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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中心使用管理办法

广东福田电器有限公司

娱乐中心使用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FT/MR-E-008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

更改记录说明

生效日期

修订者

A/0

首次发放

分发部门

■总经办■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成控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

■国内销售中心■国内销售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大客户部

■电子商务部■产品部■督查部■出口部■研发部■采购部■照明事业部

■制造中心■PMC部■生产部■品质部■工业工程部

 

1.目的

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为员工休息与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娱乐中心是供员工放松、娱乐、交流等活动之用,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更好地维护娱乐中心的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广东福田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行政组负责娱乐中心日常使用管理、监督实施、手续办理、物品保管申领、场地保洁、设施维护等相关归口管理工作;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解释等相关工作;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及娱乐中心相关事务的审核工作;

3.4总经办负责本管理办法及娱乐中心相关事务的最终审批工作。

4.定义

本办法所述“娱乐中心”是指由3大区域组成的、供员工工作以外日常消遣、娱乐及放松的区域,包括以下区域:

娱乐中心本室、篮球场区、饭堂小球区。

5.内容

5.1娱乐中心功能施设及布局

5.1.1娱乐中心本室(即A区,在一层):

健身房、K歌房、棋牌间、洗手浴间、阅览室(夹层)、高尔夫球场(不对外开放);

5.1.2篮球场区(即B区,在三层):

篮球场、洗手浴间;

5.1.3饭堂小球区(即C区,在一层):

美式桌球间、英式桌球间、乒乓球间;

5.1.4其它设施(暂无固定场地):

羽毛球场(可移动拦网式)。

5.2开放时间

5.2.1工作日A、B、C区:

中午11:

30-13:

30;晚上17:

00-22:

00;

5.2.2公休日A、B、C区:

上午07:

30-11:

30;下午13:

00-17:

00;其中,A区K歌房(有申请使用时)、B区、C区可延时至中午及晚上23:

00前;

5.2.3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开放。

5.3管理细则

5.3.1使用通用规定

5.3.1.1服从管理:

使用人必须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及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5.3.1.2素质文明要求:

使用人必须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区内一切公共物品,维护区内卫生环境;禁止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禁止大声喧哗;禁止随意挪用任何内外置设施,物品使用后须归位或恢复原貌。

5.3.1.3吸烟零容忍:

严禁在区内任何区域吸烟。

5.3.1.4禁违法活动:

严禁在区内从事集会闹事、聚众赌博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3.1.5财物管责:

任何时候须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丢失一概自行承担责任。

5.3.1.6禁食禁酒:

严禁携带非流质食物进出及食用;严禁携带酒精类饮料进出/饮用或饮酒后进场内。

5.3.1.7限制使用:

未经特殊申请同意,娱乐中心所有区域仅限本公司职员使用。

5.3.1.8患病拒进:

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进场。

5.3.1.9安全意识:

所有锻炼、娱乐、活动前一定要做好热身运动,任何类别的活动均须量力而行,不得剧烈过度,以确保人身安全。

5.3.1.10责任界定:

娱乐中心所有区域仅作为场所提供,职工进行娱乐活动均须在非上班时间内发生。

若发生一切与当事人或与第三方有关的意外事故均由当事人或第三方自行承担,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3.1.11恢复原貌:

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场内设施设备、物品器材道具、门窗开关等,使用后均须按原貌摆放归位,并确保整齐有序。

5.3.1.12损坏照价赔偿:

凡人为损坏场内任何物品的,除自然损毁外,当事人须照价赔偿。

5.3.1.13上报维护:

发生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器材、用具、物品、设施等)异常,须及时上报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或保养,切忌自己拆卸维护以免造成以外事故。

5.3.1.14检查义务:

最后一名人员离场前须确保带走一切携带入内的物品(包括垃圾等),确保所有电源、门窗等关闭状态,再次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场地。

5.3.1.15受伤用药:

若在运动娱乐过程中受伤的,可到保安门卫处领取部分药品使用;受伤情况严重的可上报有关人员协助送医救治。

5.3.2健身房

5.3.2.1装束要求:

场内必须穿着运动装备:

运动服装、运动鞋(休闲鞋、平板鞋、软底鞋等)、腕膝护套、擦汗毛巾等入内;严禁穿着高跟鞋、皮鞋、工鞋、拖鞋、凉鞋或赤脚等入内。

5.3.2.2正确按规程使用:

正确使用、爱护健身设备,严格按照器材使用说明或指引操作,重型器材设备必须在他人保护下进行;严禁发生乱按、乱扭、乱扳、乱拆除等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的行为。

