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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手册

 

杭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手册

 

管理大纲

〔下册〕

 

审定: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前言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的治理,依照我国现行公路工程及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的实际情形,组织编写了«治理大纲»供本项目执行。

本«治理大纲»分为上下两册,其中下册作为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一章工程建设会议制度

  一、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旨在检查、监督承包人对本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形,和谐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益和义务。

每次工地会议之前,监理办应提早3天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通知或邀请信,并说明会议召开时刻和要紧议题。

  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行会议(简称工地例会)。

会议由监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监理、承包人(包括要紧分包单位),邀请业主、质量监督机构、沿线指挥部代表、设计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

  工地会议内容应认真记录,并在3天内形成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各方予以签认。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一样在下达项目开工令后的适当时刻召开。

  

(二)工地例行会议

一样每月召开一次,在本月25日至次月5日期间召开。

除会议常规内容外,承包人还应汇报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等内容。

  二、工程建设治理工作会议

  一样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刻由业主确定。

  旨在监督、治理承包人和监理过程中合同的执行情形,和谐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施工优质高效地进行。

会议由业主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章工作联系单治理

第一节总那么

第一条为促进本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四方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传递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充分保证整个施工过程能及时、顺利进行,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是指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的一种载体。

第三条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之间的日常往来文件采纳工作联系单形式〔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并遵循以统一格式、统一程序进行传递的原那么。

第二节传递与报批程序

第四条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每月对工作联系单报批情形进行总结,并在工地例会上予以沟通。

第五条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的传递过程必须按承包人——监理——业主——〔设计〕,不得无序递送。

第六条承包人报告单第一应报送监理审查,监理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后,通过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承包人报告单报送业主。

第七条所有报送到业主单位的监理报告单、承包人报告单必须统一送至业主专职人员进行签收,并按工作程序办理,待处理完毕后由业主回复有关单位,回复时也须办理签收手续。

  第八条专门事项如涉及重大变更或征迁处理等缘故不能及时处理的,业主应明确告知相关单位。

  第九条本项目所有对设计文件的变更,均以业主单位批复或下发的工作联系单为依据,各监理、承包人在收到业主单位批复或下发的工作联系单后方可实施。

第三节格式

  第十条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的名称统一定为〝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单〞。

  第十一条承包人编号规定为〝合同号.顺序号〞,如〝1—001〞;监理可在合同号前加〝监〞,如〝监1—001〞;设计单位那么以〝设计〞代替合同号,如〝设计—001〞。

  第十二条填写内容时要求字迹清晰端正、内容规范完整,使用电脑打印。

承包人报告单〝联系内容〞一栏中要求填写简明、扼要,能充分表达联系事项中的要紧内容;应清晰表达问题的产生缘故和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在附件中附草图,标出详细的几何尺寸、测量数据、篇幅不够时可另附页;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时,必须要有要紧工程数量及变更金额的估算。

监理报告单中,要求监理对承包人所报工作联系单内容认真审核,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第四节审核时刻

  第十三条承包人报告单递交监理办,监理办一样应在3天之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承包人报告单递交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将依照具体情形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联系单发出后,假设涉及到图纸变更的,应赶忙修订原图纸。

 

第三章工程环保、水保治理

第一节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证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建设的顺利实施,并顺利通过环保、水保专项验收,依照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节具体要求

第二条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依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制定施工环境爱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并经监理审查同意。

第三条承包人、监理应落实环境爱护、水土保持责任人,并报备业主。

第四条承包人、监理应对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环保、水保教育,并建立相关台账。

  第五条监理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爱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的落实情形,重点对扬尘、噪音、运输洒漏、废水处理、职业危害等内容进行监控督促。

第六条在梁板安装前,承包人应完成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复原、场地平坦、桥下通道并经监理验收。

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复原完成后必须经地点水利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意见同时报备业主。

第七条在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承包人应完成相关借地复耕工作,并经当地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意见同时报备业主。

第三节责任追究

第八条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借地复耕、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复原、场地平坦等内容,业主将托付其他单位进行实施,相关费用在该承包人保证金账户中予以支付。

