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和奖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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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和奖罚制度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总部办公基地工程
工序质量验收及奖罚制度
编
中建三局中电投新疆能源集团乌鲁木齐总部办公基地工程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为了作好工序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同时也为了提高大家质量意识,调动大家的创优积极性,在遵守公司质量奖罚条例的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以下质量控制奖罚制度。
一、总则
工序质量验收时出现的问题,除对责任劳务队进行处罚,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将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罚款。
工长主要责任有:
未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监管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重要部位工序未以书面形式要求劳务队整改等。
质检(安全)员主要责任有:
巡视监督不到位,未及时要求整改,无书面检查整改记录等。
具体奖罚细则见下面要求。
1.1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技术部及工程部要及时做好相应工序的逐级技术交底工作,如未及时做好技术交底,根据造成的影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次50~100元的罚款。
1.2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工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序验收应严格按照“三检”制度要求进行,即在班组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由工长复检合格报质监员核检通过后再向监理公司进行工序报验。
“三检”中的每个环节都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
在向监理公司进行工序报验后,如连续两次验收仍不能通过,则对劳务队每次罚款200元;若因质检员监督不到位,质检员每次罚款50元;工长在工序验收过程中若未落实质检员的整改要求,每次罚款50元,若未落实监理的整改要求,每次罚款50元。
1.3项目质监员为公司派驻现场的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巡检与工序核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
遇到重大及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填写书面质量整改通知单下发至工长及劳务队并负责督促整改及复验。
对拒不整改的楼号,质监员有权拒绝进行该工序报验,由劳务队承担工期延误损失,并对责任劳务队每次罚款500元,若工长出现落实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对责任工长每次罚款100元。
1.4工序开展前,需要送检的施工材料(如混凝土、钢筋、砌块、砌筑砂浆等),相关工长应提前填写材料取样通知单,并交与项目实验员处,否则将对责任工长每次罚款20元。
二、模板工程
2.1一般规定
2.1.1模板及其支架应严格根据方案施工。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不符合要求部位根据视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50~300元罚款,责任工长、质检员每处罚款20~50元。
2.1.2浇筑混凝土之前,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检查,所有连接处应牢固可靠,扣件、对拉螺杆等螺丝应按要求加固拧紧。
不允许用刀卡或铁丝等设计之外的加固部件。
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达到3个点以上的,每个点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元罚款,责任工长、安全员每处罚款10元。
2.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要求部位根据视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500元罚款。
责任工长、安全员每处罚款50~100元。
2.2模板安装
2.2.1模板二次以上周转(含二次)应涂刷脱模剂,在涂刷模板脱模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
2.2.2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阴阳角、板面拼缝应贴密封条;模板接缝缝隙不大于2mm,接缝处应用双面胶对接。
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监员每处罚款20元。
2.2.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于净。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
2.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2.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2.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应安装牢固,且位置偏差应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2.2.7外墙对拉螺杆孔洞应做到外低内高,高差2-3cm。
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达到2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元。
2.2.8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大小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
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2.2.9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垂直度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2.2.10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平整度及模板的轴线位移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2.3模板拆除
2.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0元。
2.3.2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安全员每处罚款10元。
2.3.3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
2.3.4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安全员每处罚款30元
三、钢筋工程
3.1一般规定
3.1.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5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30元。
3.1.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20元。
3.1.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等。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20元。
3.1.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等。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质监员每处罚款20元。
3.2钢筋加工
3.2.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图集规定。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3.2.3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3.3钢筋连接
3.3.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20元。
3.4钢筋安装
3.4.1钢筋安装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每次检查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3.4.2砼浇筑时钢筋班组应作好钢筋保护层的看护工作,不应出现主筋移位压线、露筋等质量问题。
每次检查项目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四、混凝土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混凝土浇筑过程不应出现胀模现象,混凝土浇筑过程不应出现爆模现象。
不符合要求部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50元。
4.1.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4.1.3混凝土初凝时间,施工缝、后浇带的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4.1.4混凝土浇筑期间未按工长及项目交底要求进行振捣收平的,否则每次给予责任劳务队1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给予10~50元罚款,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4.1.5混凝土工程在屋面及卫生间和地下车库顶板施工时,必须按公司及项目要求的混凝土防渗漏5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给予责任劳务队1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给予10~50元罚款,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4.2外观质量
4.2.1拆模后的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不应出现严重或一般质量缺陷。
不符合要求部位应及时要求责任劳务队进行整改,如未能及时整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5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50元。
4.2.2对已经出现的缺陷,不得私自隐蔽,应经工长、质检员现场同意后,根据混凝土质量缺陷修补方案进行处理,并应重新检查验收。
未按要求处理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5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30元。
4.3尺寸偏差
4.3.1现浇结构不应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不符合要求部位应及时要求责任劳务队进行整改,如未能及时整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5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50元。
五、砌体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1.2用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2主控项目
5.2.1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10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10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20~100元。
5.3一般项目
5.3.1砌体施工中,出现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3.2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3.3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5元。
5.3.4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3.5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3.6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5.3.7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
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1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1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5元。
5.3.8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30元。
六、抹灰工程
6.1抹灰工程施工中,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不符合设计的,每个部位随即抽取10个点,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3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3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30元。
6.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未清除干净及未洒水润湿的,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6.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未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加强网)的,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10元。
6.4抹灰层出现脱层、空鼓现象,应要求责任劳务队及时进行整改,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5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20~50元。
6.5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应要求责任劳务队及时进行整改,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劳务队每处200~500元罚款,责任工长每处罚款20~50元,责任质检员每处罚款20~50元
七、其他
项目另外制定的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7.1每次质量检查评分以90分为合格线。
对各劳务班组,得分超过90分的给予奖励1000元,低于90分的不予以奖励;对管理人员,总得分超过90分给予奖励500元,低于90分不予以奖励。
7.2同一班组连续两次以上在同一分项工程中质量达到优良标准(随意抽检,实测实量,抽检点数参照验评标准),将一次性奖励1000元。
同时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长、质检员一次性奖励200元。
7.3受到处罚(奖励)的管理人员,凭生产经理出据的罚款(奖励)通知单,在有总工及项目经理的签字后到劳资处缴纳(领取);劳务班组,凭工长、质检员出据的罚款(奖励)通知单,在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后到商务部统一进行决算。
7.4本奖罚制度即日起执行,日后并将根据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实际情况进行讨论更新。
中建三局中电投乌鲁木齐总部办公基地项目部
201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