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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协议

佛山紫悦台花园

 

总承包单位: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第一部分:

总包分包管理架构及职责

三、第二部分:

项目管理目标

四、第三部分:

管理总则

五、第四部分:

合同管理

六、第五部分:

总平面管理

七、第六部分: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

八、第七部分: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九、第八部分:

计划统计管理

一十、第九部分:

质量管理

一十一、第十部分:

技术管理

一十二、第十一部分:

劳动力管理

一十三、第十二部分:

来客与出入车辆管理

一十四、第十三部分:

现场广告、标语、条幅的管理

一十五、第十四部分:

各项管理制度

一十六、第十五部分:

处罚措施

 

编制说明

一、目的

为加强紫悦台花园的总承包管理,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特制订本办法,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为明确总承包人在总包工作方面的管理、施工配合范围、义务和责任,以及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相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在施工管理和施工配合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管理。

二、依据

(1)国家及佛山市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程及规范。

(2)佛山市具体的有关规定。

(3)佛山紫悦台花园总承包管理大纲、专业分包合同书、直接分包合同书。

(4)总包施工组织设计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紫悦台花园项目总承包单位、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和直接分包单位。

四、使用时效

本办法自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总分包管理协议后生效,工程竣工后失效。

 

第一部分总包分包管理架构及职责

1.1总承包单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的项目总承包管理构架图如下:

1.2主要部门主要职责

1.2.1综合办公室

.负责项目信息内容更新和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筹备大型活动、仪式和综合性会议,协助做好其它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接待工作。

.协调项目与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负责办公区域管理、总包食堂管理、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车辆调度管理等。

1.2.2工程协调部职责

.负责施工现场总平面控制管理

.负责设备进出场控制管理

.负责临时水电设施建造、维护和现场分配使用进行管理。

.负责各专业分包的协调管理。

.负责临时生产设施和场地管理。

.负责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电梯)分配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管理。

.处理和协调各分包对有关生产的公共资源的使用。

.协助安全环境部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管理项目有关工程协调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1.2.3技术部职责

.负责工地测量网络的建立和轴线标高的控制。

.审核分包商提供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业主。

.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按规定要求对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管理。

1.2.4质量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施工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监督各分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参加对分包商质保能力的评估。

.监督各分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在现场跟班监督或检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

.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核定,及时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对不合格品进行监督和控制,并监督有关部门或分包商制定、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负责组织进行质量交底工作。

.管理有关项目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1.2.5安全部职责

.对项目(包括各专业分包)现场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现场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制订并落实各种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

.组织进行项目(包括各专业分包)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项目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排污、仓库、废弃物的监督以及现场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与政府部门(安监站、劳动部门等)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负责项目文明工地的对外申报工作。

.管理有关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文件资料。

第二部分项目管理目标

2.1、质量管理目标

2.1.1.总目标:

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佛山市优质工程”。

2.1.2.专业工程目标:

2.1.2.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及佛山市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2.2安全管理目标

2.2.1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

2.2.2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2.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2.4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2.2.5不发生传染病流行(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2.2.6有效预防职业病。

2.2.7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3环境管理目标

2.3.1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3.2噪声、粉尘、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创优目标

2.4.1严格按照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执行,达到“绿色施工”的要求。

第三部分管理总则

3.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和协议的规定,向总承包单位报送以下文字资料:

3.1.1提交由发包人确认为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证明文件。

3.1.2中标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暂行施工协议)。

3.1.3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1.4提交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

施工方案简介、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各类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名册及上岗证复印件、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技术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主要材料检测方案、劳动力进场计划、提供分包商施工简历、提供分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

3.1.5按分包合同约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3.1.6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对员工进行体检。

3.2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工程验收规范,作好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以利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3.3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一次性修补、塞缝工作,由总包单位完成,如因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的原因造成需二次修补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分包人及直接分包人负责。

由总承包单位审核分包单位“每月进度申请时”附上当月所发生费用总额连同“委托收款函”一起交由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本期期中进度款支付时扣留该款项交由总承包单位。

3.4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在进行指定部位的施工前应与总包或其它专业之间办理工作面的交接手续。

做好该部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

3.5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材料进场及使用施工平面场地、需向总包办理申请使用手续,由总包统一审批安排。

3.6由总包向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提供相应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但接驳点以后的管道、线路、计量装置由各专业分包人及直接分包人负责安装拆除,并承担其费用。

3.7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做好各自的材料保管及成品保护工作,并配合好总包及其它专业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

3.8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有计划的组织设备的进场时间,并根据结构及装修的施工情况及时安排好设备的吊装及就位时间。

在结构及装修施工期间没有预留其它专业的设备吊装插入时间,如因结构及装修施工的完成而导致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设备不能吊装就位的,由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各自的费用。

