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全套课件232p.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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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法理学,授课方式和教材使用的说明,教材:
孙笑侠、夏立安主编:
法理学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教材使用:
1、不会依教材目录的次序授课,但会预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
2、授课内容主要是重点和疑难点,无论依教材或者依教学大纲没有被讲授的其余内容需要学生自习。
3、由学生自习的内容只作为考试辅助内容。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并辅之以自由提问和讨论。
教学大纲1,导论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自身反思1一、法学的学科性质及其含义二、法学的学科简史及其发展规律三、法学的分科和法学体系四、法理学问题,2,第一编法学方法和法律的概念、价值及局限引论第一章法学方法2第二章法律概念5第三章法律价值7(法律的真、善与美)(法律局限:
法律价值的实现方式与局限)8,3,第二编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引论第四章法律分类1第五章法律要素2第六章法律权利(义务)2第七章法律效力3第八章法律渊源3,4,第九章法律关系4第十章法律程序4第十一章法律体系5,5,第三编法律方法(隶属于法律认识论)引论第十二章法律推理6第十三章法律解释6第十四章法律论证6,6,第四编法律制度引论第十五章政治制度第十六章立法制度13第十七章司法制度14第十八章行政制度第十九章法律监督制度第二十章法律职业制度15,7,(第五编影响法律发展的主要社会要素引论第二十一章法律发展的社会要素第二十二章法律发展与文化的要素第二十三章法律发展与政治要素第二十四章法律发展与经济要素第二十五章法律发展与科技要素第二十六章法律发展与道德要素第二十七章法律发展与宗教要素。
),8,第六编时空中的法律变迁与法律的真理引论第二十八章法律的历史演化(含法系)16第二十九章法律的本土化和全球化(民族化与国际化)16第三十章现代宪政国家和法治原理16第三十一章法律的真理与未来16,基本推荐书目,1、张文显:
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夏勇主编:
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季卫东:
法律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苏力: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5、孙笑侠:
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6、德魏德士: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7、美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8、英哈特:
法律的概念,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9、美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10、美波斯纳:
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1、英劳埃德: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12、美布赖恩.比克斯:
法理学:
理论与语境,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联系方式和推荐网站,电子邮箱:
法律博客:
http:
/,导论:
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自身反思,一、法学(legalscience)的学科性质及其含义1
(一)准备性的说明:
科学与科学体系1、“科学”概念的多义性与“科学”概念的使用2、科学体系及其构成方法,2,
(二)法学的问题意识和研究对象1、法律是什么?
实在法(实证法)及其相关问题。
2、法律应是什么?
自然法或者“好”的法律及其相关问题。
3、两个问题的关系。
4、围绕上述问题的相关问题。
3,(三)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史中的休谟问题:
事实与价值(规范)之分2、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实证方法与规范方法(逻辑、事实与价值)3、“法学方法论”的使用及其语义方案(与法律方法论的概念辩析)4、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与法学方法论的关系。
4,(四)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1、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是可能的吗?
它的范围是如何的?
(1)法律社会学
(2)法史学(3)其他一切经验实证取向的法律科学门类。
2、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
(1)法律教义学(dogmatics)、一般法律教义学与元法律教义学(伦理学)
(2)纯粹法学与分析法学3、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的关系问题(价值中立问题的再思),5,(五)法学的概念问题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1、法学的概念2、概念的局限性及其功能3、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二、法学的学科简史及其发展规律,
(一)西方法学学科简史:
1、自然法学与法律教义学的时代2、启蒙运动与科学观念的兴起:
实证法学时代3、二战以后:
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融合的时代(第二次启蒙运动或反启蒙运动与程序自然法概念居于中心地位的时代),
(二)中国法学学科简史,1、传统中国与律学2、中国律学与西方法学的区别3、近代中国与对西方法学的接纳,(三)法学发展的规律,1、法学产生的一般条件2、从神学、形而上学的法律观念到科学的法律观念3、法学发展与法律实践的相互影响,三、法学的分科与体系,
(一)法学分科的意义与法学体系的含义
(二)法学分科的基本标准与法学体系的基本类型1、法律认识论基础上的法学体系2、约定俗成的法学体系3、法学体系与法学课程体系、法律体系的关系,四、“法理学”(Jurisprudence)问题,
(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二)法理学的概念问题:
与法律理论(legaltheory)、法哲学(legalphilosophy)的关系(三)法理学的体系(四)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意义1、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2、法理学的危机与意义(为什么需要法理学?
),基本知识点,一、关键概念:
法学、法律科学、法理学、法哲学、法学理论、法学体系二、基本问题与思考题: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法学基本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它们之间如何区分?
3、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之间有关系如何?
4、如何理解法学的概念?
5、科学观念的兴起对于法学学科史的意义?
6、法学发展的规律是什么?
7、法学体系的划分标准是如何的?
法学体系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8、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是什么?
9、法理学与法律理论、法哲学的概念关系。
10、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意义?
