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洲集团总部大厦施工阶段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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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洲集团总部大厦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立洲集团总部大厦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立洲集团总部大厦

1.2建设单位:

福建立洲弹簧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

长乐北路岳峰附近

1.4监理范围:

工程施工阶段(不含二次装修)

1.5建筑面积:

约6万平方米

1.6工程预算:

约15000万元人民币

1.7合同工期:

720个日历天(计划2012年6月12日开工)

2.监理工作的范围

土建、水电、暖通、安防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3.监理工作内容

3.1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3.1.1质量控制原则:

3.1.1.1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3.1.1.2以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3.1.1.3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或经审查其分包资格不合格的分包人、供货单位,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及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供货任务;

3.1.1.4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3.1.1.5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商不得

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1.2质量控制关键点

3.1.2.1工程变更程序、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程序、开工审批程序等;

3.1.2.2施工技术指标、参数、技术经济指标等;

3.1.2.3施工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工艺流程、重要环节及隐蔽工程;

3.1.2.4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不成熟的方案、工序、工艺等;

3.1.2.5对后续工程中的设计或施工及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工序、环节、对象等;

3.1.2.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包括新人员(缺乏经验者)的部位或环节等;

3.1.2.7技术难度大、施工困难大的部位、工序、环节、对象等。

3.1.3.质量控制内容

3.1.3.1质量的事前控制

3.1.3.1.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难点,将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告业主,由业主提交给设计单位,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

②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③明确工程中有特殊要求时执行的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④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提出图纸中的技术难点。

3.1.3.1.2对施工场地的控制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3.1.3.1.3对分包人资格的审查内容:

①分包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②分包人的业绩;

③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对分包人资格的审查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分包人资格报审表”后,承包商与分包人签定分包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资格的确认不解除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3.1.3.1.4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①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在“合格分供方名册”内,对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要及时检验,核查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新材料要求有省级备案材料;必要时配合业主对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已确定订货厂家;

②对于需要进口的材料,应由国家商检部门的证明,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得用于工程上;

③对于进场的设备在安装前要按相应的技术说明书、设备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根据它们特点、特性以及在温度、湿度、防潮、防晒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进行存放、以保证其质量。

3.1.3.1.5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定: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下列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及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3.1.3.1.6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商(及其委托的)实验室进行考察:

①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②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③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④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⑤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1.3.1.7对施工机械、测量仪器等的质量控制

①审查承包商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性能指标等是否符合施工需要;

②对施工中使用的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衡器、计量装置、量具等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是否有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

③对直接危及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的施工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等,应按技术说明书、安装标准进行验收和安全检查。

需经劳动安全部门验收的应有验收合格手续。

3.1.3.1.8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掌握的原则:

A.程序要符合要求;

B.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部门和地方颁发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和规程,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C.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D.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

E.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F.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G.进度计划应优先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工、料、机进场计划应与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H.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I.环保、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②结合工程实际,要求承包商对涉及到专业性强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如:

桩基、基坑支护、幕墙等)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规定程序履行企业内部审批手续。

施工方案可随工程进展程度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着重检查其组织方式是否合理,是否与实际相适应,是否经济可行,质量、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得力。

③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商的责任。

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长、技术措施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承包商索赔的依据。

3.1.3.1.9对管理环境的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①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的组织机构;

②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③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1.3.2质量的事中控制

3.1.3.2.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

工程名称

控制要点

控制手段

1

工程测量定位

平面和水平控制网、龙门板、定位轴线、楼层标高

参与复测、复核成果

2

土方工程

基坑支护,基坑开挖范围、边线、高程,回填土质、厚度、密实度

符合设计要求,测量,盘站

3

桩基

桩位

测量

人工成孔质量;PHC成品桩质量

测量孔深、鉴别基底土质;检查成品桩外观质量、出厂合格证

桩身砼灌注;停压荷载、焊接间歇时间、桩顶的标高

核查材料质量、砼配合比计量、坍落度、盘站、见证试块留置;跟班压桩作业;检查量测

工程桩的动、静载试验

配合检测单位做试验

4

基础、地下室工程

轴线、标高,模板尺寸,支撑及刚度,

测量,量测,对照支撑设计方案

钢筋绑扎的规格尺寸、间距、搭接锚固长度、箍筋间距、钢筋保护层、桩顶(钢筋)伸入承台梁的长度

核查材料和焊接接头质量(核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抽样试验报告)、对照设计图纸进行隐蔽验收

