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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比较语言学

xx锵《历史语言学》知识要点

1.普通历史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的历史发展的科学。

简称历史语言学。

2.个别历史语言学是研究一个个具体语言的历史发展的科学。

比如汉语语言学、英语语言学等。

3.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历史语言学的一个特殊部门。

它用比较的方法确定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及其这种关系的亲疏远近,重建原始语,把各亲属语言纳入母女繁衍式的直线发展关系之中,从而提出语系、语族之类的概念。

它是在印欧系语言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世纪取得了巨大成就。

它的诞生标志着语言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4.研究语言历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探索语言演变的规律。

语言发展的规律有两种类型:

解释性的、预测性的。

语音演变规律属于预测性的,其他属于解释性的。

5.历史语言学的材料有两大类:

一是方言和亲属语言的材料,一是文字、文献的材料。

前者主要用来建立史前时期的语言史,后者主要用来建立有史时期的语言史。

6.语言史的研究方法:

一是前瞻法(从古到今、以古证今法),一是回顾法(从今到古、以今证古法)。

其中回顾法共包含四种:

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扩散理论、变异理论。

回顾法是历史语言学的主要方法。

7.历史比较法:

比较方言和亲属语言之间的差异,找出对应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语言发展的线索和规律,重建原始语。

对应关系主要是语音对应关系。

从时间的角度和整齐论出发,研究的是已经完成的音变现象。

8.内部拟测法:

结构语言学家运用结构分析法研究语言系统内部的结构,从系统内部那些不符合系统结构的差异因素入手探索语言的发展规律,从而创造了内部拟测法。

从时间的角度和整齐论出发,研究的是已经完成的音变现象。

9.扩散理论:

从空间角度和参差论出发,研究的是已经完成的音变现象

10.变异理论:

针对当前正在变化的语言现象进行研究。

11.语言年代学:

以核心词汇为材料,对已经消亡的语言事实进行研究。

12.语言的分类:

一是语言的谱系分类、一是语言的(结构)类型分类、一是语言的地域分类。

语言的谱系分类,又叫语言的发生分类,研究语言的形成与发展。

语言的类型分类研究语言结构类型上的共同性。

语言的地域分类与语言的相似性有关。

13.语言的谱系(发生)分类:

就是根据语言系属的亲属远近而对语言进行的分类。

该分类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

1786年英国的威廉·琼斯提出梵语、希腊语、拉丁语有亲属关系;拉斯克、格里姆使琼斯的假设进一步完善;后来施莱哈尔用进化论思想解释语言的发生分类,并提出了“谱系树理论”,开创语言分类研究的新阶段。

该理论的主要缺点是把语言关系简单化和理想化。

后来费克、缪勒对“谱系树理论”进行了修正。

“谱系树理论”是历史语言学的一种重要理论模型。

14.语言的类型分类就是完全根据语言在结构上的共同性进行的分类。

它不考虑语言的亲属关系、语言的相似性。

语言类型分类的最初尝试是1772年出版的法国百科全书对语言所作的分类:

一是类推型语言,一是换位型语言。

该分类法过于粗糙。

其次是德国学者冯·施莱格尔提出的三分法:

没有任何语法结构的语言、使用词缀的语言、具有屈折变化的语言,即孤立语、粘着语、屈折语。

再次是德国洪堡特,他认为这三种类型代表语言演变次序中的三种不同结构特点,认

为屈折语高度发达,孤立语最落后,粘着语位居中间。

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进入20世纪,萨丕尔提出语言结构类型的四分法,一般称之为“概念分类法”:

他认为语言所要表达的概念有四类,即基本(具体)概念、派生概念、具体关系概念、纯关系概念。

所有语言都必须包含基本概念与纯关系概念,派生概念与具体关系概念可有可无,因此,表达一、四概念的语言叫做简单纯关系语言(如汉语),表达一、二、四概念的语言叫做复杂纯关系语言(如土耳其语),表达一、三、四概念的语言叫做简单混合关系语言(如班图语),表达一、二、三、四概念的语言叫做复杂混合关系语言,即屈折语。

这种分类法的影响不及施莱格尔的三分法。

随着语言研究的发展,语言类型研究更加具体与深入,结构语言学把语言结构分成几个不同层次,开展了音位层、形态层、句法层上的研究:

