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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供试品中所测得的菌落数,实际为菌落形成单位数(colonyformingunity,cfu),不应理解为细菌、霉菌、酵母菌的个数。

2.培养基  均采用培养基

培养基制备注意事项:

2.1采用干燥培养基,按说明配制,应对灭菌后的培养基PH值进行校验。

若为自配培养基,原料应挑选,琼脂凝固力应测定,以确定配制时琼脂用量。

试剂规格应为化学纯以上。

2.2配制的培养基不应有沉淀。

如有沉淀,应于溶化后趁热过滤,灭菌后使用。

2.3培养基的分装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以免灭菌时溢出。

包装时,塞子必须塞紧,以免松动或脱落造成染菌。

2.4培养基配制后应在2h内灭菌,避免细菌繁殖。

2.5灭菌后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防止被污染,可在三周内用毕;

保存于密闭容器中,可在一年内使用。

制备好的培养基放置时间不宜垞,以免水分散失及染菌。

2.6用水浴或微波炉加热溶化琼脂培养基,勿用电炉直接溶化琼脂培养基,以免营养成分过度受热而破坏,已溶化的培养基应一次用完,剩余培养基不宜再用。

培养基不能反复加热溶化。

3 供试品抽样、保存及检验量

3.1抽样

3.1.1一般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其抽样量应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5倍量(以备复试或留样观察)。

3.1.2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或可疑的样品,应选取有疑问的样品。

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

3.1.3凡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长蟎、发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品,无需再抽样检验。

3.2保存

3.2.1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冷藏或冷冻,以防供试品内的污染菌因保存条件不妥导致死亡,损伤或繁殖。

3.2.2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

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3.3检验量

3.3.1所有剂型的检验量均而取自2个以上包装单位(中药蜜丸需取自4丸、膜剂取4片以上)。

3.3.2固体及半固体(黏稠性供试品)制剂检验量为10g。

3.3.3液体制剂检验量为10ml。

3.3.4膜剂除另有规定外,中药膜剂检验量为25cm2(中药膜剂较厚,不宜取量过多),化学药及生化药膜剂检验量为50cm2。

3.3.5特殊贵重或微量包装的药品,检验量可酌减。

除另有规定外,口服固体制剂不低于3g,液体制剂采用原液者不得少于6ml,采用供试液者不得少于3ml,外用药品不得少于5g。

3.3.6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3量应增加10g或10ml。

4 试验准备

4.1将供试品及所有已灭菌的平皿、锥形瓶、匀浆杯、试管、吸管(1ml、10ml)、量筒、稀释剂等经传递窗移至无菌室内。

每次试验所用物品必须事先做好计划,准备足够用量,避免操作中出入无菌间。

编号后将全部外包装(牛皮纸)去掉。

4.2开启无菌室紫外杀菌灯和空气过滤装置,并使其工作不低于30min.

4.3关闭紫外杀菌灯后,操作人员用肥皂洗手,进入缓冲间,换工作鞋。

再用0.1%苯扎溴铵溶液或其他消毒洗手或用乙醇棉擦手,穿戴无菌衣、帽、口罩、手套。

4.4操作前先用乙醇棉球擦手,再用碘伏棉球(也可用乙醇棉球)擦拭供试品瓶、盒、袋等的开口处周围,待干后用灭菌的手术镊或剪将供试品启封。

5供试液的制备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如使用了乳化剂、分散剂、中和剂灭活剂,其用量应证明是有效的,并对微生物的生长和存活无影响性。

供试液的制备若而用水浴加温是地,温度不应超过45℃,30min.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品制备方法如下:

5.1液体供试品  取供试品10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供试液。

油剂可先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然后再加0.9%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

可溶性液体制剂可用混合物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5.2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液供试品  取供试品10g,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用匀浆仪(3000-5000r/min\2-4min)或其他有效的方法,混匀,作为供试液。

必要时加适量无菌聚山梨酯80并置水浴中适当加温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5.3 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  取供试品10g,肠溶制剂加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至100ml,结肠溶制

剂加PH7.6无菌磷酸盐缓冲液至100ml,均置45℃水浴中,振摇,使溶解,作为供试液。

5.4 具抑菌活性的供试品

当供试品具有抑菌活性时,应消除供试液的抑菌活性后,再依法检查。

常用的方法如下:

5.4.1稀释法 取规定量的供试液,加至较大量的培养基中,使单位体积内的供试品含量减少至不具抑菌作用。

用平板法测定菌数时,1ml供试液可等量分注多个平皿;

控制菌检查时,可加大增菌培养基的用量。

培养基稀释法适用于抑菌作用不强的制剂。

5.4.2离心沉淀集菌法 取规定量的供试液,3000r/min,离心20min,弃去上清液,留底部集菌液约2ml,加稀释剂至原规定量。

如供试液中有不溶颗粒、沉淀,先以500r/min,离心5min,留离心沉淀物,取全部上清液按上述高速再离心,留底部集菌液约2ml,加稀释剂至原规定量。

5.4.3薄膜过滤法 见细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5.4.4中和法 凡含汞、砷或防腐剂等的供试品,可用相应的试剂钝化、中和其抑菌活性,制成供试液。

6 供试液的稀释(10倍递增稀释法)

6.1取3-4支灭菌试管,分别加入9ml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加稀释剂后,试管塞应立即塞上。

6.2另取1支1ml灭菌吸管吸1:

10均匀供试液1ml,加入装有9ml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的试管中,(此时操作一般为:

左手执试管并将塞打开,倾斜,右手执10ml吸管吸量。

切勿在乙醇灯焰峰的正上方操作,以免灯焰将供试液中的菌细胞杀灭)混匀,即1:

100供试液。

以此类推,根据供试品污染程度,可稀释至1:

103、1:

104等适宜稀释级(3-4)。

每递增1稀释级,必须另换一支吸管。

在作10倍递增稀释时,吸管插入第1级稀释液内不低于液面2.5cm,反复吸吹约10次。

吸液时,应先吸至高于吸管上部刻度少许,然后提起吸管,由于试管内壁,调整液量至刻度,吸管移至第2稀释管的内壁近液面处(勿接触液面),缓慢地放出全部供试液(吸管内应无粘附或残留液体),然后将吸管放入消毒液缸内。

7计数方法验证

由于某些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在建立测定方法或原测定法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对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验证时,按供试液的制备和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对各试验菌的回收率应逐一进行验证。

7.1验证用菌株  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球菌,黑曲霉。

  接种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中,培养18-24h;

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琼脂斜面培养基,培养5-7天。

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500-1000个cfu的菌悬液。

7.2验证方法  验证试验分四组,至少应进行3次独立的平行试验,并分别计算供试品组和对照组试验的菌回收率。

7.2.1试验组  取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按每1ml供试液加入50-100cfu试验菌,按菌落计数方法测定其菌数。

平皿法计数时,取试验菌液、供试液1ml分别注入平皿中,立即倾注琼脂培养基;

薄膜过滤法计数时,取供试液2ml过滤,冲洗液冲洗,并在最后一次的冲洗液中加入试验菌。

7.2.2菌液组  取上述试验菌液,测定其加入的试验菌菌数。

7.2.3供试品对照组  取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1ml,按菌落计数方法测定其所含菌数。

7.2.4为考察供试液制备过程对微生物的影响程度,可用相应的稀释液替代供试液,加入试验菌,使最终菌浓度为每1ml含50-100cfu,按试验组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和菌落计数方法测定其菌数。

               试验组平均菌落数-供试品对照组平均菌落数

7.2.5试验组的菌回收率(%)=                       ×

100%

                   菌液组的平均菌落数

                   稀释剂对照组的平均菌落数

7.2.6稀释剂对照组的菌回收率(%)=               ×

                     菌液组的平均菌落数

7.3结果判定  稀释剂对照组的菌回收率均应不低于70%。

若试验组的菌回收率均不低于70%,则可按该供试液制备方法和菌落计数法测定供试品的细菌、霉菌或酵母菌数;

若任一次试验中试验组的菌回收率低于70%,应建立新的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并重新验证。

7.4验证试验可与供试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同时进行。

7.5注意事项

7.5.1  所用标准菌种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以冷冻干燥的原始菌种开启后转种培养,其培养物为第一代。

