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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学史复习大纲

《后汉书》

九十卷,南朝宋范晔撰。

在范书之前,有关东汉的史作不下十部,即《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华峤《汉后书》、谢沈《后汉书》、张莹《后汉南记》、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张璠《后汉纪》等。

范晔以《东观汉记》为基本依据,以华峤—书为主要蓝本,采撷诸家书之长,删繁补缺,整齐故事,后来居上。

所以到了唐代,范书取代《东观汉记》残本,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而东观诸史除袁宏纪外相继散亡。

于是范书成为研究东汉文最主要的史籍。

它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论赞占重要地位。

范氏是封建统治阶级一员,编史就是为当时政治服务,他说:

“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之得失。

”他在论述写《后汉书》的体裁时说:

“《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

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

”所谓“事”,就是历史事实,“义”,就是政治观点,用纪传体写历史更好地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

这种思想充分流露在《后汉书》论、赞、序之中。

对人物、事件,提出他的看法。

第二,注重文艺。

《狱中与诸甥侄书》说:

“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

”又说:

“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

”范氏写《后汉书》,主要以《东观汉纪》和华峤《汉后书》为蓝本,并采用其他《后汉书》的内容。

范自称:

“天下之奇作”,后人对范氏《后汉书》多加赞扬。

刘知几说:

“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

”又说:

“惟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

”后人以范氏《后汉书》代替了《东观汉纪》的地位,列为“三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之一。

这些赞扬主要是从文字上衡量,从内容看。

也适合了统治阶级的要求,因而《后汉书》得到史家的赞扬。

但从史籍方面去考察,有些记载颇嫌简陋。

第三,体例有所创新。

以前的“正史”,只有后纪的本纪,而一般妇女没有地位,范氏受刘向《列女传》的影响,特立《列女传》,才行高秀者,给立传。

如记有班昭的事迹。

也有赵援姜(盛道妻)的事迹,为掩护丈夫而自己却不惜牺牲。

还有蔡文姬事迹。

范氏又创立《文苑列传》。

在封建社会,重“德”,轻文,《史记》、《汉书》为个别文学家作传,还不敢把“文学”和“儒林”并列。

自汉以后,文学有了很大发展,范晔把握这种趋势,故创《文苑列传》。

范氏还创立《宦者列传》、《独行列传》、《方术列传》、《党铜列传》、《逸民列传》。

这样写法,反映了历史的变化和时代的特点。

《方术列传》,比较客观地叙述科学家的事迹。

对《独行》、《逸民》列传,则歌颂了统治阶级中较为正直的人。

王鸣盛称赞道:

“宰相无多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惟尊独行。

””在这种“以类相从”的人物传记之中,有时不受时间先后的限制。

如王充、王符、仲长统等,都是东汉的思想家和著述家,便合为一卷。

《后汉书》还新增《舆服志》、《百官志》。

《舆服志》以记封建等级制度的车、服沿革和样式,《百官志》记载东汉分官设职情况。

第四,有进步观点。

如张衡是文学家又是科学家,范氏不列入《文苑传》,而另立《张衡列传》。

在文章里,既表扬了张衡在文学士的成就,又推祟了他的技艺,打破了前人重德轻艺的旧传统。

又如在《逸民》列传中,记述汉阴老父,面对尚书郎张温,痛斥汉桓帝,

但《后汉书》也有一些缺点,他不信有鬼神,《宋书·范晔传》说:

“晔常谓死者神灭,欲著无鬼论”,还说过:

“天下决无佛鬼。

”他既主张无神论,但书中还不能完全去掉迷信的记载。

同时,范氏把著名的医学家华伦、郭玉和方士阴阳占的人物并列,也是不妥当的。

至于不立《食货志》,以致遗漏一代重大经济制度。

又无《艺文志》,遗漏了重要的文化史资料。

《三国志》

作者介绍:

陈寿(233-297),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四川南充北)人。

他少好学,就有志于史学事业,对于《尚书》《春秋》《史记》《汉书》等史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任观阁令史。

