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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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抢救技术…………………………………………………………………………6
9保护设施……………………………………………………………………………6
9.1设立保护标志……………………………………………………………………6
9.2驳岸………………………………………………………………………………6
9.3护栏………………………………………………………………………………6
9.4支撑………………………………………………………………………………6
9.5棚架………………………………………………………………………………6
9.6防雷设施…………………………………………………………………………6
10自然灾害的防范…………………………………………………………………6
10.1防台防汛………………………………………………………………………7
10.2积雪处理…………………………………………………………………………7
10.3冰冻预防…………………………………………………………………………7
10.4抗旱措施…………………………………………………………………………7
11管理办法…………………………………………………………………………7
11.1技术培训与交流…………………………………………………………………7
11.2巡视制度…………………………………………………………………………7
11.3养护计划…………………………………………………………………………8
11.4古树名木档案……………………………………………………………………8
本规程用词说明………………………………………………………………………8
附录一………………………………………………………………………………9
附录二………………………………………………………………………………12
附录三………………………………………………………………………………14
附录四………………………………………………………………………………15
附录五………………………………………………………………………………16
附录六………………………………………………………………………………17
附录七………………………………………………………………………………18
附录八………………………………………………………………………………19
1总则
1.1为加强本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以下简称古树名木)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的养护行为,发挥古树名木应有的效应和价值,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和复壮的树木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3本规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等制定。
1.4古树名木保护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1.5本规程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术语
2.1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and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2.2古树后续资源potentialresourceofoldtrees
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一百年以下的树木。
2.3一级保护古树
名木以及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古树。
2.4古树名木复壮historicaltreeandfamouswoodspeciesrejuvenation
对古树名木采取改善生长环境条件等技术措施,以达到增强树势、促进生长的目的。
2.5古树名木保护区conservationspotsofoldandhistoricaltrees
古树名木保护区是指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的区域;
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区是指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的区域。
2.6根系分布区distributingdistrictoftreeroots
指树木根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伸展所形成的地下空间区域。
2.7土壤有害物质soilpoisonoussubstance
指土壤中含有过量盐、碱、酸、重金属、苯等对植物生长不利的物质。
2.8土壤有机质soilorganicmatter
指土壤中动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
单位用克/千克(g/kg)表示。
2.9土壤容重(土壤密度)soilbulkdensity
指土壤在自然结构状态下,单位容积内干土重。
单位用兆克/立方米(Mg/m3)表示。
2.10土壤通气孔隙度soilaerationporosity
指在土壤孔隙中,没有毛管作用,但通透良好的部分(一般指直径大于0.1mm的孔隙)所占的比例。
用(%)表示。
2.11观测井observationwell
指在古树名木保护区附近,人工开挖用于观察或测定地下水位和pH值的井。
一般深度为120~180cm,直径为20~30cm。
3土壤保护与改良
3.1土壤测试
一级保护的及衰弱的古树名木,宜定期对其生长的土壤进行pH值、土壤容重、土壤通气孔隙度、土壤有机质含量等指标的测定。
若不符合土壤指标要求,且古树名木长势减弱,则应制定相应的改良方案,经确认后进行土壤改良。
3.2施肥原则
施肥应根据古树名木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等条件而定。
对生长濒危的古树名木施肥应慎重。
3.3施肥方法
一般应在冬季施腐熟有机肥;
开花结果类树种可在花果期后追施含磷钾的颗粒肥。
冬施有机肥可沟施也可穴施。
应先探根,再在吸收根附近均匀挖3~4条长宽深为50×
25×
30(cm)的辐射状沟或直径5~10cm、深30~50cm、穴距60~80cm的穴洞;
施肥位置应每年轮换。
3.4其他保护技术
当古树名木根部土壤出现空洞时,应及时填充土壤;
