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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汇总修改.docx

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汇总修改

 

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向家坝水电站金结安装项目部

技术质量管理文件汇编

(修订版)

 

编制:

校核:

审批:

 

(盖章受控)

版本:

第一版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5日

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向家坝金结安装项目部

修改情况记录

序号

页号

章节

修改内容概要

修改日期

批准人

目录

一技术管理办法1

二质量管理办法6

三质量奖惩办法12

四工艺管理制度18

五焊接管理制度26

六质量检验管理制度31

七档案管理制度34

八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7

九图样资料审查制度32

十技术文件管理制度40

十一焊接工艺评定制度41

十二用户服务与意见处理制度45

十三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制度47

十四焊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51

十五产品标识管理办法53

十六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7

一技术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使项目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产品质量能够满足标准、规范、图纸、合同以及顾客的要求,实现公司及项目部的质量方针目标,依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承接的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安装及其它的工业产品安装项目。

1.3本办法由技术质检部负责督查执行情况。

2管理程序及职责

2.1项目部经理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项目部的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技术质量主管责任人,负责质量体系的运行及管理,领导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2技术质检部为项目部技术质检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体系的运行管理和施工技术管理、日常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质量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质量月等活动。

2.3各队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技术质量工作负责,具体负责各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的落实执行,协助技术质检部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实施。

2.4技术质检部(技术管理)职责:

2.4.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传达执行公司有关技术规定,制定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按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程序文件运行。

2.4.2负责收集、掌握项目部工程技术动态。

研究处理工程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编制技术工艺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

2.4.3负责组织对施工图纸中的重量、焊重、招标文件中的重量等进行统计汇总比较,并将统计结果反馈到相关部门。

2.4.4年初和年中根据全年施工项目特点、条件、各项资源情况,负责组织编制工程产品《纠正、预防措施》,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年中、年底两次进行实施和验证,并将验证情况书面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2.4.5负责对产品出现的不合格品制定纠正措施并提出预防措施实施改进,并组织对产品出现的不合格品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

3施工技术准备管理

3.1合同文件、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合同交底由经营部发放到技术质检部。

3.2技术质检部收到设计图纸及合同文件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工艺性审图并进行校核,形成《审图记录》,经总工批准后,由经营部传递到设计单位。

若需召开设计联络会,应于设计联络会前一周传递到设计单位。

3.3技术质检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措施》和《工艺大纲》,并根据《产品实现策划控制程序》编制《质量计划》或《检验计划》,按合同要求准备设计联络会相关资料。

3.4技术质检部负责编制开工前的技术工艺文件(包括主材计划、外购件计划及外协技术要求、零件工艺、装焊工艺、机加工工艺、大拼工艺、编号图、包装工艺、发运清单、安装说明书、搬运、贮存说明书)。

3.5经营部督促防腐分包按期将防腐相关工艺文件报技术质检部审核。

3.6技术质检部根据项目特点,对大件吊装转运、高空等特殊作业过程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文件,涉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装等必须附有设计计算说明书。

4施工过程技术管理

4.1实行技术交底制,在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技术质检部根据生产安排,负责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做好完整的交底记录,控制施工质量。

交底对象:

班长及带面操作人员、质检员。

交底内容:

详细的技术方案、施工难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环境因素与危险源辨识控制措施)、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等。

交底记录应及时由技术质检部存档。

4.2实施过程中不允许随意修改工艺文件。

若存在工艺修改的情况,应由技术质检部发放经总工审核的《工艺(工装)修改通知单》。

4.3制造安装过程中,如果发现设计图有问题,技术质检部将图纸问题及修改方案以《技术核定单》形式报驻厂监理、监造部、设计单位和业主签字确认,移交经营部一份复印件。

4.4在施工过程中,技术质检部收到业主或设计发放的《设计修改通知》后,应及时以“工艺修改通知单”形式对工艺文件进行修改,经总工审核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4.5对于现场遇到施工技术方案未涉及的疑难技术问题或因情况变化造成原方案实施困难,施工厂队应及时反馈信息,技术质检部应及时组织进行方案修订、补充或优化,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6生产班组所需的工艺文件应由生产安全部根据生产任务安排情况提交所需份数于技术质检部。

