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台墩身施工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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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台墩身施工分包合同.docx

承台墩身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

合同编号:

********************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

签约时间:

2***年*月*日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与业主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

2、分包工程地点:

***********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后附《工程量清单》。

承包范围:

*********大桥混凝土垫层、承台、墩台身施工、钢筋加工等,具体工作内容划分安甲方指定为准,在施工过程中,基于总体施工组织的协调、工期及劳务乙方施工组织能力的考虑,甲方有权对劳务乙方的分包范围进行合理的调整,该调整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实施。

4、分包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条:

分包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

最终结算与支付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所列项目实际完成的可计量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2、分项单价:

混凝土垫层施工综合单价:

**元/立方米(大写:

元整)。

工作内容:

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设备进退场费用);

临时营房规划和修建(含临时征地);

混凝土浇筑、振捣和养护;

人工费、机械费、水电费、二三项料费及现场管理、上级领导检查时停工整改费用、文明施工、宣传及临时便道养护,施工中的阻工协调费用等。

承台施工综合单价:

**元/立方米(大写:

**元整)。

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设备进退场费用);

临时营房规划和修建(含临时征地);

基础开挖、基底清理、抽水、安全防护、夯实、整平、土石方外运及基坑回填、夯实;

模板制作、模板除锈、打磨、修整、涂刷脱模剂,焊对拉筋,支撑,模板倒运,堆码整齐、立拆模板、安装冷却管;

混凝土浇筑、振捣、养生以及必要时的保温处理;

施工中产生的人工费、机使费、模板费、二三项料费、水电费、上级领导检查时停工整改费用、文明施工、宣传及临时便道养护、施工中的阻工协调费用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事宜。

实心墩墩台身、垫石施工综合单价:

***元/立方米(含吊车费用:

*元/立方米);实心墩墩台身、垫石施工综合单价:

***元/立方米(含泵车费用:

**元/立方米)。

工作内容:

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设备进退场费用);

临时营房规划和修建(含临时征地);

承台顶面连接处凿毛、表面清理;

搭、拆脚手架、踏步,倒运,堆码,墩身挂安全网,模型安、拆,模板除锈、打磨、修整、涂刷脱模剂,立拆模板及支撑;

墩身、垫石混凝土浇筑、振捣、养生以及必要时的保温处理;

预埋件预埋、墩柱安装冷却管、位置控制,预留孔位置校正;

垫石顶面凿毛处理;

施工中产生的人工费、机使费、二三项料费、水电费、钢管支架费、上级领导检查时停工整改费用、文明施工、宣传及临时便道养护,施工中的阻工协调费用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事宜。

钢筋加工综合单价:

1)承台钢筋加工综合单价***元/吨(大写:

元整)(其中钢筋制作、运输:

***元/吨;钢筋绑扎:

***元/吨);

2)墩身及垫石钢筋加工综合单价元/吨,(大写:

*****整)(其中钢筋制作、运输:

***元/吨;钢筋绑扎:

***元/吨)。

工作内容:

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设备进退场费用);

临时营房规划和修建(含临时征地)及钢筋场地建设;

钢筋除锈;下料、倒运;钢筋放样;钢筋制作;钢筋焊接、绑扎;现场钢筋绑扎立拆脚手架;脚手架材料自备;

钢筋运输(钢筋加工场运输至施工现场);

施工中产生的人工费、机使费、二三项料费、水电费、上级领导检查时停工整改费用、文明施工及临时便道养护,施工中的阻工协调费用等。

大桥钢筋笼声测管运输、制作、安装按每设计桩长米(不含声测管料费):

**元(大写:

**元整);

大桥钻孔桩钢筋笼加工综合单价***元/吨(大写:

***元/吨),工作内容:

(1)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设备进退场费用);

(2)临时营房规划和修建(含临时征地);(3)卸钢筋、除锈、制作、加工、运输(钢筋笼由钢筋加工场运输至施工现场)、配合吊装入孔、连接(焊接或套管冷挤压连接)、定位等与之有关一切工作;(4)施工中产生的人工费、机使费、水电费、二三项料费、上级领导检查时停工整改费用、文明施工及临时便道养护,施工中的阻工协调费用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事宜。

(6)凿除桩头(桩径:

1m):

***元/个、(桩径:

1.25m):

***元/个、(桩径:

1.5m):

***元/个。

工作内容:

(1)施工机械及人员调遣(设备进退场费用);

(2)桩头凿除、桩头吊出、基底清理;(3)基底整平;(4)桩头处理;(5)施工中产生的人工费、机使费、水电费、二三项料费、施工中的阻工协调费用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事宜。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单价是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合同价格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安总包合同规定应由甲方缴纳的税费。

