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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2 1.docx

质量管理办法21

质量管理办法

近年来,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随着高速公路的普及,机械化施工水平也日益提高。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适应工程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1、本办法由公路公司和施工项目部联合实施,对施工项目部所属工程的施工质量实行管理。

1.2、施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在项目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QHSE管理手册、程控文件、管理作业文件。

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1、项目部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网络,即项目部、部门、施工队。

项目部设专职质量监督员,负责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对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具体执行。

质检部设置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员,负责施工队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具体实施。

施工队设兼职质量员,负责该施工段(分项)的质量工作,确保质量措施的落实和工程质量达标。

2.2、质量岗位责任制

2.2.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结合我项目部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项目质量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对项目部各职能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2.2.2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负责组织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进行编制及实施。

解决工程质量中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

2.2.3工程技术部质量职责:

对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及内业资料负责,参与质量检查和竣工资料的编制,组织实施竣工工程保修和后期服务。

2.2.4质检部质量职责:

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检查职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2.2.5试验室质量职责:

再质检部的领导下工作,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

根据现场试验资料,提出各种砼、沙浆、稳定土的配合比、土方施工最佳含水量等试验数据。

2.2.6测量队质量职责:

在工程部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施工测量和施工放养工作。

对测量数据负责。

2.2.7施工队长质量职责:

负责向本施工队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手册》和《程控文件》,对本队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

负责工序质量控制,组织班组的质量检验,落实施工规范和标准。

2.2.8质检员质量职责:

负责检查所施工工程项目的质量,有权对质量不合格项目提出纠正或返工。

在质检环节中发挥施工跟检作用。

2.3、质量交底制度

做好质量交底工作,认真进行图纸会审,提前发现和纠正图纸中的问题。

在施工开始前或施工过程中质量负责人对该项工程所涉及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关键工序控制等向施工队质量检查员进行交底,作业队再把有关内容向班组进行交底,使施工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

2.4、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部负责对该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项目经理及时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自检,检查结果在项目经理办公会上公布。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项目部的质量体系运行持续有效。

2.5、实行工序“三检”制度

“三检”即:

自检、互检、交接检。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自检,并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

没有自检、互检或自检互检不合格者,专职质量检查不予核验质量等级,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做到积极预防和严格检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

2.6、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技术质量责任制,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实行定点、定位划片负责制,各负其责。

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班组要保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个人要保证操作面和工序质量。

施工每一道工序,都要认真把关,以严格的工作纪律和处罚措施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个人的工作有据可查。

如工程施工出现不合格工序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未明确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再发生。

加强现场技术质量管理,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一切变更必须有有效的审批手续。

3、质量预控制制度

3.1、按照ISO9002——质量保证模式及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程控文件》的要求,强化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全过程均处于受控状态。

3.2、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全面、系统、全方位质量教育,不断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和“企业信誉第一”的思想,严格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作业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3.3、注意教育职工,提高质量意识,加强班组技术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坚持持证上岗,督促班组搞好“自检”、“互检”、“专检”严格控制操作工序质量。

3.4、施工、质检人员跟班现场,指导监督。

专职质量检查员要及时组织操作人员对质量问题(或隐患)的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及薄弱环节,制定对策,并予以实施。

3.5、项目部每周至少一次质量分析会,解决质量通病,克服质量难关,做到现场施工情况明确,分析质量问题准确,措施得力。

3.6、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从技术方面制定出质量保证控制要点。

3.7、服从设计,尊重监理,服务甲方,与现场各方面人员搞好协作配合关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4、质量管理细则

4.1、原材料及标准试验

4.1.1原材料进场前的准备

4.1.1.1砂子、碎石、片石等地方材料,参考设计文件给定料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配合工地试验室对其质量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集料含泥量、级配、强度或压碎值,片石的极限抗压强度、磨耗率等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会同总工程师及物质供应部门确定料源,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有关质量标准数据,日常进货由物资供应部门全面管理。

4.1.1.2水泥、钢材、钢绞线、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无论是否由业主制定供应商,都应在材料进场前配合试验室进行检验。

首先,要求对方出具资质证明文件和国家计量检验部门相关质量签订证书;其次,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处取样检验,并取得中心试验室或其他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后,向总工程师和物质供应部门出具检验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的质量依据。

4.1.1.3锚具、桥梁支座等特种材料,在业主指定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选择,首要条件是选择国家定点生产厂家,质检部门要求其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和资质证书,要求其提供样品,送国家专业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结果合格后由物质供应部门采购。

如果由业主统一检验和供货,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同批次材料的检验报告。

4.1.2原材料进场前的检验

4.1.2.1砂子、碎石、水泥、钢材及钢绞线等原材料进场后,由试验室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频率进行取样检验,质检部门每月3次进行抽查,会同试验室把好材料关,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通知施工队清理出场。