砼搅拌、浇筑、运输、振捣、掺加剂、养护,后浇带处理,地下管线预留孔道及预埋件

核查材料质量、砼配合比计量、坍落度,见证试块留置,旁站,检查量测

5

主体钢筋砼工程

轴线、标高,模板尺寸,支撑及刚度,

测量,量测,对照支撑设计方案

钢筋绑扎的规格尺寸、间距、搭接锚固长度、箍筋间距、钢筋保护层,梁柱节点钢筋隐蔽

核查材料和焊接接头质量,对照设计图纸进行隐蔽验收,盘站

砼搅拌、浇筑、运输、振捣、掺加剂、养护,施工缝处理,预埋件

核查材料质量、砼配合比计量、坍落度,见证试块留置,旁站,检查量测

6

框间墙砌筑工程

组砌合理,灰浆饱满度,梁底砌法、构造柱处马牙搓,墙体拉结筋、标高、门窗洞口尺寸、预埋件及埋设管线

核查材料质量、砂浆配合比计量、见证试块留置,检查、量测

7

装饰装修工程

地面基层、面层平整度,标高、排水坡度

观察、检查、测量

门窗成品进场验收,玻璃尺寸、密封打胶、限位装置、安装、定位

观察、检查、测量,“三性”检测报告、隐蔽签证

内墙天棚粉刷砂浆配合比、腻子平整度、阴阳角

观察、检查、测量、

外墙饰面砖粘结力、嵌缝、排砖、色差、尺寸规格,涂料腻子平整度、

粘结力试验,观察、检查、测量

8

地下室、屋面防水工程

防水材料

核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抽样试验报告

防水层铺设,细部构造处理

巡查,旁站

屋面淋水试验

观察、检查、旁站

9

卫生间防水

防水材料,

核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抽样试验报告

上下管道根处、地漏处地面与墙面的交接、

盘站,做好闭水试验的检查

10

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管阀、消防栓、自动喷淋、水表、安装连接位置、排水管道伸缩节、检查口的朝向、高度,排水系统通水、给水系统水压试验

核查材料质量,观察、检查、试验、测量

1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开关箱、开关插座安装位置标高,线路穿管,绝缘、防雷接地,

核查材料质量,观察、检查、试验、测量

12

建筑智能集成系统工程

管线预留预埋、设备安装定位、线路连接、系统调试

核查材料质量,观察、检查、试验、测量

13

建筑节能工程

建筑节能围护结构现场实体、建筑节能系统节能性能性能

检查材料质量,检查,抽样试验,现场检测

3.1.3.2.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

1承包商在完成轴线、高程的测量放线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A4)》,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报验申请表。

2抓好工序管理,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采用试验、检验等手段对分项工程进行抽检、核查,隐蔽工程做好签认验收工作,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4对一般工序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和关键控制点(W、H点)进行旁站监督。

5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A.业主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C.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D.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E.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分析,指令承包方按多方商定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执行,并对处理过程进行检查;

A.对于质量事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并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共同协商处理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B.发生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

C.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将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完整记录归档,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

7严格执行对半成品、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1.3.3质量的事后控制

3.1.3.3.1组织分部工程中间交工、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①主要分部工程验收:

地基基础(含桩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承包商应在验收前三天将工程验收申请报验单(附:

承包商工程质量自评报告)提交项目监理人,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承包、设计、勘察、质监站等共同进行验收,。

②单位工程完工,达到合同、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商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编制监理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③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④对于需要进行试运转的分项(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共同对设备的试运转进行验收。

3.1.3.3.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监理资料进行整理。

3.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3.2.1造价控制的关键点

3.2.1.1合同价、决算的审查;

3.2.1.2计量支付的程序、方法与审批;

3.2.1.3工程变更的程序与审批;

3.2.1.4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

3.2.1.5设计、施工中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引起的造价与投资的变化;

3.2.1.6材料的采购与支付环节。

3.2.2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做好计量和计价,并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

3.2.2.1造价事前控制:

3.2.2.1.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重点。

3.2.2.1.2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督促业主如期提交施工现场等,使承包商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

3.2.2.1.3按合同要求,督促业主按期地供应由业主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到现场。

3.2.2.1.4按合同要求,督促业主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3.2.2.2造价事中控制:

3.2.2.2.1按合同规定,及时签复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

3.2.2.2.2施工中主动配合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等协调工作。

3.2.2.2.3工程变更要慎重,事前应预分析其技术经济合理性。

3.2.2.2.4严格控制造价增加的签证。

凡涉及造价增加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材料代用等的签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业主审批后方可有效。

