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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设厅、局等

政府工作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或业务指导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不能设立职能部门

D

本题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市、县级人民政府设局。

4、某县国土资源局向意欲承包该县矿山的张某发放了采矿许可证,这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认可

特许

核准

登记

B

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分类。

行政机关依法向相对人转让某种权力或者配置某种资源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特许。

特许的特征是授予权利,主要功能是配置资源。

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所以发放采矿许可证,授予采矿权的行为是特许。

5、某甲于2004年8月11日向行政机关提出某项行政许可的申请,但是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机关当场并没有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其他全部材料,直到8月20日电话告知某甲应该补正的全部内容,那么,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行政机关受理某甲申请之日。

2004年8月16日

2004年8月20日

2004年8月11日

2004年8月18日

本题考核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期限。

《行政许可法》第32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本题选C正确。

6、关于行政许可费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只收取工本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本题考核关于行政许可费用的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选项C说法错误。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本法第59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7、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日内

7日内

10日内

15日内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选项B正确。

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公安部门对某个民事争议的行政调解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行政机关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归属所作的行政裁决行为

劳动部门对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裁定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因此,A项说法错误。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因此,B项也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因此,C项说法正确。

9、根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为()。

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行为作出之日起3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自证据材料证明知道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本题考核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申请复议的一般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第一项的规定,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期限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10、根据民法相关理论,关于再代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再代理人  

为了保护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同意而转委托的,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  

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

本题考核再代理的相关规定。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全面,是错误的。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租金

牛奶

利息

股息

本题考查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关系取得的收益,如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

本题中只有B选项不是法定孳息,而是天然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物。

12、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客体是动产和不动产  

矿藏和地下埋藏物不能成为使用权的客体  

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限定物权

本题考核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以及相关规定。

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前提,这是用益物权的一个特例。

所以选项B说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是错误的。

13、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

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本题考核本题考查按份共有。

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14、关于担保,正确的是()。

人的担保即抵押担保

留置属于约定担保

债的担保方式一般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质押属于法定担保

本题考核债的担保的形式。

债的担保方式一般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类。

所以C项正确。

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

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是由保证人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我国《担保法》中规定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所以ABD三项是错误的。

15、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混同

抵销

免除

解除

本题涉及债的消灭方式的概念的理解问题。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而为一,此时,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和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

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务的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

解除是解除债权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

公司兼并从而导致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属于混同。

16、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

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

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

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要约已被撤回

要约已被撤销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本题考查合同法规定的关于合同订立程序的知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后又发出“要约作废”函件,因此,该要约已经被乙公司撤回。

至于甲公司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以及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等等过程,都发生在乙公司撤回其要约之后,这是后来甲、乙公司未能缔约成功的真正原因。

17、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医院的医疗卫生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本题考核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选项A、B、D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不符合题意。

18、甲有3只羊要卖掉,便对乙说:

“你先牵回去试用,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2000元。

”乙牵回了3只羊,未付款。

现在试用期限届满,乙决定购买该3只羊,但5天前甲与丙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3只羊卖给丙,未说明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

现丙由于不能取得该3只羊,欲起诉甲,依照法律,甲不应承担的责任是( )。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合同

本题考核试用合同的规定。

本题中,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但是因为甲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那么甲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与本题无关。

19、下列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的说法错误的是( )。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必须由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协议,无需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根本效力是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概括转移的合同权利义务必须是依法可以转移的权利和义务

本题考核债的概括承受。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要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

20、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保证人的是()。

财政局

企业法人

人民法院

拥有百万家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考核保证人的范围。

我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担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具有担任保证人的资格。

21、以下各项属于合同责任的是()。

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者减轻损害的义务所应负的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

不当得利返还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民事责任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责任的范围。

合同责任不仅包括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合同变更、解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保证责任和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者减轻损害的义务所应负的责任。

非合同责任,是指非因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具体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侵权民事责任、不当得利返还民事责任等。

所以,本题应当选A。

2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建筑物致人损害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体是国家赔偿、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产品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建筑物致人损害系采用过错推定责任。

23、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承担全部责任

丙承担全部责任

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

本题考查网络侵权责任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本题,甲作为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甲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但是,丙接到甲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损失扩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即丙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故C是正确的。

24、甲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司分立的决议由甲公司股东会通过

公司分立的决议由甲公司董事会通过

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甲公司应当自发出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

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立。

甲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应由股东大会作出批准与否的决议。

选项A、B说法错误。

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选项D错误,不是“45日内”,而是“45日后”。

25、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必须召开创立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发起设立时,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5%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

选项A没有区分设立方式,说法绝对。

选项B只有募集设立的公司需要召开创立大会。

选项D应为“20%”。

26、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也列举了一些例外情况,下列情形中,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是( )。

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东主动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本题考核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7、《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报酬,( )。

由人民法院确定

由债权人会议确定

在支付破产费用后优先支付

在支付破产费用前支付

根据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管理人的报酬作为破产费用可优先支付。

所以A是正确的,B是错误的。

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所以CD都是错误的。

2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一律解除合同

一律继续履行合同

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书中规定:

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29、下列关于和解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和解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

和解协议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因债务人的欺诈而成立和解协议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可以行使权利

本题考核和解程序。

和解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

3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本题考核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成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31、下列有关刑事责任的年龄说法错误的是( )。

13岁的甲故意杀人,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甲不负刑事责任

15周岁的乙盗窃他人财物,依我国《刑法》的规定,乙不负刑事责任

17周岁的丙强奸同班女同学,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丙应当负刑事责任

15周岁的丁运送毒品,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丁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题考核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2、甲为报复乙,向乙的办公室投掷炸弹,结果不仅炸死了乙,还将在乙办公室商谈工作的丙炸成重伤,并炸毁了办公室里的电脑等办公设备,甲的行为属于()

想象竞合犯

牵连犯

结果加重犯

结合犯

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33、夏某在封闭的高速公路行使时,突然一行人横穿马路,夏某刹车不及,将该行人撞死。

夏某的心理态度属于( )。

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间接故意

没有任何过失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夏某不可能知道会突然有行人横穿马路,所以C不对。

应当说,夏某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行使,是可以合理信赖不会有人横穿马路的,这时不能将遵循交通规则的行为认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本题答案为D。

34、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观方面的表述正确的是( )。

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只能由故意构成

只能由过失构成

多数由直接故意构成

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构成要件。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所以选项B正确。

35、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机关受理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

应当受理

可以受理

不予受理

先受理后再裁定驳回起诉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理。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机关受理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6、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乙市甲县国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10年8月4日依法向乙市国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

该公司仍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本案中,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所以被告应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甲县国税局。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本案应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3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内协议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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