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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规章制度

产科规章制度

【篇一:

产科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制度

1.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毕业三年内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2.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一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病人随时巡回。

3.认真贯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组织会诊、讨论。

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

做好交接班,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5.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6.认真作好带教实习工作。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

2.

3.

4.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只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

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严格执行陕西省》母亲安全行动计划》。

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

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殊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1.

2.

3.

4.

5.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只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

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应由主治以上职称人员应诊,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积极推广高危妊娠的自我监护。

做好高危妊娠监护并定期随访。

6.准确诊断高危因素,积极预防难产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7.认真执行高危孕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尽早为高危孕妇确定分娩地点。

8.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

2.

3.

4.

5.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院外参观人员必须经医教批准,每次一般不超过三人,急诊手术谢绝参观。

室内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在手术室内用餐。

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开手术间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工作人员患急、慢性呼吸道感染、上肢感染性化脓或者溃烂,不得进入手术间。

6.手术室内一切非一次性物品。

固定放置,用后放归原处。

所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设备、药品、氧气、电源要经常保持在能正常运转状态。

7.负责保存、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8.注意安全,做好“三防”工作。

宣教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

2.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音像资料,组织举办妇女、儿童保健及其疾病防治等科

普知识准、专题讲座。

3.室内宣传资料成列整齐,宣传器材和设备整洁完好,保证能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宣教器

材、设备播放反动、淫秽的音像资料。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

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5.保持室内环境优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及高声喧哗。

待产室工作制度

1.待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严密观察每位待产、临产孕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

时处理。

3.积极开展待产“导乐”服务,做好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4.允许丈夫及其他家属陪伴,允许孕妇以自己最自在、最惬意的活动方式来自我调节。

5.室内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吸烟。

6.严格实行消毒灭菌制度和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

7.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孕妇转入产房。

产房工作制度

1.

2.

3.

操作规程。

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5.严格作好产程、分娩记录。

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

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

抢救结束后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

如无异常送回母婴病房,并

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

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9.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助产人员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

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11.严格遵守消毒制度,患传染及易污染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接产。

若无隔离产房,应按

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用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1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

产房用过的巾单和污物原则要求经由污染路线,最低要求必须

装袋封口运出。

做好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处理和产房终未消毒处理。

婴儿洗澡间工作制度

1.婴儿洗澡间由专人管理,房间应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温度事宜。

注意保暖和安全,工

作人员应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预防院内感染,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室内及物品定期消毒。

每日空气消毒一次,每周打

扫卫生一次,每月细菌培养检测一次,毛巾须经高压消毒,洗澡时一人一巾,按照程序流水冲洗。

3.工作人员应动作轻柔。

认真检查婴儿身体情况(重点为皮肤、脐带、腋下、五官、外阴、

臀部等部位)。

观察体重、呼吸、大小便。

同时做好各项婴儿护理。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医生。

4.坚持新生儿包布固定使用制度,严格核对包布和手条标志,严防包错抱错。

5.每日检测婴儿体重、绘制体重曲线。

6.洗澡间用品陈列整洁,不得外借。

房间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产科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1.产科重症监护室为高危孕产妇的抢救、监护及治疗专用,应随时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

2.产科重症监护室设专人管理,一切抢救器械、物品、药品、氧气均需固定放置,保持完

备完好,标记清楚,以备再用。

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

3.抢救孕产妇时,抢救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抢救程序,做到准确、及时、配合默契、抢救

得力。

4.每次抢救工作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做好现场抢救技术评估和初步总结,即时补记抢

救记录。

5.保持房间整洁干净,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房间终末消毒。

产科三级医生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院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

次。

2.科主任查房时,科内住院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一同参加。

3.住院医师应随时高危孕产妇病情变化,及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查处。

科主任及主治医

师要主动指导住院医师处理高危孕产妇。

4.查房前主管医师及护士要做好病历、x线片、检查器材等准备工作,并将重点孕产妇姓

名、床号提前一、二天告诉科主任。

科主任要在查房前了解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查房时经治住院医师要扼要报告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科主任应根据病情进行分析,做出肯定性指示。

5.主治医师每周要有1~2次示范性查房,每次分析1~2个病历,培养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

水平。

6.查房内容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

主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孕产妇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主治医师查房:

要求对所管孕妇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病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孕妇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孕产妇家属的

陈述;检查并修正病历;了解孕产妇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全面巡视分管孕产妇,重点观察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孕产妇。

检查分析辅助检查报告单,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检查病员的饮食、睡眠、二便等一般情况。

产科手术审批制度

1.择期手术,必须经过全科病案讨论后由上级医师(本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手术

时间。

手术前一天,经治医师按要求完成手术前知情同意协议书,麻醉医师完成麻醉知情同意协议书,经上级医师审查签名。

2.大手术,科研手术,有风险手术,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医教科或分管副院长批准。

3.疑难急诊抢或复杂手术,要报告科主任进行审批,必要时报医教。

4.急诊抢救手术,除本科积极抢救外,应及时向医教科或院长报告。

必要时请其他科医

师协同处理。

5.剖宫产手术应征得科主任同意。

6.及时完成各种相关的医疗资料记录。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历,应及时申请会诊。

2.接诊医师有权提出紧急会诊,被邀请的在班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紧急会诊可以口头、

电话提出,书面提出必须标明“紧急”字样。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人员参加。

4.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

天内完成,并写出会诊意见。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医教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

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教科派员参加。

6.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业务院长同意并签字,医教科与相关单位

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和会诊医院及其医师。

会诊由医教科或者业务院长主持。

必要时上级医师陪同病员携带病历去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详细结束病史,

记录会诊意见。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明确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会诊小结。

8.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

中医院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产科、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