当根部须根裸露时,应及时覆土,覆土厚度应为3~5cm。
填充或覆盖用土应选用富含有机质的疏松土壤,如山泥、泥炭等。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裸露表土,可放置覆盖物。
如陶粒、泥炭等。
也可种植地被植物。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原先采用硬质铺装材料的,应改用透气铺装材料。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严禁倾倒、填埋水泥、石灰、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4灌溉与排水
4.1灌溉
古树名木一般不进行灌溉。
4.2排水
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应有与环境相协调的自然或管道排水系统。
大雨后积水应在1小时内排除;
暴雨后积水应在2小时内排除。
4.3观测井设置
凡长势衰弱或保护区附近进行施工的古树名木,应在保护区边缘设立2~3个水位观测井。
应每天或隔天测量水位,根据施工情况测试pH值,并做好记录。
若水位不正常或pH值变化明显,应查找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解决。
4.4土壤标高
必须保持古树名木树干根颈部的原有土壤标高,周边土壤标高应略低于树干根颈部。
5有害生物的控制和环境保护
5.1有害生物的控制
5.1.1原则
加强监测,综合治理。
5.1.2监测
加强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对在巡视中发现的有害生物应做好调查记录,及时上报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
5.1.3重点控制的有害生物种类
食叶性害虫如刺蛾类;
刺吸性害虫如蚧虫类;
钻蛀性害虫如白蚁、天牛类;
节肢动物如鼠妇;
侵染性病害如煤污病等。
5.1.4有害生物的控制方法
白蚁危害银杏、广玉兰、香樟、悬铃木、桂花等;
可采用毒铒法,施药时间为5~9月份白蚁活动期。
天牛危害胡颓子、柚树、悬铃木、枫杨等;
可采用毒扦、药剂灌注或人工钩除等方法。
松红蜡蚧危害雪松;
红蜡蚧危害枸骨、桂花、香樟等;
日本壶蚧危害广玉兰、香樟等。
松红蜡蚧、红蜡蚧防治时间一般在6月上中旬,日本壶蚧防治时间一般在5月上中旬。
喷施药剂可选择花保等无公害药剂,每隔7天喷药1次,连喷3~4次,药剂应喷洒均匀。
刺蛾类危害银杏、榆科植物,6~10月份幼虫危害期,可喷施苏云金杆菌或灭幼脲等药剂,冬季除虫茧。
煤污病危害广玉兰、香樟、雪松等;
首先控制蚧虫,防治方法同蚧虫。
5.2环境保护
5.2.1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植物与设施,必须加以控制,不得影响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
5.2.2保护技术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大型野草、恶性杂草必须拔除;
对树木生长有不良影响的植物,如散生竹、核桃、野构树及附生于树上的藤本植物等,必须清除。
对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同种小植株,可适当保留。
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有强烈反射光或辐射光等光污染时,应找出光源,消除影响;
附近有空调主机的,应及时移去。
6修剪
6.1原则
以有利于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和复壮为原则,对体现古树自然风貌的无危险枯枝应涂防腐剂后予以保留。
修剪必须注意安全
6.2修剪季节
分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
通常常绿树在换新叶之前(4月为佳)修剪,落叶树在落叶后与新梢萌动之前(3月为佳)修剪。
6.3修剪技术
生长期应及时修剪过多的萌蘖枝、过密枝、严重病虫枝等。
休眠期修剪主要根据树木生态习性进行修剪,如下垂枝、重叠枝;
如果树冠明显不圆整、重心不稳定的,应适当短截树冠外围过长枝。
夏季防台修剪时应对结实过多的枝条适当进行疏果、疏枝;
对常绿树密集的枝条适当抽稀;
对主干中有大空洞或生长于风口处的古树名木,应适当抽稀树冠。
萌蘖枝的修剪:
一般银杏、香榧等保留离树较远、较粗的枝条3~5枝;
其余的应及时从基部修去,切口与地面齐平;
长势衰弱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多留一些萌蘖。
白玉兰、女贞、桂花、罗汉松等应去除所有萌蘖枝。
腊梅、牡丹等根据具体情况,去弱留强,但应适当保留代表古树年份的枝条。
短截切口必须靠节,剪、锯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适度倾斜;
剪锯切口必须保持平整,确保切口面不积水。
对直径大于3cm的剪、锯口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并涂抹伤口愈合剂,如波尔多液护创剂或羊毛脂。
修剪应搭脚手架或使用高枝油锯,严禁徒手攀登。
7防腐与树洞处理
7.1原则
古树名木的腐烂处应进行清腐处理,一般树洞以开创式引流保护为主,难以引流的朝天洞或侧面洞,应在防腐后应进行修补。
7.2防腐技术
应及时对古树名木的腐烂部位进行清除,裸露的木质部应使用消毒剂,如5%硫酸铜或5‰高锰酸钾;
待干后涂防腐剂,如桐油。
7.3树洞处理技术
修补前必须挖尽腐木,消毒防腐,保持洞口的圆顺;
然后应先用木炭或水泥石块填充,如有必要可用钢筋做支撑加固,再用铁丝网罩住,外面用水泥、胶水、颜料拌匀后(接近树皮颜色)进行修补;
封口要求平整、严密,并低于形成层;
形成层处轻刮,最后涂伤口愈合剂。
修补时间应在新梢萌动之前,不得在冰冻天进行。
8复壮与抢救
8.1原则
对堆土、积水、有害生物危害、土壤污染、雷击、风雨、持续干旱、开发建设等原因造成古树名木长势衰弱的,应及时采取复壮措施;
威胁古树名木生命的,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古树名木的复壮与抢救措施实施前应预先制定有关技术方案,经市管理古树名木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
8.2复壮技术
8.2.1保护根系
地下根系生长受到影响时,应在不伤或少伤根系的情况下,排除各种不利因素。
古树名木的土壤受到有害物质严重污染时,必须及时清除污染源,并应更换部分土壤。
古树名木下堆土过高,应以不伤根为原则,分期或一次性撤去堆土。
因建设等原因伤根过多的,应将凹凸不平的受伤根修平、消毒,浇生根水,根据伤根情况适度疏枝摘叶;