在音位层的结构类型划分上,特鲁别茨科依1939《音位学原理》一书提出“音位结构的类型”。

他提出只要具有类似的音位对比关系,而且音位的区别性特征也相似,这样的语言就可以划归为一种类型。

在形态层面的结构类型划分上,葛林伯格作出重要贡献,提出十个类型的形态指数,他用形态指数的形式化办法对语言进行结构类型的分类,根据指数值来看语言结构类型的特点。

综合、粘着、复合、派生、全屈折、前缀化、后缀化、孤立、纯屈折、一致等十个形态指数。

在句法层面的结构类型的划分上,比较有影响的是根据宾语相对于动词的位置从而把语言分为OV型和VO型。

雅科布逊在语言结构类型上的分类比其他结构语言学家又进一步,提出“同构”原则。

所谓“同构”就是两种或多种语言之间在语音、语法、语义结构方面的类同现象,或者结构格局相同。

但这一原则太抽象、理论化而至今没有据此得出的世界语言的结构分类。

15.语系是语言亲属关系的假设。

假设是语言理论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

人们根据语言亲属关系及其亲疏远近而把有关语言分为语系、语族、语支、语群、语言、方言、土语……等,这是语言“谱系树理论”的结晶。

印欧语系、汉藏语系、闪含语系、高加索语系、芬兰-乌戈尔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班图语系等。

16.语言亲属关系确定的标准:

最重要的标准是语音对应关系,其次是形态变化。

目前还没有找到因语言的相互影响或汇合而形成的亲属语言,相反,因语言的分化而形成的亲属语言的现象有着充分的根据。

17.汉藏语系:

它主要是根据地域、类型特点来提出的假设。

其中内部最有争议的是南亚语系、南岛语系的语言。

有两派对立的观点:

一是xx,一是xx。

李方桂认为汉藏语系包括汉语族、侗台语族、苗瑶语族、藏缅语族等;李方桂的分类原则是单音节和声调。

白保罗认为汉藏语系包括汉语族与藏-克伦语族,并认为苗瑶、侗台语族不属于汉藏语系,而应该与南岛语系归为一类,称作澳-台语族。

还认为景颇语是所有藏缅语族的核心语,他的藏缅语族内的语支划分与李方桂很是不同。

白保罗的分类原则是语义相当和语音对应。

确定汉语和侗台、苗瑶语的亲属关系的关键在于区分同源词和借词。

同族词是一个语言内部的构词法问题,主要是根据语音交替的方式去追溯某一族词的形成过程及其所从出的原始形式。

同源词是根据语音对应规律去追溯不同语言或方言的亲属关系和发展规律。

18.历史比较法:

就是比较方言或亲属语言的差异以探索语言的发展规律的一种方法。

方言或亲属语言的差异隐含着一些有规律的语音对应关系。

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收集、鉴别材料,剔除偶然同音现象、借用现象;

二是找出语音对应关系,据此确定同源成分;(在语义上相通、相近,在语音上表现出完整的、成系统的对应关系才能认为是同源词)

三是确定差异形式的先后年代顺序,弄清语言发展的时间层次;(书面材料是确定先后年代的最好根据,没有文字材料的只好根据音理来合理解释;语言的空间差异代表语言发展的不同阶段,体现语言发展的时间序列。

四是拟测原始形式,检测拟测的可靠性。

(拟测的原始形式要能合理说明现实语言的歧异,符合语音发展规律)

历史比较法运用有效的客观基础是:

语言发展的规律性、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语言符号的任意性。

历史比较法的成效:

有利于语言学史的研究,能够拟测史前时期的语言形式,有助于社会学、民族学、生物学等的研究,

历史比较法的局限:

所重建的原始形式的年代无法确定,只是一种拟测;它仅仅适用于语言的分化,不适用于语言的融合、语言的接触;只能拟测音类,无法拟测出具体音值;对无法拟测已经消亡的因素。

历史比较法的实质:

是在材料允许的范围内对亲属语言的发展作出的科学的假设和推断。

音变规律观念的建立与日耳曼语辅音转移的研究密切相关:

(1)丹麦拉斯克首先发现了北欧日耳曼系语言与希腊语、拉丁语之间在语音上有整齐的对应关系。

他的研究触及到比较法的核心,但没看到全面发展的规律性,没排除偶合、借词成分。

(2)德国的格里姆在《德语语法》中具体讨论日耳曼语辅音转移的规律,提出了著名的“格里姆定律”,由此音变规律的概念深入人心,并在实际语言研究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历史比较法走上了科学的道路。

日耳曼语辅音转移规律主要涉及三套塞辅音的变化:

清塞音(p、t、k)、浊塞音(b、d、g)、送气音(bh、dh、gh;有人认为可能是f、θ、h或ph、th、kh,);清塞音称为T,浊塞音称为M,送气音成为A。

从原始印欧语到前日耳曼语,塞辅音的发展规律大体是:

原始印欧语前日耳曼语

T----………………→A

A----……………..→M

M----……………..→T

日耳曼语分东、西、北三个语支,东语支哥特语(现已消亡),西语支包括英语、德语,北语支包括丹麦语、瑞典语、挪威语、冰岛语。

英语随5世纪中叶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英伦三岛而与西日耳曼语分家。

格里姆三个例外现象:

(1)T没有变成A,即【p,t,k】没有变成【f,θ,h】,而仍旧念【p,t,k】。

(2)日耳曼系各语言的M(b、d、g)应该与反映原始印欧语特点的梵语bh、dh、gh,希腊语的ph、th、kh对应(即A送气音→M着塞音),但实际的情况却不是这样。