5.3.2.3异常停用:

当健身器材发出异常声响时,需立刻停止使用并了解原因作检查,待恢复正常时才使用。

5.3.2.4

保洁防锈:

器材使用人应负有对器材保洁防锈防腐蚀的义务;使用过程中应及时使用毛巾拭擦汗水以防溅湿器材;若在场内因汗水或饮用矿泉水(或饮料)时打湿器材、地板或墙壁的,须及时自行清洁干净,以防器材损坏或造成他人受伤害。

5.3.2.5器材外借:

如需外借健身器材使用的(小件器材),须到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处报备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外借使用;在规定周期内归还时须经行政主管确认无损后方可视为归还妥当。

5.3.2.6文明氛围:

健身房内应互爱互让互助,从而营造健康和谐、友好礼让的锻炼氛围。

5.3.3K歌房

5.3.3.1一般使用:

K歌房供人力资源部举办员工生日晚会使用,未经预约人力资源部申请同意,平时严禁开放使用。

5.3.3.2申请流程:

申请人前往人力资源部前台填写K歌房申请使用表格,交由行政主管签名审核,按申请人数并参照收费标准①预交管理费用②抵押身份证原件后,在行政主管处领取钥匙,在申请时间内使用完后应通知当班保安进行验场确认并接收钥匙,于次日交接班时把钥匙交还到行政主管处保管。

5.3.3.3管理费用标准:

5元/人/H(每次须≥2人且≤30人);申报名单以外按10元/人/H收取;

5.3.3.4使用人员条件:

18周岁以上成年人本公司员工(在宿家属允许进入),严禁18周岁以下青少年儿童、耳鸣或耳聋患者、心脏病患者入内。

5.3.3.5填表要求:

申请人在填写表格时必须如实申报人员名单,因未如实申报人数而发生一切损坏赔偿的,均由申请人一力承担。

5.3.3.6监劝上报:

使用期间,申请人负有监督、劝告、组织相关人员活动行为是否妥当的义务;如发生任何异常(含人员事故问题、设备故障问题等)须第一时间上报有关管理人员。

5.3.3.7照价赔偿:

人为损坏、丢失物品设施的,一律按购价进行摊分赔偿;摊分时实际人数与申报人数不一致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3.3.8其他要求:

设备设施使用期间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音响、话筒等设施使用时须轻拿轻放。

5.3.4棋牌间

5.3.4.1不得转借:

所有棋牌类物品须在本棋牌间内使用,不得转借更不得外带出去玩耍。

5.3.4.2借用手续:

使用人须前往保安门卫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交押厂牌(或身份证)及留下电话联系号码。

5.3.4.3交还手续:

使用后须返回保安门卫处交还物品,经当班保安确认物品无损无误、包装至原状,方可退还已交押的证件。

5.3.5洗手浴间

5.3.5.1杂物倒丢:

纸巾杂物须倒丢至垃圾桶内,切忌投放到任何便器内。

5.3.5.2堵塞上报:

发现卫生洁具损毁、便器或排水管道堵塞,应立即上报有关管理人员安排疏通。

5.3.5.3浴室间使用:

沐浴应节约用水,且用后花洒等须摆放原位;发现漏水、滴水或物品损坏应及时上报有关管理人员维修。

5.3.6阅览室

5.3.6.1不得外借:

阅览室内所有书籍、杂志、报纸、书刊等图书均不得外借。

5.3.6.2保持安静:

阅览室严禁闲聊、喧哗、聚会、游戏、吵闹等发出声响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5.3.6.3手机消声:

阅览室内务必将手机置于静音或振机状态。

5.3.6.4鼓励捐赠:

公司鼓励职工捐赠自己的图书分享给阅览室以供他人阅读学习。

5.3.6.5爱惜书籍:

阅读图书时不可挤压、折叠书籍,更不得污损图书(包括但不限在书上作批注、圈划、涂改、撕页、挖剪等),以上行为一律视为损毁图书须照价赔偿。

5.3.6.6全套赔偿:

凡遗失或损毁多卷(册)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格赔偿。

5.3.7

4.3健身房(含饭堂乒乓球桌球室,娱乐中心健身房)

4.3.1健身房只提供给本公司职工使用,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或使用健身房。

4.3.2健身房内必须穿着运动装,鞋子以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未穿运动鞋或穿高跟鞋请勿进行健身,否则后果自负。

