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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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

文件名称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GOVACo.,Ltd

济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目录

1系统概述 1

1.1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1

1.2城管业务名词解释 1

1.3图例说明 2

2业务说明 3

2.1业务介绍 3

2.2岗位说明 5

3系统运行环境 7

3.1客户端IE配置 7

3.2客户端软件安装 7

4通用功能 7

4.1.1系统登录 7

4.1.2页面布局 8

4.1.3案件查阅 15

4.1.4案件督办 19

4.2综合查询、统计 21

4.2.1综合查询 21

4.2.2综合评价 21

4.3经办案件 22

4.4申请授权 22

4.4.1申请延期操作 22

4.4.2申请作废操作 25

4.4.3申请挂帐操作 28

4.5地图查询 28

4.5.1地图工具栏 30

4.5.2地图的基本操作(适用地形图、三维地图、影像图、混合地图) 30

4.5.3地图的查询 31

4.6系统设置 35

4.6.1个人信息 36

4.6.2界面设置 36

4.6.3消息设置 37

4.6.4惯用语 38

4.7小类助手 41

4.8日常操作说明 41

4.8.1办理 41

4.8.2打印 42

4.8.3批转 44

4.8.4回退 45

4.8.5撤销办理 47

4.8.6查看意见 48

4.8.7案件下载 49

4.8.8督办 51

4.8.9答复督办 53

5案件箱子说明 54

5.1登记栏 54

5.2待查栏 55

5.3预立案栏 55

5.4网上举报栏 56

5.5无多媒体栏 56

5.6待办案件栏 57

5.7回退案件栏 57

5.8经办案件栏 58

5.9挂账案件栏 58

5.10督办案件栏 59

5.11疑难案件栏 59

5.12作废案件栏 60

5.13办结案件栏 60

6接线员 60

6.1岗位工作概述 60

6.1.1登记栏 61

6.1.2预立案栏 66

6.1.3核查栏 68

6.1.4自行处置栏 70

6.1.5网上举报栏 71

6.1.6无多媒体记栏 72

7值班长 73

7.1岗位工作概述 73

7.1.1案件到达 73

7.1.2案件查阅 73

7.1.3案件立案办理 73

7.1.4案件结案 75

8派遣员 77

8.1岗位工作概述 77

8.1.1案件到达 77

8.1.2案件查阅 77

8.1.3案件办理 77

9专业部门 79

9.1岗位工作概述 79

9.1.1案件到达 79

9.1.2案件查阅 79

9.1.3案件办理 79

10督查员 82

10.1岗位工作概述 82

10.1.1案件到达 82

10.1.2案件查阅 82

10.1.3案件督查 82

11信息采集员 84

11.1进入系统 84

11.2用户登录 88

11.3问题上报 90

11.4我的任务 93

11.4.1任务核实 94

11.4.2任务核查 94

11.4.3获取近期任务 94

11.5任务管理 95

11.6自行处置 97

11.7地图浏览 98

11.8案卷查询 99

11.9今日提示 101

11.10单键拨号 102

11.11系统自检 102

11.12系统帮助 103

11.13系统设置 103

11.14退出系统 106

IV

1系统概述

1.1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在统一基础数据、进行部件普查、事件分类、管理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设新一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分层管理、协同工作的管理新模式。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是城市管理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的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1.2城管业务名词解释

1)城市管理网格化:

也叫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它依托数字城市技术,通过“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将城市管理要素划分为部件、事件;将城市管理范围以万米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并将网格内的部件、事件数字化。

通过整合政府管理资源,市区联动,条块结合,行业联手,流程再造,建立“一个平台,两个轴心”(即: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将监督职能与管理职能分开,强化监督与服务,推进社区网格化、信息数字化、服务市场化、管理民主化、市管理从粗放转向精细,从开环转向闭环,从静态转向动态,从被动转向主动,从分散转向综合,以实现城市管理精确、敏捷、高效、全过程、全覆盖。

2)万米单元网格:

是城市监管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基于城市大比例尺地形数据,根据城市监管工作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实地区域(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

3)责任网格:

由信息采集员负责巡查的一个或多个万米单元网格。

4)部件:

即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

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园、绿地、休闲健身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也包括门牌、广告牌匾等部分非公共设施。

为了便于对城市部件的管理,主要分为7大类:

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扩展部件、其他设施。

5)事件:

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破坏或影响,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

主要有6大类:

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扩展事件。

6)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

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就是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等原则,将管理空间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对所分管的万米单元实施全时段监控,同时明确各级地域责任人为辖区城市管理责任人,从而对管理空间实现分层、分级、全区域管理的方法。

这样在空间层次上可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和网格单元五个层面,明确了每个层面城市管理的责任人,为实施新的管理模式构筑了一个新型的、立体全方位的、布局合理、全部覆盖的管理空间体系。

