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华兴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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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华兴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武侯区华兴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在辖区内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街道社区财务收支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检查、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教育、文化、公共卫生、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征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和科技工作。
3.负责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街道绿化以及园林工作等;负责防火、防汛、防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劳动力的组织管理,建立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统筹、医疗救助等制度。
5.负责社区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司法调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介绍
2016年,街道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围绕街道制定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征地拆迁和经济发展重点,夯实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和安全稳定基础,全力做好富民、惠民、利民、安民工作,辖区经济社会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2017年,街道提出了“夯实两个基础、突出两个重点,提升两个服务”的发展思路,华兴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将紧紧围绕市委“157”总体发展思路,坚决贯彻区委提出的“七区战略”和“四大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按照“五个翻一番”、“五个过千亿”,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区、争做全面创新改革发展先行区、争创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典范区的奋斗目标,团结拼搏,共同努力,保持和发扬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作风和信念,“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多出特色亮点,致力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向区委、区政府和辖区群众交上合格满意的答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兴街道办事处内设科室有党政办公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办公室、财务科、城管与综合行政监管科、环保科、社会事务管理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街道投资促进中心、投资促进科、项目促建科、企业服务科、协税护税办公室、安监站、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市场监管所、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城乡工作推进科。
华兴街道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兴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5,597.00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5,597.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财税收入增长。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97.00万元,占100%,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财税收入增长。
2017年支出预算5,597.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增加。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210.60万元,占39.50%,较2016年增加137.05万元,增加6.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养老保险机制改革,需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预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386.40万元,占60.50%,较2016年增加147.95,增加4.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对白玉、简阳的对口扶贫支出有所增加。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97.00万元。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97.00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42万元、国防支出1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2.08万元、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预备费168.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的说明
1.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或基金)当年拨款5,597.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对口扶贫方面的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2.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或基金)支出5,597.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42万元,占比48.84%;国防支出13.00万元,占比0.23%;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占比0.05%;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50万元,占比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40万元,占比12.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0万元,占比0.76%;节能环保支出57.20万元,占比1.02%;城乡社区支出1,402.08万元,占比25.05%;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比0.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80万元,占比4.50%;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占比2.72%;预备费168.00万元,占比3.00%。
3.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42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1,856.60万元,机关食堂购主副食品等开支140.00万元,工会、党建、团委、妇联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172.50万元,财政购支票手续费、办公用品及设备费等7.62万元,税收事务支出3.62万元,招商引资、对外开放、项目包装费、村经济工作经等费247.96万元,社区廉情监督员、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费8.50万元,防邪、流口、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经费159.50万元,动物防疫、禁养家禽及秸秆焚烧补助费、对口扶贫、农业普查等137.12万元。
国防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国防宣传教育,民兵训练及购战备物资等。
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的普及等。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维修辖区文体器材及开展惠民文化活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4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51.58万元(含社区公服资金120万元、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专项经费18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31.00万元和职业年金53.0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及慰问辖区部队36.00万元、残疾家庭补助经费26.00万元、便民中心工作经费7.82万元及其他民政管理经费69.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计生工作走访、调查、宣传及相关工作经费17.00万元,食品药品及医疗卫生器械宣传、培训及检查经费7.60万元,门诊补助18.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57.20万元,主要用于区三环路内居民煤改气补贴及环保相关工作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402.0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环卫保洁清扫1,100.00万元,老旧院落改造、店招整治、沟渠治理、道路维护及建渣垃圾处置等119.00万元,执法车辆维修、燃油、保险、年审以及拆违等工作经费175.24万元,拆迁工作宣传、管理及城乡工作推进等经费7.84万元。
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简阳、白玉扶贫工作相关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8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安全社区建设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基本支出。
预备费168.00万元,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费用、年初未预算项目或弥补其他工作经费不足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华兴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0.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2.30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38.0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30万元,主要包括:
公务交通补贴、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
2016年和2017年街道均未安排出国。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7.5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6.00万元,减少17.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街道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兴街道办事处核定车编5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8辆。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80万元,减少6.1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街道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维修进行管理,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华兴街道办事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华兴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8万元,比2016年增加75.79万元,增长22.48%,主要变动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度,华兴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万元,其中:
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空调、打印机、相机等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维修保养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9.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
纳入部门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