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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人民政府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溪区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9日在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溪区财政局局长叶江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区财政决算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6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1%,同比增长10.55%。

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37,2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3.43%,同比下降29.31%;非税收入完成49,4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06%,同比增长92.09%。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95%。

加上中央返还收入8,2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9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89,2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892万元、调入资金8,874万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7,87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22,094万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0,0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69%,同比增长4.24%。

总收入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08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9,2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5万元后,结转下年支出为856万元后,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7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3.45%,同比增长94.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97万元、上年基金结余收入2,2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2,700万元(其中:

新增债券8,000万元,置换债券44,700万元)、调入基金1万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99,965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7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3.15%,同比增长60.17%。

总收入减去当年基金预算支出45,70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700万元、调出资金7,874万元、上解支出3万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1,679万元。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2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为2,782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7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30.26%。

4.全区社保基金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9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44%,同比增长131%,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6,739万元,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4,642万元。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2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95%,同比增长148.98%,收支品迭后年末滚存结余20,425万元。

(二)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5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12.55%。

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35,7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3.14%,同比下降30.7%;非税收入完成48,7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79%,同比增长107.37%。

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8,2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9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82,4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892万元、调入资金8,874万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7,87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13,244万元。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4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98%,同比增长3.72%。

总收入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41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2,4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5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3,57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5万元后、结转下年支出为856万元后,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7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3.45%,同比增长9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97万元、上年基金结余收入2,2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2,700万元、调入资金1万元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99,965万元。

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2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1.68%,同比增长48.39%。

总收入减去当年基金预算支出42,28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700万元、调出资金7,874万元、上解支出3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424万元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1,679万元。

3、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2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为2,782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7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30.26%。

4、区本级社保基金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9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44%,同比增长131%,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6,739万元,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4,642万元。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2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95%,同比增长148.98%,收支品迭后年末滚存结余20,425万元。

以上是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区财政向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与上级财政批复的决算数据相比有如下变化:

(1)一般公共预算平衡部分。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执行数均为414,207万元,省财政批复决算数为422,094万元,增加7,887万元。

收入部分:

一是本年收入增加4,349万元,增加原因是财税部门加大年末收入征收力度,在12月份出现了大幅增收。

二是上级补助增加4,664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值税“五五分成”超2014年5-12月基数部分返还区县3,1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456万元(减少原因是省财政厅在12月末将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953万元。

三是调入资金减少1,126万元。

支出部分:

本年支出增加7,5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285万元,上解支出增加72万元。

收支品迭后,结转下年支出相应减少980万元。

(2)基金收支平衡部分。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执行数均为94,479万元,省财政批复决算数为99,965万元,增加5,486万元。

收入部分:

本年收入增加4,955万元,增加原因是土地储备中心年底补交土地出让金;上级专款增加53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万元。

支出部分:

本年支出增加11,475万元,基金调出减少2,126万元。

收支品迭后,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相应减少3,863万元。

(3)社保基金收支平衡部分。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总收支执行数均为36,996万元,省财政批复决算数为44,642万元,增加7,646万元。

收入部分:

本年收入增加2,637万元,省财政调增上年结余收入5,009万元。

支出部分:

本年支出增加3,149万元。

收支品迭后,社保基金滚存结余相应增加4,497万元。

(三)部分重点收入安排情况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285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2,22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和发放教育系统2015-2016年教学质量奖。

三是中央“两税”返还增量3,167万元用于涉农项目政策性配套。

(四)部分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教育、社保和农业等支出予以重点保障。

1、教育支出完成49,366万元,同比下降6.86%。

下降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上级资金)以及营养餐等相比2015年下降1,8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3,886万元,同比增长29.1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3,523万元,同比增长31.12%;

4、农林水支出完成35,533万元,同比增长4.43%。

(五)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16年区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2,606万元,已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用于脱贫攻坚等重点民生支出,年末余额为零。

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2,422万元,加上按规定超收补充1,285万元,减去年末调出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年末余额为2,707万元。

(六)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04,577万元,其中:

一般债务302,746万元,专项债务101,831万元。

与上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8,776万元,其中:

一般债务776万元,属于易地扶贫搬迁在建项目融资;专项债务8,000万元,属于新增债券支出。

2、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6年末,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26,833万元,其中:

政府债务余额为382,286万元,距省政府批准我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404,577万元,还有22,291万元的举债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或有债务余额为44,547万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7,94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07万元。

3、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经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16年政府债券资金241,900万元,额度排名全市第一。

其中:

置换债券233,9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筹集资金和以后年度未到期的债务;新增债券8,000万元,主要用于环长江长道和长江花海项目周边道路征地拆迁补偿项目,已按债券管理要求全部实现支出。

(七)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及人大决议落实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区一届五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认真执行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全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1、抓收入,千方百计促征收。

2016年,面对全区经济运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影响,财税部门始终把狠抓财政收入作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培育税源,壮大财源。

通过细化征收目标任务、制定征收措施、强化征收手段和严惩偷逃税款行为等方式确保财税收入征缴入库。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32万元,为预算的101.51%,同比增长10.55%,收入总量稳居全市第三。

2、保支出,积极对上扩规模。

2016年,南溪区通过利用各类补助政策,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40,4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5,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2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622万元。

在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30,088万元,同比增长4.2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合计支出27.58亿元,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南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3、强政策,落实措施保民生。

坚持民生政策落地做实,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弥补民生短板,民生支出保持大幅增长。

2016年,全区民生支出完成17.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74%。

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改革、及时足额兑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乡镇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等人员支出。

