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5 2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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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52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感谢关心支持课后服务的家长们,感谢辛勤付出的老师们,本着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参与的原则,2021年我校将持续开展“高质量、有温度”的课后服务。
让家长更满意、更放心,让孩子更快乐、更全面。
我们将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切实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切实服务广大家长,开设更多“高质量”的兴趣特色课堂,开展更“有温度”的课业整理。
放飞梦想,让我们一起快乐翱翔!
一、高度重视,提升服务“质量
(一)认真总结,做好规划。
认真总结分析202x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学校的实际,做好课后服务发展的长期规划。
(二)优化课程,激发兴趣。
课后服务试点开展两年半以来,开设了多种兴趣特长课,但师资力量还可以增加,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服务,提高“温度”。
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倾听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学生和家长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让学生和家长受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科学规划,开足开好兴趣班、特色班。
(一)开足兴趣班。
2021年春期课后服务的课程设置,参照“十四五”规划
的相关指标要求,将按照专业分类(含子类)为依据,确保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兴趣特长班总体覆盖率达到60%的标准。
【体育类】:
开设足球、篮球、乒乓、棋类、武术等课堂,鼓励培养男女校队,进一步丰富校园体育活动。
【音乐类】:
开设歌唱班、合唱班、吹弹演奏班、舞蹈班等课堂,成立校队,创造条件开展更多的歌唱演奏兴趣特长班。
【美术类】:
开设绘画(钢笔画、工笔、简笔画、科幻画)班、剪纸(泥塑、刺绣、陶艺、钻石画)班等课堂,提升全校学生的艺术氛围。
【语言文字类】:
开设演讲主持、国学传诵(礼仪)、国学吟诵、相声小品、写作、朗诵等课堂,对小学低段、中段、高段,均衡设立国学传诵班,确保参与学生比例不低于20%,使用好《国学传诵》教材。
积极参与课服办举办的相关活动、竞赛,积极创新开展更多语言文字类特色班。
硬笔书法、软笔书法为校园必设项目,总的参与不低于实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20%,积极引进人才或相关学习资源,不断提高书法类兴趣特长班的学生参与比例。
【劳动实践和科创类】:
开设科创(人工智能、小发明、小制作、编程、电脑设计)班课堂,将科技创新作为学校科技项目发展的重要领域,不断扩大科创班的影响力。
课后服务兴趣特长班是学校落实泸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实现“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目标的一个阵地,我校区立足本校实际,深度整合校园德艺体社团、整合优势人才、引进特色人才资源,推动本校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开好特色班。
我校区继续巩固和提炼本校区的特色课程,不断挖掘亮点,切实促进本校区特色课程的建设。
加强交流、学习、合作,为课后服务出质量、出成果做好发展规划,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开好特色班。
一是利用在历届成果汇报舞台展演中的精典,在舞台节目规划好每期的实力项目巩固,开好相关特色班。
二是在本校历届成果展示的静态作品(美术、书法、科创、手工制作等),认真利用好本校师资、优势资源,加强同类优秀学校的交流合作,高质量开设本校特色班。
三是利用好本校参加省、市、县竞赛中获奖的师生,深入开发好课程,开设本校特色班。
从学校历届创牌项目,如足球、篮球、美术、书法、科创等,持续统筹规划,开好系列特长班。
三、参与课后服务的申请与缴费
(一)自愿申请时间:
2021年2月28日―3月8日。
(二)申请报名地点:
各班班主任处。
(三)正式行课时间:
2021年3月8日起
(四)收费标准:
乡镇学校每学期560元,县属学校和
城区学校每学期64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自愿申请参与,免课后服务费。
(五)缴费方式:
由班主任代操作二维码缴费,远程的家长可将相关费用微信转班主任代理缴费,以免产生交费信息错误。
**小学校区
2021年6月23日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2x)2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x)13号)、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教发(202x)57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教综
[202x)4号)和《**市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子女困难、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惠民工程。
各中小学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不断创新课后服务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家长学生满意、学校教师支持、社会各界拥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有效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工作新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需求和意愿,在学生家长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对自行选择参加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要及时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课后服务成本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筹措,学校应通过家长委员会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费用,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家长合理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学校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保障。
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等急需服务群体需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所需费用由政府予以支助。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学校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要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安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和责任落实,制定应急预案。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四、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自愿申请的学校在校生。
要优先考虑和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和低年级儿童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同时要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确保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二)服务时间。
原则上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可根据实际具体制定课后服务时长,当天的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服务时间从下午放学起,结束时间为夏秋时段最退不超18:
15,冬春时段最退不超17:
45。
(三)服务形式。
学校安排教师辅导、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开展阅读书法活动及艺体兴趣特色活动等;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跨年级、跨班级组织,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上课或集体补课。
同时安排拓展和延伸的特色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是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建立分层分类多样化服务体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主题阅读、书写训练、个别辅导,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兴趣小组活动。
二是积极协调社区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有资质、有条件的校外机构,开展普惠性的课后社团或志愿者服务。
三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艺术、体育等社会专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艺体等相关服务,逐步形成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
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实施方案要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以及项目负责教师和注意事项。
(二)报名编班。
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学校要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
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以本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为主;如校内教师不足,可聘请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校外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和支持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专业教练、志愿者以及热心家长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外聘(请)人员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由学校负责审核、聘用,并签订聘用责任书,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及待遇报酬,聘用及相关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课后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报酬、经费来源、拨付程序、经费管理等要求如下:
1.人员配备。
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原则上按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广大教师应积极主动介入和参与课后服务,原则上按以下三类人员配备:
(1)辅导教师:
按每班35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超15名但不达35名,也按1名教师配备),每100名学生增配1名教师协助。
(2)带班领导:
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少于500人的学校每天配1名带班领导;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配2名带班领导。
(3)保障人员:
医疗、保安等后勤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名,500人以上的可共增加1名。
2.服务报酬。
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服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服务报酬:
每人每课时(40-45分钟)补助发放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聘请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
每学期按实际承担课后服务的课时量,按学期结算和发放;服务报酬费发放要进行校内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和县教育局的监督。
3.经费来源。
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当地政府、社会、家长共同承担:
一是由县总工会和财政局每学期视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集团化办学的分校或校区单独核算)。
二是不足部分由社会捐助、学校公用经费、或由家长委员会与所在校测算商定并经公示后,向自愿申请参加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收取一定数额服务费予以解决。
4.拨付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将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再分别向县总工会和财政局申请补助金额。
县总工会和财政局分别于每年的5月底、12月底前将本学期补助拨付到每所学校。
5.经费管理。
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购买活动课程和物品等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原则:
一是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使用应实事求是,及时做好服务费用的结算工作,并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二是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在费用方面应予以照顾和酌情减免,减免的费
用由学校公用经费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教育民生的工程,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进“扩面提质”。
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力争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乡镇和农村学校也应结合家长需求积极推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三)鼓励多方参与。
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机构积极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供家长自愿选择。
鼓励和支持文化、体育、科协、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向学校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
鼓励学校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
学校要购买“校方责任险”,建议有条件的家长为孩子购买“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学生平安险”等;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对课后服务设施的安全检查;要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五)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课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行课后智能服务,努力实现学生家长在线申请、自动统计、自动编班、离校告知等管理功能,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水平。
(六)健全监管机制。
结合省纪委“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某市开展中小学课后校内服务“5+2”模式
工作指导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切实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指导方案,请各中小学对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节假日监管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各校要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四)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工作目标
(一)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
00前两个时段。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
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
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
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
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
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
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
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
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
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同志担任。
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
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
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