7.5.2  黑曲霉菌的菌液制备  将黑曲霉菌的孢子接种至真菌琼脂斜面培养基上,于20-25℃培养5-7天,使大量的孢子产生。

加入3-5ml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用无菌玻棒或接种环轻轻将孢子洗脱。

然后,用一支10ml无菌球形毛细吸管,其管口用无菌棉花或纱布扎且能过滤菌丝的装置,吸出孢子菌液至无菌试管内,用比浊法,将菌液稀释至每毫升含10-100cfu。

7.5.3  做试验菌的回收率试验时,加入菌量以50-100cfu为宜。

加菌量过多,如薄膜法,菌落拥挤,则不好计数;

加菌量过少,如小于30个,则误差大。

8 检查法

8.1平皿法

8.1.1在上述进行10倍递增黧的同时,以该稀释级吸管,吸取该稀释级供试液各1ml至每个直径90mm的灭菌平皿中,或从高稀释级至低稀释级吸液时可用1支吸管吸供试液各1ml至每个灭菌平皿中。

每一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注2-3个平皿(一般为左手执平皿,将盖半开,右手执吸管),注皿时,将1ml供试液全部注入平皿中,管内无残留液体,防止反流至吸管尖端部。

一般取适宜的连续2-3个稀释级的供度液进行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测定。

8.1.2阴性对照  待各级稀释液注皿完毕后,用1支1ml吸管吸取稀释剂(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

缓冲液)各1ml,分别注入4个平皿中。

其中2个作细菌数阴性对照;

另2个作霉菌、酵母菌数阴性对照,如另用YPD琼脂测定酵母菌数时,则再增加2个平皿作酵母菌数阴性对照。

8.1.3倾注培养基

将预先配制好的细菌计数用的营养琼脂培养基;

霉菌、酵母菌计数用的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

含蜂蜜、王浆液体制剂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霉菌)和YPD琼脂培养基(酵母菌)溶化,冷至约45℃时,

倾注上述各平皿约15ml,以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快速旋转平皿,使供试液或稀释液与培养基混匀,置操作平台上待凝,。

在旋转平皿时切勿将培养基溅到皿边及皿盖上。

8.1.4培养

一般细菌计数平板倒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48中。

霉菌、酵母菌计数平板倒置于20-25℃培养箱中培养72h。

8.1.5菌落计数

8.1.5.1 一般将平板置菌落计数器上或从平板的背面直接以肉眼点计,以透射光衬以暗色背景,仔细观察。

勿漏计细小的琼脂层内和平皿边缘生长的菌落。

注意细菌菌落、霉菌菌落和酵母菌菌落与供试品颗粒、培养基沉淀物、气泡、油滴等的鉴别。

必要时用放大镜或用低倍显微镜直接观察,或挑取可疑物涂片镜检。

8.1.5.2 供试品如为微生物制剂,应将有效微生物菌落排除,不可点计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内。

排除的方法需按该制剂微生物品种而定,并须观察菌落特征及染色形态。

8.1.5.3 供试品稀释液常含有不溶性原料、辅料,培养基注皿后亦可能产生沉淀物,经过培养后有时形成数量很多的有形物,且难与菌落相鉴别。

为了有利菌落计数,可在操作时将适宜稀释级原供试液多增加注皿(1-2个平皿),注皿后不经培养而旋转于冰箱(勿结冻)中,在计数菌落时作为对照。

或用0.001%TTC营养琼脂注皿,经培养后该培养基生长的菌落为红色,衬于白色背景上易于点计细菌菌落和区分其他有形物。

有些软膏等非水溶性供试品,经营养琼脂注皿后呈乳白色,培养后生长的菌落不易辨认和点计,为防止这种情况,也可用0.001%TTC营养琼脂注皿。

8.1.5.4 若平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肉眼可辨别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

若平板生长有链状或片状、云雾将菌落,菌落间无明显界限时,一条链、片作为一个菌落计,但若链、片上出现性状与链(片)状菌落不同的可辨菌落时,仍应分别计数,若生长蔓延的较大的片状的菌落或花斑样菌浇,其外缘有若干性状相似的单个菌落,一般不宜作为计数用。

8.1.5.5若各稀释级2个平板菌落的平均数在15以上,同稀释级二平板菌落数相差1倍时,该稀释级菌落数不得为计数依据;