3.2.2.2.5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每月25日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会同承包商对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量,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格工程量予以计量。

3.2.2.2.6检查、监督承包商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3.2.2.2.7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3.2.2.3造价事后控制:

3.2.2.3.1开工时认真审查施工预算。

3.2.2.3.2按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处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和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单,作为工程合同价增减的主要依据。

3.3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

3.3.1进度控制关键点:

3.3.1.1设计或施工的前期资料或施工场地的交付工作与时间;

3.3.1.2工程项目建设资料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资金、信息等)及其数量、质量和时间;

3.3.1.3进度计划中所有可能的关键路线上的各种操作、部位及工序;

3.3.1.4设计、施工中的薄弱环节,难度大、困难大或不成熟的工艺,可能会导致工程延误的事件;

3.3.1.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人员、新机械的部位或环节;

3.3.1.6进度计划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的程序。

3.3.2进度控制的内容:

3.3.2.1进度的事前控制

3.3.2.1.1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3.2.1.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月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每月25日将“月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3.2.2进度的事中控制

3.3.2.2.1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

3.3.2.2.2记录和分析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图纸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施工管理、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3.3.2.2.3通过下达监理指令、召开工地例会、专题协调会议等途径,督促承包商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3.3.2.2.4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人应指令承包商采取纠偏措施;

3.3.2.2.5项目监理机构应通过监理月报等形式,定期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特别是对业主原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各种因素,要及时地提出建议。

3.3.2.3进度的事后控制

3.3.2.3.1及时组织验收工作,以保证下一阶段施工的顺利开展。

3.3.2.3.2处理工期方面的索赔与反索赔。

3.3.2.3.3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3.3.2.3.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3.4合同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条款,并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承包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业主和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

3.4.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3.4.1.1工程暂停令与复工

3.4.1.2工程变更的处理

3.4.1.3费用索赔的处理

3.4.1.4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处理

3.4.1.5按有关要求协助或配合做好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3.4.2合同管理的主要途径

3.4.2.1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文件,加强对施工各方面情况的了解。

3.4.2.2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实施监理,决不能因自己的失职或过失给承包商带来索赔机会和理由。

3.4.2.3督促各方按合同办事。

3.4.2.4做好记录,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处理各项事宜。

3.4.2.5处理索赔事宜,必须科学、公正、公平。

3.5施工阶段合同内各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的协调:

3.5.1重视与加强同业主、承包方的协调与联系工作,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3.5.2对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确保合同顺利地实施。

3.5.3主持与参与由业主、承包商等所参加的工地(工作)例会,使参加各方能够沟通情况,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各项事宜。

3.5.4通过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专门问题。

3.5.5召开监理内部例会,使监理内部人员能够交流,研究工作情况,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6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查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的签发的《施工许可证》等。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工地应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防火责任人、专职工地安全员的任命书。

4、督促并查验施工单位按要求在现场张挂“五牌一图”,“五牌一图”是:

施工标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

6、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施工单位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是否齐全。

应有如下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6.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3安全教育制度;

6.4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6.5许可证、准用证、使用证检查验收制度;

6.6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6.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8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6.9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6.10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职工奖励、处罚制度。

7、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施工单位在该工程进行的各种专业施工应具有的技术安全规范、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如常用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及基坑工程、土石方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工程、砌砖、抹灰工程,及电、气焊作业等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文件。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9、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1、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

12、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有关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3、查验施工单位应有的设备经相关主管部门检验后颁发的《许可证》、《准用证》、《使用证》等及其有效性。

13.1查验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后,必须具有经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签证并由安全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及签发《准用证》方可使用,顶升、加高后由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13.2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立网、平网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3.3查验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应具有由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并签发《使用证》,《使用证》应挂在机械设备机具上。

13.4查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手续。

13.5查验模板工程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具有施工单位安技部门签发的验收手续。

查验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准用证》、《使用证》和办理安全检验手续的应立即通报施工单位整改处理。

14、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4.1特种作业人员为:

电工、焊(割)工、架子工、外用电梯司机、塔吊司机、司索工、起重指挥、大中型机械操作手等。

14.2查验施工单位在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名册,并查验其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操作证有效。

14.3在工地抽查正在作业的特种作业工人,对照名册查验有否弄虚作假,无证上岗等现象。

15、促查验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15.1督促施工单位对新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对变更工种工人的新工种安全技术教育。

15.2督促施工单位在节假日前后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5.3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各种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15.4检查有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和执行情况,检查进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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