“九大民生工程”安排资金6.26亿元,“19件民生大事”安排资金3.63亿元,有效缓解了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长期以来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6,347万元,切实加大脱贫攻坚财政投入。

全面设立“四项扶贫基金”,帮助群众实现脱贫和谋划长远生计。

4、防风险,落实制度保稳定。

坚持基本原则,即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内转贷新增政府债券是唯一合法的举债来源。

清理和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合理运作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理清政企边界,防范债务风险膨胀。

2016年,为进一步降低债务风险,减轻政府性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压力,积极对上争取债券置换资金23.39亿元,及时将存量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券债务。

截止2016年末,南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8.23亿元,虽然我区债务综合率(按照省财政厅口径)已超过100%,属风险提示地区,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整体债务风险依然处于安全可控范围内。

5、促改革,稳步推进强规范。

继续推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积极落实三年财政预算滚动编制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贯彻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全面实行“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免税等相关政策;不断优化扩权强镇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速增效;不断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深入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实效性和安全性;全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财政“约法三章”,确保财政供养人口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全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4,769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410万元(其中:

国税7,061万元、地税10,362万元、财政29,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3%,同比增长9.29%,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16,20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1,201万元。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8,893万元,1-6月新增上级补助收入53,65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56万元,全区支出预算变动为193,402万元。

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完成17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1%,完成预算变动的90.66%。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政府性预算收入为33,844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基金收入完成3,66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8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2%,同比下降87.41%。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0,05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5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为30,390万元。

1-6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完成30,3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89%,完成预算变动的99.78%。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08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因未进行核算,故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03万元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为911万元。

1-6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完成7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7.98%,完成预算变动的77.17%。

4、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7,520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32万元(需特别说明:

因省市统筹,社保收入不含企业养老、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同。

),为年初预算的13.72%。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为5,365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执行完成2,8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45%,完成预算变动的100%。

(二)区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3,108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完成46,7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19%。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8,050万元,1-6月新增上级补助收入53,65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56万元,扣除新增补助乡镇支出3,150万元后,区本级支出预算变动为173,373万元。

1-6月,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完成161,02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5.75%,完成预算变动的92.88%。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本级政府性预算收入为33,789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基金收入完成3,66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8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3%,同比下降87.41%。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5万元,扣除补助乡镇支出78万元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为30,257万元。

1-6月,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完成30,18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63%,完成预算变动的99.78%。

3、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08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因未进行核算,故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03万元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为911万元。

1-6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完成7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7.98%,完成预算变动的77.17%。

4、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7,520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72%。

2017年,经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为5,365万元,截止6月未发生变动。

1-6月,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执行完成2,8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45%,完成预算变动的100%。

以上是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部分重点支出和资金执行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安排

1-6月,较年初新增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613万元,已按要求全部安排支出。

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040万元,已按要求安排支出28,652万元,剩余18,388万元预计在7月后实现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

年初预留区本级预备费2,102万元,1-6月,南溪区未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预备费未发生变动。

3、政府债务情况

债务限额情况。

2017年,省政府下发南溪区政府债务限额为430,613万元,较上年新增26,036万元(其中:

新增一般债务20,750万元,专项债务5,286万元)。

置换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南溪区2017年置换债券额度控制数为4.17亿元,其中:

置换债券2.25亿元,定向承销1.92亿元。

截止6月底,省财政厅实际拨付置换债券资金3.18亿元,其中:

定向承债券0.99亿元,置换债券2.19亿元。

已实现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支出2.99亿元,置换进度为94.03%。

或有债务转换情况。

区财政局已上报省财政厅或有债务转换为置换债务计划1.43亿元,争取省财政确认后全额转化。

4、盘活财政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6月,区财政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2,052.16万元、部门指标结余资金2,342.98万元和部门实有资金账户结余6,092.66万元,共计20,487.8万元,已统筹安排并实现支出19,457.48万元。

主要用于补发2016年目标绩效考核奖4,558.69万元、棚改二期天然气安装入户费186万元、裴石乡双挂钩统规建项目经费551.49万元、老旧弃管小区供配电设施设备改造工程费用150万元和其他项目经费14,011.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坚定不移地贯彻区第二届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求变、求新、求跨越”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三保一转”财政方针,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支持南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6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序,但受宏观经济运行压力加大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今年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艰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深度挖掘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攻坚克难,为全面建设美丽新南溪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强化预算执行,努力完成年初预算

严格执行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审议的财政决议,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原则。

理性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形势,通过政府投资拉动、存量债务债券置换、加快PPP项目进度、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培植税源,不断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

坚持“依法征收、强化征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实现年初预算收入目标。

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经营性资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加快预算资金下达,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力争项目早投入、早见效。

(二)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信息公开等管理方面提质增效。

积极探索财税金融改革,策划包装储备千亿ppp项目、加大资产管理和市场融资的改革创新力度,逐步实现政府融资主体市场化,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快向实体经济经营转型,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继续实施新一轮扩权强镇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加大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力度,充分建立事权与财权匹配制度,激发乡镇培植税源发展经济的潜力。

(三)落实民生政策,加快推进脱贫攻坚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思想,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

足额筹措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实事等民生资金,支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在70%左右。

深入实施“六大脱贫攻坚行动”,全年预计筹集扶贫资金6,000万元左右,集中解决贫困村电视户户通、广播户户通、安全饮水全覆盖、出户道路全硬化、卫生室全达标,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全完成,建立和完善扶贫脱贫退出机制。

用好用活“四项扶贫专项基金”,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债务管理,增强风险管控意识

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也应重视隐形债务的管控。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川财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进一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文件规定,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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