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

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

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治书待御史等职。

280年,西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

陈寿当时四十八岁,开始撰写《三国志》。

(1)陈寿写《三国志》以前,已出现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

-266)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

《三国志》中的《魏书》、《吴书》,主要取材于这些史书。

蜀政权没有设置史官,无专人负责搜集材料,编写蜀史。

《蜀书》的材料是由陈寿采集和编次的。

陈寿写书的时代靠近三国,可资利用的他人成果并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没有条件获得大量的文献档案。

阅读《三国志》时,就会发现陈寿有史料不足的困难,内容显得不够充实。

陈寿没有编写志,了解三国时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于《晋书》。

陈寿还著有《益部耆旧传》、《古国志》等书,整理编辑过《诸葛亮集》,可惜这些书后来都亡佚了。

(2)《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

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就毁弃了自己的著作。

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书可以同《史记》、《汉书》相媲美《文心雕龙·史传》篇中讲:

“魏代三雄,记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征,或疏阔寡要。

唯陈寿《三国志》,文质辨洽,荀(勖)、张(华)比之(司马)迁、(班)固,非妄誉也。

”陈寿毕竟是晋臣,晋是承魏而有天下的。

所以,《三国志》便尊曹魏为正统。

在《魏书》中为曹操写了本纪,而《蜀书》和《吴书》则只有传,没有纪。

记刘备则为《先主传》,记孙权则称《吴主传》。

(3)这是编史书为政治服务的一个例子,也是《三国志》的一个特点。

陈寿虽然名义上尊魏为正统,实际上却是以魏、蜀、吴三国各自成书,如实地记录了三国鼎立的局势,表明了它们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地位是相同的。

就记事的方法来说,《先主传》和《吴主传》,也都是年经事纬,与本纪完全相同,只是不称纪而已。

(4)《三国志》总起来说记事比较简略,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

他所修的《三国志》在当时属于现代史,很多事是他亲身经历、耳闻目见的,比较真切,按说是有条件搜集史料的。

但因为时代近,有许多史料还没有披露出来;同时,因为恩怨还没有消除,褒贬很难公允,也给材料的选用和修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从魏、蜀、吴三书比较来看,《蜀书》仅得十五卷,较魏、吴两书更简。

这大概是魏、吴两国的史料多于蜀的原故。

陈寿写《三国志》时,魏国已有王沈的《魏书》,吴国也有韦昭的《吴书》可作参考,这给陈寿搜集史料提供了极大方便。

而蜀汉既没有史官,也没有现成的史书可借鉴,搜集史料就非常困难。

陈寿费了很大气力,连一些零篇残文也注意搜寻,《蜀书》才仅得十五卷之数。

《蜀书》中的许多重要人物的事迹,记载都十分简略,可见蜀汉的史料是相当缺乏的。

另外,因为政治上的原因,陈寿也可能舍弃了一些材料,如牵涉到司马懿的一些不光彩的事,不便写,只好舍弃了。

(5)《三国志》取材精审。

裴松之《三国志注》记汉魏交替之际的表奏册诏有20篇之多,陈寿在《三国志·文帝纪》中,只用一篇173字的册命就把这件大事写出来。

对孙策之死,舍弃《搜神纪》等书上的妄诞传说,只记孙策为许贡的刺客所击杀。

这些都反映了他对史实认真考订,慎重选择的态度。

(6)《三国志》行文简明、干净。

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

《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

陈寿在书中表现出品题人物的兴趣。

他说刘备是英雄,曹操是人杰,孙策、孙权是英杰,又有奇才,高俊,奇士,令士,美士,彦士,才士,虎臣,良臣,良将,这都反映了当时的时代风气。

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

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

“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

”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

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

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

(7)陈寿还能在叙事中做到隐讳而不失实录,扬善而不隐蔽缺点。

陈寿所处时代,各种政治关系复杂,历史与现实问题纠缠在一起,陈寿在用曲折方式反映历史真实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陈寿对蜀汉虽怀故国之情,却不隐讳刘备、诸葛亮的过失,记下了刘备以私怨杀张裕和诸葛亮错用马谡等事。

这也是良史之才的一个表现。

《晋书-陈寿传》在承认陈寿“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时,又认为陈寿因为私仇而在书中有所表现。