3.9工程报验与验收

3.9.1工程报验

3.9.1.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负责施工工程竣工图的编制管理工作,总承包人有责任根据竣工图验收要求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

3.9.1.2办理工程预验及验收前,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将准备验收工程的场地清理干净;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10天内,总承包人和发包人签署工程交接验收证明文件,并再次对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已清理干净,并将工程移交发包人管理。

3.9.2竣工资料管理

3.9.2.1指导专业分包和直接承包人整理工程资料,使其满足评优申报要求和档案接收要求。

3.9.2.2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对其施工的专业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是齐全完备和有效的,需要时总承包人亦要签名盖章。

3.9.2.3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在完成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上报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有义务对该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后再上报总承包人。

3.9.2.4竣工图纸由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电子文件、竣工资料进行绘制,并须经设计单位审核、签署。

3.10会议制度

3.10.1监理、业主例会时间为每周三上午9:

00在业主项目部一楼会议室召开。

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员必须按时参加指定的会议。

3.10.2总承包人的生产协调例会为每周四晚7:

00在总承包项目部一楼会议室召开,各专业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指定的会议。

迟到超过15分钟罚款50元,未经请假无故缺席会议的罚款100元,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会议的罚款500元。

由总承包单位审核分包单位“每月进度申请”时附上当月所发生费用总额连同“委托收款函”一起交由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本期期中进度款支付时扣留该款项交由总承包单位。

3.10.3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按时参加监理、业主例会和总承包人的生产协调例会,自觉执行会议纪要中决定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3.11发文流程

3.11.1分包发放函件流程:

总承包项目部其他有关部门

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部技术部

专业分包人

直接分包人

3.11.2总包发放函件流程:

项目经理审批

技术部

总承包项目部其他有关部门

总承包项目部其他有关部门

专业分包人

直接分包人

第四部分合同管理

4.1对工程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进行标准化程序管理,使总承包能够对本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协调,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4.2专业分包合同

4.2.1由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在其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或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管理协议中,必须明确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款支付上的确认权,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上的监管权和处罚权,以及对不能履约的专业分包的撤换权。

4.2.2凡业主直接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应将合同副本交付总承包单位,以利加强管理。

4.2.3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经证等有效证书。

4.2.4各专业分包人不得在未得到发包人及总承包人同意前对其负责施工的专业分包工程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否则相应专业分包人将承担责任。

4.2.5专业分包人必须满足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

直接承包人必须满足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作出配合,并应达到总包人的要求。

若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引至总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对整体工程的延误或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违约责任,专业分包人需向总承包人赔偿因其引起导致的损失。

4.2.6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必须满足总承包人在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创优的要求,如因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的原因影响到总承包人的创优工作,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需向总承包人赔偿因其引起导致的损失。

由总承包单位审核分包单位“每月进度申请时”附上当月所发生费用总额连同“委托收款函”一起交由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本期期中进度款支付时扣留该款项交由总承包单位。

4.3机具材料分包合同

4.3.1凡分包单位(指专业分包)签订的各类材料、机械的采购、租赁、运输合同,由分包单位自负合同责任,不得加盖总承包单位印章,总承包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3.2由此类合同的履约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由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4.4凡因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总承包单位受到罚款的,总承包单位将向具有责任的分包处以不低于所受罚款额1.5倍的罚款,并向分包单位追索损失。

由总承包单位附上当月所发生费用总额连同“委托收款函”一起交由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本期期中进度款支付时扣留该款项交由总承包单位。

第五部分总平面管理

5.1本施工场地分为两个区:

项目管理办公区、施工作业区。

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需无条件服从总承包工程协调部对总平面的统筹和协调管理。

5.2在施工作业区内,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向总承包人提供其施工机构件对方所需场地的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总承包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区场地。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要按照总包要求、安全规范要求及地面允许承受荷载堆放材料。

对于作业区内临建设施,由总承包人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对作业区现场容貌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必须有专人负责清理、清运现场垃圾等工作,不得私自乱堆、乱搭、乱建、乱接等行为,否则总承包有权对专业分包人进行处罚。

5.3项目管理部办公区、总承包人办公生活区内公共区域的保安、门卫、日常保洁、卫生清洁等工作亦统一由总承包综合办管理。

5.4由总承包人协调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5.5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做好各自区域内的废弃物与垃圾的整理工作。

建筑废弃物与垃圾由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按总承包人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由各专业承包人负责外运。

5.6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在3天前按总承包人规定的要求,向总承包人提出申请,待总承包人批复后再执行。

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进场所需材料及设备的管理,并承担各自的保管责任。

第六部分现场消防保卫管理

6.1分包在进场后三日内应与总包方签定本管理办法。

6.2消防保卫基本要求

6.2.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

6.2.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

工人进场后各分包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及照片交办公室统一办理登记。

6.2.3分包单位使用外来人口的人员必须符合佛山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6.2.5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总包工程协调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2.6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经总承包人同意后,并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

