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179035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0.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评估实施细则.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评估实施细则.docx

《评估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评估实施细则.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评估实施细则.docx

评估实施细则

附件2

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实施细则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1.各地区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机构。

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中医科,有条件的成立中医药管理局。

(考核按要求执行县的数量)

30

 

1.查阅政府文件、政府预决算.拨款凭证、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

2.访谈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

1.未成立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机构的扣15分。

2.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中医科的数量不达标扣15分。

2.制定本地区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或方案。

20

未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不得分。

3.召开会议对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层层签订《目标承诺书》。

20

1.未召开相关会议的,扣10分。

2.未签订《目标承诺书》,扣10分。

★4.本地区有专项经费用于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30

无专项经费不得分。

5.本地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20

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未执行的,每项扣2分;执行不力的,酌情扣分(每项最少扣1分)。

★6.对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督查。

30

未进行督查的不得分。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7.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

(本地区机构占比)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基层医疗机构。

3.现场考核2名中医药人员。

1.机构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与卫生计生部门提供信息不符不得分。

8.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参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

(本地区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

20

1.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每个机构扣5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9.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

(本地区中医类别医师占比)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基层医疗机构。

3.现场考核2名中医药人员。

1.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达标,每个机构扣10分。

★10.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未达到20%,每个机构扣10分。

11.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本地区机构建设率)

20

1.机构建设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每个机构扣5分;未体现中医药文化氛围,每个机构扣2分。

★12.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少于6种,每个机构每少1种扣1分;中医药服务技术操作不规范,扣0.5分。

三、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13.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

(本地区机构占比)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基层医疗机构。

3.现场考核2名中医药人员。

1.机构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与卫生计生部门提供信息不符不得分。

14.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本地区机构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

20

1.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每个机构扣5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15.本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

(本地区中医类别医师占比)

30

1.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达标,每个机构扣10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三、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16.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基层医疗机构。

3.现场考核2名中医药人员。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未达到20%,每个机构扣10分。

17.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本地区机构建设率)

20

1.机构建设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每个机构扣2分;未体现中医药文化氛围,每个机构扣2分。

★18.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少于6种,每个机构每少1种扣5分;中医药服务技术操作不规范,每人扣2分。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19.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

(本地区机构占比)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基层医疗机构。

3.现场考核2名中医药人员。

1.机构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与卫生计生部门提供信息不符不得分。

★20.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医师配备不达标,每个机构扣10分。

21.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本地区机构配备率)

10

1.机构配备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每个机构扣2分。

22.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1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每低于标准1%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每个机构扣2分;中医药服务技术操作不规范,每人扣1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五、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3.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

(本地区机构占比)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基层医疗机构。

3.现场考核1名中医药人员。

1.机构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与卫生计生部门提供信息不符不得分。

★24.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医师配备不达标,每个机构扣10分。

25.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本地区机构配备率)

10

1.机构配备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每个机构扣2分。

26.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1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每低于标准1%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每个机构扣2分;中医药服务技术操作不规范,每人扣1分。

六、服务量逐年上升。

★2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

(本地区服务量占比)

3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4个基层医疗机构。

1.服务量占比不达标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未达标,每个机构扣5分;“十二五”期间中医药服务量未明显上升,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28.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2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县级中医医院和2个县级综合医院。

1.建设医院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无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每个机构扣5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29.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联互通。

(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10

1.医院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开展信息化建设,每个机构扣2分;已开展,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30.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加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和“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项目建设力度,至少建设1个省级重点、2个地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使其具备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基本临床业务能力。

(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县级中医医院和2个县级综合医院。

1.医院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开展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每个机构扣2分;已开展,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31.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水平。

(本地区达标率)

20

1.中医医院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达到二甲标准,每个机构扣5分。

32.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部(科)中药房建设。

(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10

1.医院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中医部(科)、中药房,每个机构扣2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八、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

33.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本地区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设置率)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县级中医医院和4个基层医疗机构。

1.基层指导科设置率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基层指导科,每个机构扣2分;已设置,未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34.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

