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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制度汇编

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XXXXX公司主要以生产冶金焦的有限责任制企业。

公司生产的附产品煤气、焦油、粗苯属于危险化学品。

在作业当中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的预防,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改善操作人员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公司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是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责任目标,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制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冶金企业噪声与振动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三、适用范围

《职业危害制度汇编》从总体上阐述XXXXX公司内在职业危害制度上的汇总及相关职责,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一切职业危害管理。

XXXXX公司

2014年1月3日

批准页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

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职业危害制度汇编》,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同行业职业工作经验。

经公司领导、有关技术人员和专家组织讨论审核评议修改后,一致认为:

该《职业危害制度汇编》对我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辩识的比较全面;制度编制的比较具体,涵盖面广。

特予批准

自发部之日起生效

总经理(签字):

 

XXXXX公司(盖章)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目录

一、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1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3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6

四、职业危害申报制度.................................8

五、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

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1

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2

八、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4

九、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17

十、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1

十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2

十二、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5

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1

十四、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36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

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

二、安全科为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公司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安全科同时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XXXXX公司

2014年1月1日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责任目标,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职业健康管理负责人对有关职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其他从业人员对岗位职业危害防治负岗位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

2、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4、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开展检查,督促落实。

5、提取专项资金,保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有效投入。

6、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会议,总结、部署、研究职业危害工作,解决职业危害问题。

7、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检查,消除职业危害隐患,检查处理记录在案。

8、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等,并督促落实。

9、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每年开展一次演练,演练应有记录。

10、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1、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指挥,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按规定调查处理。

12、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考核目标,及时、如实公布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结果和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认真听取、采纳工会、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二、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责任制

1、接受安全科开展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2、协助公司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管理目标和实施考核工作,明确各车间、各岗位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3、参与制定或修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投入计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4、参加公司新、改、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的设计、审查、验收、试运行、上报资料备案的相关工作,审查承包单位资质、条件证照及使用材料、产品、设备的合格标志、说明。

5、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检查处理应记录在案。

6、监督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立即实施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

9、参与本公司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10、及时如实向安全科申报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协助搞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结果,并将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11、收集整理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文件,负责本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档案管理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天煜公司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二、告知制度

1、安全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材料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企管科、设备科、安全科协助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安全科将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各生产车间。

车间周一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

5、企管科、安全科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制度,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因素向市安监局申报。

二、申报时提供如下资料:

1、本公司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经市安监局网上审查通过同意备案后,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市安监局。

四、职业危害因素每年申报一次。

五、公司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市安监局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

3、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六、生产经营活动终止,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市安监局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接受安监部门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掌握职业健康知识,熟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在岗期间专项职业健康专项教育培训,并根据公司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教育培训。

车间、班组应通过班前会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

四、从业人员离岗一年以上或变更新工种,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应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七、培训和考核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参培的从业人员签字,记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完善防护设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证资金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设备。

二、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台帐,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适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不得擅自撤除或弃置不用。

四、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前或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经常维护、保养,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损坏,应停止生产作业,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方能恢复生产作业。

五、设施、设备应按规定建设、安装、使用和报废,经检测、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设施、设备建设、安装、检查、维修应作好记录,归档保存。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公司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三、安全科会同办公室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经理审批,财务科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仓库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四、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科验收后方可入库。

五、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安全科开具出库单,仓库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六、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期满后,到安全科办以旧换新手续。

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车间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科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七、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

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八、职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劳资科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全科备案。

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

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

九、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公司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6、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厂、科室、车间。

二、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资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生产车间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

5、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安全科、车间、班组应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安全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车间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各车间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安全科、设备科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分厂、车间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车间的生产成本。

五、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当公司安全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六、防暑降温药品

1、防暑降温药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车间、班组填写,经公司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安全副总审批后发放;

5、防暑降温药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公司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照公司方标准执行。

 

 

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一、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三、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各车间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车间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②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③检查各车间主任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四、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

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五、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安全副总、各分厂经理、各科室及工程师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①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②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③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④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六、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七、公司检查人员权限:

检查人员对本公司各车间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

各车间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车间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八、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九、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十、被检车间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十一、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十二、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十三、对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公司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科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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