说“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

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

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

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

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

议者以此少之。

陈寿受后人批评的另一弊病是书中时有曲笔,多所回护。

刘知几在《史通·直书篇》说“当宣、景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其口而无言。

”批评陈寿和王隐在修史时对当权人物曹操、司马懿的丑事缄口无言,为之回护。

在《三国志·魏书》中确实没有看到刘知几所论的内容,对此,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六中“三国志多回护”写到:

《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已开掩护之法,然此物为尊者讳也。

至于孩父之事,则大书以正之,如许止、赵盾之类,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诚,义至严也。

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回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剑履,加九锡,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书法。

以后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

然寿回护过甚之处,究有未安者。

赵翼也为陈寿的曲笔作了历史考辩,指出:

“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

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

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当然,也有可能是陈寿所参考的魏、晋资料原来就是这样记载,陈寿未作订正,也不敢妄加篡改的。

为陈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处于改朝换代之际修史者顾忌更多的实际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贵真实,不虚美,不隐恶应是史家必须恪守的准则,曲笔是不足为训的。

应当看到,陈寿除了涉及魏晋易代的敏感问题与当权人物之外,其叙写仍属翔实可信的。

不必讳言陈寿的曲笔,也不能因此而怀疑《三国志》的信史价值。

钱大昕所说:

“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叙事之可信。

盖史臣载笔,事久则议论易公,世近见闻必确。

三国介汉晋之间,首尾相涉,垂及百年,两史有违失者,往往赖此书正之……予性喜史学,马班而外,即推此书,以为过于范(晔)、欧阳(修)。

”(《三国志辩疑序》)

《三国志》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可不注意。

在叙事时,除了在某些人的纪和传中有矛盾之处外,其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

另外,全书只有纪和传,而无志和表,这是一大缺欠。

《三国志》成书之后,由于叙事过于简要,到了南朝宋文帝时,著名史学家裴松之便为其作注,又增补了大量材料。

《三国志》注者介绍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

裴松之是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禄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

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

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

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

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

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

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

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

不久,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

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东晋时历仕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

入宋后任中书侍郎。

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他为之作补注。

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

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

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

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

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

上搜旧闻,傍摭遗逸。

裴注不仅解释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于补充原书记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

同一事几家记述不同的,他都收录进来,以备参考。

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

裴注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

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

据沈家本统计,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

”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

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

“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

……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

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类。

他认为:

“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

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

正如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说:

“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

正如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说:

“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裴注的最大特点,就是广采博引,极大地丰富了原书的内容。

特别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经亡佚,幸而保留在裴注中,因而史料价值就非常珍贵。

读《三国志》时,一定要把裴松之的注文当作正文来读。

(例郭嘉传)裴注为史书注释开辟了新的广阔道路。

针对当时史书“疏略寡要”、“时有脱漏”的问题,裴氏将补阙列为第一项,主要补记重要事件与人物。

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陈寿仅在《武帝纪》和《任峻传》中用50几个字略作记载,仅仅说明了“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

而曹操在这一重大决策上有何认识与领导,推行中有何艰辛,推行后有何成效,陈寿则未作评叙。

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阐明了以上问题,将屯田一事作为曹魏定国的重大国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领这一层面上,裴氏显然高一筹。

又如诸葛亮七擒孟获一事,反映了蜀汉以“攻心为上”的和戎政策,又是进行北伐前安定后方的重要措施,陈寿一笔带过,而斐氏补充200多字,其识见亦在陈寿之上。

王弼开魏晋玄学之先声,陈寿仅以23字记之。

裴氏引何邵《王弼传》补其生平与学说,引孙盛《魏氏春秋》反映时人的评断,引《博物志》介绍家世,为我国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

马钧其人其事,在《方技传》中了无涉及。

裴氏以1200多字补充其生平与重大发明创造,有关指南车、翻车、连弩、发石车以及织绫机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的科技生产水平,填补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

与重大事件与人物有关的重要文献亦是补阙的内容,如曹操的《明志令》(文见后面)、《举贤无拘品行令》、曹丕的《与吴质书》,李密的《陈情表》等,亦由裴注得以传世。

所谓备异与惩妄,是针对同说一事,而各书记载却“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之情况而言的。