还应根据天气情况,特别是高温干旱季节应每天早晚叶面喷雾。
8.2.2施用菌根菌
衰弱的松科古树名木每年生长季节应施适合的菌根菌;
施用菌根菌时应去除表层土,置菌于吸收根上。
8.2.3涂林木梳理剂
流胶的古松每年应涂2~3次林木梳理剂。
8.2.4种植豆科植物
对土壤较板结的古树名木可在保护范围内种植豆科植物,如毛豆、蚕豆等。
8.2.5叶面追肥
发现叶片生长不正常时,如叶片变薄或偏小时,应经专家诊断后适当进行叶面追肥,一般应于早晨或傍晚进行。
8.3抢救技术
8.3.1原地抢救措施
1、修剪:
针对不同树种、抢救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梳枝摘叶。
2、遮阳:
一般遮荫网应尽量远离树稍,网可移动,需要时拉上,若树高大,更要考虑荫棚的安全问题。
3、喷雾:
一般在树上面和外侧安装喷雾设施,喷雾头必须现场调试,不得正对脚手架。
4、施生根粉:
用生根粉拌于种植土中或在根系涉及范围内浇生根水,10天一次。
5、挖观测井:
一般在保护区域边缘挖2~3个观察井,观察水位变化情况及水的pH值。
6、灌排水:
根据观测井水位等情况,及时配套做好灌水或排水工作。
7、营养液:
叶面喷施营养液或吊营养液。
8.3.2异地抢救
个别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因地下水位长期过高或环境严重恶化,且采取多种措施确实无法改善时,可考虑异地抢救。
9保护设施
9.1设立保护标志
古树名木周围应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如保护标牌、保护宣传牌等。
9.2驳岸
对位于河道、池塘边的古树名木,应根据周边环境需要进行护岸加固,可以用石驳、木桩或护岸植物。
9.3护栏
古树名木根系分布区踩踏严重的,应设立保护围栏。
围栏的式样应与古树名木的周边环境相协调。
9.4支撑
对生长衰弱、树体倾斜、树洞明显或处于河岸、高坡上或树冠大、枝叶密集、易遭风折的古树名木,必须设立支撑或拉攀加固,加固设施与树体接触处必须加垫层,如厚橡胶。
9.5棚架
攀援古树名木应搭建棚架。
9.6防雷设施
树体高大、位于空旷处的古树名木,应安装防雷设施。
防雷设施应每年检测,工频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0自然灾害的防范
10.1防台防汛
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应在六月中旬开始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加强巡查,发现古树名木的支撑拉攀加固等设施不妥的,必须及时更新;
发现古树名木周边积水的,必须及时排除。
10.2积雪处理
古树名木上有积雪覆盖,应及时去除。
10.3冰冻预防
根据天气预报,在寒潮来临之前,对易受冻害和处于抢救复壮期的古树名木在其根颈部盖草包或塑料膜。
10.4抗旱措施
在经历连续高温干旱后,对叶片有萎蔫现象发生的古树名木,应于早晨或傍晚进行叶面喷雾和根部灌溉。
11管理办法
11.1技术培训与交流
建立市、区(县)两级技术培训制度,每年应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进行技术培训。
应定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和管理的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11.2巡视制度
11.2.1巡视范围
古树名木保护区以及外延至可能引起其生长受到影响的区域。
11.2.2巡视内容
古树名木树体:
主干、大枝是否有树洞或腐烂,主干是否倾斜,枝叶是否有萎蔫现象、或受损痕迹,是否有有害生物危害,干、枝、叶、花、果是否有不正常的物候变化。
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环境:
道路、河道、房屋建筑、筑路造桥、工厂烟囱、电力设备、排放气体和液体、地下水位、水质、排水系统、土壤、其它树木、地面标高、高坡水土流失、河岸塌方、保护设施、堆物、群众烧香拜佛等动态。
11.2.3巡视时间
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至少每1个月巡视1次;
二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2个月巡视1次;
古树后续资源至少每3个月巡视1次;
台风季节必须加强巡视力度;
保护区附近处于开发建设时期的古树名木至少每星期巡视1次,必要时委派专人驻守管护。
11.2.4问题处理
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例如少量堆土堆物、浇水不当、细微损伤等;
应急问题应报告处理,即与古树专管员及时沟通,商量解决,如部分塌方、逐渐倾斜等;
重大问题应请示处理,即速与市、区(县)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联系,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先提出方案,经确认后组织实施,施工全过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如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开发建设、严重倾斜、严重污染等。
11.2.5巡视记录
要求日期无误,事实清楚,处理妥善,建议合理,记录连贯。
11.3养护计划
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应在古树专管员指导下,结合树木具体情况,制定古树名木的年度养护计划,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计划对管辖区的古树名木进行养护。
养护计划内容包括土壤改良与保护、灌溉与排水、有害生物的防治、修剪、防腐、补洞、除草、保洁、保护设施维修等。
11.4古树名木档案
市、区(县)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必须建立完整的古树名木一树一档制度。
档案内容包括申报表、每年的养护计划、五年1次的每木调查表、日常巡视记录表、技措方案、示范点预(决)算及方案、抢救复壮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
其资料和生长动态输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共用。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符合……要求(或标准)”。
二00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