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223431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x

K12学习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述

  一、税务会计的概念1.税务会计

  基础:

财务会计

  依据:

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基本原理和方法:

会计学

  方式:

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对纳税主体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即纳税主体涉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联系:

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

  税务会计资料财务会计。

区别:

税务会计提供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目标和缴纳等税务信息对象核算基础税务资金的运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策需求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的决3.税务会计的特点:

法律性、融合性、筹划性二、税务会计的目标

  1.总体目标:

提高经济效益。

  2.具体目标:

依法纳税;  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三、税务会计的模式

  1.立法背景角度:

立法会计、非立法会计、混合会计

  2.税制结构角度:

所得税为主体、流转税为主体、二者并重的税务会计四、税务会计的对象:

  概括地说,是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即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

  1

  补和罚没等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

  具体而言,就是税务会计要素,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1.计税依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又称税基。

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款是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的乘积。

  2.应纳税额:

又称应缴税额,它是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的乘积。

3.应税收入:

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因此,也可称为法定收入。

  4.扣除费用:

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5.应税所得额:

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两个税务会计等式:

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

  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

  前者适用于所得税,后者适用于所有税种。

五、税务会计的方法1.纳税计算方法;2.纳税调整方法;3.纳税申报方法;4.纳税筹划方法。

六、税务会计基本假设

  1.纳税主体假设:

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年度会计核算假设:

这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假设。

各国税制都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

3.持续经营假设4.货币时间价值假设七、税务会计一般原则1.法定性原则2.修正的应计制原则3.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4.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5.配比原则

  2

  6.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第二章纳税筹划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狭义的纳税筹划:

节税

  广义的纳税筹划:

避税及税负转嫁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1.非违法性:

是纳税筹划区别于偷税行为的基本特征

  2.超前性:

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

纳税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

3.综合性:

纳税筹划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局部和整体利益4.时效性

  三、纳税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1.在行为性质上:

偷税是公然违反税法、与税法对抗的一种行为。

2.在法律后果上:

偷税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制裁。

  3.在对税法的影响上:

偷税是纳税人的一种藐视税法的行为,偷税成功与否和税法的科学性关系不大。

  四、纳税筹划与避税、节税的关系避税的构成要件:

(1)纳税义务尚未产生;

  

(2)通过不为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行为对其交易进行安排;  (3)导致纳税义务不产生或者减轻纳税义务。

狭义的纳税筹划=节税

  广义的纳税筹划=节税行为+避税行为1、性质偷税违法,不合理避税非违法,不合理纳税义务发生前节税合法,合理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能获得长期经济利益对微观有利对宏观有利2、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后损失大(金钱、声誉)只能获得短期经济利益3、效果对微观无利对宏观无利对微观有利有利?

无利?

3

  4、政府态度坚决打击和惩罚5、发展趋势越来越少五、纳税筹划的意义

  反避税越来越多保护、鼓励和倡导越来越多宏观层面:

1、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3、有利于国家不断地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

  微观层面:

1、促进纳税人会计管理水平提高

  2、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3、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

  六、纳税筹划的原则1.守法原则

  2.经济原则:

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纳税筹划经济利益=筹划后的经济利益-筹划的经济成本(风险)3.综合原则:

综合兼顾各税种以及纳税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适时调整原则:

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而适时调整。

七、纳税筹划的目标

  基本目标:

就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其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

具体目标:

(1)实现涉税零风险

  

(2)纳税成本最低化(3)税收负担最低化

  第三章增值税会计与筹划

  一、增值税的税制要素性质:

价外税

  特点:

不重复征税;既普遍征收又多环节征收;若同种产品售价相同则其税负相同。

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

不达不征税、达则全部征税免征额:

征收超过免征额部分。

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4

  一般范围:

在我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视同销售:

  1、手续费方式或视同自购自销方式的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2、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下的不同县市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3、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5、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对外捐赠兼营:

兼营不同征收率或税率货物或服务,从高征收率或税率混合销售:

销售额和运费均按17%计税不征税范围:

  1、无偿提供铁路、航空运输服务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等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税税率、征收率1、税率

  17%: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13%:

销售民生农业相关货物

  11%: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和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

  6%:

销售转让无形资产;提供增值电信业务、金融、生活服务;现代服务

  零税率:

出口税率为零或跨境应税服务税率为零2、征收率和预征率

  3%征收率:

销售旧物、提供建筑、公交运输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5%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取得的不动产非自建时须从销售额总减去作价后的余额2%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3%预征率:

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5%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

  5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述

  一、税务会计的概念1.税务会计

  基础:

财务会计

  依据:

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基本原理和方法:

会计学

  方式:

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对纳税主体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即纳税主体涉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联系:

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

  税务会计资料财务会计。

区别:

税务会计提供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目标和缴纳等税务信息对象核算基础税务资金的运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策需求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的决3.税务会计的特点:

法律性、融合性、筹划性二、税务会计的目标

  1.总体目标:

提高经济效益。

  2.具体目标:

依法纳税;  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三、税务会计的模式

  1.立法背景角度:

立法会计、非立法会计、混合会计

  2.税制结构角度:

所得税为主体、流转税为主体、二者并重的税务会计四、税务会计的对象:

  概括地说,是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即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

  1

  补和罚没等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

  具体而言,就是税务会计要素,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1.计税依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又称税基。

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款是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的乘积。

  2.应纳税额:

又称应缴税额,它是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的乘积。

3.应税收入:

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因此,也可称为法定收入。

  4.扣除费用:

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5.应税所得额:

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两个税务会计等式:

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

  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

  前者适用于所得税,后者适用于所有税种。

五、税务会计的方法1.纳税计算方法;2.纳税调整方法;3.纳税申报方法;4.纳税筹划方法。

六、税务会计基本假设

  1.纳税主体假设:

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年度会计核算假设:

这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假设。

各国税制都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

3.持续经营假设4.货币时间价值假设七、税务会计一般原则1.法定性原则2.修正的应计制原则3.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4.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5.配比原则

  2

  6.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第二章纳税筹划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狭义的纳税筹划:

节税

  广义的纳税筹划:

避税及税负转嫁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1.非违法性:

是纳税筹划区别于偷税行为的基本特征

  2.超前性:

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

纳税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

3.综合性:

纳税筹划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局部和整体利益4.时效性

  三、纳税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1.在行为性质上:

偷税是公然违反税法、与税法对抗的一种行为。

2.在法律后果上:

偷税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制裁。

  3.在对税法的影响上:

偷税是纳税人的一种藐视税法的行为,偷税成功与否和税法的科学性关系不大。

  四、纳税筹划与避税、节税的关系避税的构成要件:

(1)纳税义务尚未产生;

  

(2)通过不为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行为对其交易进行安排;  (3)导致纳税义务不产生或者减轻纳税义务。

狭义的纳税筹划=节税

  广义的纳税筹划=节税行为+避税行为1、性质偷税违法,不合理避税非违法,不合理纳税义务发生前节税合法,合理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能获得长期经济利益对微观有利对宏观有利2、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后损失大(金钱、声誉)只能获得短期经济利益3、效果对微观无利对宏观无利对微观有利有利?

无利?

3

  4、政府态度坚决打击和惩罚5、发展趋势越来越少五、纳税筹划的意义

  反避税越来越多保护、鼓励和倡导越来越多宏观层面:

1、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3、有利于国家不断地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

  微观层面:

1、促进纳税人会计管理水平提高

  2、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3、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

  六、纳税筹划的原则1.守法原则

  2.经济原则:

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纳税筹划经济利益=筹划后的经济利益-筹划的经济成本(风险)3.综合原则:

综合兼顾各税种以及纳税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适时调整原则:

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而适时调整。

七、纳税筹划的目标

  基本目标:

就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其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

具体目标:

(1)实现涉税零风险

  

(2)纳税成本最低化(3)税收负担最低化

  第三章增值税会计与筹划

  一、增值税的税制要素性质:

价外税

  特点:

不重复征税;既普遍征收又多环节征收;若同种产品售价相同则其税负相同。

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

不达不征税、达则全部征税免征额:

征收超过免征额部分。

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4

  一般范围:

在我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视同销售:

  1、手续费方式或视同自购自销方式的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2、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下的不同县市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3、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5、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对外捐赠兼营:

兼营不同征收率或税率货物或服务,从高征收率或税率混合销售:

销售额和运费均按17%计税不征税范围:

  1、无偿提供铁路、航空运输服务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等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税税率、征收率1、税率

  17%: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13%:

销售民生农业相关货物

  11%: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和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

  6%:

销售转让无形资产;提供增值电信业务、金融、生活服务;现代服务

  零税率:

出口税率为零或跨境应税服务税率为零2、征收率和预征率

  3%征收率:

销售旧物、提供建筑、公交运输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5%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取得的不动产非自建时须从销售额总减去作价后的余额2%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3%预征率:

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5%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