第九条由于施工阻碍造成房屋震裂、环境污染、农作物受损等情形〔查证属实的〕,承包人未及时自行妥善处理的,业主将托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相关费用在该承包人保证金账户中予以支付。

第四章工程质量治理

  第一节总那么

第一条为确保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的建设质量,依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浙江省交通厅文件«浙江省高速公路创精品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浙交[2004]311号印发〕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治理的意见»〔浙交〔2020〕232号〕制定本方法。

第二节质量治理具体要求

第二条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提交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办应审查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应在收到后的14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备案。

第三条重大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如大型互通跨过、预制场设置、三级及以上航道跨过等情形,监理审核后,应报业主批准。

预制场设置完成必须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预制施工。

第四条切实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施工单位首次进行桩基、立柱和预制梁等构件施工时,监理及业主应对其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得到认可后方可进行规模生产,以预防和纠正后续规模生产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第五条建立、健全质量治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质量责任制。

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质量治理体系。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操纵自检系统,按投标文件承诺设质检部门,并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

监理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承包人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承包人完善。

  第六条施工机械、设备。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相应数量、规格、型号的施工设备、机械,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监理办应对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核查,确保其按合同执行。

  第七条测量成果的复测。

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对移交的导线点、三角点等测量操纵点进行复核,并对中线进行复测,复核结果报驻地办核准,并报业主备案。

监理组织所辖各承包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对导线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测;监理在此基础上,每季度独立组织一次导线点及水准点的联测工作,并将相关联测记录报业主备查。

  第八条技术交底。

施工前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监理、承包人等进行施工图的技术交底。

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承包人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应有质量操纵的重点部位、工艺,并提出相应的计策,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操纵,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

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依照合同的规定切实做好隐藏工程的检查工作。

关于重要的隐藏工程在覆盖前应进行摄像或照相并储存现场记录。

  第十条监理、承包人应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可靠,施工记录必须与施工同步,不得追记补记,同意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第十一条承包人、监理应建立内部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

事故缘故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第十二条强化材料、设备或工序的操纵。

  1、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验收

  如监理对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后,认为材料或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能够拒收,并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同时抄报业主。

承包人应赶忙修复或替换,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并提交监理复验。

  2、工序产品和隐藏工程

  工序产品、隐藏工程等完成后,承包人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办书面报告,要求验收。

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藏工程进行拍照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有充分的机会对此工程进行验收。

  如监理认为该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不得擅自隐藏或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自费拆除并完全重做,并抄报业主。

3、假如承包人在以上书面通知所述的时刻内未执行指令,业主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项指令,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藏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缺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具体必须旁站项目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监理人员还应对所有的施工面和工程项目进行巡视监理,发觉问题及时纠正;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许多于1次。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成品质量有疑义时,业主将托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验证,假设检测质量合格,那么检测验证费用由业主支付;假设检测质量不合格,那么检测验证费用由相应承包人自行承担,而且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对该施工成品进行返工并自行承担施工费用。

第三节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业主将建立并完善工地巡查制度,在工地巡查过程中发觉不符合创优质量操纵指标及要求的施工行为或存在的质量问题,本合同段发生的以下第十八条所列的质量问题,发觉后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的,能够不予以处罚〔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无法进行整改的除外〕;假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显现无法整改的质量问题,或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多次发生的(重复发生2次以上的),或质监部门和业主在质量检测过程中发觉有不合格项或显现合格率存在重大偏差的,将每次对承包人课以1000~5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并视监理单位责任情形每次对监理课以200~5000元的违约金处罚。

每月对每个合同所扣罚质量违约金进行汇总,在每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并列入立功竞赛基金帐户中,专款专用。

扣罚质量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2%。

第十七条业主单位巡视过程中将采纳书面整改通知的形式,对现场所发觉的各类质量问题,检查人员当场签发整改通知单,并明确施工、监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处罚标准。

整改期限终止后三方现场复查,假设仍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标准的进行扣罚质量违约金,相关工程量不予计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同一质量问题多次发觉、屡教不改的,业主将视情进行警告、通报批判、清退相关责任人员,直至全额没收履约金、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监理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处罚实施细那么

