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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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听取所使用的劳务队、专业分包单位有关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化解矛盾纠纷,严防事态扩大,避免出现民工上访、讨薪等群体事件的发生;
4.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督促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内业资料工作;
5.负责合法用工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劳务队的检查、评比;
6.建设单位负责按建筑施工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将工程款中的应付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部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该人工费数额应能够保证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7.建设单位负责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用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
(二)项目经理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担任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劳务支付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2.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人员的安全、普法维权培训;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工作;
4.负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以及监督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做到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5.负责定期做好合同外增量、变更、洽商的审核及结算签认工作;
6.积极配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定期组织本项目劳务隐患纠纷的排查工作,负责隐患纠纷协调、处理及化解工作。
(三)总包各部门劳务管理职责
1.总包工程部劳务管理职责
1)总包工程部设置一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2)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例会”;
3)负责汇总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需用计划;
4)负责监督劳务队“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劳动合同、劳务人员身份证件等各类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负责收集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务工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表、工资表等资料,并留存备查;
6)负责收集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人数、人员变更进退场月报和劳务费结算与支付统计月报,汇总后编制总包劳务统计月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工程总承包部业务部门;
7)结合门禁信息,收集并确认专业(劳务)单位上的农民工的《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工期不满1个月的按《日工资统计表》)、《考勤表》和《劳务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并将以上材料及当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于次月5日前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8)负责监控各劳务队劳务费支付情况,排查劳务用工隐患,协调隐患纠纷化解工作。
2.商务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
2)负责组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负责劳务分包招标及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
4)负责收集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企业资质、人员社保等有关资料,核查相关管理人员的合法性;
5)负责办理开工前职工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所使用的农民工);
6)按合同约定100%支付月进度款,及时完成工程劳务费结算与审核工作。
3.技术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务分包队伍技术考核、技术指导、技术交底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劳务队技术、测量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考核技术系统人员是否胜任。
4.质量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与改进的有效性,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2)负责监督检查劳务队质量、试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考核质量系统人员是否胜任。
5.安全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务人员实名制一卡通的办理工作,负责现场门禁管理;
2)负责监督检查劳务队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考核安全系统人员是否胜任;
3)负责对劳务队施工人员进行普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及考核,并与各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协议书》、《安全用电协议书》、《机械安全协议书》、《消防保卫协议书》、《防扬尘防遗洒协议书》;
4)负责设置安全教育体验区,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5)负责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消防保卫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物资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进场材料的收发、监督领用、现场码放、合理使用等管理;
2)负责落实各分区、各劳务队伍在其管理、施工区域材料合理使用量的控制。
7.综合办公室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配合安保部进行生活区门禁和一卡通管理;
2)负责民工生活区的行政、卫生、功能用房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3)负责与各劳务分包队伍签订《行政、卫生协议书》;
4)负责监督落实各分区、各劳务分包队伍生活区管理达标,负责对生活区考评打分,负责考核劳务队生活区管理人员是否胜任;
5)负责对劳务队伍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行政卫生、防疫等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及考核;
6)负责宣传《劳动法》、《合同法》,对务工人员进行普法、维权教育。
8.财务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总承包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20%农民工工资转账至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转账至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负责劳务分包队伍劳务费支付工作,付款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至劳务合同指定账户,不允许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务费。
9.钢构部劳务管理职责
1)配合收集、汇总相关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资料;
2)配合监督检查相关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劳动合同、劳务人员身份证件等各类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3)配合监控相关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支付情况,排查劳务用工隐患,协调隐患纠纷化解工作。
10.机电部劳务管理职责
1)配合收集、汇总机电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资料;
2)配合监督检查机电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劳动合同、劳务人员身份证件等各类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3)配合监控机电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支付情况,排查劳务用工隐患,协调隐患纠纷化解工作。
(四)总包及各分区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市政府相关部门、集团公司及工程总承包部的各项规定;
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劳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2.总包及分区各设置一名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
3.负责指导各专业分包、劳务队伍开展劳务管理日常工作;
4.负责将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存留总承包部备查;
5.监督、检查各劳务队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情况,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备查;
6.劳务人员进场3日内,检查劳务公司是否依法与其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要求所使用的劳务队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留存备查;
7.负责会同总承包部安全员,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普法维权教育,培训考卷留存备查;
8.每月定期收集各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留存总承包部备查;
9.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
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每月监督所使用的劳务队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10.与各分区、各劳务队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等工作;
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1.负责“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留存总承包部备查;
12.各分区建立劳务管理体系,监督劳务公司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收集实名制相关资料,并上报总承包部备查;
13.各分区负责填报劳务费统计;
14.按照所属市政府相关部门、业主、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部要求每月整理完善内业管理资料,编制劳务统计月报表;
15.及时掌握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
出现应急征兆时,应及时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总包的联系,密切关注农民工队伍动向,随时汇报事态进展。
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分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组织与民工代表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16.负责收集整理资料,每月向总承包部上级单位上报各项劳务管理报表,每月做好劳务信息化管理的填报;
(五)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劳务管理职责
1.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2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按照总承包项目部的要求具体负责所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2.应在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上报项目总承包部保留一份备查;