7)城市部件管理法: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

通过城市部件管理法,借助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可了解各城市部件的名称、现状、归属部门和准确位置等信息。

8)信息采集员:

使用城管通在管辖区(责任网格)内巡查,并向市监督中心报送事件、部件情况,接受市监督中心的工作派遣的工作人员。

9)操作员:

长沙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人员,包括的市监督中心的接线员、值班长和市区两级指挥中心的派遣员。

10)协同问题:

指城市管理过程中市与区之间或区与区之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问题。

11)核实:

信息采集员现场确认上报问题是否属实。

12)核查:

信息采集员现场检查专业部门对城管问题的处理情况。

1.3图例说明

图例

说明

当前阶段绿灯,表示当前阶段处于正常状态

当前阶段黄灯,表示当前阶段超过本阶段设置的警告时限

当前阶段红灯,表示当前阶段超过本阶段设置的总体时限

申请授权

申请授权已撤销

同意授权

不同意授权

授权操作实施

督办未回复

督办已回复

未发送核实/核查消息

未发送核实/核查消息

核实/核查消息已读

核实反馈通过、核查已处理

核实反馈不通过、核查未处理

2业务说明

2.1业务介绍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通过数字城市建设,运用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的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数字城市的建设贯穿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通过体制创新,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高效能服务。

从发展的角度,创建城市管理新模式,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来规划城市、管理城市,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新突破,为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全时段、全区域覆盖的城市管理体系。

网格化管理模式是指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单元网格五个层次,实现分级、分层管理。

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由3名信息采集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单元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

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合政府职能,组建协同工作网络和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协同工作网络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信息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是城市管理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直属信息信息采集员的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全区的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工作流一般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登记与核实、任务立案、任务分配与处理、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六个阶段,具体管理流程见下图:

如上图所示,城市管理流程的参与者主要由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组成。

在城市管理中,城市问题的来源主要有三类:

领导交办、社会公众举报和信息采集员使用城市管理通手机的直接上报;此外,城市问题又分为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的问题和由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的问题。

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所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统一由市监督中心进行立案和结案。

同时,按管辖范围的不同,市监督中心都能随时对每个具体案件的办理进度进行监督,对办理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Ø数据采集阶段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采集数据:

1、城管信息采集员在规定的若干单元网格内巡视,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后通过信息采集器上报位置、图片、表单、录音等信息。

2、对于领导交办、城管受理大厅接收到的城市管理问题、社会公众通过12319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后由市呼叫中心进行登记,由监督中心通知相关城管信息采集员去现场核实。

Ø问题核实立案阶段

1、对于社会公众上报的问题,由监督中心通知城管信息采集员进行现场核实;对于不属实的信息进行注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信息也进行注销;属实的信息进行立案。

2、对于城管信息采集员直接上报的问题,监督中心在立案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将该问题转发至指挥中心。

Ø任务派遣阶段

任务派遣流程由指挥中心的任务派遣系统完成,可以通过基于工作流技术的信息系统完成,也可以通过纸质文件、电话、传真等传统方式进行派工。

Ø处理反馈阶段

各级专业部门,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城管平台进行处理结果的网上反馈,或者纸质文件、电话、传真等传统方式回复给监督中心。

Ø核查结案阶段

监督中心在接到反馈来的已处理完成的消息后,指派信息采集员到现场核查,如果确实处理完毕则该任务结案。

如果没有处理完成则有协同工作网络继续协调解决。

Ø综合评价阶段

包括区域评价,专业部门评价,信息采集员岗位评价。

2.2岗位说明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主要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的操作人员、各级领导,以及负责巡查工作的城市管理采集员为主。

下面简要对各部门岗位人员职能进行说明。

分类

说明

监督中心受理员

受理员是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组成人员,主要负责受理信息采集员、社会公众、各相关部门、社区城管联系站,各级领导等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上报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

负责对上报部件、事件问题的评判、审核、立案、批转、授权结案等工作。

监督中心值班长

值班长是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组成人员,主要负责对受理员不能准确判断是否可以立案或结案的城管问题或案件进行最终决定和仲裁,负责对重大、疑难问题和案件的办理,值班长具有受理员的全部职权,并负责对受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监督中心信息采集员

信息采集员主要是负责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对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进行日常巡查、上报、核实、核查等工作。

具体为:

负责责任区域内的事件、部件问题查找并及时上报;负责社会公众等渠道上报的城管问题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确认;负责对专业部门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工作。

监督中心考评科

负责对各类城管问题的受理、立案及对处理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对采集员的管理等工作

指挥中心派遣员

派遣员是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组成人员,主要负责将监督中心立案后批转来的案件派遣到相应的专业处理部门,对专业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办。

指挥中心督查员

督查员是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对专业部门办理完结的案件进行审核,对专业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办。