如刘备三顾茅庐一事,《诸葛亮传》所记情节已人所共知,但魏人鱼豢《魏略》和西晋司马彪《九州春秋》所记则不同,认为是诸葛亮先拜访刘备。

裴氏将两书记载均抄录于注中,可为备异;又对其说加以辨析,引《出师表》所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猬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一段,说明“非亮先诣备”这一结论,可谓惩妄。

这种备异,惩妄,往往以寿书作为对比对象,再扩及到对其他史书的品评和总结。

对陈寿失误而他书正确处,亦作明确判断。

如《吴书·楼玄传注》引虞博《江表传》所载楼玄自杀事,裴氏径直判断为“《江表传》所言,于理为长”。

裴氏主张取“事类相从”的原则,他说:

“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

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

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

若不共列,则余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

”肯定了司马迁首创“事类相从”的合理性,然后批评陈寿将非为一类的人放在一传中,有失体例。

其次,行事相类亦为重要原则。

如鱼豢《魏略·勇侠传》不计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将汉末孙宾硕四人编入魏,是依据“其人接魏,事义相类”的原则处理的。

对此,如果说鱼豢还仅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的话,那么,裴氏提出“事义相类”的原则,便已成为一种自觉的认识了。

由实践升华为理论,再指实践,正是裴注史学意义在编纂学上的体现。

在叙事描写上,强调通顺合理,反对“语之不通”。

注意容貌状写,如对荀彧之外貌,以陈寿不称述为遗憾,特引《典略》、《平原祢稀传》补充之,既反映了魏晋著文讲究人物容止风藻的时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国史学讲究形象描写的特色,还体现了裴氏对历史文学的审美要求,即生动形象的描写可使史著更具魅力。

但是,明以前人若王通、刘知几都讥其繁芜,叶适至认为“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一九一)。

清代学者虽然推崇裴注,但也有人指责他有的应注而不注,有的不应注而注,引书有改字等等(见赵翼陔余丛考六、四库提要四五及卢文弨的批注)。

其实这些都是小缺点,并不能因此掩没它的长处。

裴注引用的魏、晋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种,著录在隋书经籍志中的已经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

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尽管说它“繁芜”,说它“寿之弃余”,单就保存古代资料这一点说,也是值得重视的。

作《后汉书》的范晔和裴松之同时,以年龄论,裴比范长二十岁,范死在宋文帝元嘉二二年(445),裴死更比范后六年。

两人虽然生在同一时期,同样搜集史料,但他们运用史料的方法不同,范晔组织所得的史料编或后汉书,裴松之则用来注陈寿的三国志。

试取陈寿、范晔两书中篇目相同的十六篇列传比较,范书比陈书篇幅增多约一倍,那些多出来的材料,大多是和裴注相同的。

裴注出现后,引来了许多评议,其中有褒有贬。

刘知几说:

“少期集注《三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繁芜。

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

与刘知几不同,赞誉裴松之者多

与刘知几不同,赞誉裴松之者多,裴注出现后,引来了许多评议,其中有褒有贬。

刘知几说:

“少期集注《三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繁芜。

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

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

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

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

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

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於陈寿本书焉。

”这个归纳是准确的。

但又说:

“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

……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

”这话毫无证据,只能认为撰提要者的臆测之辞罢了。

关于以往史家对裴注的评价,杨翼骧先生在前引《裴松之》一文中有详细介绍,可以参看。

以上对于裴注的评价反映了传统史学批评的特点。

评论者大多不能摆脱是与非、优与劣的思维框架。

从史学史的角度来看待裴注,更应关注的是,历来对史书的注释都是从名物训诂的角度着眼的,为什么裴松之却要发明出一种新的注释方式?

刘知几说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达”,章学诚也说:

“裴松之依光于陈寿,非缘附骥,其力不足自存也。

”刘知几、章学诚虽然都是传统史学批评的大家,但这些分析却有失水准,带有很强的好恶色彩。

所谓“不能自达”、“不足自存”,都是要从注释家才智缺乏一端求得解释。

不带偏见阐释裴注出现原因的当首推陈寅恪先生。

陈氏认为,裴注是受到佛教典籍“合本子注”的影响所致。

他在《支愍度学说考》一文中说:

“中土佛典译出既多,往往同本而异译,于是有编纂‘合本’以资对比者焉。

”《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原注:

“三部合异二卷。

”)云:

说戒者乃曰:

僧和集会,未受大戒者出!

