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938507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42.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docx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资料

万州区天城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方案制订背景:

天城小学收悉万州区及重庆市、国家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文件后,于2009年暑期组织全学区教职工全文学习了有关文件,对有关精神有了初步理解;2009年10月21日在学区行政会上传达教委有关座谈会的专门精神。

于是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座谈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及传统的管理习惯、制度习惯等,学校行政与不同层面的教师作了一些交流后,初步拟定了《天城小学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此方案于2009年11月16日组织学区行政扩大会(行政领导和部分教师代表)进行充分讨论,讨论共收集意见建议16项。

根据16项的内容进行再完善,于11月21日组织学区行政领导工作会,再次逐项思考讨论,并提出个别的修改意见,于是进行了再完善,形成了这个第三次修订稿。

于2009年12月11日组织全学区教职工讨论并书面表决和建议,之后组织领导小组于12月24日根据建议情况完善形成正式方案。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方案

1.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因事假、病假、旷工、年度考核确定的基本称职、不称职及受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等情况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同时不得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或旷工1天及以上的,当月不执行绩效工资。

一年中,病假累计达到90天,以后若再请病假,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30%发放,并不得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重特大疾病特殊处理)。

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或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不参加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3.女职工按规定享受正常产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期间,不执行绩效工资。

4.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6个月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年度考核不称职的,12个月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5.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从立案之日起不执行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6.受党纪、政纪、行政和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处分、处罚期间按以下办法执行: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办理:

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3个月不执行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6个月不执行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职务及以上处分的,12个月不执行绩效工资。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期间,不执行绩效工资。

经审查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的,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处分的,补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既受党纪政纪处分,又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按其中影响期长的期限处理。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以考核结论为依据,以上级政策原则为准绳。

2.坚持奖勤奖优、罚懒罚劣、优教优酬、按劳分配,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3.坚持公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突出奖励性质,反对大锅饭,减少私欲,不为私利;大力提倡无私奉献,比成绩,比奉献。

5.采取“迈小步,不停步”方法,不断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

6.学校有关职责制度与此方案同步配套完善。

关于考核:

1.学校有关岗位职责、制度以及学校计划和工作要求的都应纳入考核内容,其中包括过程的、终结的,有质的、也有量的,其中反映在教育、教学、教研及管理服务等方面。

2.考核的方式:

有终结的考核,也有过程的考核;有部分的考核,也有全面的考核;有专项的考核,也有零时性考核。

奖励额的计算:

1.个人基本奖励标准=(学校绩效奖励总额—个体获奖总额+个体受罚总额)/参加分配总人数

学校绩效奖励总额:

教委根据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额度;并根据对学校工作的考核最后决定。

绩效工资的不属于个人所有,应集中学校根据对个人的考核等级再分配。

个体获奖总额:

由学校奖励制度决定。

个体处罚总额:

由学校惩罚要求决定;

由过程性工作、零时性工作完成的效果决定。

2.个人奖励总额=个人基本奖励标准+个人获奖因素总额—个人受罚因素总额

个人奖励、惩罚的决定因素

总则:

以学校制度及工作要求所表现出来的奖惩因素决定依据。

1.超课时因素奖励:

超课时总数=实际工作课时—学区人均课时

实际工作课时:

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所确定的工作职责,再根据职责内容的要求和学校的运行规律,由学校领导集体确定其工作课时量。

超课时奖励=超课时总数×课时奖励标准

(前提:

常规工作评价必须在良好及以上;课时奖励标准在5——10元)

(4)实际工作课时的核算参数参照学校一贯的办法。

2.责任因素奖励:

职务

副校级

中层

班主任

副班主任

55人及以上

35-54人

34人及以下

55人及以上

35-54人

34人及以下

金额

80元/月

60元/月

50元/月

40元/月

30元/月

25元/月

20元/月

15元/月

备注:

认真履行了有关工作职责的,每期按4.5月计算;有关管理人员类比相应层次执行。

3.教学因素奖励:

教学成果部分:

全职的教学人员

担任双班统考学科人员,以两个班的教学成果等级分别记入考核。

担任一个班统考学科又担任其它学科的人员,以统考学科的成果考核等级加上其它学科的考核成果等级分别记入考核。

综合学科教师:

常规等级视为统考成果等级;考核成果等级由学校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确定等级。

管理兼职的教学人员

教学责任部分参照上述方式之一考核。

管理责任部分参照同类教学人员的另一部分人均成果标准执行。

管理责任由校长组织考核确定等级。

职务

副校级

中层

等级

合格

合格

百分率

100%

90%

80%

95%

90%

80%

成果等级奖励标准

项目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统考成果

奖励

450元

400元

350元

考核成果

奖励

400元

350元

300元

项目

等级

合格

教学常规

奖励

400元

350元

300元

特别说明:

对统考成果分倒数第一的处理。

若其平均分与三等奖最后一名的平均分相差在5分以内可视为三等奖。

若其平均分与三等奖的最后一名的平均分相差在5分及以上则列为等外奖,标准为250元。

教育奖励因素

项目

等级

模范

优秀

合格

教育奖励因素

360元

300元

240元

备注:

实施正副班主任分工管理的其教育成果奖按2比1分配。

教研(学习)奖励因素

论文、赛课、辅导参赛按有关制度执行。

教研组、备课组集体活动,每缺一次罚20元。

优秀教研组,组内人员每人奖励100元。

(从2010年起执行,采取小组申报评审制)。

业务学习先进个人,每人奖励200元。

(从2010年起执行,采取个人申报评审制)。

代课奖励因素

凡因公由学校安排的代课均给予奖励,每节5——10元。

经相关领导同意,教导处登记备案。

命名区级骨干教师奖励因素

对认真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奖励,优秀者360元,合格者120元。

命名校级骨干教师奖励因素

对认真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奖励。

优秀者240元,合格者80元。

值周工作奖励

对认真履行值周教师职责的给予奖励,每天20元。

(中心校3人:

1名领导、2名教师;董家2人:

1名领导、1名教师;长平每周1人)

工作环境因素奖励

凡在村完小工作的教师上班期间给予奖励。

每月40元,每期按4.5月计算。

师德师风奖励

全年无师德师风“违纪违规”者奖励500元。

安全责任奖

全年无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者,奖励300元。

出勤奖

全年无病事假者奖励200元。

加班奖励

因突击性工作确需要加班的,经批准的加班费为50元/天。

关于处罚和奖励的补充说明

1.校长、副校长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工作,有零时性奖励和处罚的权利。

对执行不力,不及时或执行错误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执行有力,表现突出的提出奖励意见。

2.中层管理人员有5—20元的处罚和奖励的建议;副校长、副书记有5—50元的处罚和奖励的建议;校长、书记有5—100元的处罚和奖励的建议。

对100元以上的处罚和奖励由学校行政会提议,校委会研究通过。

3.处罚和奖励由有关领导直接提供处罚或奖励事实和初步的处罚或奖励额度,由校长牵头研究确定并通报执行处罚或奖励决定。

4.处罚监管的重点在有关的工作职责的落实,有关制度的执行,有关工作任务的完成。

5.处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负责组织制订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及相关解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执行讨论通过的方案。

组长:

谭英平

副组长:

周大志郭国光王荣程家跃

成员:

张时坤殷明江文传敏赵承志牟益权

王武权万兴会曹文琼冉亚林胡小平

赵相前牟罗庚姚世明李业琴李建平

文宁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六、考核周期:

每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七、本《方案》自2009年春季起执行。

八、关于2009年首次实施本《方案》的几个特殊问题的处理。

1.对非统学科的考核,由于考核方案的制定较繁杂,还需要一个过程。

今年就以“常规工作的考核等级”作为“考核成果”部分的等级。

2.特殊留用的按代课处理。

3.今年上班的已经退休的同志按上级的拨付方式和上班时段比例核算发放。

4.2009年的统考成果以2009春季的统考成果为准;教育成果以春季考核等级为准。

5.超课时奖励:

谭英平、周大志、牟一权核实;责任因素奖励王荣、程家跃核实;教学因素奖励郭国光、张时坤核实;教育奖励因素程家跃核实;教研(学习)因素奖励周红梅核实;代课因素奖励张时坤核实;命名区级(校级)骨干教师奖励周红梅核实;值周工作奖励核实殷明江;工作环境因素奖励赵承志核实;师德师风奖程家跃核实;安全责任奖王荣核实;出勤奖殷明江周大志牟一权核实;加班奖谭英平核实;工作过程的特别奖励和处罚谭英平、程家跃核实。

总体分配核算殷明江、文传敏、王武权。

总体核实谭英平、周大志、郭国光、程家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