(本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县数)

10

1.开展试点工作的县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开展试点工作,每个机构扣2分。

35.所有县(市、区)建有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并纳入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具备远程会诊和远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功能。

(本地区建设并入网的基地数)

10

1.建设并入网的基地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建立基地,每个机构扣2分;已建立,未纳入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未开展远程会诊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36.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掌握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10

1.机构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种类少于标准要求的,每个机构扣2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九、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

37.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开展市(地)数)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4个基层医疗机构。

1.开展市(地)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开展管理工作,每个机构扣2分。

38.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本地区人员占比)

20

1.人员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人员占比未达标,每个机构扣5分。

39.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本地区人员占比)

20

1.人员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人员占比未达标,每个机构扣5分。

40.实施“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培训中医药师承人才,开展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本地区任务落实情况)

10

1.未开展“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的扣4分。

2.未开展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扣3分。

3.未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扣3分。

十、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41.参合县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本地区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的参合县占比)

10

1、查阅医保相关文件。

2.实地考察2个县级中医医院。

3.访谈相关部

门负责人。

1.提高报销比例的参合县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提高报销比例,每个机构扣2分。

42.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未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43.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未制定相关政策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十一、在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44.所有县(市、区)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本地区按要求执行的县(市)占比)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2个县级中医医院。

3.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

1.按要求执行的县(市)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未保留中药饮片差价政策,或实行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但政府补偿不到位,扣10分。

3.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45开展《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本地区按要求执行的县占比)

10

1.按要求执行的县(市)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按要求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每个机构扣2分。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46.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

3.访谈。

1.未制定相关政策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47.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未制定相关政策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48.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未制定相关政策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十三、加强基层中药监督管理。

49.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策措施。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4个基层医疗机构。

3.访谈。

1.未制定相关政策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措施未落实,每个机构扣2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50.组织开展中药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中成药采购行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中药饮片、中成药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核,严禁从中药材专业市场等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处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采购和使用假劣中药。

(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未开展中药质量监管专项活动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中药饮片、中成药采购行为不规范,每个机构扣2分;中药饮片、中成药供货单位资质审核不规范,每个机构扣2分;发现从中药材专业市场等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处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本项不得分;每发现一味假劣中药扣1分。

十四、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51.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预防保健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

(本地区中医医院中医预防保健科建设数)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检查2个县级中医医院和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医院数不达标,每少1个扣1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设置基层指导科,每个机构扣2分;已设置,未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52.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本地区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占比)

10

1.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居民健康档案体质辨识比例未达标,每个机构扣2分;比例已达标,未呈现逐年提高趋势,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53.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要求,开展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国家要求。

(本地区目标人群覆盖率)

10

1.目标人群覆盖率不达标的不得分。

2.实地督查机构目标人群覆盖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每个机构扣2分;中医药健康管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十四、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54.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本地区开展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占比)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检查2个县级中医医院和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开展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占比不达标,每低于标准1%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不达标,每个机构扣2分。

十五、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55.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的行政村。

(本地区覆盖率)

1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考察4个基层医疗机构。

3.调查访谈30名城乡常住居民。

1.覆盖率不达标,每项指标每低于标准5%扣2分。

2.实地督查机构未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每个机构扣5分;有一人不知晓或不满意,扣0.5分。

56.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5%以上的社区。

(本地区覆盖率)

10

57.采取多种形式将中医药文化知识送进家庭,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的家庭。

(本地区覆盖率)

10

注:

1.评估指标中标注“★”号的为重点指标。

2.评估指标7、13、19、23中所提“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

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

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3.评估指标12、18、22、26中所提“预防保健服务”,是指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4.评估指标27中所提“中医药服务量”,是指中医门诊总量,包括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处方量和中医非药物治疗量。

5.不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县(市、区)相关指标的赋分,以及“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等实施责任主体不在接受督查地区的非强制性指标的赋分,可采取转换

法核定分数。

如,某地区不需评估的指标总分值为300分,其最后得分为:

1000×其他指标的评估得分/(1000-300)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