三、难点提示:
1、“规范与事实之分”对于法学的意义2、反启蒙运动与程序自然法概念之关系的理解,第一编法学方法和法律的概念、价值及局限,引论一、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关系史二、法理学的体系及法学方法论在其中的意义三、法学方法与法律概念、价值及局限的关系四、一般性地讨论法律概念、价值及局限的意义,第一章法学方法,第一节法学方法论的语义分析直观的图示(参见法学方法论课件),一、法学方法论的第一种语义:
法律方法论,1、法律实践与法律方法(技术)2、法律实践者及其成果3、作为法律实务方法(技术)之理论反省的法学方法论,即法律方法论4、法律的推理、解释与论证(后面专门论述)5、法律实践与价值判断的正当化问题,二、法学方法论的第二种语义:
法教义学方法论,1、法律实践和法教义学2、面向法律实践的法学家及其成果3、作为法教义学(legaldogmatics)认识方法之理论反省的法学方法论4、规范分析方法及其内容:
推理、解释与论证5、规范分析方法与价值分析方法:
法教义学中的价值秩序与意识形态,三、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种语义:
法律科学方法论,1、法律科学的理论性2、理论法学家及其成果3、作为法律科学(legalscience)认识方法之理论反省的法学方法论4、逻辑经验取向的科学分析方法:
规范实证分析、社会实证分析、历史分析、人类学析等等。
5、法律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
四、法学方法论的第四种语义:
法律认识论(legalepistemology),1、对法律实践、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科学之间关系的哲学反思2、哲学家的反思及其成果3、作为法律哲学(legalphilosophy,jurisprudenc)或者法律理论(legaltheory)之基本构成部分的法学方法论:
法律认识论,它是法律方法、法教义学方法论和法律科学方法论的共同基础。
4、法律认识论和法律存在论的关系5、法律哲学的哲学背景6、法学方法论对于一般认识论、科学方法论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特殊贡献,附论,1、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流派的关系2、主要的法学流派简介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法学派社会实证法学派统一法学派其他法学派,第二节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一、什么是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
二、封闭的“法学方法论”语义三、开放的“法学方法论”语义四、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
封闭与开放的统一五、小结:
获得一种视野,基本知识点,一、关键概念:
法律教义学、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律认识论二、基本问题与思考题:
1、法学方法论有几种语义,其具体内容为何?
2、如何合理地确定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
3、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流派的关系。
4、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律概念、价值等问题的影响如何?
三、难点提示:
1、法学方法论一词的使用及其语义方案。
2、法学方法论对于一般认识论、科学方法论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特殊贡献。
第二章法律的概念,第一节定义的性质、意义和局限一、定义的性质(定义的定义)1、作为现象的定义活动2、定义活动的构成要素定义主体定义对象定义目的定义方法(种属+种差,现象/特征/本质)3、定义活动构成要素的多样性和定义活动的复杂性,续上,4、定义的性质
(1)定义是定义主体基于对定义对象的深刻认识而对定义对象能够是其所是并因此与相似现象得以区别的根本特征或者本质所作的最精练的体系性描述。
(A)定义活动是定义主体对定义对象进行认识活动的高级阶段。
(B)定义是定义主体对定义对象之深刻认识的精确和简炼的语言表达。
(C)定义是传播知识信息的最经济方式。
续上,5、定义活动中容易出现的两种极端倾向及其纠正
(1)唯名论与定义的命名主义
(2)唯实论与定义的本质主义(3)纠正的两个方式(反对形而上学的两个方式):
语言分析与现象学分析,二、定义的意义与局限,1、定义的目的与定义的意义
(1)认识工具:
认识的深刻性
(2)传播工具:
传播的经济性。
2、定义的局限性及其原因,
(1)定义活动的复杂性与定义的局限性
(2)定义活动中的定义争端定义争端的起因:
(A)认识活动与前理解(B)认识能力与认识程度(C)认识目的与志趣(D)认识方法(参与者视角和观察者视角)(F)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定义争端现象及在不同定义领域中的不同表现(A)价值领域(B)事实领域,第二节法律的定义与概念,一、“法律”的词源及其一般规律1、“法律”的西文词源及其二元对立结构拉法德意西英丁大班文语语利语牙语语JusDroitRechtDirittoDerechoRightLexLoiGesetsLeggeLeyLaw,续上,2、“法律”的中文词源,(A)说文解字中的“灋”释义(B)刑、法、律的互译(C)礼(理)、法的二元对立结构,续上,3、中西文词源中的一般规律:
二元对立律4、二元对立律在日常语言使用的反映:
法律的词义及其使用5、二元对立律在法学史中有关法律定义所引发之争端中的表现
(1)自然法学与法实证主义的对立
(2)法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法学,二、法律定义争端的三个主要维度,1、法律与强制性命令2、法律与道德3、法律与规则(规范),法律的概念(哈特),附:
哈特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当代法律定义争端的思想地图),哈特最杰出的学生:
约瑟夫.拉兹(JosephRaz):
从包容性实证主义到排他性实证主义。
哈特的主要对手:
(1)凯尔森
(2)德富林(3)富勒拉德布鲁赫阿列克西哈贝马斯德沃金(Alexy)(4)费宁斯(哈特的学生)(5)罗尔斯问题:
哈特为何成了争论的核心?
三、定义争端的最新个案,1、阿列克西在“Theargumentfrominjustice:
AReplytoLegalPositivism”(2002)中对法律的定义:
Thelawisasystemofnormsthat
(1)laysclaimtocorrectness,
(2)consistsofthetotalityofnormsthatbelongtoaconstitutionbyandlargesocially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