4.3.3进入健身房锻炼请保管好个人物品和相关财物,以免发生丢失,丢失后果自负。

4.3.4健身前一定要做好热身运动,健身人员锻炼时量力而行,确保人身安全。

4.3.5严禁酒后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能进行剧烈运动的员工健身,违反后果自负。

4.3.6正确使用和爱护健身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后果自负。

重型器械必须在他人保护下进行。

4.3.7在健身房使用自带健身器材,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4.3.8不得擅自增加电器设备。

4.3.9严禁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的动作,若给他人造成伤害,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4.3.10听到健身器材发出异常声音时,需立刻了解原因作检查,并停止使用,待恢复正常时才使用

4.3.11在使用器械时严禁乱扭乱扳,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而造成器材损坏者要予以赔偿。

4.3.12在健身室禁止携带食品进出和食用。

4.3.13在健身室饮用饮料或矿泉水时尽量不要弄在地板、墙壁、器材,如有洒漏在器材地板上,请及时自行清洁干净,以免造成其他人受伤的源头或器材的腐蚀。

4.3.14不能在健身器材上乱涂乱画或做标记,健身器材为公司物资,不可私用。

4.3.15文明健身,互爱互让,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气氛。

禁止在健身房内喧哗吵闹、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3.16所有健身人员在使用健身器械(含球拍、球杆、球类、计分器)后须恢复原貌,摆放整齐,若发现没摆放整齐或归回原位的,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情况进行不定金额的罚款。

4.3.17使用饭堂球室后需把运动器材放回指定位置,人为损坏乒乓球/球拍/球桌/球杆的,一律按原价赔偿。

4.3.18如需外借健身器材,需提前到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处报备,填好表格后再外借;归还时需经行政主管确认无损坏无丢失后才算正式归还。

4.3.19健身房内禁止吸烟、禁止进行一切非健身运动的活动。

篮球场

5.3.7.1照明用电:

严格控制开灯数量,不得随意触碰其他照明设施;娱乐人数、情形及开灯数具体对应如下表:

篮球场人数-开灯数对应表

情形

半场娱乐赛

1半场娱乐赛,而另1半场用作投篮练习时

全场娱乐赛

正式比赛

人数

1-5人

6人(含)以上

不限

不限

具有观众席时

开灯数

不超过2盏

不超过4盏

另一半场

严禁开灯

不超过6盏

全开

备注:

具有正反面灯的,开灯数量记为2盏而非1盏

5.3.7.2安全防范:

场内严禁攀爬甚至损毁篮球架、篮球网、围网、护栏及周边绿色植物等。

5.3.7.3及时上报:

发现篮球架、篮球网等损毁的,应第一时间上报有关管理人员作维修更换。

5.3.7.4卫生处理:

饮料瓶、水瓶、口香糖等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带出场地。

5.3.7.5限制使用:

回潮天、雨雪天导致地面湿滑、或积水未干、或遇其它恶劣天气的(如台风、地震等),严禁使用篮球场。

5.3.7.6责任界定:

个人自发或集体组织练习、或娱乐赛、或比赛等时,除由当事人自行或者恶意致使他人受伤的一方承担外,所产生经济或法律责任均与企业无关。

5.3.7.7篮球领用手续:

使用人须前往保安门卫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交押厂牌(或身份证)及留下电话联系号码。

5.3.7.8篮球交还手续:

使用后须返回保安门卫处交还物品,经当班保安确认物品无损无误,方可退还已交押的证件。

5.3.7.9装束穿着:

宜穿运动服装、运动鞋(休闲鞋、平板鞋、软底鞋等)、腕膝护套等入内;严禁穿着钉鞋、高跟鞋、皮鞋、工鞋、拖鞋、凉鞋或赤脚等入内,以避免受伤或损坏球场地面。

5.3.8美式/英式桌球、乒乓球间

5.3.8.1不得转借:

所有桌球物品须在本桌球间内使用,不得转借更不得外带出去玩耍。

5.3.8.2物品类别:

桌球间物品(包括但不限含球拍、球杆、球类、计分器、记分牌、台泥等)使用后须按原貌摆放归位,并确保整齐有序。

5.3.8.3借用手续:

使用人须前往保安门卫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交押厂牌(或身份证)及留下电话联系号码。

5.3.8.4交还手续:

使用后须返回保安门卫处交还物品,经当班保安确认物品无损无误、包装至原状,方可退还已交押的证件。

5.3.8.5禁止事项:

打桌球时严禁打“跳球”、或“扎枪”、或杵杆、或摔球、或击球过猛、或使用球杆大头击球、或其它有损器材设备或他人健康的行为。

5.3.8.6爱惜球桌:

严禁挪动球桌、磕碰桌球边、或直接盘坐在球桌上和扶手边、或甚至用硬物(球杆、球拍等)敲打球桌面等。

5.3.8.7及时上报:

桌球台泥用完、乒乓球网破损的应第一时间通知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更换。

5.3.11其它

5.3.11.1“羽毛球场”:

公司暂无设固定空间作为羽毛球场,以“可移动拦网式”的用具替代正规场地;职员玩耍使用时应注意前后方安全,以避免伤及他人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5.3.11.2其他工具物品借用均参照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5.4维护清洁管理

5.4.1地面、天花板、墙边、玻璃面、门窗:

光洁无尘、清洁明亮、干净无污、无脱皮、无杂物、无蜘蛛丝、无积水、无指印等。

5.4.2洗手间:

地板擦拭干净,不可有积水,镜子无明显水迹,空气清新剂定期更新。

5.4.3服务台及大厅:

桌面、椅子、空调、风扇、楼梯扶手、广告栏、报纸架等须每天拭擦干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表面整洁干净。

5.4.4干湿分开:

铁制器材、书籍、装饰物须用干抹布擦拭;与身体频繁接触部位(如手柄、卧推台面、垫面等)均须用消毒药液擦拭。

5.4.5

清洁用具等:

有序摆放至固定位置;使用完或自然损坏应第及时更换;不得随意晾晒、滴渗水或放置至其它地方。

5.5违规成长稽查

5.5.1监控措施:

娱乐中心各区域应独立加装实时电子监控摄像头,行政主管不定期进行远程监控查看,以确保进一步减少异常事件发生。

5.5.2监督稽查流程

5.5.2.1当班保安(巡逻时)、清洁阿姨(在次日清洁时)负责登记好异常事件,交接班时或当即统一向行政主管汇报相关信息,再由行政主管安排后续稽查处理的工作。

5.5.2.2发生紧急状况时,发现问题的使用人、当班保安、清洁阿姨、行政主管等均有义务采取紧急措施以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

5.5.2.3行政主管经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技巧性盘问、监控回放等调查取证后,判定相应事件全过程的真实性,基于事实并参照相应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成长处理。

5.5.2.4行政主管提交OA《(减发)成长基金申请》后,前台文员负责每月汇总,最后提交财务审核后,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5.5.3违规成长

5.5.3.1类别:

分为一般过失、恶性或故意性的违规。

5.5.3.2情节与成长金额一览表:

序号

减发成长基金的情节

一般过失

恶性/故意

1

垃圾未倒丢清理

5元/件

10元/件

2

未及时检查上报维保

5元/件

10元/件

3

挪用物品未归位

5元/处

10元/处

4

场内携带食物及食用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5

搞脏桌球台布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6

忘记关掉电源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7

大声喧哗(含阅览室手机未关)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8

未按规定装束进场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9

未按规程使用物品设施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10

未按规定归还或交还手续不妥当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11

未及时或按流程交还K房钥匙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12

违规外借、转借或外带物品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13

未按规定倒丢洗手间垃圾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14

跳球、扎枪、杵杆、摔球、击球过猛、使用球杆大头击球

10元/人次

20元/人次

15

乱贴乱画

20元/人次

40元/人次

16

用厕后未冲水

20元/人次

40元/人次

17

堵塞便器

20元/人次

40元/人次

18

违规开灯(若当事人不定集体摊分)

20元/人次

40元/人次

19

球场湿滑仍使用的

20元/人次

40元/人次

20

挪动球桌、坐球桌或硬物击打桌面

20元/人次

40元/人次

21

携带不符合规定人员进场

50元/人次

100元/人次

22

患有禁止入内的疾病进场

50元/人次

100元/人次

23

攀爬篮球架网围栏等

50元/人次

100元/人次

24

场所内吸烟

50元/人次

100元/人次

25

故意行为造成他人伤害

500元/人次

1000元/人次

26

违法犯罪活动

500元/人次

1000元/人次

27

其它

具体视情况而定

具体视情况而定

5.5.4赔偿责任:

违规发生导致财产损毁灭失的,除给予当事人相应成长外,仍须照价赔偿;给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的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0附件

6.1《娱乐中心K歌房使用申请表》

6.2《娱乐中心各类设施月使用登记汇总表》

7.0附则

7.1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生效施行;

7.2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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