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考核办法doc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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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办法doc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Word格式.docx

  

(1)在考评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

a.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中,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b.在维护学生稳定、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

c.所带班级进步明显的(按照排名)。

(2)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a.无故不参加校、院召开的班主任会议三次以上的;

b.任职期内(一年中)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累计达30天以上的;

c.考核当年任职期未满二个学期的。

  (3)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a.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

b.不接受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的;

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三次以上的;

c.班级学生中有因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而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罢课、罢考、罢食、群殴等恶性事件的。

d.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e.由于工作过错,使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f.在开展评优、评奖、帮困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有失公正的。

四、考核办法与程序

1.考核工作由学工办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采用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评级相结合的方法。

月考核按《班主任月考核办法》执行,并于次月15日前将“月考核汇总表”报学生处。

学期总考核结果由月考核分、班级考核分、学期考核分与学生民主评议分按规定比例计入总分,并及时汇总上报学生处。

年终考核评定以二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进行计分排序与评定等级。

3.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

班主任按工作职责与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一学期工作,并将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上交学工办,学工办组织班主任进行述职交流。

(2)学生民主评议。

每学期1次,由学工办组织班级全部或部分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

(3)组织考核与评定。

学工办对班主任的各项考核及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审核计分,汇总学期考核总得分,并报分管院领导审定。

(4)公示与反馈。

学工办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与反馈,并将班主任学期考核、年度考核与评定结果分别汇总上报学生处。

(5)按学期考核分计发班主任的学期津贴。

五、奖惩

1.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按考核分计发班主任津贴。

2.考核优秀的班主任,由各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考核优秀为评选校“十佳班主任、辅导员”的必备条件。

3.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晋升职称、职务重要依据之一。

六、说明

1.班级学期考核内容按《学生手册》中“班级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项目,由各学院根据班级学生层次、专业特点等情况制订相关评分标准。

2.学期末考核:

指未列入月考核项目的内容。

由各学院视情制订相关考核评分标准。

3.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各学院结合学生实习、就业指导和就业率等情况制订。

班主任工作月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教职工月考核实施办法》和《班主任学期(年度)考核办法》制订本办法。

二、月考核内容与分值设定标准

班主任月考核分工作常规和工作绩效2项,总分为100分,月考核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学期考核总分。

月考核内容与分值设定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工作常规(60分)

1.班主任工作手册(8分):

(1)随时自觉接受检查(4分):

不上交的扣8分。

每迟交一天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2)记录及时、认真、完整(4分)。

记录不完整、内容空洞的酌情扣1-2分。

2.了解、沟通学生:

(10分)

(1)下班级听课(4分):

要求每月至少1次,并做好记录。

缺者扣4分。

(2)下学生寝室(6分):

要求每周至少1次,并做好记录。

每缺一次扣2分。

3.班主任会议(8分):

要求准时出席,无旷、缺、迟到和早退,会议精神能及时落实到位。

旷会扣3分/次,事假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

会后不及时落实、完成有关工作的扣8分。

4.主题班级活动(班会)(4分):

要求每月至少1次,有记录且内容充实。

缺的扣4分。

5.周讲评(8分):

要求每周至少1次,有记录且内容充实。

6.班、团干部会议(4分):

7.值班(8分):

要求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当月值班任务。

旷工的扣3分/次,事假扣2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人.次。

(本项扣完为止)。

8.及时完成当月交办的工作任务(10分):

视工作态度、完成时间及质量,酌情扣分。

(二)工作绩效(40分)

1.学生缴费率(8分):

要求达到95%以上。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2.学风(10分):

(1)学习纪律(4分):

良好以上4分,一般3分,差2分。

(以任课教师评定为准)

(2)学生到课率(含晨读)(6分):

要求无旷课、缺课、迟到和早退。

旷课扣1分/人·

节,迟到或早退扣0.5分/人·

次,缺课扣0.1分/人·

次。

(上课以任课教师点名及抽查为准,晨读以考勤机构日常考勤及抽查为准)。

3.早操与晨炼(4分):

要求按时出勤,整体效果好。

旷操扣1分/人·

次,迟到或早退扣0.5分/人·

次,缺操扣0.1分/人·

4.教室、寝室卫生(4分):

要求文明、卫生、整洁。

每月评比检查(抽查),不文明卫生的扣1分/室·

5.学生违纪处分(10分):

通报批评,院级扣0.2分/人·

次、校级扣0.5分/人·

次,警告扣1分/人·

次,严重警告扣2分/人·

次,记过扣3分/人·

次,留校察看扣4分/人·

次,开除学籍扣5分/人·

(以文件为准)。

6.突发事件处理(4分):