当2个平板菌落均数在15(含15)以下时,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差值允许范围为0-4,1-7,2-9,3-10,4-12,5-14,6-15,7-17,8-18,9-19,10-20。

超出以上范围即视为操作误差,不得作为计数依据。

8.1.5.6菌落生长呈蔓延趋势者,细菌,霉菌需逐日作初步点计,在点计霉菌菌落时,轻轻翻转平板,勿反复翻转,否则使早期形成的孢子散落在平板的其他部位,又萌生新的霉菌菌落,导致计数误差。

8.1.5.7在48h点计细菌,72h点计霉菌时,如菌落极小,不易辨认,可延长培养时间5-7天,再点计菌落数。

8.1.5.8对有疑议的供试品以YPD培养基作酵母菌计数时,可培养至1周再点计菌落数。

8.1.5.9含蜂蜜、王浆液体制剂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点计霉菌数,YPD琼脂培养基点计酵母菌数。

两者计数值合并报告。

8.1.5.10在特殊情况下,若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生长有霉菌和酵母菌其数量多于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多于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数,以菌落数多的培养基中的菌数报告结果。

8.1.6 菌数报告规则

宜选取细菌、酵母菌平均菌浇数在30-300之间、霉菌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菌数报告的依据。

8.1.6.1当仅有1个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以该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见附表例8.1.6.1)。

8.1.6.2当有2个相邻稀释级的菌落数符合上述规定时,视两者比值(比值=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

稀释倍数/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

稀释倍数)而定。

若比值小于或等于2,以两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均值报告菌数;

若比值大于2但不超过5时,以低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菌数(见附表例8.1.6.2,8.1.6.3);

当出现比值大于5,甚至高稀释级的菌落数大于或等于低稀释级的菌落数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再行检查,必要时,应进行方法的重新验证(见附表例8.1.6.4,8.1.6.7)。

8.1.6.3当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以最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见附表例8.1.6.5)。

8.1.6.4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以小于10报告菌数(见附表例8.1.6.6)。

附表:

细菌数报告规则举例

规则   原液   各稀释级菌落平均数    比值   菌落数   报告数

             1:

10  1:

102  1:

103

    8.1.6.1     不可计  164    20    -    16400   16000

    8.1.6.2     不可计  295    46    1.6   37750   38000

    8.1.6.3     不可计  271    60    2.2   27100   27000

    8.1.6.4      39   41     4    10.2   异常  

    8.1.6.5      24   19     12    -    240    240

    8.1.6.6      0.5   0     0    -     5    <

10

    8.1.6.7  22   27   0                *    *

    *培养基稀释法测定

8.2 薄膜过滤法

8.2.1取滤膜孔径不大于0.45μm,直径不小于50mm可拆卸的滤器。

根据供试品及其溶剂的特性选择滤膜材质。

滤器及滤膜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灭菌。

使用时,必须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

8.2.2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

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过滤器在使用前应充分干燥。

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

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为100ml,冲洗液、冲洗量及冲洗方法同方法验证试验。

每片滤膜的总过滤量不宜过大,以避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

8.2.3每张滤膜取相当于1g或1ml供试品的供试液直接过滤,或加至适量稀释剂中,混匀,过滤。

若供试品1g或1ml含菌较多,或选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1ml,过滤。

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其它适宜的冲洗液冲洗滤膜,冲洗方法和冲洗量同“计算方法的验证”。

冲洗后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营养琼脂培养基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或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上培养。

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一张滤膜。

滤膜贴于平板上时不得有空隙或气泡,否则影响微生物生长。

8.2.4阴性对照试验  取试验用的稀释剂1ml同法操作,作为阴性对照。

阴性对照不得有菌生长。

8.2.5培养和计数  培养及菌落计数方法同平皿法,每片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多于100个。

如菌落数超过100个,不便计数时,可取高稀释级的供试液同法操作,点计滤膜上的菌落数。

8.2.6菌数报告规则  以相当于1g或1ml供试品的菌落数报告;

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以<

1报告菌数

(每张滤膜过滤1g或1ml供试品),或<

1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8.3培养基稀释法  取低稀释级供试液(原液或1:

10供试液)2份,每份名1ml,分别注入5个或5个以平皿中(每皿0.2ml或<

0.2ml),每1个平皿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约15ml,混匀,凝固后,倒置培养,计数。

 每1ml供试液等量分注5个或5个以上平板点计的菌落数之和,即为每1ml的菌落数,共得2组数据。

以2份低稀释级供试液菌落数的平均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

8.4结果报告

8.4.1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据报告。

8.4.2菌落数大于100时,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第三位按数字修约规则处理。

8.5复试

供试品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其中任一项一次检验不合格,应从同一批样品中随机重新取2倍包装量的供试品,依法作单项复试两次,以三次检验结果的均值报告。

若3次结果的平均值不超过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

否则,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9注意事项

9.1供试品检验全过程必须符合无菌技术要求。

使用灭菌用具时,不能接触可能污染的任何器物,灭菌吸管不得用口吹吸。

9.2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否则,可能导致微生物繁殖或死亡而影响计数结果。

9.3供试液稀释及注皿时应振摇后取均匀的供试液,以免造成实验误差。

9.4为避免细菌菌落蔓延生长,宜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9.4.1 开盖干燥  将已凝固的琼脂平板开盖,倒置斜放于净化工作台上,开机1-2h后合盖,放入培养箱培养。

9.4.2 换陶瓦盖  将已凝固的琼脂平板盖换上新近灭菌的陶瓦盖。

9.4.3加TTC于倾注培养基前,在每1000ml营养琼脂内加入灭菌1%TTC溶液1ml(最终浓度为

0.001%),混匀后倾注平皿。

二、控制菌检查

1.方法的验证

在建立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法或原检查法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时,应对供试品的抑菌流行性及检查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验证时,按各供试品微生物限度项下的规定(给药途径)选择相应的菌株,并按供试液的制备和控制菌检查法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2.验证用菌株及菌液制备

2.1菌种

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铜绿假单胞菌、生孢梭菌

2.2菌液制备  分别取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铜绿假单胞菌的营

养琼脂斜面培养物少许,各接种至5ml营养肉汤培养基内,置36℃±

1℃培养18-24h,取均匀培养物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制成每1ml含菌10-100cfu的菌悬液,其菌数在做对照试验的同时用营

养琼脂注皿或平板涂布,经培养后计数确定。

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

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1ml含10-100cfu的菌液。

3供试液的制备[见细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5]。

4 验证方法

4.1试验组  取规定量供试液及10-100cfu试验菌加入增菌培养基中,依相应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验证大肠菌群检查法时,应采用大肠埃希菌作为试验菌。

当采用薄膜过滤法时,试验菌应加在最后一次冲洗液中,冲洗后,取出滤膜接种到增菌培养基中。

4.2阴性对照组  设立阴性菌对照组是为了验证该控制菌检查方法的特异性,方法同试验组,验证大肠埃希菌、大肠菌群、沙门菌检查法时的阴性对照菌采用金黄色葡萄球菌:

验证铜绿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查法时的阴性对照菌采用大肠埃希菌。

阴性对照菌不得检出。

5 结果判定  阴性对照组不得检出阴性对照菌。

若试验组检出试验菌,按此供试液制备法和控制菌检查法作该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试验组未检出试验菌,应参照细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5.8具抑菌活性的供试品项下操作,以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

建立新的方法,并重新验证。

验证试验可与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同时进行。

(一)大肠埃希菌

大肠埃希菌即大肠杆菌,为肠杆菌科埃希菌属的模式种。

埃希菌属除大肠埃希菌外,新近发现非脱羧埃希菌等5个种。

大肠埃希菌是人和温血动物肠道内的栖居菌,随粪便排出体外。

在药品中要检出大肠埃希菌,表明该样品受到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污染,即可能污染肠道病原体。

大肠埃希菌除普通大肠埃希菌外尚有致病性大肠埃希菌,可引起婴幼儿、成人爆发性腹泻。

为保证人体健康,口服药品必须检查大肠埃希菌。

用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和靛基质试验检查大肠埃希菌是一项新技术,其检验步骤为:

增菌培养后,转种MUG-蛋白胨培养基培养,多数情况下不需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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