1、路基工程

(1)发觉由于路基填筑材料不符合要求、弹簧、压实度不合格等缘故造成路基需返工处理的,按每处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

(2)边坡冲刷严峻并未及时修复的、边沟不畅通并未采取相关措施排水的、便道便桥凹陷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每处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监理未及时督促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对监理单位处以质量违约金处罚。

(3)因施工缘故造成沉降观测设施破坏未及时修复的,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并沉降观测设施破坏至修复完成期间沉降量不予计量;监理未及时督促的每次将课以违约处罚。

承包人有意人为损坏沉降观测设施的,被查证属实的,那么加倍处罚。

2、软基处理

(1)业主将托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全线软基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抽检频率按规范要求。

假设抽检结果不能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而需要加密检测的,检测费用由相应承包人承担。

(2)软基处理工程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不合格比例重新进行加密施工并自行承担施工费用。

(3)发觉软基处理长度、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或软基处理成品材料不符合要求,每处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并作返工处理;监理单位未发觉或未禁止的,对监理单位课以违约金处罚,并酌情作进一步处理。

3、结构物工程

(1)蜂窝、麻面、孔洞现象严峻和混凝土色泽差、错台、跑模、线形不顺等结构物外观质量问题的,按每个构件对施工单位处以质量违约金处罚。

(2)结构物施工过程中显现钢筋锈蚀严峻、绑扎不规范、间距超标;预应力孔道定位不准确的,每单个结构物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差不多监理验收而未被发觉禁止的,每单个结构物对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

(3)显现混凝土松散、裂缝、钢筋外露等质量问题的,每单个结构物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情形严峻,阻碍使用的,作报废处理。

(4)显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相关构件作报废处理。

(5)检查过程中,结构物尺寸平均合格率低于90%的,每次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显现一个合格率低于60%的结构物,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并酌情作进一步处理。

4、内业资料

(1)逻辑纷乱、运算错误、签字不全、数据不完整等情形的,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假设监理已签字认可的,对监理同时课以违约金处罚。

(2)内业资料显现数据造假,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假设监理已签字认可的,对监理同时课以违约金处罚。

(3)显现上道工序内业资料尚未签字认可,下道工序及差不多开工的情形,每显现一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

(4)显现承包人人员代替监理签字的,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监理未及时发觉的那么相应将课以违约金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作进一步处理。

5、质量事故

(1)一样质量事故,直截了当经济缺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间的事故,造成较大阻碍,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10000元~50000元处罚,对监理课以违约金1000元~5000元处罚,并通报批判。

(2)重大质量事故,直截了当经济缺失(包括修复费用)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50000元以上处罚,对监理课以违约金5000元以上处罚、通报批判,直到中止合同。

6、其他

(1)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理,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验、抽查。

接到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现场检验。

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阻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

假设无故超过24小时才检验并查证属实的,那么每延误一次,给监理单位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后,对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如属于监理人员个人缘故的,要求监理办在三天之内撤换当事人。

(2)监理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实施旁站,或跟班检查,每次对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

7、本项目各单位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工程标准,否那么课以2%合同价的违约金处罚。

 

第五章工程进度治理

  第一节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证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建设的投资效益,操纵项目施工进度,依照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节进度治理具体要求

第二条施工进度打算的提交、审批和修订

1、本合同工程施工进度打算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28天内,向监理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规定的工程总体进度打算,以及为完成该打算而拟采纳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

工程进度打算应按照时标网络图和要紧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估量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年度进度打算

承包人应每年12月底前,依照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打算或其修订的打算,向监理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打算,以供审查。

该打算应包括本年度估量完成的和下一年度估量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打算将采取的措施。

3、季度进度打算

承包人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依照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打算和年度打算,编制季度进度打算,以供审查,该打算应包括下季度每月估量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打算将采取的措施。

4、月度进度打算

承包人应每月20日前,依照经审批的季度打算,编制月度进度打算,以供审查,该打算应包括下月估量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打算将采取的措施。

