力度,查处取缔非法、违章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行为,有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店、流动摊点、危险玩具和无证行医、违章搭建等各类违法违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施工的建设工程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和安全管理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河流、池塘、水库等水域的排查,完善相应防护措施和标识标志;专项治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

(牵头单位:

属地乡镇(街道);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等)

五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治理。

督促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学校)要加大“三防建设”领域的安保资金投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校园巡逻管控,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要进一步推进无户外活动场地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改善办学条件差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严格执法查处。

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和其他聚集性活动。

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隐患整治。

坚决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规违纪,坚决依法取缔不合格培训机构,坚决依规查处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兼职培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

县教委;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属地乡镇(街道))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深入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大不稳定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

一是重点摸排疫情期间原辞退民师、临时用工、职称评聘以及其他利益诉求群体,对政策解释不理解、不支持多次到市、县集访,甚至扬言进京上访。

要全面排查疫情期间涉校重大矛盾风险,对延期开学、学生返校、招生考试、就业招聘、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由“现场授课”全部转为“网上授课”引发的学生家长预交学费退还、房屋租赁、雇佣人员裁减等涉校矛盾纠纷,要坚持点、面结合,通过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面上不稳定问题,对点上的个案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推动化解。

(牵头单位:

县教委;责任部门:

县信访办、县公安局等,属地乡镇(街道))

二是扎实开展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和舆情引导。

加强师生心理教育、疏导,特别是中、高考日益临近,加上新冠疫情期间,师生生活、工作模式的改变带来的心理冲击。

要坚守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发布权威信息,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舆情信息热点,切实发挥好权威声音的“定盘星”作用,特别处理好师生因感冒发热发烧引发的舆情,造成民众恐慌,导致社会不稳定。

(牵头单位:

县教委;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等,属地乡镇(街道))

三是防范化解校园不良网贷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

疫情期间学生网络游戏泛滥,网上借贷充值时有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信贷知识,提升在校师生的风险认识和防范能力。

全面深入开展学生参与网贷排查,建立网贷档案,及时发现、及时劝诫、及时处置。

建立完善困难救助机制,扩大困难学生帮扶范围,提高帮扶力度,畅通帮扶渠道。

规范信贷管理和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良信贷企业,切实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学生因网络借贷无法偿还而导致自杀、过激维权等群体性街头事件和舆论炒作事件。

影响疫情期间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

县教委、县财政局(金融办);责任部门: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信访办、团县委、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等,属地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建立细化工作整治方案,推动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事属地责任,各部门要扎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

各乡镇(街道)要与县教委、属地学校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协作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筑牢校园疫情 “防护网”,全力保障学校顺利开学及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整改,夯实措施。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三见三定”要求,以乡镇(街道)为主对辖区各类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风险开展拉网式排查,相关县级部门加强重点排查、工作指导,明确风险等级研判标准。

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按属事属地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登记建档,限时销号。

能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特别是重大、较大风险要迅速落实防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突破临界点。

(三)加强指导督导,严格考核。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法、教育、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集“打、防、管、控、建”措施一体化和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发现、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加强调研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现场解决,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有效推进。

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治缓慢、整改进展滞后的,要公开通报、预警督办;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并将乡镇(街道)、县级部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考核依据之一。

(四)加强信息整理,及时报送。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2c年4月15日前上传本单位《202c年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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