3.应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4.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在进场前持劳务分包合同、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手续留存在总包备查。
对新进工地的农民工应做到随时备案;
5.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应按实名制管理规定要求,如实对现场施工农民工的《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日工资统计表》、《劳务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进行记录,并在次月1日前将复印件报总承包部审查备案。
复印件应加盖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公章,并由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字,不得伪造、变造、隐匿和销毁;
6.对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劳务分包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应在施工任务完成验收后3日内,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资料和信息上报总承包部备案保存;
7.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承包部处理一般性劳资、劳务及班组承包费纠纷案件,并按照总承包部的要求报送处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信息材料等;
四、劳务工作管理流程
五、罚责
1.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总承包部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场,并建议集团公司降低分包单位信用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将其从《城建集团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除名,列入黑名单。
1)不按规定交验劳务管理实名制资料,不按时办理合法用工手续,每次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2)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安排人员进场施工的,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罚款上限30000元;
3)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在接收监督检查时,隐瞒事实真相,出具虚假工资报表,隐匿、毁灭工资支付记录、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阻挠、抗拒监督检查的,总承包部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0元罚款;
4)劳务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不服从总包项目劳务管理的,每次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5)内部管理不力,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不按规定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给总包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处以50000元罚款;
6)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因拖欠工资受到行政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理的,每次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7)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或个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每次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8)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或个人涉嫌组织“非法讨薪”采取过激行为或借讨薪为由,解决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的,每次处以50000元罚款。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新机场航站楼工程总承包部负责解释,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项目劳务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及评分标准(表1-1、表1-2)
2、年月份劳动力需用计划表
3、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
4、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5、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考勤表
6、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工资表
7、城建集团劳务统计月报表(表7-1、表7-2)
8、劳务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8-1、表8-2)
附件1-1:
项目劳务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劳务分包数量个,其中:
在施个,已完未结个,已完已结个,已结已付个
专业分包数量个,其中:
项目部所使用的劳务队在施作业人员总数
项目部所使用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劳务作业人员数
现场检查情况
编号
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标准分
实得分
备注
1
制定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5
2
施工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及领导小组建立情况
12
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力管理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3
承发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项目部备案
8
4
合同及现场管理人员资格情况
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备案)、项目经理资格
劳务(专业)分包合同(需备案)及合同洽商、变更月确认情况、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劳务施工队长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员实名制管理资料
40
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名册、备案通知书、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总包、用人单位、劳务作业人员各一份)、人员月度调整网上变更记录及人员增减台帐
劳务分包企业《人员考勤表》(劳务盖章并总包备案)、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工资发放表》(劳务盖章并工人签字)、工资发放公示资料
6
劳务费结算支付凭证:
劳务费结算支付报表(总包及劳务盖章)、劳务费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劳动力月度计划统计报表
每月检查记录情况
9
劳务作业人员普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施工现场各类管理协议的签订
评分结果
100
综合评定及整改建议:
复查结果: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受检单位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附件1-2:
项目劳务管理监督检查标准
(一)制定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情况,标准5分。
(二)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及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标准12分。
1、检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情况,标准6分;
每少一次扣1分,实得分可为负分。
2、检查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情况,标准6分;
缺一项,扣1分,实得分可为负数。
例如某项目总包共使用劳务队伍6支,则按规定除总包应设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外,劳务队伍也均应设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如果该项目无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应扣1分,6支劳务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均无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则应扣13分,实得分应为-7分。
(三)承发包企业情况,标准8分。
检查是否留存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保证金账户”开立证明,以上证明资料可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标准4分,符合要求但未在项目部留存资料的,每少一项扣2分,实得分可为负分。
(四)合同及现场管理人员资格情况,标准10分。
1、检查是否能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项目经理是否为中标项目经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标准5分;
每有一项不符扣5分。
出现阴阳合同应扣10分,得-5分;
实得分可为负分。
2、检查是否能提供劳务(专业)分包合同,是否办理了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合同洽商及变更是否月度进行了确认、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有无授权委托书、劳务施工队长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标准5分;
出现阴阳合同应扣10分,得-5分,实得分可为负分。
(五)人员实名制管理资料,标准40分。
1、检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名册、备案通知书、岗位技能证书、现场人员劳动合同书、人员月度调整网上变更记录及人员增减台帐的情况,标准20分;
无备案手续扣5分,无人员书面(网上)变更记录、增减台帐扣2分,无人员花名册扣5分,每抽查一人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一项不齐全扣2分。
2、抽查月度劳务分包企业人员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资料,标准20分,缺1项扣10分。
工资表必须按标准填写齐全(见附件),缺一项扣5分,发现领款人代签的,扣10分。
(六)劳务费结算支付凭证,标准7分。
抽查月度劳务费结算支付报表(见附件)、劳务费专用发票情况,缺一项扣3分。
(七)劳动力月度计划统计报表,标准2分。
未按工程总承包部要求填制劳务管理报表的,扣2分;
迟报报表的,扣1分。
(八)每月检查记录情况,标准6分。
项目部每月无检查记录的,扣6分。
(九)劳务作业人员普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施工现场各类管理协议的签订,标准10分。
项目部未进行普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扣5分;
项目部与劳务队施工现场各类管理协议未签订的,扣5分。
三、评定标准
分三档:
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监督检查最后实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良好。
监督检查最后实得分9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监督检查最后实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出现企业资质等级与所承接项目不符或无资质等级证书情况,以及未办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保证金帐户,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2:
年月份劳动力需用计划表
单位:
序号
工种
人数
进场时间
备注
项目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制表:
时间:
年月日
附件3:
(总、分包)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职称
岗位类型
岗位备注
文化程度
政治面目
籍贯
身份证号
聘任合同编号
考试合格
证书编号
填报单位(章):
填报人(劳动力管理员):
填报日期:
附件:
4:
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项目名称(全称):
工种
等级
劳动合同
岗位技能
授权施工队长签字:
劳务企业劳动力管理员:
填报日期:
附件5:
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考勤表
年月
上月
本月
26
27
28
29
30
31
11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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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