所有技术工艺文件由技术质检部统一进行复印并发放。

5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5.1技术质检部按《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设计修改通知》《联系单》等对产品的竣工图进行修改,经总工审核并报监理审查后进行扫图。

5.2工程验收后各部门应按合同文件要求及时整理相关资料。

技术质检部负责汇总并最终形成项目竣工资料,移交业主。

技术质检部存档一份。

6信息及资料管理

6.1技术质检部根据公司新标准发布清单及时更新标准,并确保施工所执行标准、规程、规范的有效性,加强对技术标准的理解学习以及考核。

6.2技术质检部所存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技术工艺文件等资料仅限于查阅,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允许随意复印及外借。

6.3技术质检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在建工程技术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向公司技术管理部报送规定的各类文件、资料。

7附则

7.1根据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及技术管理需要,经项目部办公会批准,技术管理办法可以修改后重新发布。

7.2技术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技术质检部。

7.3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管理和施工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产品符合设计、合同、规范等要求,依据《机电建设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积极实践公司“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优良,让业主满意,用户放心”,金属结构安装合格率100%,优良率96%以上,追求质量零缺陷,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质量目标。

2职责

2.1项目部经理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项目部的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工作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工作职责和权限,配置质量管理资源,对最终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

2.2项目部总工程师是质量主管责任人,对全项目部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领导责任。

具体负责产品实现的策划,施工项目质量计划、工艺大纲及工艺文件的组织实施,以及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的策划工作。

2.3技术质检部是质量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全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在建工程过程质量监控及关键控制点的检验和产品的出厂验收和全面质量管理等工作,负责质量信息的实时收集、分析、总结和评价工作。

3质量检验人员及管理

3.1技术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与检验,负责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3.2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控制,无权擅自对工艺等技术文件进行任何更改。

3.3质检员不得瞒报质量问题,对工艺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违约工艺纪律的现象,必须以质检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班组改正,直至下达停工令。

3.4凡从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专兼职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质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和考核工作由技术质检部负责组织实施。

4质量体系运行

4.1全面执行GB/T19001-2008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实施。

4.2各部门应按体系文件要求,要建立持续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体系的运行质量。

4.3按照公司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做好内部审核,必要时组织管理评审,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充分性、适宜和有效性。

5质量管理和检验

5.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施工。

严格工艺纪律,在未得到总工程师或技术质检部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对工艺作出修改。

5.2产品质量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每道工序负责到人,并作好记录备查。

5.3严格执行“三检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人员自检,班组长复检,合格后真实填写自、复检记录表格,凭借自、复检记录请专职质检员终检。

过程控制检验记录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由质检人员保存,一份转交生产部作为转序依据。

5.4生产班组报检时无自检记录的,质检人员可以不予检验,耽误工期由生产班组相关人员负责。

(若专职质检员同意稍后补报记录,则生产班组必须在24小时内补齐)

5.5专职质检员检验合格的,由生产部、生产班组凭验收记录表安排正常工序流转。

检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生产班组进行处理,并退还自检记录表,直至处理自检合格后重新报检(附自、复检记录表)。

5.6各道工序的检验记录表格由技术质检部负责编制提供。

5.7一、二类焊缝的探伤委托单由焊接质检人员在焊缝表面质量终检合格后填写并移交探伤人员。

5.8专职质检员负责过程的巡检。

巡检的重点是监督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检验情况应在质检员工作日志中反映。

发现问题比较严重时,应及时下达“质检通知单”并向部门领导反映情况。

“质检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生产班组,一份给生产安全部,一份技术质检部留存备查。

质检通知单应内容完整,包括项目名称、工序、部件编号、质量问题,操作者、检验员签字齐全。

5.9在施工过程中,对于需要现场监理参与检验的各个质量停止点,应在“三检”完毕后,按规定的要求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鉴证。

5.10项目部外包方的质量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实行监督管理,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对其施工质量进行签证,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

5.11外协、外包项目应在外协、分包合同中明确检验质量要求,外协、外包申请验收时需要附检验记录。

外协件由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包括资料)。

5.12质检员履行职责时各级领导应予以支持,任何人不得干预和阻挠。

若在现场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工艺情况或重大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处理。