指挥中心指挥长

指挥长是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组成人员,主要负责督查专业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对疑难案件进行协调,对缓办、延期案件进行督办。

负责对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专业部门

专业部门是指各种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处理单位和责任部门。

专业部门应按照数字城管相关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完成数字城管协同平台所派遣的属职责范围和管辖的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理。

各级领导(中心领导、

分管采集员的领导、

分管监督中心的领导、

分管指挥中心的领导)

各级领导主要指对城市管理工作行使直接指挥和管理职权的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也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主要关注城管业务问题的整体处理情况,并对部分问题进行督办。

3系统运行环境

3.1客户端IE配置

(1)要求为IE8非兼容模式访问系统。

(2)在IE的工具栏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的高级标签,勾选“禁止脚本调试”选项,去掉“显示友好HTTP错误”选项。

(3)启用ActiveX控件:

在IE的工具栏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的安全标签点击“自定义级别”按钮,弹出“安全设置”对话框,把ActiveX控件和插件下面的所有选项设置为“启用”。

(4)禁用“使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在IE的工具栏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的安全标签点击“自定义级别”按钮,弹出“安全设置”对话框,把“使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为禁用。

(5)在IE的工具栏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的常规标签,点击设置按钮,弹出“设置”对话框,选择“自动”。

(6)在IE的工具栏选择“查看”――“编码”,勾选“自动选择”。

(7)在IE的工具栏选择“查看”――“缩放”,选择100%。

(8)设置“可信任站点”:

在IE的工具栏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的安全标签选择“受信任的站点”,点击“站点”按钮,弹出“可信站点”对话框,把系统网站设置为可信任站点。

3.2客户端软件安装

客户端需安装以下软件:

1)AdobeReader

2)AdobeFlashPlayerPlugin

3)RealPlayer

4通用功能

4.1.1系统登录

在机器上启动InternetExplore,在地址栏中键入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平台的URL(即网址),即可进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界面。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页面上的“登陆”按钮,即可登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其中“用户名”栏中输入的是登陆系统的城管职能部门人员名称或者ID,“密码”是登陆人员设定的密码(密码初始为空,登陆系统后可以在“系统设置---个人信息”里修改)。

若不能正确进入,请检查IE设置是否正确,或者是否安装了类似于“3721”、“上网助手”之类的工具,阻止了弹出窗口。

4.1.2页面布局

当用户登录到系统平台后,平台的界面分为几个区域:

导航栏、地图窗口、工作区域、案件相关信息窗口、当前登录用的相关系信息、注销按钮等。

点击页面上的“”、“”可分别隐藏/打开“地图窗口”、“案件相关信息窗口”;

点击页面布局可进行协同平台、受理平台布局切换显示;

4.1.2.1导航栏

当系统使用者登录到系统平台后,会在平台页面的最上面看到一个“导航栏”,如下图:

该导航栏的内容,根据使用者的权限不同,显示不同的功能按钮。

按钮包含了当前登录用户的所有功能按钮。

点击按钮,展开当前用户的所有功能按钮。

用户可将自己常用到的按钮放到导航栏中并进行排序,也可将功能按钮隐藏。

选中要展示的功能按钮(例如:

使用地图),鼠标左键点中后不松开,将“使用地图”按钮拖动到“导航栏”中,松开鼠标左键即可。

(9)按钮排序

点击鼠标左键,选中要移动的按钮(例如:

使用地图),点中后不松开鼠标左键。

将按钮左右拖动,拖动到想要摆放的位置,松开鼠标左键即可。

(10)按钮隐藏

点击鼠标左键,选中要移动的按钮(例如:

使用地图),点中后不松开鼠标左键。

将按钮向右拖动,拖动到位置,松开鼠标左键即可。

即可完成将“使用地图”按钮隐藏。

4.1.2.2案件工作区域

是登陆用户的主要操作区域,是展示各个案件箱、案件列表的区域。

案件工作区域

4.1.2.3地图窗口

地图窗口是展示地形图、三维地图、影像图、混合地图、三维实景地图,以及展示案件发生位置在地图上位置。

地图窗口

4.1.2.4案件相关信息展示

展示案件的详细信息、办理经过、更多信息(采集员任务信息)

案件的相关信息展示

4.1.2.5注销按钮

退出系统的功能按钮。

退出

4.1.3案件查阅

4.1.3.1基本信息查阅

当有新的案件到达时,在待办案件的列表里以粗字体显示。

左键点击可以选中某条案件,这时候可以在页面的下面的“详细信息”窗口中可以察看该案件的详细信息,包括问题来源、问题类型、大类小类、问题描述、位置描述和采集员上报图片、声音等相关信息。

