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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制度

酒厂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五、按规定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之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论证或评价。

项目投产前,依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并按制度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如期进行检测检验。

检测、检验、维护、保养要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九、企业内具有重大危险源时,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要记录在案。

十二、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合理使用。

十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四、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十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1小时内)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一、岗位安全职责

(一)、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

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

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技术设备科长安全职责

(1)对全厂的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保证防尘防毒等设备和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4)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7)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8)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9)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10)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四)、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7)负责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财务科长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4)审查厂内安全奖惩款项各项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厂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厂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本厂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计、布、检、定、评)

(2)组织制定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采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

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员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八)、库管员安全职责

(1)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

(3)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的工作。

(4)负责对岗位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岗位的隐患处理和汇报工作。

(7)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技术设备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

(九)、供销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握采购产品符合企业的安全卫生的要求。

(2)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问题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3)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5)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十)、质检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把维护健康、保证食品生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为生产提供良好的保障。

(2)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十一)、会计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

(3)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十二)、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材。

(6)搞好“安全月”、“消防日”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7)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十三)、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安全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排好本厂的日常安全活动,组织事故预案演练。

(6)参加厂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

(10)参加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四)、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组织扑救,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十五)、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维护、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二、部门安全职责

(一)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技术设备科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本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负责管辖范围内工业动火技术措施的制定。

(三)、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四)、生产科安全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2)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闻声、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检查和考核。

(4)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和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5)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与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五)、库管部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认真工作,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

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并开具出门证,及时清理积压货物,对超期、变质的物品其部门的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3)保障库内的物品帐物相符,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部门科长责任。

(4)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六)、供销科安全职责

(1)负责本厂所有的安全防护产品采购计划实施,并对所采购的安全防护产品的有效性、可靠性、实用性给予监督和检查。

(2)贯彻和实施厂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的员工定期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

(3)参与厂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保证采购产品符合生产需要。

(4)向质检科提供有关的质量证明材料,并接受质检科的质量监督。

(七)、质检科安全职责

(1)负责对本厂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原材料和辅助产品质量工作的归口管理,进行监督。

(2)负责对产成品的检验和化验,并提交检验、化验结果报告,对产品随时进行监控。

(3)定期对本厂的安全防护产品检查,对已经失效、破损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的,给予维修、报废、更换。

法人代表承诺职责

一、作为法人代表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善后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九、承担法律赋予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保障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现本质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凡厂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本规定执行。

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建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安全设施初步设计,报公司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确定项目建设。

三、建设项目属于国家规定行政许可的,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设计阶段。

四、项目设计,按照国家规定的应由专业部门设计的必须委托专业部门设计。

五、项目施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设施按照工艺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与施工。

六、安管部门要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对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七、项目竣工后,由项目负责单位及时报请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安全评价、评估和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生产。

八、项目试生产前,技术部门会同生产车间必须编制好切实可行的、严谨的操作规程。

九、人事部门会同车间必须对进入新建项目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需要外出培训学习的,由人事部门做出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对于新工艺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运行,达到灵敏可靠确保生产安全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采用双层管理、三级模式,既设备部门、安全部门双重登记本厂台帐,车间(部门)登记本单位台帐。

登记记录要体现每个安全部件所处的位置,安装日期、检验周期、维护保养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

按照国家有关规程、标准规定,需要定期检测检验的安全装置,设备部门应列入年度检修计划,所在单位应提前1个月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门提请主管科长同意后,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实施检测检验。

三、检修。

各使用安全装置的单位必须对所属安全装置按照设备部门下达的检修计划,按时进行检修,同时将检修情况做好记录。

电气、特种设备安全装置交由电工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四、维护保养。

各使用安全装置的单位必须做好日常运行记录、测试记录、检查记录,需要停机维护的必须停机维护,防止维护过程中发生事故。

五、特殊情况处理。

安全装置遇到紧急情况发挥作用后,使用安全装置的单位必须进行再检查、维护,需要更新的应更换,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实验。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制定本规定。

一、名词解释。

1、危害:

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危险:

是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总的说,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人体健康、导致疾病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或慢性损坏的因素。

3、较大危险危害因素:

是指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健康危害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危险危害因素。

二、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公司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为:

变配电室、生产储存使用酒精的岗位(部位)机械旋转裸露部位、临时电气维修时的电路控制配电箱、酒库等(按企业实际确定)。

三、安全规定

1、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安全管理部门和所在车间(部门)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在适合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人事(劳资)部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

职工健康体检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各车间(部门)全力配合。

4、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酒精储存使用场所,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车间(部门)全力配合。

职工守则

一、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自身安全生职责。

二、上下班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行车、机动车必须行驶在规定的路线内,横穿公路时,避让来往车辆。

三、上班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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