僧何等作为?

众僧和聚会,悉受无戒!

于僧有何事?

答:

说戒。

僧答言:

布萨。

不来者嘱授清净说!

诸人者,当说当来之净!

答言:

说净。

陈氏解释说:

“据此,可知本子即母子。

在《读〈洛阳伽蓝记〉书后》一文中,他又进一步发挥说:

“裴松之《三国志注》人所习读,但皆不知其为合本子注之体。

周一良先生对陈说持怀疑态度。

他在《魏晋南北朝史学著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

“裴松之、刘孝标、郦道元的注,多为补遗订误,而非字句出入,往往连篇累牍,达千百言。

这与同本异译简单明了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恐怕未必与佛家合本子注传统有何渊源吧?

”。

对陈氏观点也不乏赞成者。

逯耀东先生就接受了合本子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又试图通过经学与史学的区别来解释裴注的产生。

他的基本思想是,传统注释方法与裴注的不同在于一是经注、一是史注。

这主要是受到了钱大昭的启发。

钱大昭说:

“注史与注经不同,注经以明理为宗。

理寓于训诂,训诂明而理自见。

注史以达事为主,事不明,训诂虽精无益也。

逯耀东就此说道:

“因此,明理与达事是经注与史注的基本区分。

‘达事’是更进一步叙述历史的真相。

”他又说:

“由经注的义理阐释,转向历史事实的探讨,是经史分途过程中重要转变的关键。

”众所周知,魏晋以后,史学逐渐脱离经学而独立。

以此为背景来解释经注演变为史注是不错的,但是,仅至于此的泛泛之论还是不够的,因为裴注以后占据主流地位的史注还是经学式的。

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说史学与经学又合流了。

围绕《三国志》及其裴注,实际上可以提出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三国志》写得如此简略?

第二,为什么裴松之要不避繁琐征引那样多的史籍?

有一种意见认为,陈寿所见到的材料有限,所以《三国志》写得简略。

这种意见有一定道理,因为裴注中所征引的许多书在陈寿写《三国志》时确实还没有问世。

但这样解释也有问题,因为毕竟还有些书是陈寿有可能见到的。

陈寿撰写《三国志》在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平吴之后。

据杨翼骧先生《中国史学史资料编年》所列,在此之前,专记三国历史的史书如王沈《魏书》、韦昭《吴书》,鱼豢《魏略》、《典略》已经问世。

此外,如赵岐的《三辅决录》、谢承的《后汉书》、王粲的《汉末英雄记》、司马彪的《九州春秋》等也早已完成。

据同书,着有《帝王世纪》、《高士传》的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282)。

陈寿写《三国志》时见到皇甫谧书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以上这些书裴注中都征引了。

据《三国志人名索引》附录《三国志裴注引书索引》,裴注引用《魏书》一百九十条、《魏略》一百七十九条、《典略》四十九条、《吴书》一百一十九条、《三辅决录》九条、《后汉书》十二条、《英雄记》六十九条、《九州春秋》二十六条、《帝王世纪》一条、《高士传》六条。

这些材料陈寿应能见到,但他并没有以此来充实《三国志》,倒是南朝的裴松之完成了这个工作。

《三国志》卷21《王粲传附吴质传》载文帝与吴质书,近二百字,而裴注详引《魏略》所载此书,竟多达八百余字。

裴松之就此解释说:

“臣松之以本传虽略载太子此书,美辞多被删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备其文。

关于曹魏屯田,据杨翼骧先生统计,《武帝纪》中仅用了“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十三个字来叙述。

在《任峻传》中又用了“是时岁饥旱,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为典农中郎将。

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四十一字。

而裴松之在《武帝纪》中引用王沈《魏书》的记载,补充了一百四十七字。

由此看来,对《三国志》的简略不能只从陈寿所见材料的多寡这个角度来加以解释,还必须另想办法。

裴松之嫌《三国志》写得简略,而这样的意见在他以前是未曾见过的。

《三国志》刚问世时,获得了一片赞誉声。

《晋书》卷82《陈寿传》称:

“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

夏侯湛时着《魏书》,见寿所作,便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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