对突发恶性事件,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事件真相,在第一时间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不及时报告的扣3分/次,隐瞒不报(含不知晓)的扣4分/次。

三、考核程序

1.由学工办负责组织考核。

2.月考核表经学工办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定考核分。

3.按月考核分计发班主任月津贴。

4.由学工办负责月考核的汇总,并于次月15日前将“月考核汇总表”报学生处备案。

四、有关说明

1.班主任工作月考核各项目的扣分以相应项目分值为限。

2.各学院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学期(年度)考核办法》之规定制订相关考核配套办法,把月考核、班级学期考核、学生民主测评、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挂钩,并报学生处备案。

 

附表1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月考核表

学院:

姓名:

担任班级:

考核月份:

年月

考核项目及指标分值

考核得分

小计

备注

(60)

班主任工作手册(8分)

自觉接受检查(4分)

记录及时、认真、完整(4分)

了解、沟通学生(10分)

下班级听课(4分)

下学生寝室(6分)

班主任会议(8分)

准时出席、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主题班级活动(4分)

每月至少1次,有记录

周讲评(8分)

每周至少1次,有记录

班、团干部会议(4分)

值班(8分)

及时到位、履行值班职责

完成当月交办的工作(10分)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0)

学生缴费率(8分)

要求达到95%以上

学风(10分)

学习纪律(4分)

学生到课率(含晨读)(6分)

早操与晨炼(4分)

按时出勤,整体效果好

教室、寝室卫生(4分)

要求文明、卫生、整洁

学生违纪处分(10分)

以文件为准

突发事件处理(4分)

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处理工作

月考核总计

100分

其它考核项目

学工办(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名

分管院领导

审核签名

考核日期:

年月日

注:

“其它考核项目”:

指列入学期考核而未列入月考核的项目,但其工作任务、结果,已在本月形成的考核与登记。

本栏考核分,在学期末考核时按规定计入总分。

附表2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汇总表

学院名称(盖章):

考核月份:

序号

姓名

所任班级

月考核分

名次

备注

工作常规

工作绩效

总分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学生处备案、一份由学院留存。

编报日期: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政治辅导员进学生公寓试行办法》,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辅导员的考核应坚持下列原则:

1.工作态度、岗位工作量与工作实效相结合;

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本人自评、学生测评、校(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奉献精神和政策理论水平等;

“能”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勤”主要包括工作计划情况、教育活动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关心学生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工作纪律情况等;

“绩”为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学风建设情况、思想教育情况、学生日常管理情况、学生素质拓展情况、就业教育指导情况、学生获奖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及分值比例

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全面、集中的考核测评。

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学生进行问卷测评、个别了解情况、集体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最后由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核算出总分。

辅导员工作考核分为本人自评、学生民主测评、月度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值比例与计分方法如下:

(一)学期考核

辅导员学期考核总分为100分,由下列四部分构成

1.本人自评:

2.月考核:

3.学生民主测评:

4.学期末考核: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分以二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进行计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

每学期末,由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考核标准(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期考核表》)进行学期工作总结和自我评分。

月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月考核表》。

每学期进行1至2次,测评评分标准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期考核表》。

五、年度考核等级评定

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以年度考核得分为依据,按考核分高低排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次。

等级标准为:

1.优秀:

名次位于学院参加考评总人数前25%。

2.合格:

名次位于学院参加考评总人数的26%-95%。

3.基本合格:

考核得分60以上且末达到合格等级的。

4.不合格: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六、考核组织

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各学院有关领导、学工办(团总支)成员及校后勤物业公司组成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与自评。

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总结一学期工作并进行自我评定,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自评表》。

并将自评表等相关材料上交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辅导员进行述职交流。

2.学生民主测评。

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被考核辅导员所在公寓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3.月考核:

由学工办负责组织考核,月考核表经学工办负责人评审后,报分管院领导审定考核分,并于次月15日前将“月考核汇总表”报学生处备案。

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考评,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期考核表》。

5.考核汇总与等级评定。

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核算出辅导员的学期考核总得分,并汇总报分管院领导审定。

最后,评定出辅导员等级。

6.依据考核结果,由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对不合格的辅导员采取一定的整改措施。

7.考核结果公示与反馈,并将辅导员学期考核、年度考核与评定结果分别汇总上报学生处。

8.按学期考核分计发辅导员的津贴。

八、奖惩

1.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按考核分计发辅导员津贴。

2.考核优秀的辅导员,由各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考核优秀作为评选校“十佳班主任、辅导员”的必备条件。

3.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晋升职称或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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