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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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南部新区金华小学

质量奖惩制度

编制8

审核8

批准:

中交一公局四公司遵义第一项目部金华小学建设项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中交一公局四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金华小学建设项目特点,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木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髙施工质量的劳务公司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公司及个人进行与木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一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200〜800元/次的奖励。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劳务公司、管理人员200〜10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一条工程开工后,劳务公司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相关人员,给T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公司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五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而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T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劳务公司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

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九条劳务公司(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组)2000〜3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公司(组)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第十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公司(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公司(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二条劳务公司(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劳务公司(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公司(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子300〜15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公司(组)负责人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包括零星派工单)的进行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

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2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七条甲方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木制度相关条款为准)。

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给予3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公司(组)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九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公司(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公司(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T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確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3》、

《16G101》的要求。

第一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

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己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三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四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五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第六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七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八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而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九条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子50元/个的罚款。

第十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第十一条梁上的附加板而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子20元/根的罚款。

第十二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五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碗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2》的要求。

第一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磴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撐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了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Y50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支撐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五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第六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磴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七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

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磴,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八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九条板而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十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第十一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十二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技术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

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口。

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十五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十六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碗工程质量应符合《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一条栓试块漏做,回弹、抽心费用由试验员支付。

若不合格由碗班组、试验员、工长承担一切费用。

第二条栓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严禁对栓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栓,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五条大体积碗施工时遇炎热天气时,必须采取措施让栓入模温度不大于30摄氏度,并且每台班不应少于2次测温,条件允许尽量避开高温段进行浇筑。

如不能达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条4第七十八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浇筑后碗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nmi,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条浇筑后的碇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地下室底板、顶板碗面采用原浆压光3道,楼层栓而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条浇筑磴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磴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条浇筑栓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十条浇筑磴12小时后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碗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Y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十一条栓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1000元/层的罚款。

第十二条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十三条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十四条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施工电梯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了100元/米的罚款。

第十五条磴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条预留孔洞、预埋件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漏设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给了1000〜2000元/次,并返工处理。

第七节水电工程

第一条钢管必须作完防腐处理才能安装,违者罚款200-500元;

第二条支架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并作完防腐处理才能安装,违者罚款200—1000元;

第三条镀锌管材不得采用焊接,如采用焊接必须二次电镀锌或二次过塑处理,违者罚款200-500元,并拆除重新施工;

第四条压力管道穿楼板必须设钢套管,并高出装饰地而5cm,未做的以每个罚款5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并拆除后重做;钢性防水套管必须按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0元,并按翼环套管返签证;

第五条室内排水管穿楼板必须加防水胶圈,未加的罚款500-1000元,并拆除后重做;

第六条外墙排水主管安装应使用塑料管卡或不锈钢管卡,未按规定的重做,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排水通气管应高出屋面至少300mm,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违者重做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预埋给水管在隐蔽前要分段试压(注:

结构层内在浇捣栓时必须保压)并有真实记录,未作每次罚款1000元;

第九条消防箱现场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如出现必须更换并处以1000元罚款;

第十条消防箱、消火栓安装错误应拆除后重新安装,不得焊接改正,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

第十一条管件必须与管材配套(注:

同种材质同一厂家)违者拆除重做,处以200—1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排水地漏应选用水封高度符合规范的指定产品或加设存水弯,确保水封高度不低于50mm,违者应重做,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市政综合管线必须有安全距离,违者应重做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市政、排水管必须按规范施工,违者应重做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少一处处以500元罚款,并补做;

第十六条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的应增加人工接地装置到接地电阻要求,并处以每点500元;

第十七条避雷针带、均压环、接地平支线焊接时,圆钢与圆钢、圆钢与扁钢应从而焊接,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扁钢与扁钢应不少于三面施焊,焊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

接火焊缝连续饱满,焊渣清除干净。

除埋设在碗中的,接头应防腐良好,违者罚款2000元;

第十八条屋面金属管道设备应与建筑物防雷系统可靠连接,金属管道的防雷连接应采用拖篩式与系统连接,不得直接在金属管道上焊接,违者处以2000的罚款,并重做;

第十九条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件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引下线连接可靠;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焊接的焊缝饱满、无虚焊、无遗漏;防雷接闪器装置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完整并刷银粉漆两遍,避雷带应平整顺直,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固定点支架间距均匀,水平直线部分0.5-1.5m,垂直部分1.5-3m,弯曲部分0.3-0.5m,固定可靠,违者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重做;

第二十条线管进箱盒时,用开孔器开孔,不得用其他工具开孔违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线管需在砖墙上开槽预埋,应保证槽深度足以把线管埋在砖墙内,并每50cm,加以管卡固定,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空心砖墙体的管线预埋应与砌砖墙同时进行,严禁过后开槽,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结构的两端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齐全,连接面的涂层应先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违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配电箱、盘、屏、柜严禁电气焊开孔,须使用电动工具开孔,违者处以200至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浅蓝色,相线用:

A相一黄色,B相一绿色,C相—红色,违者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箱(盘)内配线应绑扎整齐,无纹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无接头、垫圈下螺丝两侧的导线截而积相同,违者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施工用电电线乱接、乱拉,无插头、配电箱不关门和置放位置不正确,违者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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