5.13技术质检部应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专项质量监督检查,并征询监理对产品质量的意见,满足顾客的要求。

5.14技术质检部负责根据施工质量情况组织实施各项验收工作,包括竣工验收工作。

5.15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包括项目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材质证明及试验、检测记录、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综合经济文件等)是工程验收及其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各部门应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项目竣工后,由技术质检部负责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按程序交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单位。

5.16技术质检部将每月收集的质量检查验收等信息资料统计分析后于当月20日报公司质量安全保证处。

6质量事故的管理

6.1产品制造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进行返修或报废处理的称为质量事故。

6.2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6.3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技术质检部会同总工程师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若出现重大的质量事故,经调查后应形成书面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相关文件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6.4质量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可根据事故的大小确定,一般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部及部位(工序、工件等)。

(2)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发生概况。

(3)事故原因及事故班组、主要责任人。

(4)事故类别及处理后对产品最终质量的影响。

(5)对补救措施及事故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提出对后续施工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8)附件、事故调查取证材料等。

6.5质量问题(事故)责任及处罚。

6.5.1质量事故的责任方由事故调查组判定。

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质检部部长、质检员、施工班班长及具体施工人员。

6.5.2质量事故的经济处罚,由技术质检部根据事故大小及影响以及调查组意见按《向家坝金结安装项目部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6.5.3凡发生质量事故的,由技术质检部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批评。

6.5.4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方和责任人加重处罚。

6.5.4.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6.5.4.2在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6.5.4.3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6.5.4.4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6.5.4.5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行为默认、姑息以至纵容的;

6.5.4.6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

7工程创优

技术质检部要加强对创优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并适时帮助总结,推广创优经验。

工程项目完工时,技术质检部及时对创优活动进行总结,并整理创优成果申报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验收评定。

8全面质量管理

8.1项目部总工是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技术质检部是主管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QC活动骨干分子培训以及QC活动小组的注册和登记工作,确保QC活动率和成果率。

8.2部门领导、施工班组负责人是QC小组的负责人,应积极推动、支持QC小组活动,发动员工积极参与。

8.3QC小组必须按要求做好小组活动记录,使QC小组活动成果建立在切实可信的基础上。

技术质检部每半年对小组的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8.4每年质量月中,技术质检部将组织专人对小组活动进行专项指导和检查。

8.5每年11月份,各QC小组要及时进行成果总结。

由技术质检部专人负责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公司推举优秀QC成果。

9质量信息管理

9.1建立沟通渠道,利用质量员工作日志、质量专题会、生产例会或质量管理文件等多种形式,加强质量信息管理,及时收集,分析和传递质量信息。

9.2各项目的相关过程控制资料必须全部由技术质检部专人按项目汇总并保存备查。

9.3技术质检部将每月收集的质量检查验收等信息资料统计分析后于当月20日报公司质量安全保证处。

10附则

10.1根据项目部生产经营及质量管理的需要,经项目部领导研究批准,质量管理办法可以修改后重新发布。

10.2质量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技术质检部。

10.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质量奖惩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工作责任心,规范施工工艺及行为,避免或遏制质量违规事件的发生,杜绝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1.2原则

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与效益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职工搞好工程质量的积极性。

1.3适用范围

项目部职能部门、分部(作业队)和作业层各层员工,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和质检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各级领导应大力支持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质量奖惩工作。

1.4本细则由技术质检部具体,技术质检部负责解释。

2奖励

2.1奖励资金来源及用途

2.1.1上级单位、业主发放的质量奖。

2.1.2项目部设置的质量奖,项目经理特别奖。

2.1.3质量违规罚款。

2.2奖励

2.2.1项目部与各分部(作业队)部长签订质量责任书,按年度质量责任书考核兑现奖励。

2.2.2对开展的质量月活动和其它质量活动按活动方案要求考核兑现奖励。

2.2.3开展QC小组活动获上级成果发布会奖励的,项目部按获奖等级给予100~500元奖励。

2.2.4对及时发现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质量缺陷或事故发生的,项目经理视情况给予特别质量奖励。

2.2.5项目部每季度或年终对分部(作业队)及个人进行质量先进评比,对被评为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进行奖励。