日耳曼语的M在梵语、希腊语中都是不送气的b、d、g和p、t、k。

(3)原始印欧语的T(p、t、k)按照格里姆的定律应该变成A(f、θ、h),却变成了M(b、d、g或v、ð、γ)。

对三组例外的解释,是对格里姆定律和历史比较法的改进。

第一组例外由格里姆同时代的罗德纳提出了合理解释。

他认为T(p、t、k)前如果有一个清辅音,T就保持不变,仍为清塞音。

第二组例外由1862年的格拉斯曼提出了合理解释。

他认为如果印欧语中两个相邻的音

节都包含有送气音,那么在梵语、希腊语的第一个送气音被异化为不送气音。

这个解释被称为“格拉斯曼定律”。

第三组例外由1876年丹麦语言学家维尔纳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

这个例外与词的重音位置有关,即非重读元音与重读元音之间的辅音位置容易弱化(清辅音弱化为浊辅音)。

因此,当清塞音T(p、t、k)处在这个位置时弱化为浊塞音M(b、d、g或v、ð、γ)。

这一发现被称为“维尔纳定律”。

青年语法学派的音变理论:

语音规律无例外与类推。

语言研究的时空观:

语言史的研究既要考虑时间的因素,又要考虑空间的因素。

把空间因素与时间因素结合起来,比较汉语方言的差异研究汉语的历史,从而产生广泛影响的第一部语言学著作是瑞典高本汉的《中国音韵学研究》。

高本汉根据历史材料定音类,比较方言差异定音值,从而对切韵音系进行了语音学的描写。

对《切韵》性质的认识:

一种认为它代表一时一地的语音系统,一种认为它是一种综合音系,包含“南北是非,古今通塞”。

高本汉认为它代表长安音系;陈寅恪认为它是东晋南渡之前洛阳京畿旧音系统,李荣认为它是洛阳音系,王力认为它是“南北是非,古今通塞”的综合音系。

19.结构分析法(内部拟测法):

音变理论:

青年语法学派认为语音是渐变的,而结构语言学派认为语音的变化有中介性变化和跳跃性变化两种,目的就是要集中研究跳跃性突变。

语音系统有两个特点:

一是封闭性,一是结构对称性。

语音系统内每一个单位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它与系统内其他单位的关系。

其中双向聚合是音位系统的主流,因而平行、对称也就成为音位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元音系统的结构可以分成双向对立和单向对立。

处于双向对立的音位发生演变会引起同一聚合裙中其他单位的演变,具有整体性、系列性特点。

处于单向对立的音位发生变化时,一般不会涉及其他的音位,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每一种音系中不对称结构与发音器官发音能力的不平衡有关。

双唇、舌尖、舌根是三个发音能力最强的部位。

内部拟测法:

结构语言学派用来拟测原始结构的方法。

即在一个语言系统内,从语言结构的系统性着眼,利用异常的分布、空格、不规则的形态变化等去探索语音的发展及其所从出的原始结构。

内部拟测法的成效和局限:

它从语言系统中的结构差异入手来研究语言的发展,弥补了历史比较法的不足,推进了历史语言学的发展。

但它只着眼于以语音分布为条件的共时结构差异,即只能注意音变的“头”和“尾”,而无法利用各种变异现象清理出音变的具体过程和发展的时间层次;只能处理语音的分化,而无法处理音变种音位的合流。

20.语言的扩散:

语言的发展不仅有分化,还有统一。

针对谱系树理论(施莱哈尔创立)、历史比较法,出现了完全不同的新模式来处理语言演变中的统一问题,这就是“波浪理论”。

波浪说的创始人是施密特,他是施莱哈尔的学生,1872年提出“语言扩散理论”,包括地区扩散(方言地理学)和词汇扩散。

波浪说着眼于语言间的相互影响、渐进性的扩散、空间,而谱系树着眼于语言的分化、突发性变化、时间。

语言扩散理论后来被用于方言地理学当中。

词汇扩散理论是美籍华人王士元于1969年提出。

它的基本特点是:

他认为语音的变化是突然的、离散的,在词汇中的扩散是渐变的、连续的。

(青年语法学派则认为语音的变化

是连续的、渐变的,词汇中是离散的、突变的)

连续式音变规律的特点是:

语音规律无例外,没有一个例外是没有规律的。

离散式音变规律的特点是:

两头整齐中间乱,这种音变所经历的时间很长。

21.语言变异理论:

语言同质说:

语言研究严格区分语言的内、外,把外的东西排除掉,追求语言研究中的整齐性、对称性、规律性,害怕变异性,只着眼于语言的共时状态,绝对排除历史干扰。

有序异质的语言理论(简称语言变异理论):

把语言放到社会环境中去研究,看它与言语社会的哪些社会人群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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