当月度打算时刻范畴是从上月的21日起至本月的20日止的一个月时刻,月度打算必须保证季度打算的实现。

月度打算如未能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缘故,并在剩余工期中下一个时期里补回来,且详述补救措施。

在必要时,承包人应细化月进度打算,按业主、监理要求的各时刻段上报进度打算和报表。

5、工程进度打算的修订

(1)承包人依照实际进度的滞后和超前情形,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3个月对进度打算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打算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

(2)施工进程中,假如监理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差不多审批的进度打算,监理可要求项目部每1个月提交1次工程进度修订打算,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指令后的5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打算提交给监理。

(3)修改后的工程进度打算,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4)修改后的工程进度打算,应包括:

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阻碍进度的问题、赶工措施、纠偏措施。

6、进度打算的审批

监理应在收到总体和年度进度打算(或修订后的进度打算)后的14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报业主,季度和月度工作打算那么应在收到后5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报业主。

月度打算由监理审批,总体打算、年度打算和季度打算由业主最终审批。

第三条工程的开工

1、项目开工: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将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公布开工令,承包人收到监理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施工。

  2、分项工程开工:

承包人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的开工预备、工作打算和质量操纵方法经监理批准后,分项工程才能开工。

  第四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治理

  1、各承包人对批准的进度操纵打算应积极落实,监理应组织经常性的检查,业主对各监理的进度操纵工作和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抽查。

落实措施的检查包括施工班组、机械、材料、资金的落实,预控方案的落实、赶工措施的落实、各有关单位责任事项的落实等。

2、监理应通过实际进度与打算进度的比较,每月向业主递交进度分析报告,重点分析可能阻碍下时期施工进度的因素,审核承包人提出的赶工措施,并提出预控方案。

3、由于承包人自身缘故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监理应书面指令承包人进行改进,成效仍不明显应及时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第五条业主应视情组织工程进度和谐会。

第六条业主可随时约见承包人法人来现场商谈解决有关问题。

第三节责任追究

第七条未能及时上报打算〔或统计〕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退回,那么每次课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对业主、监理提出的赶工措施不切实落实整改的,视情每次承包人课以5000-10000元违约金处罚;按照业主认可的进度打算,由于承包人自身缘故造成的连续三个月严峻滞后,那么对承包人课以5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并全线通报批判。

第九条监理无对比检查分析报告、未提出合理有效地改进解决措施的,每次对监理课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督促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每次对监理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处罚。

第十六条业主每月对每个承包人、监理所扣罚违约金进行汇总,在每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列入立功竞赛基金帐户中,专款专用。

 

第六章工程安全治理

第一节总那么

第一条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节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签订工程承包人、监理、服务的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治理体系,明确安全治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治理组织网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治理职责、措施。

  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目标治理。

各单位要确定合理、符合要求的安全指标,并制定目标治理的打算和方法,以便于实施和考核。

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层层分解,分级负责,规定差不多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目标治理。

  第五条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依靠科学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治理,搞好科学推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严格执行〝企业负责、行业治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治理体制,各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五项安全生产治理差不多制度,要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承包人按合同价每5000万元配一名专职安全员且许多于一名,必须配全;监理必须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一名安全员。

第九条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工程师、专门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上岗证书、专门工种作业上岗证等,否那么,应更换相应人员,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各施工单位将安全治理人员、安全治理必要设备〔机、照相机、车辆等设备〕明细表和所有安全治理以及专门工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备业主和监理。

第十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工区、班组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温馨安全生产提示语制度,在每个工区、班组、作业点醒目的位置悬挂或张贴温馨提示语,由一线人员轮番在宣传栏中提写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语,并建立记录台帐,业主将不定期抽查。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组织一线职员集体观看工程建设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安全专管人员,依照各工种不同工作特点辅以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积极配合市安检局、集业主组织安全员、专门工种的培训。

第十三条各单位依照实际情形开展各类安全演练〔习〕活动。

  第十四条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治理工作。

  为保证施工正常有序进行,施工现场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治理和使用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完好无损,各种施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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