项目部每季度及年终对质量先进单位和优秀质量个人予以200~1000元奖励,参见《质量考核细则》。

2.2.6在质量管理上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取得创新成功经验的、为项目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经理视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3奖金发放

3.1技术质检部根据以上条例提出质量奖金分配方案报总工程师核准,项目经理(常务)审批。

3.2技术质检部凭项目经理(常务)签署的质量资金分配方案交给经营管理部发放给获奖单位和个人。

4处罚

4.1未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对技术交底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4.2未按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正常工作程序的要求或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制造工艺措施及安装方案(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工序转序施工,每发生一次,对施工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4.3项目部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的质量违规或质量隐患,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指令向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意见,对拒绝接受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处理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

4.4发生监理、业主单位下达质量违规通知、违规警告或通报事件,取消责任单位(当事人)当季度质量先进单位和优秀质量个人的评选资格,严重者取消当年资格,并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5000元。

监理、业主单位罚款金额由责任单位负责。

4.5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施工时,技术负责人、相关质量检验人员未进行旁站的,处以100~200元罚款。

4.6对工作质量差、或未按岗位责任制履行职责,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4.7对质量意识薄弱、责任心不强或能力欠佳的生产人员或技术质检人员屡次发生一般性违规或发生恶性违规事件,采取停工学习反省或调岗、停岗及下岗措施。

4.8施工班组一天中有3人次以上发生习惯性违规的,对班长处以100元罚款。

4.9施工人员不听取现场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态度蛮横,直接顶撞监理者,对当事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4.10各分部(作业队)及在项目部季度或年质量考核评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视其工作性质和承担任务情况对其处以300~500元罚款。

4.11对因工艺问题或生产单位质量原因造成的施工返工、产品降级或报废,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实行经济处罚制度,处罚数额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10%~25%计算(有多少直接责任者按责任大小比例分担,其中主要责任7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

4.12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或因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降级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0元以上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因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降级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50000元之间的、严重质量缺陷或因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降级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0~100000元之间的按《公司质量奖惩定》执行。

4.13造成质量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判定、处罚,并取消责任单位(人)当年质量进评比资格,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但不限于),应视情节轻重在4.1、4.2条基础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重处罚。

4.13.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照记录的。

4.13.2在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13.3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13.4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4.13.5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行为默认,姑息以至纵容和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5罚金处理

5.1技术质量部根据以上提出罚款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常务)批准。

5.2技术质量部根据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填写“罚款通知单”分送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经营部。

由经营部执行并纳入项目部质量奖励基金。

5.3技术质量部负责登记“质量罚款记录表”备查询。

6附则

6.1附件1:

《质量考核细则》。

6.2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部技术质检部。

6.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质量考核细则

分部(队):

年第季度考核人:

时间:

年月日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及扣分依据

得分

1

工程质量45分

1、质量事故

15

发生质量事故不得分,并取消责任单位(人)当年评选资格。

2、质量缺陷

15

发生施工工艺质量缺陷一起扣5分,影响严重者不得分。

3、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5

向监理申请验收,一次不合格,则此项不得分。

2

质量控制和

管理35分

1、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进行班组一级技术交底。

15

通知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会的人员未到者,每少一人次扣1分,分部级责任人应到未到者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即开始施工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以交底记录为准)。

2、严格依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制造工艺措施及安装方案(作业指导书)、工序要求组织施工。

未按相关工艺、工序及规程规范要求,违规进行施工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3、严格执行三检制,坚持班组(施工人员)初(自)检合格后报分部复检、分部复检合格报项目部检验的原则,重要施工项目和工序要指派专人跟班指导监控。

未经班组自检、分部复检或自检复检不合格就报上一级检验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错检、漏检每发生一次扣3分。

重要施工项目和工序无人跟班指导监控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4、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大检查,积极认真地配合职能部门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10

班组质量责任人未按要求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大检查的,每人次扣1分;配合复检和终检工作不到位或在配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5、认真开展质量自查工作,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治,并要有专项详尽记载。

未开展质量检查或未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的,扣2分。

对项目部和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违规或质量问题(以检查记录、质量月报、通报和罚款单等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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