1.点击下面的详细信息窗口中的“更多信息”,可以查看采集员问题报告信息、核实消息和核查消息。

2.点击“办理经过”,可以查看该案件的受理流程和批转信息

3.在工作页面的左侧GIS页面,显示的是问题发生地的位置地图,可以对地图进行缩放、平移等操作,也可以将地图在地形图、三维地图、影像图、混合地图等类型的地图中相互切换。

4.如果采集员上报的问题包含多张图片,可以在多媒体信息中用或按钮切换图片,也可以在图片上点击,在弹出的“媒体信息查看”窗口中浏览。

5.在“媒体信息查看”窗口中,有以下功能:

左旋:

将多媒体图片逆时针旋转;

右旋:

将多媒体图片顺时针旋转;

保存:

将旋转后的图片保存

主图:

将某张图片设置成主图后,在系统中将首先显示该图;

上传:

针对“上报、核实、核查”上传多媒体图片;

删除:

删除选中的多媒体图片;

排序:

针对多张多媒体图片,进行显示排序;

其中主图、上传、删除功能必须具有“多媒体管理权限”才会显示。

4.1.3.2过程查阅

在某条案件上点击右键,会弹出问题处理的菜单(如下图所示),包括案件办理、下载、查看办理进度、查看办理流程和退出等菜单。

其中常用的是办理、查看办理进度、查看办理流程功能。

查看办理进度,可以查看该案件的受理流程和批转信息。

查看办理流程,可以直观的查看该案件的受理流程。

4.1.4案件督办

对于专业部门处理过程中的案件,尤其是一些超期的案件,有“督办权限”的人员可以进行督办。

督办的详细操作如下:

(1)点业务平台页面上方的“督办案件”箱子的按钮,督办案件里存放的是专业部门在办案件,有“督办权限”的人员可以对该部分问题进行督办;

(2)点左键选中要督办的案件,然后点左上方的[督办]按钮或者点鼠标右键在弹出菜单里点“督办”进入督办窗口;

(3)在弹出的填写督办意见、答复天数,点“确定”发送督办意见;另一种是“督办消息”,被督办人需要在要求的“答复天数”内,回复督办意见。

督办消息发送出去后,在专业部门的案件列表中,该案件会以另一种颜色显示。

4.2综合查询、统计

4.2.1综合查询

登陆系统后,点击登录系统后,点上方“导航栏”中的“综合查询”栏目,打开查询页面,在左边的“综合查询”标签页中选择并输入查询条件,点“查询”按钮即可查出符合条件的案件。

4.2.2综合评价

系统的综合评价模块可以实现各种统计功能,并能够对统计结果打印输出,同时支持导出到Excel表中。

点击“综合评价”按钮,在统计类型中选择相应的统计,设置好统计条件,点“统计”即可统计出数据,可以点击“导出到Excel表”,将统计结果保存。

4.3经办案件

经办案件显示的是本人经办过的最近30天的案件,按时间倒序排序

4.4申请授权

4.4.1申请延期操作

案件在进行了办理操作后,允许对案件申请授权,通过向指挥中心申请相应操作的授权来获得相应操作的能力,如延期、挂账、作废等。

(当申请人有权限答复授权时,其申请授权会自动实施)

4.4.1.1申请延期

在案件列表中,点击鼠标右键选中案件,弹出的案件菜单中的“申请授权”选项,在“申请授权”选项中选择开申请延期,打开“申请延期”对话框,并自动提取具有延期权限的授权人用于选择,申请人填写好原因及申请时间后即可发送请求。

正在申请授权的案件如下所示:

撤销申请授权的案件如下所示:

经过同意的案件如下所示:

经过不同意的案件如下所示:

4.4.1.2答复延期

有答复授权权限的岗位对当前阶段名称为“授权”的案件,进行答复授权。

在该案件上点击右键,选择“答复授权”,如下图:

进入下图界面,审核申请部门的申请内容和申请意见,进行答复。

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且填写答复意见,之后点击“确定”。

4.4.2申请作废操作

4.4.2.1申请作废

在案件列表中,点击鼠标右键选中案件,弹出的案件菜单中的“申请授权”选项,在“申请作废”选项中选择开申请作废,打开“申请作废”对话框,并自动提取具有作废权限的授权人用于选择,申请人填写好原因及申请时间后即可发送请求。

选择授权人,输入申请作废的原因,点击确定。

4.4.2.2答复作废

值班长答复作废,如图所示。

输入答复授权的意见。

4.4.2.3执行作废

值班长同意案卷作废后,案卷自动执行作废操作。

注意:

如果是值班长申请作废,将自动执行案卷作废操作。

4.4.3申请挂帐操作

案件在进行了办理操作后,允许对案件申请授权,通过向指挥中心申请相应操作的授权来获得相应操作的能力,如延期、挂账、作废等。

4.5地图查询

在系统中有五种地图:

地形图、三维地图、影像图、混合地图、实景地图。

以下操作不适用“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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