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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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教案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1课时 法不可违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2.能力目标

◆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

3.知识目标

◆知道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

重点:

认清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

难点: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导入新课】

情境导入:

2016年7月25日

,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上将军衔,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思考:

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到法律的惩罚说明了什么?

教师:

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法就要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

这也是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法不可违。

【讲授新课】

一、违法无小事

1.阅读教材P46运用你的经验,回答:

(1)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答案提示:

(1)小勤不懂法,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实施了违法行为。

(2)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小勤可以多了解法律,明确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2.教师: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3.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和P48相关链接,回答:

(1)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

造成哪些危害?

行为人落得什么结果?

(2)什么是违法行为?

(3)根据这三个案例和教材知识,回答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别类别?

答案提示:

(1)朱某拾到苏某的手表拒不返还,违反了物权法,给苏某造成了财产损失,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苏某的手表;李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破坏了体育馆的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罚;赵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影响社会的稳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3)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学生分组回答,互相点评。

5.教师:

同学们回答、总结得非常好。

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6.教师:

根据上述3个镜头,我们一起来完成下图表格内容,并思考回答问题。

(1)根据“对社会的危

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种?

(2)从“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答案提示:

(1)违法行为又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

(2)不同的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7.教师: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称为犯罪。

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8.教师举例:

酒驾与醉驾,前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即一般违法行为;而醉驾则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

以此为契机,号召班上同学监督父亲“开车不饮酒”。

9.举例:

1.行政违法行为,如工商登记干部吃拿卡要,对申请符合颁发工商执照的刁难不发。

2.民事违法行为,如堵住邻居的排水管道,不让雨水从自家屋边流过,违反相邻权。

3.刑事违法行为,如A偷B家现金5万元,侵犯公民合法的财产权。

10.过渡:

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我们青少年与社会接触比较少,接触的法律事件不多。

但我们也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做到防微杜渐。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1.阅读教材P49探究与分享,回答:

想一想,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答案提示:

学生据实回答即可。

2.教师: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明知没有发生险情,而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此引起社会混乱、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险情是指水灾、火灾、车祸、地震、塌方、匪警、疫情等危急情形。

比如为了寻开心,无事拨打匪警、火警电话,造成消防车、警车徒劳

奔忙,干扰这些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影响正常出警和抢险。

这种行为无论是否达到目的,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受到治安处罚。

3.阅读教材P50探究与分享,回答:

根据你的经验,上述行为违法吗?

说说你的理由。

答案提示:

镜头一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给买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卖方的信誉度降低,影响双方继续进行合作。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镜头二中照相馆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镜头三中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4.教师:

这三则事例都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5.教师: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那么我们应如何远离这些违法行为呢?

答案提示:

学生据实回答自己的观点即可。

6.教师:

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7.

习题精练

(1)下列按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排列的是(A)

①骑自行车闯红灯 ②拾获遗失物不归还失主 ③偷窃铁路物资 ④欠债不还 ⑤结伙长期作恶

⑥越境走私

A.②④/①③/⑤⑥   B.①④/③⑤/②⑥

C.①②/③④/⑤⑥D.②③/①⑥/④⑤

(2)在现代社会,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坚持底线思维,要求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下列选项符合底线思维要求的是(C)

A.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B.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C.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D.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违法行为及其种类,知道了身边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懂得了违法无小事,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教学至此,敬请使用学案同步训练部分。

第2课时 预防犯罪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

2.能力目标

◆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逐步形成分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

力。

3.知识目标

◆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重点:

犯罪的基本特征。

难点:

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导入新课】

1.情境导入:

同学们,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刑罚处罚。

本节课首先我们学习下面3个触犯刑法的案例。

2.展示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思考:

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

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3.教师:

(幻灯片展示或者直接朗读)

(10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材料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过渡:

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节课

即将学习的内容——预防犯罪。

【讲授新课】

一、了解罪与罚

1.阅读教材P52—53内容,回答:

(展示问题)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

2.教师总结:

(1)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3.阅读教材P53相关链接及探究与分享,回答:

(1)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2)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答案提示:

(1)通过对比上述行为,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殴打他人的行为造成的危害不同,违反的法律以及受到的处罚也不同。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的是治安管理

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同样是殴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捡拾他人财物归还时索要酬金的行为和捡拾他人财物拒不归还的行为。

4.教师: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5.阅读教材P54探究与分享,回答:

查找资料并与同学讨论:

王某有哪些违法行为?

是否构成犯罪?

答案提示:

王某殴打杜某致其轻微伤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开走杜某的出租车行为属于抢劫行为,构成犯罪。

6.教师: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

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

②违反的法律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③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

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处令计划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本案中,令计划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应受什么处罚?

(2)对令计划的处罚中,哪些是主刑?

哪些是附加刑?