4.1.2.2锚具、橡胶支座等特种材料,按批进行抽样送检,对其质量进行验证,确保工程质量。

4.1.2.3除项目部内部日常检验外,有关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必须请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

4.1.3原材料进场前的检验

4.1.3.1标准击实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等标准试验,要会同试验室在工程开工前提前取样送检,并且要熟悉设计图纸,对图纸中不明确前后矛盾的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强度进行论证,结果报总工程师确定,再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通知试验室进行补充标准试验。

4.1.3.2从试验室取得试验报告后,由试验室进行论证试验,验证结果无误后,配合试验室将各种施工标准数据下达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队有关操作人员,并由质检部门每月3次检查执行情况,如有不按照标准试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责任人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2、路基工程

4.2.1路基试验段

4.2.1.1在路基填筑以前,配合路基施工人员进行路基填方试验,现场观察有关试验数据,采集相关资料。

4.2.1.2路基填方试验完成后,将试验结果整理并由质检部门编制填方路基试验报告,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做为路基填方施工工艺的标准。

4.2.2路基施工

4.2.2.1质检部门配合试验室进行路基压实度检验,每一层路基填土压实完成后,由试验室路基试验员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填写压实度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抽检,最后报质检部门填写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存档。

4.2.2.2材料含水量及材质由变化,由试验室路基试验员配合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验。

4.2.2.3按照路基填筑规范及标准组织质量检验,配合路基施工人员严格控制标高、宽度、横坡度、平整度,使之达到顺利通过交验的标准。

4.2.2.4在施工过程中,配合路基施工技术人员做好松铺厚度的控制工作,以提高工程质量。

4.3、桥涵工程

4.3.1隐蔽工程

4.3.1.1桥涵基坑开挖完成后,经现场技术人员配合质检部门检验以后填写自检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4.3.1.2一座构造物必须配合试验室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意见。

4.3.1.3如果基底土质与设计图纸不符,要立即由质检部门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鉴定,并配合试验室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地基承载力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编制基础资料,由工程技术人员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示。

4.3.2混凝土工程

4.3.2.1每月3次配合试验人员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对施工队使用的量具进行校正,发现有不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的现象,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对施工队进行处罚。

4.3.2.2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做好工序检验工作,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会同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自检,检验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4、防护排水工程

4.4.1基坑开挖以后,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要督促对基坑进行清理,并按规定进行夯实处理,然后由质检人员配合进行自检,内容包括尺寸、标高、平整度等技术指标。

检验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后进行砌体的砌筑、

4.4.2每月3次进行砂浆配合比执行及规范操作检查,并作出结论,作为对施工队进行考评的依据。

4.4.3施工过程中配合现场施工员对施工队的砌筑工艺、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工程如砂浆不饱满、砌体厚度不够的情况,责令施工队进行返工,发现上述情况累计每3次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4.4配合工程技术部门对施工队的材料使用进行核算,杜绝偷工减料现象,对工程量与使用原材料不符者进行处罚。

4.5、质量检验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4.5.1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及时填写质量检验记录,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4.5.2填写质量检验记录要字迹清晰、工整,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填写格式符合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要求。

4.5.3填写检验记录表格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检验项目填写,表格齐全,注意原始记录的积累和保存。

4.5.4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检验记录,及时归档整理,防止丢失和损坏。

4.5.5工程完成按照业主要求及时整理完善竣工文件的整理和竣工图的绘制。

4.5.6公司在工程交付一年之内主动上门进行质量服务,填写«质量服务记录»同时要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4.5.7公司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并填写«工程质量整改记录»。

5、工程质量奖罚

5.1、工程质量处罚

5.1.1施工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而返工的,返工费由项目部计算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返工费用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1.2公司质量监督站检查发现严重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及第一责任人300元。

5.1.3公司检查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关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项。

5.1.4计量器具没有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仍在使用的,每台(件)处罚项目部10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

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计量的,发现一次处罚项目部100元。

5.1.5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偷工减料,严禁以次充好,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整改,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

5.1.6施工过程中严格对原材料按照体系文件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否则每发现一次项目部处罚100元。

5.1.7施工资料要求齐全、准确、同步,否则每发现一次,是公司的原因处罚公司50元,是项目部的原因处罚项目部50元。

5.1.8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规定进行标识,类别准确,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部50元。

5.1.9对于顾客、甲方、监理反馈的信息没有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公司100元,项目部200元。

如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5——10倍加重处罚。

5.1.10监理工程师抽查,每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元,处罚公司或项目部100元,对查处的不合格品,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公司或项目部400元,同一种产品一年内出现两批次以上的不合格品,加倍处罚。

5.1.11对质量意识差,工程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撤消其项目经理资格,并视损失情况做出有关处罚决定。

5.1.12项目部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处罚。

5.2、工程质量奖励

执行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6、相关文件

6.1、公司质量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6.2、项目部质量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6.3、质量检查计划

6.4、质量创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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