1.产、儿科医师要严格贯彻母乳喂养常规,认真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2.产、儿科医师要相互沟通、协作,及时排解母亲和婴儿在喂养中出现的障碍。

3.儿科医师每天必须到母婴同室查房,随时掌握新生儿生理及病理变化和喂养情况,

并及时记录,遇有病理新生儿应与产科医师协商及时连母亲转儿科治疗。

4.儿科医师应及时到产房或手术室参与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和抢救。

5.儿科医生应对病理新生儿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并进行喂养技术指导。

6.产科医师必须每天到儿科病理新生儿母婴同室进行查房,了解并记录产妇的康复

和泌乳情况,及时给予母乳喂养的指导和帮助。

7.产、儿科医师要对出院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强化教育。

使母亲树立持续母乳喂养

的信心。

病历书写制度

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院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见“行政规范性文件”)。

病案讨论制度

1.出院病例讨论会。

出院病历讨论会全科举行的由科主任主持,以专业组举行的由主治医

师主持。

讨论时主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

出院病历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主要审查记录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顺序排列;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2.疑难病例讨论会。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

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术前病例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由科主任或主治

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确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

例待尸检报告发出后2周内进行。

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讨论情况收入病例。

5.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

医院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

一、评审组织

1.建立市、县两级死亡评审组织。

评审组织由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由市、县妇幼儿保健机构牵头,辖区内妇产科、儿科、内科、传染病科、外科、流行病科等学科临床与保健专家或学科带头人组成。

2.评审会应请有关行政领导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参加指导会议。

3.牵头单位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对上报的疑难、复杂病例或死因不清者,进行现场调查;负责完成评审报告,将评审结果按死因分析分别向政府部门,医务工作者或社会公众通报。

二、评审范围

辖区范围内死亡的病例。

包括:

1.户口在本地区,居住在本地区。

2.户口不在本地区,但居住本地一年以上。

3.户口在本地,异地居住,妊娠分娩回到本地区。

三、评审步骤

1.死亡病例实行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原则。

2.发生死亡所在单位在一周内组织当事的医务人员、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分析讨论,

评审死因,寻找问题,提出该井措施,并于半月内将全部死亡资料(包括病历,讨论记录及结果)报县级牵头单位。

3.家庭死亡病例,女乡医应在一周内将死亡信息报乡卫生院,乡卫生院在接报一

周内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牵头单位。

【篇二:

妇产科工作制度汇编】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

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病人家属在场时对其他抢救人员指责。

3、抢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下达记录医嘱和书写抢救记录,各项操作应分工明确。

4、抢救传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待抢救后与家属核对,清点后再予以处理。

5、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组织:

首应及时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个人讨论,对抢救作阶段性小结,拟定下一步的抢救措施。

6、注意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和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思想工作由抢救组织者负责进行,特殊情况时,思想工作可由医务科负责。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对于危重疑难孕产妇在我院进行抢救效果肯定或确因病情需要或急救,需转上级医院诊治时,必须在积极抢救处置的情况下,病情能平稳,必须先向科主任请示及会诊,再向医务科或院部请示同意方可转诊。

2、救护车必须处于功能状态,车内有必要的抢救设施,包括氧、急救箱等。

3、必须与家属交代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4、必须具有一名有经验的产科医师和护士陪同一起出诊。

5、途中必须安全、平稳,但尽可能快速安全到达。

重症监护制度

l、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病房,负责抢救医师应向病房负责医师直接交班,严重病人转院时抢救医师必须护送。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以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4、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5、急诊室应设抢救床两张,急诊病人必须做登记及抢救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待病情稳定可转入病房观察,不可在急诊室久留。

6、对传染病人,应按隔离消毒规则进行诊疗处理,并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及时报保健科并逐级上报。

7、急诊室值班人员要搞好急诊室的卫牛清洁工作。

会诊制度

l、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问、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

3、急诊会诊:

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篇三:

产科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制度

1.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毕业三年内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2.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一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病人随时巡回。

3.认真贯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组织会诊、讨论。

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

做好交接班,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5.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6.认真作好带教实习工作。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

2.

3.

4.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只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

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严格执行陕西省》母亲安全行动计划》。

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

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殊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1.

2.

3.

4.

5.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只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

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应由主治以上职称人员应诊,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积极推广高危妊娠的自我监护。

做好高危妊娠监护并定期随访。

6.准确诊断高危因素,积极预防难产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7.认真执行高危孕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尽早为高危孕妇确定分娩地点。

8.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

2.

3.

4.

5.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院外参观人员必须经医教批准,每次一般不超过三人,急诊手术谢绝参观。

室内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在手术室内用餐。

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开手术间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工作人员患急、慢性呼吸道感染、上肢感染性化脓或者溃烂,不得进入手术间。

6.手术室内一切非一次性物品。

固定放置,用后放归原处。

所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设备、药品、氧气、电源要经常保持在能正常运转状态。

7.负责保存、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8.注意安全,做好“三防”工作。

宣教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标识。

2.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音像资料,组织举办妇女、儿童保健及其疾病防治等科

普知识准、专题讲座。

3.室内宣传资料成列整齐,宣传器材和设备整洁完好,保证能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宣教器

材、设备播放反动、淫秽的音像资料。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

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5.保持室内环境优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及高声喧哗。

待产室工作制度

1.待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严密观察每位待产、临产孕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

时处理。

3.积极开展待产“导乐”服务,做好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4.允许丈夫及其他家属陪伴,允许孕妇以自己最自在、最惬意的活动方式来自我调节。

5.室内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吸烟。

6.严格实行消毒灭菌制度和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

7.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孕妇转入产房。

产房工作制度

1.

2.

3.

4.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

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5.严格作好产程、分娩记录。

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

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

抢救结束后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

如无异常送回母婴病房,并

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

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9.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助产人员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

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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