答案提示:

(1)犯罪;刑罚。

(2)主刑:

无期徒刑;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教师: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P54相关链接了解我国刑罚体系示意图。

9.过渡:

前面我们了解了刑法严酷的处罚结果,接下来我们来学习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三、加强自我防范

1.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回答:

(1)有人说,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2)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3)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

答案提示:

(1)阅读P55相关链接可知,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观点是错误的。

(2)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

原因:

自己道德水平低;法治观念淡薄;自制力差;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抵制诱惑等。

(3)启示:

(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2.教师:

同学们的回答都不错,陈某的经历告诉我们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3.教师:

俗话说:

“勿以恶小而为之。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学习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4.阅读教材P56相关链接,完成下列问题。

  

(2)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学生分组完成问题,老师点评。

答案提示:

(1)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5.阅读教材P56阅读感悟,回答:

读了父亲给儿子的信,你从中明白了什么?

答案提示:

学生据实回答即可。

6.教师:

这封信告诉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认识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明白了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应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教学至此,敬请使用学案同步训练部分。

 

第3课时 善用法律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增强依法律己、依法维权、依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2

.能力目标

◆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知识目标

◆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懂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要硬拼,而要智斗。

重点:

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难点:

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导入新课】

教材导入:

阅读教材P57运用你的经验,回答:

(1)你对此事的看法是什么?

(2)如果你是小华的朋友,你会怎样帮助他讨回公道?

答案提示:

(1)搜身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批准,非由执法人员执行,任何人不得对他人进行搜身。

商场保安无搜身的权利,如果商场怀疑顾客,可以报警,由民警依法搜查,而不能擅自对顾客进行搜身。

(2)“我”会选择当场报警或者事后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经营者对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教师:

保安的行为是侵犯小华权利的表现。

我们如果是小华的朋友,可以告诉他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

这个事例也告诉我们——要善用法律。

一、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

1.阅读教材P58探究与分享,回答:

(1)为什么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村民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你从这两则事例中明白了什么?

答案提示:

学生只要从正面谈到违法要受惩罚,要依法

维权即可。

2.教师:

王某纠集他人将打伤自己弟弟的李某打成重伤,违反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村民们依照法律规定同村干部论理、论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以看出,非法维权受惩罚,依法维权终受益。

3.教师: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应

学会依法维权。

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阅读教材P58—59阅读感悟,回答:

(1)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2)上个事例中的王某应该如何帮弟弟维权?

答案提示:

回答出合法手段即可。

5.教师: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了解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律师的职责、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寻求国家救济的做法。

王某可以与李某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向派出所报案等。

6.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回答:

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答案提示:

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7.教师:

同学们的回答正确,下面我们来学习诉讼的相关内容:

①含义:

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2)特点:

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③使用情况:

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④三种类型: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二、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1.活动一:

见义勇为是责任

(展示材料)

小周是小区保安。

一天,他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伏,并将其交给民警。

因此,他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观点一:

小周的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

群众

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观点二:

如果他在与歹徒搏斗时把歹徒撞伤了,他就不会获得光荣称号了。

思考与讨论:

请你对这两个观点发表看法。

答案提示:

学生正面回答出自己的观点即可。

(分组讨论回答)

2.教师: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

3.活动二:

智勇双全斗歹徒

(展示材料)

材料一:

在武汉,有一个10岁女孩被3名歹徒劫持后,利用歹徒吃夜宵之机,趁歹徒不备,一面向饭店老板暗指3名歹徒,一面表情痛苦地用双手卡自己的脖子,老板明白后立即设法报警,几分钟后,3名歹徒被民警抓获。

材料二:

3月14日晚7点20分左右,15岁的小张用手机打着电话,沿和平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子往虎门巷华谊苑小区里面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一名男子尾随其后。

走到巷道一黑暗处

时,尾随而来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将其抵住,让其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小张将手机和钱包递给了对方。

看到钱包里总共只有7元零钱,持刀男子心有不甘,继续挟持着小张往小区里面走。

快到小区入口的值班岗亭时,看到里面有2名保安正在值班,小张对持刀男子说:

“我有个包裹在岗亭里,要去取一下。

”持刀男子觉得顺便再劫个包裹也不枉此行,于是他放开了小张,让他走进了岗亭,自己站在不远处等候。

来到保安身旁,小张低声将自己遭遇持刀抢劫的经历告诉了保安,让其立即报警求援。

随后,2名保安出门叫住持刀男子,趁其不备将其制伏,并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巡逻民警。

后经审讯,持刀男子姓吴,贵阳市人,今年24岁。

对于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吴某供认不讳。

说起被擒经过,吴某表示,他见受害人整个过程中都比较配合,根本没料到他会以取包裹的名义向保安求助,以至于保安来到他身旁都毫无防备。

(1)两则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

(2)面对歹徒行凶,你会怎么做?

(学生分组讨论)

答案提示:

(1)作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犯罪。

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面对歹徒行凶,“我”会:

①设法稳住歹徒。

②记住歹徒相貌。

③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当我们遭遇违法犯罪时,首先要观察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

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宜与犯罪分子硬碰硬,而要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课堂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了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懂得了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未成年人,在面对违法犯罪时,不仅要勇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

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教学至此,敬请使用学案同步训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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