6.2.7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6.3施工生产消防保卫

6.3.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质安办公室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并在作业面自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3.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6.3.3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允许施工,防火方案应经项目质安部及安全总监审核并报总包方备案。

6.3.4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按处罚细则处理。

6.3.5不经总包方允许建筑物内不得作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确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七部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7.1分包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包项目部有关安全、环境以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杜绝死亡事故,确保达到总包规定的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7.2编制项目安全控制计划

7.2.1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

7.2.1.1遵守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以及发包人向总承包提出的各种安全生产规定;

7.2.1.2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识别和评价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并认真实施;

7.2.1.3接受总承包人的安全交底和部署;

7.2.1.4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资料工作;

7.2.1.5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7.2.1.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安全部检查备案;

7.2.1.7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7.2.1.8必须接受总承包人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要求的),经监理单位核准,总承包人可以协助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相关费用将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承担;

7.2.1.9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人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情节严重者,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7.2.1.10进场后,应及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必要的演练,并将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交总包安全部审批存档。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总承包安全部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意见。

7.2.2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7.2.2.1开展消防与治安的教育工作;

7.2.2.2配合总承包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7.2.3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7.2.3.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根据总承包人制定的施工场地划分设计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经总承包人审核同意后执行,实施“定置”管理;

7.2.3.2按总承包人要求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废弃物与垃圾应按总承包人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

7.2.3.3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7.2.3.4维持工地卫生、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内卫生工作。

7.3分包入场向总包提供资料

7.3.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在入场后提交如下资料

7.3.1.1人员名册、平安卡、工伤保险

7.3.1.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7.3.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

7.3.2施工机械、机具

7.3.2.1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随进场时间提交),进入楼层的大型设备进场前须提交吊装方案,经审批准许后方可进场。

7.3.3临时水电

7.3.3.1提供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

配接线图,并提出负荷要求,对临电箱之后的线路安全负全部责任。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颜色统一为橘黄色,箱体标示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统筹施工,大型用电设备使用尽量避开用电峰值时段。

消防水泵及安全疏散电梯必须采用专用电源回路,电缆为耐火型电缆。

7.3.3.2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

注明型号、长度等。

电缆的走向及敷设不得影响其他专业施工,现场用电严禁私拉乱接,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7.3.3.3施工楼层每层提供一处用水用电接驳点,接驳点以后的管线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拆除,临水管线不得妨碍其他专业施工。

生产用水排放必须有组织排放,防止水患影响其他专业成品。

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保证消防储备水量,严禁从消火栓取水作为生产用水。

7.3.3.4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损坏临时水电公共设施,下班必须关闭水源、电源。

7.4分包方的入场教育

7.4.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与《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7.4.2分包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向总包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7.4.3由总包安全总监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7.4.3.1日常的安全教育

由分包班组长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

7.4.3.2日常安全管理

(1)分包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进场,暂未办理出入证者须向门卫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通报所在单位,由门卫核实名单后进场,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分包单位应该经常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安全事故急救、消防演练。

(2)分包在生产例会安排第二天生产计划同时,必须发表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所占用的安全通道等,由总包裁定。

未经总包同意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3)分包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保证畅通。

7.5临边、洞口、平台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安排专职人员巡视维护。

特殊情况施工需要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的,须提前书面申请,经总包安全部允许后才可实施,作业完毕应立即恢复完善,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5.1总则

7.5.1.1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需由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报总承包人批准后方可实行。

7.5.1.2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

总包方在分包入场后按作业面分别移交各分包,移交后由分包负责检查、维护。

7.5.1.3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7.5.1.4虽经总承包人充分协调,但如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工程整体进度计划要求,在总承包人拆除脚手架、排栅前进行相应工程施工,需要总承包人推迟拆除日期或另行搭设脚手架、排栅的,总承包人有权要求相应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收取相应费用。

7.5.1.5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承包人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

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7.5.1.6如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而受到政府处罚并因此影响到总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而给总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要承担总承包人的损失费用。

7.6机械管理

7.6.1进场

7.6.1.1总承包人应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

7.6.1.2设备进场前24小时向总包方安全总监及保卫人员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7.6.1.3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总包安排验收时间,总分包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7.6.1.4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施工机械设备一律拒绝进场。

总承包人有权利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出现施工机械设备未做登记的现象。

7.6.2施工机具设备的进退场和使用必须遵循:

7.6.2.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有义务确保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7.6.2.2由总承包人及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退出场外。

7.6.2.3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机械用电的管理,由总承包人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行安全用电的交底,并对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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