除此之外的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觉缴纳。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合同开工日期:

**年*月*日;合同竣工日期:

**年*月*日;

对于工程数量暂无法确定时,开竣工时间安业主要求、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乙方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

2、确立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执行ISO9001质量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确保每道工序、每项分项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质工程和国际一流标准的要求,健全更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特别是在基础任一部分修筑以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

否则应由乙方返工,费用自理。

(四)各工序之间必须紧密连接,下部工程完成后上部工程在达到设计要求条件下必须跟进作业,在达到条件下只施工一道工序或某一部位将不给于验工。

(五)墩身施工必须垫石施工完成才给予验工,负责不给于验工,且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保证质量,现场验收通过才给予验工。

(六)安照施工交底所列墩号施工(施工内容包含该墩号的:

钢筋笼、钢筋制作绑扎、承台(含垫层)、墩身及垫石所有工程)。

第五条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一)甲供材料:

1.甲方安照总包合同规定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本工程甲供料为:

混凝土、钢筋,除此以外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自购,甲供材料乙方负责卸车和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

2.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和钢材由甲方额定发放,混凝土甲方安照***元/立方米供应给乙方,钢筋原材甲方安照***元/吨,混凝土允许超耗系数为设计量的*%(考虑钢筋、冷却管、预埋件等所占体积未扣除,混凝土不计列损耗),钢材的允许超耗为设计量的*%,甲方每月安照该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

超出允许消耗以上的混凝土,其混凝土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供混凝土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当天发生当天签认),并且乙方有权利对甲供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的实际供应量进行抽查;超出允许消耗以上的钢筋,其钢筋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供应钢材只是运至乙方指定存放地点,乙方负责材料的卸车及进场材料的保管,其相关的保管和卸车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甲方供应混凝土只是从搅拌站运至施工现场,不含其他。

3.乙方应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

4.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安甲方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5.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随意使用于本项目之外,也不得自行采购。

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少于设计量的部分,甲方将以供应价格的150%扣除材料费。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

(三)周转材料和机械使用: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甲方也可根据情况将自己所有的周转材料和机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另行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四)试验检测

甲方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和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在每次对乙方结算时予以扣除,本合同约定试验检测费用安实际生发的检测项目收费,费用标准安试验室标价收取。

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宣传标语、旗帜、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保护器材、安全警告标示牌等,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要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需要爆破作业的,乙方应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爆破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

由于爆破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

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

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八)乙方要主动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主要指主施工便道)、工作用水、用电(沿线大电线路布设,及变压器安装)及施工场地;

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4.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

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9.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二)乙方:

1.严格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5.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9.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水源由乙方自行解决)、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沿线大电,乙方自行连接至施工界内,乙方安装电表,甲方安市场价含电损收取费用)及独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10.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11.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12.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4.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15.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民事、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

17.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代扣支付;

18.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9.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违反者,损失自负。

20.乙方负责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已灌注即视为供应混凝土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含断桩),由乙方负责。

21.乙方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认、结算签认和收款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等,并将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各负责人在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

22.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

(三)工程结算:

结算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签证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的有效工程数量为合同工程结算数量。

本工程实行按月结算,每月25日前结算。

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

根据收方记录和收方单甲方预算合同管理人员编制《工程结算单》,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扣款依据扣除相关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

(四)经双方有权限的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结算表是进行结算的依据。

(五)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劳动竞赛奖1%、安全风险金1%等,同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费用。

劳动竞赛奖按照每月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余额不予返还。

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20%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存入甲方设立的专项帐户,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为乙方所有。

(六)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七)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如挪作他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八)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5%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九)本工程保修期为24月,保修时间从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日期算起。

(十)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

(十一)乙方办理收方、领料、结算、补充协议签字盖章的人员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甲方只对在甲方备案留底的乙方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授权代理人办理工程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安本合同工期完成,承担违约金1000元/天,若乙方无法安照甲方及业主要求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若乙方承担的总体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10%。

3.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4.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承担违约金10000元/次。

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6.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阻工、聚众闹事,影响本工程顺利进行的,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

7.乙方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甲方要求,未安甲方规定的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的,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协商不成时,可向洛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一条分包合同解除

(一)由于乙方转包、分包其承包的工程,足以使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三)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分包合同(含工程数量清单);

2.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或资料;

3.甲方提供的总包方的相关资料。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十三条附则

(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无息返还。

(三)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经济活动,否则所引起的各种事项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从***年*月*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附件:

工程数量清单

 

工程承包人:

(公章)工程分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附件:

工程数量清单1

工程项目名称:

******************

章节

编码

工程计价细目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费用组成

计量规则

工作内容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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